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联动:重点电煤价格每吨上涨15元,每度电涨2.52分

中电联:重点电煤价格每吨上涨15元

中国证券报: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秘书长王永干昨日透露,全国4.9亿吨重点电煤合同目前已经签了3亿多吨,每吨价格平均上涨15元左右。

  王永干是在“中国电力工业中长期发展与改革研讨会”上做上述表述的。他预计,“十一五”期间,全社会用电需求年均增长9%左右,电力装机新投产2.5亿千瓦;将有超过1万亿元资金投入电网建设。

在装机建设上,预计今年电力投产7500万千瓦,明年投产7000多万千瓦,火电的比重还将上升。到“十一五”后期,电力投产速度将有所回落,整个“十一五”期间电力投产2.5亿千瓦,同时安排关停1400万千瓦小火电。到2010年,电力装机总规模达到7.5亿千瓦左右。

  王永干介绍,今后5年水电预计投产4000万千瓦以上,总规模达到1.6亿千瓦,占总装机的21.3%以上;煤电新装机1.7亿千瓦,总规模达到5.54亿千瓦,核电预计投产不多,约200-300万千瓦,总规模达到900万千瓦;天然气投产1300万千瓦,主要分布在城市电力负荷中心;风力装机500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投产550万千瓦。


煤电价格联动实施方案出台每千瓦时涨2.52分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煤电价格联动实施方案。按此方案,自5月1日起全国销售电价水平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2分钱,旨在解决2004年6月以来煤炭价格上涨、部分电厂经营亏损以及取消超发电价等对电价的影响。各类电价中,农业、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未作调整;居民生活电价是否调整由省级政府提出意见,需要调整居民生活电价的,要依照法定程序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煤电联动并不是将煤炭价格上涨造成的发电企业成本增支完全转移出去,而是要求发电企业消化30%,目的是促进企业加强管理,降低成本。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煤炭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借电价调整之机提高煤价,2005年电煤价格以去年9月底实际结算的车板价为基础,由煤电企业在8%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对新投产发电机组用煤价格,以煤炭企业去年9月底实际结算的电煤平均车板价为基础,在8%的浮动幅度内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电煤价格调控措施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措施之一,煤炭、电力企业要严格执行,不得超过规定幅度提高煤价,也不得变相提价;煤价涨幅超出规定范围的,要予以纠正。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督促本地煤炭、电力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电煤价格调控政策。煤炭、电力企业不得因为价格协商不一致而停止供煤或停止发电。国家发改委将对各地执行煤价调控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


  
信息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记者朱剑红报道

个人分析:

若平均供电煤耗按照360g/kWh计算,每吨煤价格上涨15元,则对应的发一度电要

上涨0.36*0.001*15*100=0.54分;而国家发改委给电厂上网价上涨2.52分,无疑是给了

发电侧巨大的补偿,也是国家考虑了在煤价巨涨的情况下发电企业普遍亏损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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