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准备周四的期中考试,所以花时间复习前面知识的同时,也一并写一篇,就当做复习笔记了。
这一部分主要介绍了一些基本的定义和数学的证明方法。
首先,定义了集合的定义:集合是一些无序元素的集合,具有确定性、互异性和无序性。然后介绍了一部分集合的一些基本概念,如集合的基数,如|S|表示集合S的基数,即元素的个数;两个集合相等S=T是指S中每一个元素都在T中,T中的每个元素也都在S中;子集(可以包含空集)、真子集(不包含空集)、严格子集(不包含自身相等的情况),以及的集合的并、交、差、补集、笛卡尔积、幂集。
接着介绍了函数的定义,定义域Dom(f), 值域Ran(f),映射和操作,单射函数(一一映射),满射(Ran(f) = B),双射(既是单射又是满射),反函数(Dom(g) = Ran(f), g(f(x)) = x),f◦g表示domain {x| x ∈ Dom(g) ∧g(x) ∈Dom(f)},valuef (g(x)). 另外,就是注意多项式的定义,一个多项式是由变量和常数构成的有限长度的表达式,只能使用加,减,乘和非负的整数幂指数(用于判别一个表达式是否是多项式)。
关系的定义,分为等价关系和偏序。如果A是一个集合,一个性质M(x1,…xn)对于An的n行记录成立,但是不对于其余n行记录全部成立的性质称为A上的一个n元关系或者A的预测。如,性质x<y. 2 < 5,6 <4. 这里,A是整数集合。A上的一个二元关系R称为等价关系如果满足自反性、对称性和传递性;A上的一个二元关系R称为偏序如果满足反自反省和传递性。如:
下面是该部分的重点——证明。
1. Proof by Construction 通过构造来证明
这是最直观的一种证明方式,比如证明一个式子是奇数,就将其构造成2k+1,偶数就构造成2k,带入式子中,一步步往结论上面靠。
2. Proof by Contrapositive 通过逆否定理来证明
逆否定理可以分为通过推出矛盾和举反例。如已知p成立,要证明q成立则可以转化为¬q 而推出 ¬p。该定理的使用场景是¬q比较好列出的情况。通过推出矛盾,则是如果证明p命题为true,则转化为证明¬p是false。即假设原命题不成立,推出矛盾,则证明原假设不正确,原命题是成立的。
3. Proof by cases通过案例来证明
案例证明则是将原命题的条件分为几个子集,证明对每一个子集都成立,则推出原命题成立。
4. Proof by Mathematical Induction 通过数学归纳法来证明
数学归纳法主要是分为三个步骤(考试的时候要写清楚每一个步骤),
Basic step:这一步主要是对前面比较小的几个数带入式子推出成立,即P(n0)成立;
Induction Hypothesis: 这一步则是假设原式对于n = k成立,即P(k)成立;
Proof of Induction Step: 这一步则是证明当n = k+1时,式子也成立。
这部分还讲了数学归纳法的两个变形,第一种是Minimal counterexample Principle, 其实就是归纳证明和Proof by contradiction的一个组合。为了证明一个命题,假设原命题是不成立的,那么至少存在一个反例。考虑到有一些规模会比较大的数,因此考虑反例的时候可以考虑存在一个反例C是最小的。然后,找出矛盾点在可以找一个比C还要小的反例使得最小假设不成立。这种方法称为无穷递减法。比如课上的例子:
假设k是使得式子可以被 3整除的最小数,通过构造证明k-1也可以被3整除,小于假设k的最小性,因此推翻原假设被3整除不是对所有的n>=0成立。
第二种变形是The strong principle of Mathematical Induction. 与传统的数学归纳法的不同点在于,第二步假设的时候,不是证明P(k)成立,而是证明对于k>=n0, 对于每一个n满足n0<=n <=k,都有P(n)成立,进而推导P(k+1)成立。
举个栗子:证明对于任意的n∈ N,n>=2, 都有质数因子。
证明:
定义P(n)为命题:n要么是质数,要么是两个或者多个质数的乘积。接下来证明对于任意的n>=2,P(n)成立。
1. Basic step. P(2)成立,因为2是质数
2. Induction hypothesis. 假设对于k>=2, 2 <= k <= n, P(n)都成立(Strong principle)
3. Proof of induction step. 证明P(k+1)成立。
如果P(k+1)是质数,命题显然成立;
如果P(k+1)不是一个质数,那么根据质数的定义,k+1 = r * s, 其中r和s都是大于1小于k+1的正整数。即有 2 <=r <= k, 2 <=s <= k, 这样根据归纳假设,r和s要么是质数,要么是两个或者多个质数的乘积。那么他们的乘积k+1也就是两个或者多个质数的乘积。证得P(k+1)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