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做的够不够?

作者:闾丘露薇 | 评论(57) | 标签:微博, 郭美美, 局长门, 媒体, 网民

接到一个命题作文,中心思想是批评网友们,围观的多,采取行动的少,由头是最近让大家欢乐了不少的“局长门”事件,网友们在那里搬凳子看戏,即便看到了问题也没有向纪检部门举报,最后还是记者打通了局长的电话,最终局长向纪检部门自首。

看了天涯的原贴,网友们八的相当专业和快乐,也就在网友发现了男主角的身份之后,有网友发现,有记者悄悄关注了男主角的微博,很明显,记者从天涯那里找到了足够的资料之后,开始准备行动。

在我看来,这正是各司其职的表现。记者应该是从茫茫的信息里面,善于发现有新闻价值的东西,过去,需要的是人们打电话,写信给媒体爆料,或者是依靠记者们耳听八方,发现有意思的新闻线索,网络的出现,则是扩大了媒体的线索来源,要依靠的,就是记者们的敏感程度了。

至于网友们,因为有了网络,则改变了以往口口相传的效果,因为人多力量大,总是有网友可以快速的发现问题的症结,比如“局长门”里面的发票,是否涉及到公款偷情,因为如果只是两个成年人的调情,就算是开房,至少这还是两人的私人生活,外人看看热闹也就算了,媒体并没有必要介入调查。就好像20岁的炫富女郭美美,她说的一点没错,很多人比她更有钱,同样也在网络上炫耀自己的生活,但是很抱歉,因为“红十字商业总经理”这个认证,让这样的炫富,已经超过了私人范畴。

同样也是因为人多力量大,网友八卦的能量太大,我相信很多记者和我一样,守候着那些八卦贴,尝试从里面寻找可靠的证据,以及追查问题的思路,因为网络的好处在于,当一个证据出现,有些可以依靠自己进行判断,但是有些,则需要更多的消息来源,和更多另外的证据,网络正好提供了这样一个快速的平台。

而记者和网友的不同在于,网友可以不辨真假的进行传播,因为我一直觉得,这和大家饭桌上的段子没有分别,不需要严肃到,需要网友为自己的每一句话来负上责任,微博也好,论坛也好,并不是媒体。也因为这样,拿不举报,来作为指责网友缺乏行动力的理由,实在是批评错了对象,能够成为网络热点,就已经是网友们的贡献。至于网友是否侵犯了别人的隐私,那同样走法律程序,披露私人信息,是个人打击报复,还是为了揭示公权力的腐败,法律应该区别对待。

但是对于媒体来说,为自己的每一篇报道负责,却是最基本的责任,也因为这样,对于网络上的消息,不是一句“来源于网络”就可以撇清责任,因为当消息成为媒体的内容,就算是没有经过证实,还是会有误导人们信以为真的结果。

记者打电话确认局长的身份,并且采访到局长本人,这些正是记者应该要做的事情,至于如何处理,这同样不是媒体的责任,正如批评网友不举报,显然有些本末倒置。当事情透过网络传播闹大,甚至成为新闻之后,即便是没有人举报,相关部门不介入,那就是不作为的表现。网友爆料,记者核实报道,是否有罪,从来都不是公众审判,那是司法机构的责任,需要走司法程序,公众和媒体的责任在于监督。

也因为这样,郭美美的后续,需要相关部门介入,给公众一个真相。网友们已经尽力了,天涯的万丈高楼已经倒塌,媒体也已经做了很多,对大部分网友们提出的证据还有思路,进行了跟进和核实。但是媒体人也是能力有限的,很多时候是比不上网友的集体智慧和力量的。这个时候,谁有能力?

这两天,一打开电脑,就是搜索关于郭美美的最新报道,颇有点寝食不安的感觉,我的一颗八卦的心,随着天涯高楼的倒塌,不知如何是好。

只要一天没有来自第三方,具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和红十字会无关,唉,红十字会发再多的声明,也无法从这趟浑水中撇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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