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税远程数据复制备份项目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项目

1.1 项目说明

    随着信息化技术在税收征管业务上的广泛应用,税收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依赖于计算机系统。尤其在广东省国税 CTAIS 系统实现全省国税业务集中处理后,各关键业务应用系统,包括: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防伪税控系统、决策支持系统、行政管理系统等,其有关的数据和信息都将集中存储在省一级的数据中心。
    在这种情况下,广东省国税局的数据中心将承担起支撑并确保全省各地市和各基层单位税收征管业务正常运行的重要责任。与此同时,由于信息和处理的集中,以及不可预见的故障和灾难,导致征管业务系统存在很多受灾难性破坏的隐患。可以预料,在广东全省集中的业务系统内、外部环境中,任何一个关键环节出现不可恢复的灾难时,全省各地市的税收征管工作将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灾难防范和容灾系统建设是必须重视的问题。

1.2 建设原则

    广东全省国税业务实现数据大集中后,数据中心主要运行维护的应用系统有:综合征管信息系统、网上报税、查询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稽核系统、协查系统、防伪税控系统、税控收款机系统、退税系统、 OA 系统、人事系统、财务系统等。对于这些应用系统,如果全部都纳入远程容灾备份的话,投入成本将很高,而且日常运维管理的难度也将加大。而实际上,有些应用系统的实时性和重要性也不是很高,能够容忍的中断时间可以较长,只需进行一般的定期备份就可以满足数据安全管理的需要,没有必要实行高等级的容灾备份。因此,为了集中有效资源,建设高标准高可靠的计算机远程数据备份容灾,尽最大可能避免和降低意外事故对关键的税收征管业务及行政管理工作的冲击和影响,应当仅对部分关键应用系统进行灾备。
考虑是否将应用系统纳入远程备份的标准和原则主要是:
当应用系统出现故障时,
•  是否对各地市和各基层单位的税收征管业务产生影响。
•  是否对纳税人的办税活动造成不便。
•  是否对局机关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造成影响。
    基于以上考虑,此次容灾建设将优先纳入远程容灾备份系统的应用系统主要为: CTAIS 信息系统等。以后逐步将其纳入远程容灾备份的应用系统有:防伪税控系统、退税系统、 OA 系统等。对于这些系统,根据远程容灾备份的标准,除了需要在主数据中心配置满足其正常运行所需资源的主机存储外,还需要在容灾备份中心配置相应档次的主机存储,以便当主数据中心的主机存储系统发生故障时,备份中心有足够的资源将部分关键业务应用系统接管过来。

1.3CTAIS 容灾建设目标

1.3.1 CTAIS 数据库容灾

    广东省国税的 CTAIS 系统,现在已经实现全省业务数据集中。此次容灾项目建设,其目标是实现 CTAIS 系统数据的容灾及保护,在不影响现有生产系统性能的同时,采用同省异地的方式为数据库建立一份准实时镜像,以保证在生产数据库发生灾难时可使用容灾数据库进行恢复和最短时间接管。

1.3.2 容灾快速接管

    广东省国 CTAIS 系统是 7 × 24 小时运转的核心重要系统,当生产系统出现异常情况后,需要能快速切换到江门的灾备数据库,减少对业务系统冲击,降低对终端用户的影响。为实现最短的容灾切换时间,在容在设计方案中,灾备点的 Oracle 数据库状态必需一直为启动 Stratup Normal 状态,并可随时接管业务应用,而不再需要恢复或重启数据库的动作,减少当机时间。

1.3.3 排除启动风险

    广东省国税 CTAIS 系统的生产系统和灾备系统都是 Oracle 数据库。 Oracle 数据库设计架构严谨,只有在所有数据文件和日志文件一致完整时才能启动工作。常见的磁盘镜像和逻辑卷复制方案,平时无法通过 Oracle 的启动方式来验证数据文件一致性。因此在容灾设计方案中,需要确保 Oracle 在任何时刻、任何情况下都能启动,或一致保持启动状态,排除 Oracle 数据库在启动阶段失败的技术风险。

1.3.4 预防阵列单点故障

    广东省国税的 CTAIS 系统数据库采用了 Oracle RAC 并行架构,两个数据库实例共同访问一个磁盘阵列,由此造成了磁盘阵列的单点故障隐患。如发生磁盘阵列损坏、文件系统无法识别,文件系统不能切换、地震等突发事故,会造成所有业务数据的丢失和不可恢复,这对省国税 CTAIS 业务系统是致命的。所以需要实施一套可靠的异地容灾解决方案,解决 RAC 架构带来的磁盘阵列和文件系统故障隐患。

1.3.5 分担生产系统压力

    广东省国税的 CTAIS 系统是提供全省所有地市国税业务和基层单位的业务处理操作,承受着巨大的生产压力。鉴于这样的压力情况,通过建设一套可靠的容灾体系,既保证了灾备点数据库和生产数据库数据的实时同步,同时灾备点 Oracle 数据库一直处于 Startup 启动状态,可以剥离国税 CTAIS 系统中的报表查询业务或智能分析等业务,实现从生产数据库迁移到灾备数据库上来获取数据,达到降低 CTAIS 业务系统的生产数据库压力,提升征管系统运行效率的目标,充分发挥容灾备份方案在平时阶段的投资价值比。

1.3.6 预防物理坏块

    广东省国税的 CTAIS 系统数据库采用了 Oracle 数据库,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是非常重要。 Oracle 数据库存储是以物理块( BLOCK )为单位,如果一个数据块的损坏,会引发数据丢失、不完整、不准确、业务系统当机等异常情况,而现有的磁盘 COPY 复制技术或磁带备份方法,无法屏蔽此问题,因此需要通过应用逻辑层面的复制解决方案达到容灾建设目的。

1.3.7 预防人为失误

    广东省国税 CTAIS 系统中的数据是容纳了全省国税缴费用户的信息、缴费等等重要信息。如出现一些数据丢失,后果非常严重。在维护管理过程中,遇到的人为失误会对数据造成影响,比如错误的删除表或修改 INDEX ,都会造成生产系统不稳定。因此在容灾方案中,可以通过设定选择复制对象的属性,例如禁止 DDL 敏感语句的复制,或通过设定时间开关实现复制延迟等方式,降低人为失误对 CTAIS 生产系统的影响。
 
 
广东国税远程数据复制备份二期集成采购招标公告
地 区: 广东
详细内容: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远程 数据复制备份二期集成采购项目(委托编号:2008-GDNTAX-8190)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 招标项目的性质
包组内容:远程 数据复制备份二期集成
用途:办公
数量:一批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主要设备: 复制软件
预算金额:380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3.8万元
交货期:详见用户需求书
交货地点:广州市内指定地点
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 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通过当年工商和税务机关的年审。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注册资金按本项目发出 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任一时间的境内银行挂牌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如有异议,由投标人负责举证。)
2、 投标人须具有迄今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或具有原信息产业部核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或以上,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 投标人如非所投货物(主要设备)的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含地区分公司或同级代表处)出具的本项目授权函。
4、 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 招标文件的。
三、 获取 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 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 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11月20日至2008年12月4日,8:30―17:00(办公时间内)
2、 获取 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
3、 获取 招标文件方式:
Ø 现场报名购买
Ø 邮寄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国内汇款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
收款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银行:广东发展银行越华路支行
银行帐号:121802-516-01-0001163
汇款单注明 招标编号。汇款单连同投标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020-8317 7411
四、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半小时内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8年12月10日9:30
3、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1
五、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丘先生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6279 1632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8317 7411
E-mail: [email protected]
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19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邓先生
采购单位传真电话:020-3835 2309
六、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同上)
七、 电子文件下载
投标人如需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一)》和《投标文件格式(二)》的电子版,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采购平台,在“采购信息公告”处打开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页面右上方“附件”处下载。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不符的,以书面文件为准。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远程数据复制备份二期集成采购中标公告
税务政府采购
 2008-12-19 税务政府采购网 
   
  (采购编号:GPCGD083500FG190F)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在2008年11月20日公告的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远程数据复制备份二期集成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中标供应商名单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包组内容:远程数据复制备份二期集成
  用途:办公
  数量:一批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主要设备:复制软件)
  预算金额:380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3.8万元
  交货期:详见用户需求书
  交货地点:广州市内指定地点
  二、定标日期: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远程数据复制备份二期集成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PCGD083500FG190F]于2008年12月19日定标。
  三、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东恒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广州市龙口西路100号中明大厦1401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玖拾肆万陆仟捌佰元整(¥2,946,800.00元)
  请中标单位务必于30日内带齐有关文件与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签订合同,并在5个工作日内依投标文件中《中标服务费承诺书》的承诺向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缴纳中标服务费。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19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邓先生
  采购单位传真电话:020-38352309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gpcgd.com)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07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唐小姐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20-62791623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020-62791690
  E-mail:[email protected]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唐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20-62791623
  特此通知。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条目
响应
 
1.复制软件应满足于支持任何存储设备,主机设备,操作系统和Oracle数据库的不同版本,满足能够实现不同主机平台、不同Oracle版本、不同操作系统之间数据库的复制,请列举说明支持系统平台版本和数据库版本。
 
2.复制软件不得明显增加生产中心主机、数据库和磁盘阵列的工作压力,复制软件应满足对生产系统增加的性能消耗不超过现有系统的5%
 
3. 复制软件需满足并严格遵守Oracle事务一致性,在目标系统数据库中,需要完整顺序地再现原系统的事务交易。
 
4. 复制软件满足支持本地ClusterHA)的高可用方式,在本地单节点出现故障时,可利用Cluster软件自动平滑接管到其它数据库工作节点。
 
5. 复制软件满足支持数据库 RAC 的多节点并行方式,在一个节点出现故障时,可平滑切换到另外一个节点,复制链路不需中断或产生数据延迟。
 
6. 复制软件必须满足具备足够的健壮性,生产系统和灾备系统的任何故障都不会影响到复制环境。这些故障包括:源系统主机故障、数据库故障、复制软件故障,网络故障、目标系统的主机故障、数据库故障等等。
 
7. 复制软件满足支持包括:单向复制、多库对一库复制、一库对多库复制,及在不同数据库之间相同表的双向复制等架构。
 
8. 复制软件满足提供支持标准数据库的二次开发接口,对复制数据通过存储过程调用,实现对数据的清洗、合并、整合,能满足税务系统容灾业务的需要。
 
9. 复制软件在目标灾备库上提交 SQL 语句,必需满足采用标准 SQL 语句结构模式,而非 ROWID 定位数据的 SQL 语句结构模式。
 
10. 复制软件需全部满足并支持以下所有的数据库类型,包括: XML RAW Long Long Raw Blob User Role B-FILE ROWID FLOAT UDT VARRY IOT NCLOB TIMESTAMP Package NCHAR NVARCHAR2 Procedure Function Directory 数据库对象类型 , 支持表中存在行链接、行迁移的数据复制,支持对 Truncate 语句和 DDL 语句复制。
 
11. 复制软件必须准确复制 Oracle 数据库中的每个事务交易,其工作原理必须满足:软件的捕获分析过程是在源端生产库交易事务开始时就同步启动,不需要等待源端交易事务的结束(提交或回滚)才开始复制。
 
12. 复制软件对无主键或无唯一索引表进行复制操作时,不需要打开 Oracle 数据库参数:补充日志( Supplement Log )开关。
 
13. 说明复制软件在复制传递中对数据安全性和保密性的实现过程,是否满足使用标准 SSH 协议对复制内容进行加密传递。
 
14. 复制软件在复制数据库 DML DDL 语句时,是否需要在源端生产数据库中新创建对象,例如触发器、存储过程等。
 
15. 复制软件必须满足并支持数据库中 Sequence 对象实时刷新动作的复制。
 
16. 灾难发生业务切换到灾备库工作,当生产库修复正常后,要求这阶段变化的数据内容,采用反向增量模式恢复生产库,而不是采用反向全量的初始化模式。
 
17. 说明复制软件是否提供监控平台模块,并完全满足下列指标要求:
1 )提供一套 Web 浏览器模式的管理配置和监控报警平台;
2 )满足实时监控(生产 / 灾备)数据库工作状态和复制链路信息,包括:数据库用户信息、数据库空间大小、数据库各种资源消耗、数据库等待事件、数据库历史状态、数据库锁冲突、数据库共享池、数据库繁忙 SQL 语句、数据库性能瓶颈、数据库工作报告、队列消息、队列进程、复制 SQL 语句内容等等。
3) 提供多种报警方式,包括邮件、颜色、程序接口等;
4) 通过 Web 浏览器图形化界面,实现对复制链路的参数配置、管理和启动、停止等日常维护工作,提供历史数据分析,产生运维分析报告;
 
18 .复制软件必需提供能够同广东国税现有的 HP OPENVEIW 监控管理平台结合的模块,并且该模块是采用 SNMP 管理协议的。
 
19. 复制软件满足支持主流操作系统平台上 Oracle 10g Oracle 11g 版本中采用的在线日志文件和数据文件存放在 ASM 空间模式。
 
20. 复制软件原厂商需有在省级税务系统中成功实施本复制软件的案例;要求这些案例目前还正常运行,请提供该系统正常运行的时间(多少年),和相关合同要点及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列出该案例项目具体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1. 复制软件原厂商必需提供中国境内 800 技术支持电话。
 
22. 复制软件原厂商必须满足在广州设立三年或以上的固定办事机构,请提供固定办事机构的场地租赁合同和该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员在广州的社保证明。
 
23. 投标人需在国税系统具有成功的合作案例,请提供有关合同、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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