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被害人的头部、双手、双脚五个部位都被切断了。请指出犯人这么做的理由。
原文提到“而调查的结果发现,伸一在补习学校当教师时,有一个非常迷恋伸一的女学生有一束伸一的头发,作为考试的护身符而藏在项链坠子里。从那束头发中抽取的DNA与尸体的DNA作比较,比对结果完全一致。”可知被害人就是原口伸一本人。原文也多次指出将被害人分尸后的尸体依然留在原口伸一的房间根本无法起到“隐藏被害人身份”的效果。因此可知,犯人分尸的原因只能是那些部位上带有“对犯人不利”的痕迹。
所以问一解答为:犯人是为了带走对其不利的痕迹而分尸。
问二:被害人的双手双脚在看起来呈现左右对称的相同位置被切断,而犯人这行为归根结底是由于被害人的“某一行为”所导致的。这一行为是什么?
原文中森川琴美提到“他(原口伸一)离开咖啡馆之前,还丢下一句‘你给我等着’之类的话。”表明原口伸一对森川琴美的事情非常介怀而且有所计划。
森川还琴美提到“这次不是像原口那样孩子气的男人,而是成熟可靠的男人。在大企业上班,是个擅长冲浪的体育爱好者,与原口完全不一样。”以及“(原口伸一)在一些莫名其妙的地方非常争强好胜。原口在补习学校上班的时候,有一个名叫犬猿的同事,那个人有一辆跑车并以此为傲,常常开回补习学校里炫耀。就因为这样,原口便特意买了一辆比那个人的车更高一级的跑车开回补习学校里去。”
结合上述信息,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原口伸一会延续他一贯的行动模式,非常偏执地想要在冲浪这一方面击败森川琴美的现男友,以此反击。更加具体的推理会在下一问中进行。
所以问二解答为:被害人所做的导致犯人将其分尸的行为是“冲浪”。
问三:现场有两个不自然之处,其形成的原因正是推断出问二中被害人“某一行为”的依据。请指出这两个不自然之处。
原文提到“水槽下的橱柜里放着煎锅、汤锅和几个碗,柜门上则插着三把菜刀。从摆放整齐的专业料理工具来看,原口伸一似乎是个少见的会自己做饭的独身男子。”以及“打开冰箱,里面只有酱油、蛋黄酱、番茄酱、牛油等调味品以及六罐一组的罐装啤酒。而在冷冻柜里则放着制冰器和装在袋子里的保冷枕。”这两个描述指出了一个事实:原口伸一明明是会做饭的,但是冰箱和冷藏库里却没有任何的食材。这个事实的意义暂且不提。
原文还“提到水槽的旁边,放着一个放厨房垃圾的带盖子的塑料垃圾箱。打开盖子一看,里面除了一个开封了的保冷枕袋子外就空无一物了。”结合上面“而在冷冻柜里则放着制冰器和装在袋子里的保冷枕。”不难发现另外一个事实:原口伸一最近使用过保冷枕。这个事实可以回答文中的一个问题:“这样的原口,当时并没有泡澡、淋浴后便穿上睡衣,这不是很奇怪吗?”什么情况下会使用保冷枕呢,无非是发烧、肌肉拉伤或是晒伤。加之原文强调过原口被分尸的部位是“左右对称”的,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长袖长裤的冲浪服,如果原口最近曾去海边练习过冲浪而且不慎被晒伤过,一切就说得通了。时值一月,在日本的海边练习冲浪是不会被晒伤的,加上在日本练习万一撞见森川琴美及其男友就尴尬了,所以比较合理的推测是,原口伸一去了国外练习冲浪。值得一提的是,露在冲浪服外的晒伤部分正是他遭分尸带走的部分。
现在再回到上一个事实。原口伸一明明会做饭,冰箱和冷藏库里却没有任何的食材。这正好证明了原口要出国几天练习冲浪,所以才有意清空了容易变质的食材。
所以问三解答为:现场的两个不自然之处是“冰箱及冷藏柜是空的”以及“浴室只用来淋浴却没有泡澡”。
问四:“犯人之所以犯案的最根本原因”是什么?
到这一步已经很明显了。原口在一月二十六日与森川琴美见面并扬言“你给我等着”,并于一月三十日晚上十一点到零点之间被杀害,这段时间内他曾出国几日去练习冲浪。而荻本一平从二十六号开始监视原口伸一直到三十一日,每天给远藤律子的报告都是“今天,原口先生只有在中午的时候去过附近的超市买东西,之后就一直呆在家里了。看起来并没有要去见您女儿的迹象。”丝毫没有提到过原口的离家,这矛盾未免也太巨大了。
解释只有一个,原文提到“翌日,二十八日的早上八点。一平坐在“谜中谜”靠窗的位置上不停地打着哈欠,困得不得了。昨天晚上一直沉迷在游戏中直到深夜才睡,为了提神他点了杯咖啡。而咖啡馆的女服务生也对一平的奇怪举止失去了兴趣,除了下单以外根本就不往这边看。 上午九点左右,原口从一〇三号房里出来,像往常一样看了看邮箱、从中取出早报。然后转过身来,苍白端正的脸歪在一边打着哈欠地又回到房里去了 。”这是原文中确有记载的原口伸一的最后一次出现。不难想象,此后不久,原口伸一便离家去国外练习冲浪了,而荻本一平正好因为在监视途中睡着了,没能目击这一幕。
可以想象,此后他一直没看到原口伸一出门。虽然有点奇怪,但以为是原口一直待在家中,便继续按照前两天的说法报告给远藤律子。直到三十日原口伸一回家,他才发现原口带着晒伤的痕迹回来了,大事不好。
为何大事不好。原文中岩下社长对一平说过“听好了,这次不要再失败了,再失败的话就给我收拾收拾东西走人。”另外远藤律子曾提到“之前不是说过每个月月底原口都有一天可以跟女儿见面的吗,他被杀的第二天就是原定跟女儿见面的日子了。”综上可知原口在三十一日就要与女儿见面,那时远藤律子必定会得知他二十八号到三十号之间出国冲浪的事,荻本一平的玩忽职守也就随之败露,进而饭碗也就砸了。因此,荻本一平便在三十日晚闯入原口伸一的家。原文提到“‘高梨公寓’是一栋高五层,建在双车道公路旁的公寓。公寓上下都给人一种灰蒙蒙的感觉,看起来离建成已经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了,楼下自然也没有自动上锁的防盗门。 走进楼门、沿着向内延伸的开放式走廊往里走,左边是半人高的围栏,右边是并排五户的房门。原口住的是一〇三号房,一平试着从门的间隙往里窥视,发现门并没有上锁。看来原口正呆在家里。 ”可知原口在家时门是不上锁的。荻本一平闯入时,原口正在淋浴。荻本便将其刺死,并割下了他身上被晒伤的部分带走。
所以问四解答为:犯人犯案的根本原因是他在监视途中睡着了。
问五:犯人是谁?
问五解答为:荻本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