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烧香敛财链曝光:购买者卖流量

  •   核心提示:“ 熊猫 烧香”病毒制造者李俊与其他5名主要贩卖、传播者日前在湖北落网。一名病毒传播者贩卖“熊猫烧香”病毒不足一个月,赚的钱就已购买了一辆吉普车。被抓获后,他仰天长叹:“这是个比房地产来钱还快的暴利产业!”
网络病毒产业链(金山《2006年 中国 互联网安全报告》)
中国新闻网2月16日报道 曾在互联网上引起恐慌的“熊猫烧香”病毒案日前在湖北告破,病毒制造者李俊与其他5名主要贩卖、传播者落网,这是我国破获的国内首例制作计算机病毒的大案。消息甫出,网上舆论一片欢腾。然而,此案暴露出网络病毒产业链渐成气候,鬼魅般威胁着网络安全,社会各界亟待高度警惕,严加防范。
“熊猫烧香”列十大病毒之首
“熊猫烧香”病毒是继CIH之后危害中国最严重的病毒,国内数家权威病毒监测机构将其列为十大病毒之首。由于用户被感染之后,可执行文件的文件图标全部改成了“一只熊猫手捧三支香”的新图标,“熊猫烧香”因此而得名。这一病毒能中止大量的反病毒软件和防火墙软件进程,并可以通过网页浏览、局域网共享及U盘等多种途径快速传播,受感染的计算机会出现蓝屏、频繁重启以及系统硬盘中数据文件被破坏乃至被删除等现象。
“熊猫烧香”病毒自2006年12月初开始暴发,到今年1月中旬,据初步统计,目前“熊猫烧香”病毒变种数已达90多个,国内多家门户网站被种植这一病毒,个人用户感染者已经高达几百万。这一病毒还在互联网上引起恐慌,网民在各论坛上跟帖发表评论545万余条。一些损失惨重的企业和网民还发出重金悬赏追查“熊猫烧香”制作者的“通缉令”。国内外一些主要的安全软件商还展开了唇枪舌战,纷纷指责对方软件杀毒能力低下。
“毒王”:我真的很抱歉
今年1月24日,湖北省仙桃市公安局对“熊猫烧香”案正式立案调查。1月31日,公安部抽调精干技术力量指导办案。2月3日,仙桃警方在武汉市抓获病毒制造者李俊。此后十天内,仙桃公安干警在浙江、山东、广西、天津、广东、四川、江西、云南、新疆、河南等地公安机关的支持配合下,昼夜奔袭,连续作战,将王磊、张顺、叶培新、王哲、雷磊等5名涉嫌贩卖传播病毒的骨干分子缉拿归案。
2月14日,在仙桃市第一看守所,记者采访了号称“毒王”、“电脑 天才 ”的李俊。身高1.75米的李俊剃着光头,身穿黄色囚衣,略显颓废,他说:“我是1999年开始接触电脑的,学习电脑知识也主要是靠泡网吧,最初我设计病毒只是好奇和好玩,后来有网友找我买木马,我看这个能赚钱,就……”
25岁的李俊没想到“后果很严重”。现在他已编制好对“熊猫烧香”病毒的专杀程序,公安部门正组织专家对李俊的杀毒程序进行测试鉴定,并将在互联网上公布,供受害者免费下载。李俊在杀毒软件上留了一句话:“我真的很抱歉,给大家造成了负面影响与损失。”
网络安全意识亟待加强
“熊猫烧香”病毒案再次敲响了网络安全的警钟。面对猖獗蔓延的计算机病毒,从公安机关到普遍用户,从制度建设到技术手段,绝不能掉以轻心,迫切需要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打击能力。
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黄洪认为,近年来,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等手段,进行制造与传播计算机病毒、盗取银行账号、诈骗、赌博、非法融资等新形式犯罪行为急剧增多。对此应保持高度警觉性,绝不能因为这些行为在虚拟世界进行而对其隐忍宽恕。
随着电子政务、网上 办公 、网上交易等的普及,互联网已成为人们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扰乱网络秩序就是扰乱社会秩序,必须坚决打击,严惩不贷。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在打击新形式犯罪中还存在着立案难、取证难、定罪难等难题。比如,虚拟资产在现实中难以认定价值,定盗窃罪没有依据。受害者有权利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但操作上还是有些困难,包括收集证据、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法,目前我国立法上并没有作出统一的规定。广大网民和单位用户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
“熊猫烧香”病毒制造者李俊对记者说,国内网友普遍缺乏网络安全意识,管理密码设置简单,对系统软件也不经常打补丁进行维护,极易受到攻击。
制造者“卖病毒”
李俊只是计算机病毒产业链的发端,整条产业链制造、贩卖、交易、传播、使用“一条龙”,环环相扣,最终祸害网络用户,牟取经济利益。据警方披露,少数地方甚至形成了计算机病毒产业群。
据警方介绍,在“熊猫烧香”案中,产业链的每一环都有不同的牟利方式。病毒制造者有两种方式:一是“卖病毒”,按购买者的要求在病毒程序中填上“指定网址”后把病毒 出售 ;二是“卖肉机”,因中毒而被病毒制造者控制的计算机被称为“肉机”,“肉机”的资料信息随时可被窃取,“卖肉机”就是转让控制权。
据仙桃市公安局网监大队大队长万正敏介绍,李俊将“熊猫烧香”病毒写完后,通过QQ群发布出售“熊猫烧香”病毒的消息,先后在网上以每个病毒500元至1000元的价格出售约20套。李俊的同学雷磊是“熊猫烧香”病毒的第一个销售者,今年1月24日,雷磊替李俊卖了2000台“肉机”。
购买者“卖流量”
病毒购买者的牟利方式主要是“卖流量”,由于病毒程序中预设了“指定网址”,而这个“指定网址”设置了木马程序,中毒的计算机只要一上网,就会被强制性地牵到这个“指定网址”上,自动下载木马程序,将这台计算机的相关信息资料传给购买者,这些信息资料被称为“信”,病毒购买者往往会将某一“指定网址”的“获信权”出售,根据访问流量收取费用。在“熊猫烧香”案中,目前警方发现的“信”绝大部分是网民的聊天及游戏工具的账号与密码以及各种游戏装备。
浙江省丽水市的张顺专事病毒贩卖传播,与李俊接洽上后,先是每天给李俊账上汇3500元,后来每天汇6000元,直至被抓捕前,总计不到一个月时间,李俊就牟利至少15万元。张顺本人则通过“卖流量”获利数十万元。
“拆信人”卖资料
下一环是“拆信人”,他们将获取的资料信息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出售给普通网民。“拆信人”往往不需要专业电脑技术,只需要花时间在网上交易。
目前在海南省儋州市、浙江省丽水市等地,已出现成群结伙的“拆信人”,有的团伙达50多人,有的不仅盗卖游戏装备,还通过发布虚假广告等手段直接诈骗钱财。
不足一月赚了辆车
山东省威海市的王磊是“熊猫烧香”病毒的主要购买者和传播者之一。他本是厨师,但自己琢磨,“用身体养活自己,还不如用大脑养活自己”,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他贩卖“熊猫烧香”病毒不足一个月,赚的钱就已购买了一辆吉普车。
被抓获后,22岁的王磊仰天长叹:“这是个比房地产来钱还快的暴利产业!” ( 中国新闻网) 王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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