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数互联网BAT的三宗罪


互联网的出现,可以说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次重大飞跃,它打破了古老的通信及信息获取方式,足不出户即可获取自己所需,古人云: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在当时被寓意为,此人博学多才,通晓古今,但是在现在看来,我们人人都可以做一个“秀才”,还可能更进一步成为“状元”!

互联网的出现带来的不只是人类生活的改变,还改变了传统的经济活动,使得越来越多的传统企业开始转型为互联网企业,这一转变,也就是电子商务的出现,而在这转变过程中,互联网思维的重要性不可言喻。

在众多企业中,细数现在发展最好几个互联网界大佬,无非是人人皆知的BAT三巨头,他们可以说是将互联网思维运用到自身,并且运用得最好的。于是乎,许多人看到他们的成功,纷纷效仿,但是结果却以各种悲剧收场。也有人想着既然自己不能效仿,那就抱一抱大佬们的大腿,这样总可以了吧?但是,结果也让人大跌眼镜!在这里就要细数下BAT的三宗罪。

第一宗罪:因为BAT在互联网时代的成功,诱导了很多人“自以为”的互联网思维,这也导致了很多企业再不明白互联网的前提下,提前出局。

BAT的成功,可谓是互联网界学习的榜样,但也正因为如此,每当BAT的创始人谈起成功的原因时,必定会谈到互联网思维,这一词,这也让很多人误以为,只要理解互联网思维,并运用到自己的企业,那么就会成为继BAT之后,又一互联网巨头,但是大家都没有去深刻的了解一点,究竟自己的企业是不适合做互联网企业,亦或是自己的企业有没有这样的实力,或是自己真的又了解互联网多少?只是一味的看着别人的成功,就想着依法炮制,那是不可能会真正的成功的,只能让企业本身蒙受不少的损失。拿着别人的成功的方法,却没有发现适不适合自己,就硬生生的照搬过来,这样的方法是很不可取的。既然是互联网思维,那就是要创新,要打破传统商业思维的禁锢,这也是引发人们思考的问题。

第二宗罪:BAT目前呈现的是各领域垄断的发展趋势,这导致很多小型互联网公司,生存环境十分恶劣,在夹缝中求生存,甚至有些已经被BAT收购,或是变向收购。

BAT,如大家所知一样,B公司在搜索引擎这一领域,在中国已经成垄断态势,Google连续几年想打入中国市场,却通通被B公司打得头破血流。A公司在电子商务领域可谓是乘风得意,旗下的购物平台,每年营业额都是超乎人们的认知范围,近几年其他平台的出现,虽然使其有了竞争对手,市场被抢走,但是依然不能撼动其地位。而说到T公司,那么最著名无非就是T旗下的企鹅和微信,企鹅目前已成为国民聊天软件,而微信则成为T公司进军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一大重要杀器。想想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一些小公司的生存状况十分困难,就拿最近T公司收回微信开发平台,将微信第三方开发接口关闭,这无疑意味着,依靠最微信二次开发的小弟弟们,要么跟着T大哥我混,要么自己关门倒闭吧。虽然说微信是T自己开发的,但是这样的情况,确实让这些依赖于BAT的小型公司无路可走。

第三宗罪:打乱行业秩序,各种“山寨”横行,有创新的小企业,往往就是被巨头们一个小小的“创意”而导致倾家荡产。

众所周知,山寨是中国独有的一种文化,经济现象。而这种现象在互联网界也一样存在,最著名的的非T公司莫属,而这也是T公司被众多网友调侃的一大槽点。而T公司也是不负众望,每次推出的游戏,应用果然都很可以找到原型。拿最近很火的一款小游戏,Flappy Bird来说,虽然T公司到现在还没有推出企鹅版,但是在其作者将游戏从APPStore下架后,很多网友觉得还没体验就下架了,感到很遗憾,于是就有了这样一句话:“不要觉得遗憾,用不了多久,你就可以玩到会飞的企鹅了”,这也看出T公司这一现象实在是深入人心。正是因为这样,很多小型企业,刚刚推出一个创新的产品,这边的巨头马上利用自己高技术的团队,开发出一款类似且功能更全面的产品,直接导致别人辛苦的劳动果实变为泡沫,真的是“辛辛苦苦大半年,一朝回到解放前”。

在这里还要给大家重新讲解下关于互联网思维的种种,互联网思维,并非是无论什么产品,只要连接到互联网就可以卖出去,互联网思维更多的是一种创新,颠覆。在这里也引用下云来创始人谌鹏飞(资深移动互联网专家,与其团队共同研发的轻app成功帮助各大企业打造了完美的移动互联网战略)的一句话:“互联网思维不是说接到移动互联网,什么都可以卖出去,而是说是否可以利用“情景融合”做出最击中需求痛点的体验!”企业唯有以用户为中心,方能将互联网思维贯彻到底,成功将传统行业与互联网相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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