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业务知识(二)

四、商业银行的国际业务                   
    1、 国际结算业务
    国际间进行贸易和非贸易往来而发生的债权债务,要用货币收付,在一定的形式和条件下结清,这样就产生了国际结算业务。
    国际结算方式是从简单的现金结算方式,发展到比较完善的银行信用证方式,货币的收付形成资金流动,而资金的流动又须通过各种结算工具的传送来实现。
    1) 汇款结算业务
    汇款是付款人把应付款项交给自己的往来银行,请求银行代替自己通过邮寄的方法,把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银行接到付款人的请求后,收下款项,然 后以某种方式通知收款人所在地的代理行,请它向收款人支付相同金额的款项。最后,两个银行通过事先的办法,结清两者之间的债权债务。
    汇款结算方式一般涉及四个当事人,即汇款人、收款人、汇出行和汇入行。
    国际汇款结算业务基本上分为三大类,即电汇、信汇和票汇。
    2) 托收结算业务
    托收是债权人为向国外债务人收取款项而向其开发汇票,委托银行代收的一种结算方式。
    一笔托收结算业务通常有四个当事人,即委托人、托收银行、代收银行和付款人。
    西方商业银行办理的国际托收结算业务为两大类,一类为光票托收,另一类为跟单托收。
    3) 信用证结算业务
    信用证结算方式是指进出口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进口商主动请示进口地银行向出口商开立信用证,对自己的付款责任作出保证。当出口商按照信用证的条款履行了自己的责任后,进口商将货款通过银行交付给出口商。
    一笔信用证结算业务所涉及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即开证申请人、受益人和开证银行。
    4) 担保业务
    在国际结算过程中,银行还经常以本身的信誉为进出口商提供担保,以促进结算过程的顺利进行。目前为进出口结算提供的担保主要有两种形式,即银行保证书和备用信用证。
   (1)银行保证书(Letter of Guarantee)
    银行保证书又称保函,是银行应委托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出的担保被保证人履行职责的一种文件。
⒉备用信用证(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备用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保证书性质的凭证。它是开证行对受益人开出的担保文件。保证开证申请人履行自己的职责,否则银行负责清偿所欠受益的款项。
    2、国际信贷与投资
    国际信贷与投资是商业银行国际业务中的资产业务。国际信贷与投资与国内资产业务有所不同。这种业务的对象绝大部分是国外借款者。
    1) 进出口融资
商业银行国际信贷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为国际贸易提供资金融通。这种资金融通的对象,包括本国和外国的进出口商人。
商业银行为进出口贸易提供资金融通的形式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进口押汇,是指进出口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进口方请求进口地的某个银行(一般为自己的往来银行),向出口方开立保证付款文件,大多为信用证。然后,开证行将此文件寄送给出口商,出口商见证后,将货物发运给进口商。银行为进口商开立信用保证文件的这一过程。
    出口押汇,出口商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向进口商发出货物后,取得了各种单据,同时,根据有关条款,向进口商开发汇票。
    另外,提供资金融通的方式还有打包放款,票据承兑,出口贷款等。
    2) 国际放款
    国际放款由于超越了国界,在放款的对象、放款的风险、放款的方式等方面,都与国内放款具有不同之处。
    商业银行国际放款的类型,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划分。
    ⑴根据放款对象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个人放款、企业放款、银行间放款以及对外国政府和中央银行的放款。
    ⑵根据放款期限的不同,可以划分为短期放款、中期放款和长期放款,这种期限的划分与国内放款形式大致相同。
    ⑶根据放款银行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单一银行放款和多银行放款。单一银行放款是指放款资金仅由一个银行提供。一般来说,单一银行放款一般数额较小,期限较短。多银行放款是指一笔放款由几家银行共同提供,这种放款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参与制放款。第二,辛迪加放款。
    3) 国际投资
    根据证券投资对象的不同。商业银行国际投资可以分为外国债券投资和欧洲债券投资两种。
    ⑴外国债券投资。外国债券(Foreign Bond)是指由外国债务人在投资人所在国发行的,以投资国货币标价的借款凭证。外国债券的发行人包括外国公司、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外国债券的购买人为债权国的工商企业、金融机构以及个人等,其中,商业银行是重要的投资者。
    ⑵欧洲债券投资。欧洲债券(Europe-Bond )是指债务人在欧洲金融市场上发行的,以销售国以外的货币标价的借款凭证。
    欧洲债券是目前国际债券的最主要形式。
    欧洲债券有很多形式:
    ①普通债券(Straight Band)。 这是欧洲债券的基本形式,其特点是:债券的利息固定,有明确的到期日,由于所支付的利息不随金融市场上利率的变化而升降,因此,当市场利率波动剧烈时,就会影响其发行量。
    ②复合货币债券(Multiple-Currency Bond)。债务人发行债券时,以几种货币表示债券的面值。投资人购买债券时,以其中的一种货币付款。
    ③浮动利率债券(Floating Rate Bond)。浮动利率债券是指债券的票面利率随金融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而调整的债券。
    ④可转换为股票的债券(Convertible Euro-Bond)。 这种债券的特点是:债务人在发行债券时事行授权,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愿望,将此种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商业银行的国际业务中,外汇交易业务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它包括:外汇头寸、即期外汇买卖、远期外汇买卖、期权交易、套汇与套利、以及投机等。
 
五、商业银行联行往来业务                   
    1、 联行往来的基本概念
    社会资金往来运动最终要体现在银行间的划拨上,当资金结算业务发生时,必然要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银行机构往来才能完成,如果往来双方同属一个银行系统,即同属一个总行的各个分支机构间的资金帐务往来,则称其为联行往来:
    1)全国联行往来。全国联行往来适用于总行与所属各级分支之间以及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机构之间的资金帐务往来。全国联行往业帐务由总行负责监督管理。
    2)分行辖内往来。分行辖内往来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与所辖各分支机构之间以及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内各银行机构之间的资金帐务往来。分行辖内联行在往来帐务由分行负责监督管理。
    3)支行辖内往来。支行辖内往来适用于县(市)支行与所属各机构之间以及同一县(市)支行内各机构之间的资金帐务往来。 其所涉及的帐务由县(市)支行管理监督。
    2、 联行往来账务核算
    1) 发报行核算 
    发报行是联行往来帐务的发生行,是保证联行帐务正确进行的基础,对整个联行工作质量,起着重要作用。包括:报单的编制;报单的审查与寄发;联行往帐报告表的编制。
    2) 收报行核算
    收报行是联行往帐的受理者,它对发报行寄来的联行报单及所附凭证,必须进行认真审核和再复核,并应准确、迅速办理转帐和对帐,以保证全国联行往来核算工作的正确进行。
    3) 总行电子计算中心
    总行电子计算中心是对全国联行往来帐务进行逐笔集中监督的部门,它根据联行往帐报告表监督联行往帐;按收报行行号编制对帐表,寄收报行对帐,监督联行来帐,以保证全国联行往帐与来帐双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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