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化程序设计简介。

结构化程序设计(structured programming)是进行以模块功能和处理过程设计为主的详细设计的基本原则。其概念最早由E.W.Dijikstra在1965年提出的,是软件发展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它的主要观点是采用自顶向下、逐步求精及模块化的程序设计方法;使用三种基本控制结构构造程序,任何程序都可由顺序、选择、循环三种基本控制结构构造。结构化程序设计主要强调的是程序的易读性。

 

面向结构化的设计编程:Structured Analysis,Structured Design, Structured Program.

结构化程序设计方法主张功能把软件系统逐步细分,因此这种方法也被称为面向功能的程序设计方法:结构化程序设计的每个功能都负责
对数据进行一次处理,每个功能都接受一些数据,处理完后输出一些数据,这种处理方式也被称为面向数据流的处理方式。
 结构化程序设计的最小的程序单元是函数,每个函数都负责完成一个功能,用以接受一些输入数据,函数对这些输入数据进行处理,
处理结束后输出一些数据。整个软件系统由一个个函数组成,其中作为程序入口的函数被称为主函数,主函数依次调用其他的普通函数。
普通函数之间的依次调用,从而完成整个软件系统的功能。
 结构化设计需要采用自顶向下的设计方式,在设计阶段就需要考虑每个模块应该分解成那些子模块,每个子模块又分解成那些更小的
模块,直至将整个模块细化成一个函数,
 每个函数都是具有输入、输出数据包含函数形参、全局变量和常量等,函数的输出数据包括函数返回值以及传出参数等,采用结构化
程序设计分析有以下两个局限性:
 A:设计不够直观,与人类的思维不一样,采用结构化的程序分析、设计时,开发者需要将客世界的模型分解成一个个功能,每个
功能用以完成一定的数据处理。
 B:适应性差:可扩展性不强,由于结构化设计采用自顶向下的设计方式,所以当用户的需求发生改变,或需要修改现有的现有的实现
方式时,都需要自定向下地修改模块结构,这种方式的维护成本相当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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