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依法治国是党执政兴国、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中央从发展战略高度明确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将各项工作都纳入到法治化轨道,以法治的方式解决好基层治理中的各种问题,不断提高基层治理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做到遇事找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靠法,以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提升。

在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法治思维尤为重要。在基层工作中要坚持好依法执政,要运用好法治思维谋划、处理工作中问题。基层领导干部拥有一定的权力,在行使权力过程中要求要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落实,做到法为民所用、权为民所用。

同时要推动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当前是“七五”普法的重要时期,我们基层干部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同样有义务做好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在落实工作中要做好普法与中心工作推进相结合,要带动群众学法,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利益,不断推动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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