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英语协会(EAO);
第二条 协会性质:本协会是在分院英语教师领导下,由广大英语学习爱好者自发组建起来的进行英语交流的非营利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 协会宗旨:帮助别人,提高自己,超越自我,共创辉煌;
1.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发掘人才,繁荣分院文化,更好地展示分院的自身特色,宣传分院形象,丰富课余生活,推动分院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同学对英语学习及英语文化的兴趣,在分院中营造一个良好的英语学习氛围;
2.为非英语专业学生搭建一个学习英语的平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分院非英语专业学生的四、六级成绩,拓展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培养具有英语综合素质能力符合社会要求的人才;
3.充实学生的课外生活,使英语底子薄的学生克服对英语的抵触心理,帮助学生恢复学习英语的信心,锻炼学生的自控能力和意志力,促进同学之间的交流;
第四条 协会在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按照协会自身特点开展活动,在工作中坚持团结、发展、服务、引导的原则,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发挥自身的优势,致力于发展和提高英语爱好者英语水平,促进分院的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协会设有会长、副会长、秘书处、外联部、组织部、宣传部和信息部(每部可根据需要细分为小组),各部实行部长负责制;
第六条 各部主要职能及分工:
1.会长
全面负责协会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对协会的活动作总体安排和规划,对各部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代表协会面对学校领导、活动承担者、其他组织或社团;
2.副会长
对协会内部的人员进行总体规划安排,监督日常事务的开展
,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会长工作,汇报协会内部运作情况,分工负责各部工作;
3.秘书处
(1)负责整理会议记录并保存入档,会员由秘书处登记,整理登记表并保管,人员流动情况每两个月在例会上汇报;
(2)管理财务,做出报表,负责具体分配工作,通知事务,对活动进行总结;
(3)按时准备例会,通知到人,负责会议签到工作,按会长指示安排会议;
(4)对所有各部交上来的资料进行汇总、分类待考;
(5)对会内事务作日志记录;
(6)与其他社团保持联系;
(8)负责协会信箱;
4.外联部
负责各种外联工作,与校内外各团体保持联系,邀请专家教师进行讲座或培训等;
5.组织部
负责组织策划活动,对某一具体的活动做详细的安排,落实活动所需硬件设备;
6.宣传部
负责每期会刊的出版和编辑,对每次活动做充分宣传,根据需要及时出海报和通知;
7.信息部
保存每期会刊,负责外借和收回会内报刊杂志及磁带,并对其进行登记并监督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并收集各种资讯;
第七条 各部部长对各部的活动全面负责并作日志保存,定期汇报;
第八条 协会重大事由及规章制度的制定更改由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长组成的理事会通过商讨决定,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商讨决定任命
第三章
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分院注册登记的学生;
2.拥护本会的章程;
3.对英语有一定基础并有浓厚兴趣、诚实守信、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并能积极主动参加本协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1.申请者递交入会申请书,填写登记表;
2.经理事会批准;
3.由协会发给会员证,登记表由秘书处归档管理;
第十一条 会员的权利:
1.参与协会的管理;
2.参加协会的各种活动,阅读协会提供的各种资料;
3.经批准,以协会名义组织举办活动;
4.监督协会工作,提出建议与批评;
5.自愿申请退会;
第十二条 会员的义务:
1.配合协会的各项工作,遵守各级规章制度,遵守本协会的章程和各项决议;
2.积极参与协会活动,主动按时完成任务,维护协会名誉,协助支持开展工作;
3.按时缴纳会费;
4.认真学习和广泛阅读英语报刊等杂志;
第四章
协会活动
第十三条 协会的主要活动有:
1.主办每周一次的英语角,开展群众性的英语作文比赛、英语演讲比赛和英语电影等活动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增强广大学生的兴趣爱好,宣传分院的文化氛围和树立良好的形象,展示分院学生求实创新,励志图强的精神风貌;
2.邀请校内外有经验的英语教师讲座,对会员进行指导;
3.举办有特色的联欢活动,与院内其他协会进行交流及联谊;
4.定期收集英语短剧剧本,择优作为保留剧目,推荐优秀作品和学生参加校内外的比赛或演出;
5.提供各种外文书籍和磁带,推荐英文书籍;
6.组织会员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7.以座谈的形式在协会内部进行交流讨论;
第五章
协会经费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
1.校方的拨款;
2.会员的会费;
3.会员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所得;
第十五条 本协会的经费主要支出:
1.宣传费用;
2.协会书籍资料的购买;
3.活动开展的其他经费的支出;
4.表彰所用的奖品或奖金;
第十六条 协会经费由秘书处统一管理,经费的使用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分配使用;
第十七条 经费的使用:
1. 活动前由组织部做出预算交由秘书处审核后批准,各部所需资金可由部里给申请,同样由秘书处审核预算;报销应出示单据和正当理由;秘书处两个月作一次汇总,一学期做一次总结同时向会员公开各种金额款项;
2. 经费使用应规范化,违反规定的用费不予报销;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商议进行;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理事会;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实施。
200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