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雁:一位行走在“时评”路上的奇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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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弟弟转发的公众号上读到一篇反映近期发生的热点事件的时评文章,其标题之精炼新颖,其语言之幽默犀利,其观点之独特有力,让人耳目一新,拍案叫绝。

这位作者,就是署名为沉雁的江南(浙江杭州)才女。

刚开始,我并不明白如此署名有何言外之意,揣测她自诩有“沉鱼落雁”之容姿。直到我加了她为微信好友,从她发过来的电子文集《旺旺春声》的封面中,找到了满意的答案。

她在这本自己精心制作的电子文集封面上,写上了这样一行字:见证沉封的火,共享雁过的光。由此,我透过这行醒目的字,不光明白了她网名的由来,而且也从她的这些独辟蹊径的文章中,看到她那巾帼不让须眉的担当,最让我叹服的是她的非常人可比的才情,领略了她文字迸射出洞穿世间见不到的另一面的火与光,瞬间有种醍醐灌顶,大彻大悟的感觉。

其实,收录在她这本文集中的151篇文章,都是公开发布在公众号上的文章。因此,能够公开的文章,绝对找不到其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问题。可是,为什么既然能公开发布,最后却又遭到屏蔽呢?

我拜读了她这本电子文集的几篇文章,才知道她写时评的特色:标题新奇,内容结合近期的时事热点,围绕新奇的标题,展开了与众不同的观点。

现暂不对《旺旺春声》作详尽的评述,单就前天她在新浪微博上写了一篇《为廖老师鼓掌》,来谈谈我对其的钦佩吧。

她的这篇文章,本想发在公众号,可是,不知何故,不能及时发布。于是,她将此文复制,于当晚7时许,发布在新浪微博文章头条上。

这篇文章是根据福建莆田市近期发生的教师暴尸学生家长的微信对话后,而遭遇解聘事件而写的。当别人为廖老师的做法表示不赞同,认为遭解聘是理所应当如此。而沉雁就反其道而行之,她为廖老师的行为鼓掌叫好。

为了亲身体会她文章的魅力,就将其转发到微信群中。并且时不时点开此文章,看看其被阅的更新数据。不到半个小时,其点击阅读量就已过万。刚过两个小时,就发现其阅读量为10万+,其文之火爆,由此可见一斑。

可是,第二天早晨,再打开新浪微博,却找不到她的这篇文章。为此,我在微博上写了这样一条博文:

昨晚,一网名为“沉雁”在微博头条上发表了《为廖老师鼓掌》的时评,不到两个小时,其阅读量就突破十万,可是,今早打开微博,却再也见不到此文了。这是怎么回事,说好的,只要不违反现行法律,人民是有言论表达的自由和权利,又是谁将此法律条款变成一纸空文? ​​​

尽管我的这条博文,没有沉雁文章的火爆,但能安然无恙地待在微博上,我就觉得已是万幸了。

沉雁的这本来之不易的电子文集,我会利用闲暇时去好好地阅读,细细地揣摩。因为,我觉得她是行走在“时评”路上的奇女子,我要做一个站在路边为她默默鼓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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