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银渠月
从小,家里的经济条件就不太富裕,所以习惯了亲戚之间的各种援手。母亲穿大姨的衣服,我理所当然地就穿起了两个姐姐的衣服。
两个姐姐曾经感激地说,要是没有小妹,我们的衣橱和杂物间早就爆炸了,嫌小过时的衣服丢都没有地方丢。听了她们的感慨,我只会站在一边憨憨地笑。
直到后来我开始长得骨骼粗壮,比两个姐姐都要高要胖,家里才减缓了从大姨家捡衣服的趋势。
但是,从小养成的习惯要改也非一日之功,骨子里的影响一直都在,我直到现在依然会习惯性地捡舍友的衣服穿。工作时和别人合租,我连舍友的换季时丢下的工作服都不会落下。
读书期间,我当着舍友的面,努力地将自己塞进一条她嫌小的牛仔裤里,憋得面红耳赤往上拉拉链,生怕一旦塞不下,舍友就要毫不留情地把那条牛仔裤丢掉。
小时候在文具上一直没怎么花过钱。父母单位上有时会发一次性的圆珠笔,他们会把别人用剩要丢掉的笔带给我。
那种一次性笔的笔尖粗大,看上去似乎是黄铜做的,笔身棱角分明,握住的时间久了手指会痛,中指托住笔的地方会被勒出两条深深的印迹。写到最后笔尖会漏油,放在文具盒里一旦有颠簸,每每一打开都会油光四溢,于是我珍而重之用草稿纸的边角料和透明胶带裹起一个厚厚的笔套。
铁打的笔套流水的笔,后来那笔套上浸满了蓝黑色的圆珠笔油,显得无比瓷实,很带有一点粗犷的工业美感。
用的本子也是父母从单位带回来的废纸边角料裁好订起来的。我还记得有一次我去厂里找父母时,那个胖胖的主任看见我惊喜地说,快快,小某来了,赶紧把上次的废纸给她带回去打草稿。我脸上火辣辣的,但看着周围的叔叔阿姨都习以为常的神色,忙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向那个叔叔道谢。
女孩子家谁不喜欢花花绿绿的笔记本?我记得我同桌有一套叫“七彩”的笔记本,封面都是彩墨画。我对其中有一本印象特别深刻,封面上是一个穿着粉裙的长发女孩,张开双臂沿着铁轨慢慢往前走,身后是大片大片绿色的稻田。而我的笔记本上则糊着一层纸,隐隐约约还能看出“某某机械厂”的字样。
再后来,家里条件稍微好些,父母会到市场上给我批发很多笔记本,封面上是浓墨重彩的大面积色块和一条条平行横杠,其上大大地写着“notebook” 的字样。然而这已经是我用过最好的本子了。
我曾试图向父母提议可不可以自己去文具店里挑一本喜欢的本子,可他们的反应都很冷漠,说买漂亮本子是玩物丧志,上课时会不专心听讲。我再也没有抗议过,心里却知道,不是玩物丧志的问题,而是漂亮本子一本就抵买很多普通本子的钱。
直到长大后,我在网上看到了一款疯马复古牛皮本,实在是爱不释手,做了自己几天的思想工作,终于犹犹豫豫下单了——买的是同一家店里的瑕疵本,只因为比正常价格少二十块钱。
“穷养”确实给了我对抗艰难物质生活的底线,我可以面不改色地穿着豁口的鞋子走在路上,可以对着镜子自己给自己理发,可以大口大口地吃白馒头配红腐乳。
但是当好日子来临时,我却总有种偷来的感觉。我惶惶然地捧着别人赠我的礼物,目光躲闪,含糊着说谢谢却不知该怎样回礼。
我舍不得用朋友从德国带回来的Lamy钢笔,舍不得戴男友送的金佛,舍不得用舍友送给我的谭木匠的梳子,那些我都当作珍宝郑重地藏起来。因为,我的潜意识告诉我,我不配。
我不配穿上一千块一件的大衣,我不配用两千元以上的手机,我不配吃人均三百以上的大餐,我不配用那些精致的、奇巧的小玩艺儿,我不配戴上亮闪闪的金珠钻石。
当它们出现在我的眼前,我瞳孔放大,目光炽热;当它们出现在我身上,我觉得芒刺在背,热焰灼身。
小时候家里就真缺一件新衣服的钱吗?真的缺一本精美笔记本的钱吗?我有时候忍不住会去想,却总是及时按耐住自己的念头。
父母已经很不容易,生活压弯了他们的腰脊,我从小到大,在他们的呵护下吃得饱,穿得暖,读得起书,上得了大学,接受了高等教育,对于像我这样的家庭而言,真的已经非常不易了。
我打心眼里感谢他们对我的付出。可是我的内心,自卑而惶恐。“穷”字就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一直晃晃悠悠地悬在我的头顶。
上大学之后,我就努力节衣缩食,顺带去做同学眼中毫无意义的兼职,害怕开口向父母要钱。
有一段时间我对金钱宝爱到了眼珠子的程度,正如张爱玲所言,“我喜欢钱,因为我吃过没钱的苦……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
我还记得自己在军训时因为舍不得吃,训练量又大,营养不良晕在地上,被教官和同学送去校医院打点滴。可却因为还是新生入学阶段没有接入医保,享受不到优惠政策,自掏腰包花了二百多。那天夜里我一个人躲在被子里默默的哭,不是因为远离家乡思念父母,而是在心疼二百块可以抵多少天的伙食费。
看《平凡的世界》,主人公孙少平不敢吃白面馍,因为这几个白面馍不但不顶什么事,“还会惯坏他的胃口的”,我竟深有同感,生怕自己用惯了好东西,“由奢入俭难”,再也过不了曾经的日子了。
贫穷如同一件灰色的隐形衣,让我虽然偶尔心有不甘,却大部分时间心安理得地藏于其中。一旦揭开了这层隐形衣,身形大白于光天化日之下,我便惶惶然惴惴不安,觉得面前滚热的阳光是偷来的。
毛姆曾说,养成了读书的习惯,就相当于为自己建立了逃避生活中几乎各种苦难的避难所。
我努力读书,渴望培养自己的“自由之精神,独立之思想”,希望自己能够从先贤身上汲取力量,做到内心的丰盈和不惧清贫。然而从小到大形成的心理已然深入骨髓,即使我有意识地去调节、去克服,它们依然如影随形。
可在我渴望尝试新鲜事物、渴望用金钱来换取好一点的生活享受时,它们总在我耳边轻轻地说,你不配,你不配。
百年老字号家的栗子糕、一小罐却要价三十多的牛奶布丁、可以免广告的视频会员……即使心动,即使知道买了也对如今的我财务上造不成什么影响,可我依然会垂下眼睛,会控制住自己的手,不敢有任何动摇。
有时也会油然产生“阿Q精神”,心想物质享受有什么好?精神世界强大才是真的强大。然而,连改善物质生活这一小步都做不到的我,真的就能做到精神世界强大吗?
自卑而自负的我,对人微笑时永远暗藏着几分不自觉的讨好。不论是家中的父母,抑或多年的老朋友,还是身边的男友,我都竭尽可能去体贴,不敢多提出自己的要求,生怕给别人带来麻烦,惹他们厌弃。
我善于看别人的脸色,善于巧妙地提一点属于我自己的看法,并能敏锐的捕捉到他们的情绪波动,继而判断是可以接着说下去,还是及时住口。
我很会给自己台阶下,我知道旁人和我相处时,一定是感觉到轻松愉快的,因为紧张的那根弦永远绷在我的脑中。
如今的我,依然极度没有安全感——觉得这世界上一切的幸福都是短暂的,没有什么能够靠得住,现有的一切都像是冰山,太阳一出来,就缓缓融化;又像是水中的幻影,一阵风来就支离破碎了。
我不知道自己何时才能摆脱这种心理上的窘境,在物质上还没有赶上消费时代的脚步,却在心理上已然陷入了具有现代意识的“精神荒原”。
等我将来有了自己的孩子,如果她是个女儿,我一定从小就把她打扮得漂亮又体面,让她扎最耀眼的珍珠头花,穿上新崭崭的小裙子,脚蹬一尘不染的白皮鞋。
我会给她买各种洋娃娃、飞机模型、八音盒,以及一切她想要的精致的小玩意儿。我会给她买漂亮的书包、文具,给她买各种精装的书籍,哪怕用的是最好的铜版纸。
我希望她能够打心眼里热爱生活、拥抱生活、享受生活,再也不要像她的妈妈那样,眼巴巴的看着同桌在精致的本子上写字,转而低头在边角料上打草稿了。
也许到了那个时候,我会透过时光回望一切,和曾经那个自卑的自己,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