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再婚交警中队长包养情人生子仅被降职引争议

    在新浪网看到一则新闻是《再婚交警中队长包养情人生子仅被降职引争议》。

    三亚市交警支队河西中队中队长苏某,在前妻病故后再婚的情况下,竟与另一女子陈某同居并生育一子。事后,有关部门对苏某仅做出降职降薪开除党籍处理,并称苏某是否重婚,还不好认定。

    这一做法激怒了网友,网友呈一边倒趋势,直呼“强烈要求将这名交警立即清除出警察队伍”。

    还有直接搬出法律条文来说明这件事情的处理过于忽悠大众了。

    网友都能判断的事情我们的政府居然说不好认定。这个确实很讽刺!!!

    素来我们的有法必依还是一个目标,在现阶段来说没有背景的大众要是犯事的话,那是向有法必依的方向发展,但如果我们有背景的那就另当别论了。当然处理轻重或许有所不同,但这个不同肯定是在某个原则之内的,如果超过的那个原则就不能忽悠了。

    固然现在社会中这样的事情确实很多,被发现的只是少部分,因此被发现的人只认为自己倒霉,而并没有其他过错。对于处理方来说如果也有这种思想的话,就会找一些借口来减轻处罚力度,从而造成不公。

    如果我们的法律制定者和执行者都不以身作则,维护法律权威的话,那我们的法制道路可想而知还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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