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NU GPL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ce (GPL) 有可能是开源界最常用的许可模式。GPL 保证了所有开发者的权利,同时为使用者提供了足够的复制,分发,修改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分发的时候,需要明确提供源代码和二进制文件,另外,用于某些程序的某些协议有一些问题和限制,你可以看一下PierreJoye写的 Practical Guide to GPL Compliance一文。使用 GPL 协议,你必须在源代码中包含相应信息,以及协议本身。
GNU LGPL
GNU 还有另外一种协议,叫做 LGPL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ce),它对产品所保留的权利比 GPL 少,总的来说,LGPL 适合那些用于非 GPL 或非开源产品的开源类库或框架。因为 GPL 要求,使用了 GPL 代码的产品必须也使用 GPL 协议,开发者不允许将 GPL代码用于商业产品。LGPL 绕过了这一限制。
BSD
BSD 在软件分发方面的限制比别的开源协议(如 GNU GPL)要少。该协议有多种版本,最主要的版本有两个,新 BSD协议与简单BSD协议,这两种协议经过修正,都和GPL兼容,并为开源组织所认可。
新 BSD 协议(3条款协议)在软件分发方面,除需要包含一份版权提示和免责声明之外,没有任何限制。另外,该协议还禁止拿开发者的名义为衍生产品背书,但简单BSD协议删除了这一条款。
MIT
MIT 协议可能是几大开源协议中最宽松的一个,核心条款是:
该软件及其相关文档对所有人免费,可以任意处置,包括使用,复制,修改,合并,发表,分发,再授权,或者销售。唯一的限制是,软件中必须包含上述版权和许可提示。
这意味着:
Apache
Apache 协议 2.0和别的开源协议相比,除了为用户提供版权许可之外,还有专利许可,对于那些涉及专利内容的开发者而言,该协议最适合。
Apache 协议还有以下需要说明的地方:
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 Commons (CC) 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开源许可,它主要用于设计。Creative Commons有多种协议,每种都提供了相应授权模式,CC 协议主要包含 4 种基本形式:
这些许可形式可以结合起来用,其中最严厉的组合是“署名,非商用,不能衍生新作品”,意味着,你可以分享作品,但不能改动或以此盈利,而且必须为原作者署名。在这种许可模式下,原始作者对作品还拥有完全的控制权,而最宽松的组合是“署名”,意味着,只要为原始作者署名了,就可以自由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