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凡尘十二年的方娥真

台湾的诗人学者,现任香港大学中文系系主任余光中在评析她的诗时说:“她是缪思最钟爱的幼女。”名小说家朱西宁在谈到她的散文时说:“她日常生活里的敏思,一滴清露,一粒河砂,在她皆是山川日月,人世无限……她的文章好,根子里自是成于天趣者更多。”中央研究院美国文化研究所所长朱炎则在替她的小说作序时形容:“可曾在午夜的花园深处,猝然遇到过一朵开放得震颤有致,美得教人心慌意乱的昙花?读她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画天涯》,你或能领略到如许清凉的快意,动人的痴迷,生的痉挛和美的震颤。”
  她是谁?方娥真是也。
  写方娥真的文章,多不胜数。而我也不准备一一枚举。毕竟,是我写方娥真。我写方娥真也不止一次,总是有很多机会,很多朋友,邀我写她,也许都认为我跟她很熟,是她的知音之故吧。不过,我不是方娥真的知音,也没有资格作她的知音。我并非在这儿自谦,也决无自贬之意。方娥真像是一首诗里的“诗眼”,诗是可以苦心经营的,但“诗眼”却要靠“神来之笔”。她的人自然得像第一滴的雨点,自天而降,滴在你的额上,是被选中了,那是冥冥的天意,无须作人为的安排。方娥真极真,我的人则处处太过刻意,太过精强。作为她的知音,应该要有“思君如满月,夜夜减清辉”那种专注的浓情。我是她很好的欣赏者,仿似“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是一种肝胆相照,顾盼自喜,还有两情相悦,相依为命。但我仍够不上作为她的知音。有一次,我把她气着了,她说我:“你真不是我的知音。”我知道她说的是真话,因而,这句话成了我一生人的憾恨,那真要比洗脱我那场冤狱还要耿耿。
  我说方娥真“真”,她真的比真还真。当年我初识她的时候,兴致勃勃的跟她大谈文学原理,她柔静的在听,我越说越是得意,越是忘形。我以为她佩服我的论见,后来我问她的意见,才知道她是喜欢我眉飞色舞,滔滔不绝的神情,跟理论全无关系。她不喜欢小猫小狗,叫她养鱼,她看见鱼儿向她呶嘴她就讨厌。看到鱼和虾,她只是想吃它,在看哪一块肉好吃。有次看见好肥的一朵大菊花,她趋近去,眼睛水灵水灵的,我问她是不是赏花,她说:“真想一口吃掉它。”她说的时候,好象只是跟花开了一个玩笑,要去惊吓它。我感觉那花好似有灵性的人所言都能感受,被惊吓住了,正后悔开得那么肥茂。
  其实方娥真是得爱花的,她不喜欢花园中栽植的花,那太人工化,剪栽过的树和草,她也不喜欢。她喜欢以自由自在,不刻意造作。她喜欢蔓草野地,要用脚走出来的小径。她最喜欢新疆女子赤着脚,在草地上跳舞,那仿佛是她自己,一步玲珑一响,一步彩衣一飘,我想,那一定是她前生的舞姿。我去过很多风景名胜,不知怎的,每次见着一个地方,我叹为观止,我想带她去看。她懒,不喜欢奔波,而我就试图劝说,千呼万唤,好不容易才请动她去了,结果她一看,却不觉什么。不过为了不让我失望,她也孜孜的在看,每次我看她,她都笑着表示喜欢。我常生起欠她的感觉,觉得她跟我在一起,常顺就我的意思去踌躇流连,其实她只需要一房温暖的灯光而已。
  而我连这点都无法给她。
  倒是有次我带她去太阳谷,那儿尽山连绵的绿草地,一望无尽,她高兴得失声叫了起来,让我想起她常唱的一首轻快的歌“可爱的一朵玫瑰花”里,“╠╠我从山坡滚下来,啊呀呀,你的歌声婉转入云霄。”她唱歌时最快乐,看那山山绵亘的草坡,她孩子气的快乐又来了,我看着看着,因为痛惜着她,所以怀恨自己的成熟。日后我遇到很多女子有点孩子气,都易生好感,说来很可能便是想收集这一张绝世的笑貌的一丁一点。
  有次带她和社员们一口气游历了溪头、瑞里、杉林溪、天地眼、十八洞天、大滚水、红河谷、凤凰山、红叶温泉等地,她都不喜欢。停在一处温泉旅舍,吃饭前各自泡温泉,我们男生忽闻歌声,出去一瞧,原来娥真一张藤椅,对着旅舍后头望过去一览无尽的平原绿地唱歌。夕阳那么金丽,像旭日一般的气象,照在河床上,邦腹溪美得象一条流动的金带,云层里翻杀出天欲雪和小火炉的余韵,小小的方娥真在那儿,对着广大的河岸平原,唱着一首又一首悠悠的歌。我看着她小小的侧脸,小小的颈,不觉痴了。一众姐妹围在她身边,也都忘了言语,忘了行旅,忘了自己。直至天色渐暮,草原上已生起营火,一缕烟卷上了天,方娥真向来不大够气,累了便不唱,回头才发现我站在她藤椅后面,意外的“啊”了一声,那神情像新娘子凤冠头上的流苏被掀开,娇丽可喜,又争宠好奇。我总是在想,她是唱给草原上的那个我听,但没想到我就静立在她后面,可是又想,那个草原上的男人会不会是我呢?就不敢再往下想了。
  所以常常忍不住问她:“要是你现在遇见我,会不会喜欢上我呢?”每次都这样问,真是贪得无厌。其实是为我从来未曾得到过,才这样问。我总是觉得她的歌声里,那高大痴情、潇洒风流的汉子不是我,。或许,这世界上是没有这个幸福的人。
  我在十二年前遇见她,那时候,她的名气比我大,笔名是“寥湮”。在《学生周报》上常大幅度的发表文章。我那时还在念高中,因自我思想训练,偏向西方艺术文学的理论,不怎么喜欢她的文章,却出奇的想念她的人。能够遇见方娥真,我一再的表示过,是我一生最大的幸运,并且不可能有更大的幸运。我知道这样的说法,对我的未来也许不太公平,但我这句话却是公平的。
  能够有缘见方娥真,我必须要感谢两个人,一是悄凌,另外一位是陈美芬。那时候,我与家兄任平正筹划创办“天狼星诗社”,意兴方豪,自觉可以平视王侯,也没怕过谁来。悄凌常发表方娥真的文章,我便很想见她。悄凌当然也发表别人的文章,却勾不起我那么顽劣的好奇。因为要扩充天狼星的业务,所以筹办分社,安排陈美芬作为“绿林”分社社长,陈美芬拉我去见怡保的方娥真。
  知道要见她之时,心中忐忑,像一出戏就要出场,自己千锤百炼,却为了上这一阵。见着她之前,走过小桥流水,经过草地野花,然后先看到她家后院的番石榴,树下的鸡鸡鸭鸭,才见着她。她坐在衣车旁边,尽是笑,我拼命想看她,但总是给自己带去的几个朋友遮挡住了,也可能是她避着不让我看见。我连她的样子都没看清楚,回去便思念起她来。直到今天,我仍没清楚她的容颜,有时一别长久,总觉得在怀念一个气质。可是我们一见面的时候,彼此都觉得很熟悉,像认识了很久很久的人似的。一些见一面就把她五官记得分明深刻的人,却不见得有这么深的缘份。
  因为永远看不清楚,所以从来不会厌倦。几曾看一幅画就厌腻?娥真见到我的时候,实在并没有爱上我,她也觉得我好飞扬,好真诚,好深情,这感动了她,她只是陪着我,游山玩水,经历世情,觉得开心和热闹。我们之间,是有朋友之间的义气,兄妹之间的亲情,以及彼此都希望对方活得比自己更好的诚意。
  我和方娥真相识了十二年,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人在我心目中的分量会比她更重。我笔下写任何人,信笔挥就,都无负担,但写方娥真,我反而战战兢兢。正如十二年来,她的一颦一笑,我都关心。有人夸她,我比赞我自己还开心。有人骂她,我就当是仇人。任何人的喜怒哀乐,我都可以当作旁观,也可以共担,独对娥真的不高兴,无法可施,十二年来,每次她稍一不悦,为我而伤心,不管大事小事,她只要一不高兴,无论怎样掩饰,我都会立刻知道,并且手忙脚乱,不知如何是好。奇怪,在一起十二年,应该很熟络才对,但只要她一生气,我就比对陌生人的怀恨还束手无策,想来是因为我太注重之故。
  可是十二年来,我们也互相迁就。有时候,为了看一场电影,她以为我想看,我以为她要看的,结果互相体谅的,去看了,才知道是彼此迁就对方。跟她在一起,我可以酣畅地发挥我的霸气,她总是柔顺的听,鼓励和劝勉,让我保持大志,继续有信心。若是遇到她的原则她就绝不退让,倪匡说过她思辩颇似孟子,其实她那时只不过是冰山露出海上的一截罢了。当年,我在台湾,办神州诗社,有意来我们社里“找碴”的学士、硕士、博士和学者遇上方娥真,只要逼得她“挺身而辩”,必被挫得铩羽而归。一众社友,都对这个“娥真姐”的口才惊诧佩服。娥真极懒,不好读书,但她的人极聪悟,凡读一书,都能融会贯通,转化为自己的学识。她的文风,自创一格,只有人模仿她,她从不去拟摹谁人。
  她对什么事情都不大着意,笑嘻嘻的,喜欢玩,以前在神州诗社里,大大小小的社员,衷心喜欢她;对我,可能只是“怕”或者“佩服”,都不是好现象。她很怕冷,未到冬天,手就全冰,喜欢突如其来抓住女社员的脖子和手腕,冻得她们尖叫,我就笑称之为“冰魄寒魂手”。她从来不喜欢利用人,也不允许别人在她身上沾到什么便宜。她又怕虫,看到虫又恨又怕,厌恶到了极点,要看她愁眉不展,只有在这个时候,她虽不喜欢小动物,但我喜欢,她也由我养了只小狗,那小狗跟我心灵相通,曾经跟我在一次事件上救过社里几条人命。我们唱歌的时候,小狗便一起吠,我们觉得它很有和声的味道。小狗一旦受了委屈,受人欺负,就会过来找我“倾诉”,娥真看了就瞅住它,它也瞅住娥真,两人瞅了好一阵会儿,小狗瞅不过她,没好气的躲在我脚下睡觉,睡前多打几个呵欠,表示不在乎。我总是笑说:“唉,猫狗不兼容。”小方顽皮起来的时候就像猫。
  等到我出国,一段时候没回来,小狗的起居饮食,就全由娥真照顾。社里的人口里说疼小狗,但我走后,加起来都不够娥真一个人细心。她们一人一狗,这时候就相依为命,十分和睦。有次娥真见诗社壮大,她本就不喜欢群居生活,太热闹对她反而嫌烦,夏天里,她喜欢一个人在灯光柔和的房间里照镜子,冬天就裹着棉被“冬眠”,诗社里那种奔波忙乱奋斗的生活,她本来就不相近,是因为我才强作勾留的,所以她就离开了一段时候。小狗不见了她,便每个房间去看,见她不在,便无心吃饭,尾巴也不摇了。社员失去了这位“娥真姐”,社里的气氛只刚烈,而不柔和,很容易便冲突了起来。有一天,社里遇事,她就回来了,社中的兄弟姐妹都跳了起来,门刚打开,嘘寒问暧犹未及,小狗就飞奔着扑跳过去,站着猛舐娥真的脸,真的,我看到小狗在流泪。
  我写这件事是要点出方娥真的人情物意,看去自在,但其实何等缘深。我这个除了有点组织能力之外,也很能激奋别人的志气,不管怎么说,跟我在一起的朋友,都 会很有向上心,这点是很明显的。从前倾向理想主义,现在则比较踏实。平素我很严厉,可能是自觉得正之故,其实清官最是害人。诗社纪律,十分严格,但娥真在,总是把我艰辛架构的方格比例一一拆除,让我写字不必按照规格,才能自成一格。这是无招胜有招。约莫八、九年前,我很穷,在台走投无路,朋友们更穷,我的小说写了无人肯要,但我仍规定自己,一天写逾万字,唯一的读者,只有娥真。她看了便鼓励我,说一些话,譬如追问主角下场如何啦!如此便等于催促我写下去,不然,今日哪有那么多的作品?她鼓励人,最不着痕迹,教人也不留余地。可是在我全神贯注手足冰冷赶拼命稿,而入我的笔下世界时,她总是过来,笑嘻嘻的逗我,有时问我去消夜吗?有时说外面的兄弟好热闹。我对她很戒备,皱着眉说:“不要,不要叫!”语气重重的恐吓她,她退了一两步,像犹豫了一下,端详局势是否仍可以逗引我,现在回想起来,要不是她常逗我去轻松轻松,说不定,我在遭劫的那段日子里,神经纤维早就绷断了,人也崩溃了.
  有段时间,我跟几位诗社的负责人出门远行,吩咐在社里留守的家人要好好把握时间做点事,谁知道回来的时候,社里的人,统统都出外吃心心玉米冰和喝豆浆水去了。待他们回来,黑压压的一群人,多出了十来个,一问之下,才知道是娥真领的头,一时也不好意思发作。旁人见娥真“?镬”,都伸舌头,蹑脚尖各自散去了。这多出来的十几个人,全是我不在的时候,因受娥真的“教化”,加入社里来。方娥真有空也教教他们写作、唱歌、读书,但主要的时间,并非勉励有加,而是跟他们去吃喝玩乐,互吐心曲,结果,这十几个人,日后成了诗社中坚,比那些什么悲歌慷慨的人士还要投入。这点可不能不服了娥真,要不是有她,诗社的人可能早跑光了,我发脾气时,她就去请人谅解我。不过,我也有一些个好处,譬如对娥真,我不但能容下,而且让她能任性尽情无碍地发挥,她也承认,没有人像我给她那般信重自如。
  她生平最怕权力,毫无野心,莫名其妙的成了诗社里的“娥真姐”,她只想快快卸此重担。她平素一点机心都没有,别人问她什么,她就答什么,不会装模作样,浊会摆架子,也不会计算人。她有时说话很直,我偷偷拉她到一旁,告诉她不可以这样说话,她听了,也不大明白,但立刻改了。我说了,又很后悔,觉得正把一个真真的人教得世故了.可是她就是世故不起来。世界上政治人物,她都无心留意,今天是中英双方有关香港问题协议签定,电视停播一切节目,以人造卫星转播实况,她虽然扭开了电视,但却在房间里睡着了.次日问她,她还不知道中英协定了些什么.
  这样的一位女子,也蒙不白之冤,真是够冤。这完全是我连累之故,虽然我自己也是蒙冤。她忽被扣留的第一晚,还跟看守的人说要回去跟我们一同吃消夜,她知道要是她没有回来,我们诗社的人一定都会等她才消夜的。又说没带脸巾和牙刷,必须要回来取。她不知道人类的祸心,也把她猎在陷阱里,不打算放过。而当其时,我也身在虎口,惨不堪言。又有何能力护她?唉!天道无亲,于心何忍?这样的一个女子,为了维护她的一位兄长或朋友,便可能毕生失去了自由,抹煞了才华,丢在阴暗的角落,再也无人理会。
  她以为我在外面,一定会设法营救她的,所以她很安心。谁知道这样一位小女孩是不会伤人的,别说政治,就算有人给个官她做,给个烈女的名衔她当,她也吓坏了,会找个地方躲起来。可是因为她不忍像其他的人一样诬陷我,所以便遭受此恨绵绵无绝期的厄运。一个在溪边唱歌,灯下写诗的女子,脸上便因那时期里被含菌的指甲而伤了皮肤。
  当她知道受骗和无望后,她不打算再受苦下去,所注决定寻死。古人以死明志,方娥真是不要活了。这一种凄惋和英烈,我真不明白为何天下有人会有那么狠的心!
  方娥真决心死前,还怕被人瞧破,要装得满脸笑容,假装食量不错,心情愉快,其实把饭都倒在暗渠里冲掉,这样来绝食.可惜数天绝食不死,她便用冬衣的双袖来勒死自己.一向爱美的她哀莫大于心死,写到这儿,因为心酸,也不想再提了。皇天有眼,方娥真活了下来。
  我们都知道彼此在里面活着,虽然被隔开,但在黑暗绝望里,仿佛有个她在我身边唤着:“瑞安,撑下去,瑞安,撑下去。”就是如此我也才得以不死。她知道我也在囹圄中后,已过了一段漫长的岁月,这连她最后一线希望也灭绝了。她听同囚的人说有一个戴眼睛镜很好看的男孩子被剃了光头,她觉得是我,想我在外的叱咤风云,不禁心痛。里面的人怎么离间,她还是为我说话,我纵有千百般对她不起,她决不在生死关头卖友求荣。卖友何等容易!她何必虚掷一生的辛酸?诗社本就不是她想要的,而真正共同建立这个理想和目标的老朋友,全都散了,在我身系奇冤,退无死所之际,忙着在背后骂我,大彻大悟这是条绝路,什么对学生病全往我身上推,而我一个人全扛上了,我没有逃避。一向快乐自在的她为何要替我受人世这番劫,这般苦?就连那只救过人的小狗,在我历劫时,也无人肯管,任由它自生自灭,更不要说财物了。我的著作,在台一直甚为畅销,然而诗社当时竟以一成贱价售出,来套现金,并用我的私款来还公帐,一直到今天,台湾的书商还来电说我这决定造成他们发行上的为难。其实我那时又岂能作得了主?人在人情在,人去了呢?可怜真的危祸临头,一向娇小而不赞成我的娥真,比谁都要英风飒飒,站在古道上成了传奇里的艳烈。
  此后,纵得了自由,在一无所有毫无依据从头建立的情况下,别看她是一个弱女子,娥真在香港,居然在短短的两三年间,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起先任用她的一位公司里主管,明知她过人的能力与才干,但因此而故意排斥和冷落她,足有一年,她也毫不受打击。等到她做出来的成绩使得对方不能不承认,还准备重用她时,她就拂袖而去,毫不留恋。她不是一个任人要捧就捧,要踩就踩的人。现在她在全香港最权威的娱乐杂志<明报周刊>成为特约撰稿人,好几宗大新闻,都是出自她的手笔,她仍是笑盈盈的,悠悠闲闲的,但不知怎地,不管在香港的还是从台湾来的公关明星、艺员或导演,总是喜欢在人前提:“我认识小方的!”仿佛这样就可以显示他们在新闻文化界很有办法似。
  小方娥真自小就有一种平视天下英豪的志气,她是人间而不人烟,她从不崇拜什么明星歌星,因为她自己是最真的人,真人一眼就看破一切修饰,她的层次和格局原本就高人一等。可是她又不懂得骄傲,不懂的事,就说不懂,并真诚的向人请教。长辈们都喜欢她,所以肯教她;后辈们也喜欢,因为她肯教人,一点都不藏私。
  我常跟她谈文学理论,哲学,美学,玄学,但她常一语道破,反而让我悟了道。我替她改文章,很快就发现,她的散文竟好过我,我很懊恼,但立刻就向她承认,然后赶快再去另创一格。跟她在一起,非要自我进步不可,否则要给她抛在后面,别的无所谓,在文学上我是不能输的。跟她去看电影,她常有与众不同的意见,读文章,她也有独到之见。我每次见着她,说话就喋喋不休,一说说了十二年,十二年来,至少大部分时间是常常见面,但彼此还争着说话仿佛话说不完似的,一谈就谈到天亮。有一两次,谈了数天,才分开来,又通电话,一通又是五六个小时,连忙着的工作全都搁下,真是荒功废业。有一阵子稍为歇了歇,彼此没了话题,都说:“我们已到了无话可说的地步了。”两方都笑了起来,
  我没资格当她的知音,可是她却是我的知己。谈话如此投契,谈了十二年,犹如初见面,大概可以入什么纪录大全。她住在湾仔,我住在尖沙咀,十二年来,我从第一天追起,追她追到现在,最近是越追越无望了,张子深笑我:“温瑞安,你真是丢了男人的脸!”这话说得也不无道理,方娥真曾说我:“桀骜不驯,多情狂放”,这些年来,过眼云烟,逢场作戏的,我当然有,不过,这样如生如死的感情,就只有对她一个。我对她守礼、尊重,有时变成了个笨手笨脚的大孩子,反把她惹气了。或许有人以为这种真情在世上是不存在的,可是他们错了。
  方娥真喜欢女孩子喜欢我,常跟我“出谋献计,评头论足”,哪个女子好,哪个女子差强人意。而我更希望她有比我更好归宿。两个人的感情可以如此超越爱情,超越占有的。我无论写别人怎么好,心里头都不能跟方娥真比。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连有电话打进来,都觉得心里烦。跟她说话,有时竟一天发了六、七个誓,想来都心惊。朋友们都知道我说话一是一,二是二,从不发誓的。娥真素来不喜也不让我发誓,不知怎的,她又不是不相信我,而问题也不严重,但我因为注重她,竟用天地来作证,实在是“欲得周郎愿,时时误拂弦”!
  家兄任平是最早赏识娥真的才华的人之一,他从娥真的诗《高山流水》及散文《长明灯》中预言了她未来的文学成就。黄昏星,清啸,顺平,启元,树林等都是她的同门“师兄妹”,对这位出类拔萃,后来居上的女子也只有爱护,从不嫉妒。她对他们也很有义气情感。当年在神州诗社时,李、周、廖等位跟娥真素来合作无间,同甘共苦,虽然而今各散西东,但这些患难之交,都不会忘记在一起的壮丽岁月。人生中有几次缘,才能聚在一起十年八载?人生有几个十年,经得起多少忧欢?让我们忘记了不快,深记相聚时的可贵难能。
  记得有次上阿里山游玩,在穿山洞火车里,娥真忽然瞥见山坡上有一株野花,紫蓝色的,在雾中,美得出奇。娥真很喜欢,伸出了春葱般的手指 ,叫:“花,花啊!”车上的林新居和吴劲风两位,竟跳出车去,为她采撷了花,再跳回车上,送给娥真。我在一旁,感动得有点想落泪,觉得好象金庸的《书剑恩仇录》里,陈家洛在危崖上为香香公主冒险去采一朵绝世的花。娥真当然不是香香公主,香香公主缺乏了个人的生命色彩,娥真的猛烈,可以直比翠羽黄衫霍青桐。然而她唱歌的时候,一如《白马啸西风》里的李文秀,但她又不似李文秀常受委屈,有时她象黄蓉慧黠,小龙女纯真。那天胡慧中看了我十二、三本书,哗地打了个电话给我,发现了新大陆:“原来你小说里的女主角,都是方娥真的化身!东一个,西一个,不是姓方,就是小娥!”她说对了。
  我当然要写她,就算这篇文章,我越想写好,越是没写好,但这份心意,她一定懂得。如她不懂,又怎么样?那又有什么关系。我想,写方娥真个人(不是文评)的文章,写得传神的不多,我回马时,很多人都问我:方娥真怎样了?我就写这篇东西,或许,他日有文学资料收集的人,也会注意到这篇从半夜写到天明的文章。

  (此文字为温瑞安为方娥真的小说写的序,由网友陈亮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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