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原则

  • “开-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OCP)
  • 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 对可变性的封装原则(Principle of Encapsulation of Variation,EVP)
  • 找到一个系统的可变因素,将它封装起来。
    “对可变性的封装原则”意味着两点:
    (1)一种可变性不应当散落在代码的很多角落里,而应当被封装到一个对象里面。
    (2)一种可变性不应当与另一种可变性混合在一起。

  • 里氏代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LSP)
  • 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

  • 依赖倒转原则(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DIP)
  • 要依赖于抽象,不要依赖于实现。

  •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ISP)
  • 应当为客户端提供尽可能小的单独的接口,而不要提供大的总接口。

  • 合成/聚合复用原则(Composition/Aggregation Principle,CARP)
  • 要尽量使用合成/聚合,而不是继承关系达到复用的目的。

  • 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LoD)
  • 一个软件实体应当与尽可能少的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
    又叫做最少知识原则(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LKP),就是说,一个对象应当对其他对象有尽可能少的了解。
    其他表述:
    1、只与你直接的朋友们通信(Only talk to your immediate friends)。
    2、不要跟“陌生人”说话(Don't talk to strangers)。
    3、每一个软件单位对其他的单位都只有最少的知识,而且局限于那些与本单位密切相关的软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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