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批“标题党”又现“标题党”:走亲戚三天也要登记?


今日本V被一条众多媒体合力热炒的新闻给雷住了,说山东省政府出台一条新规:亲友来居住,三天内要登记。


最早发布此新闻的媒体为齐鲁晚报官方微博,标题可谓雷霆万钧,大有语不惊人誓不休之意。随后,新京报、财经网、早报网、扬子晚报、中国新闻网、蓝鲸等媒体立刻跟上,短时间之内该标题新闻几乎传遍网络。一些公知大V也迅速跟进,利用自己的网上影响力不断推送这条荒诞不经的新闻。











本V看新闻有个习惯,那就是先看新闻出处。尤其是看到新京报、财经网这些媒体转发这条几乎匪夷所思的新闻,第一反应就是:谣言。而像齐鲁晚报这样的媒体篡改标题的事儿也绝对不是第一次做了。山东省政府出台的这项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全文根本就没有提及走亲访友,包括这些媒体自己所转发的原文中,对走亲访友的内容也是只字未提。


近日,山东省政府出台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办法中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具体确定纳入服务管理的流动人口范围。



新浪微博认证帐号@孙警官说事 认为,是“流动人口”的说明,而不是必须办理登记人员的条件。“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具体确定纳入服务管理的流动人口范围。”这个需要各地出台具体细则,到时候或许会明确到底住多久才需要办理登记。


山东省政府出台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办法中第八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制度。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由公安派出所发放居住登记凭证。


这是写3个工作日内办理居住登记是应当办理日期,也是要求尽快办理。并非居住3日就要办理居住登记。


山东省政府出台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办法中第九条: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这是需要办理居住证的必要条件: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很显然,媒体的刻意(无意)错误解读了这个条款的意思。


由于齐鲁晚报及新京、财经等媒体第一时间的跟进报道,尤其是标题中凭空加上了亲友来居住三天内要登记这样误导民众的虚假信息,引发了网民对山东省政府的一片批评和责骂,甚至有网民提出山东独立的言论。





一条关于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的出台发布后,因为媒体的误导引发民众的普遍批评,这种情况并不罕见。然而在发布这条政策后,山东省政府相关部门却并未针对网上的评论进行跟引导。随后,山东公安、共青团以及公安部官方微博先后进行了公开的回应。




@孙警官说事 在帖文中谈到:到达3日内办理登记没问题,这个需要各设区的地区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一个期限。科学的解决办法是居住半个月或一个月以上至半年的应当办理登记注册,半年以上的应当办理居住证。3日内登记办理并不等同于大部分人理解的“住3日就要去登记、不然就抓”的错误认识。


共青团中央、济南公安和公安部治安局官方微博等相继出面进行澄清和辟谣。









由公安机关和共青团官方微博的及时辟谣和情况说明,齐鲁晚报等媒体不得不删除了早先发布的微博(你们是不是少了一个向公众道歉?)








近日,北京网信部门刚刚推出了对网上“标题党”乱象开展执法检查,向几家商业门户网站下达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几家网站被查处。而像齐鲁晚报、新京报、财经网等媒体却公然逆风而上,利用标题党歪曲政府出台的新政策,诱导网民作出错误的解读并引发网上民怨,这种新闻导向完全违背了七条底线的原则要求,对社会稳定和山东省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此次山东省关于流动人口政策是由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新政策发布后,被一些媒体曲解和误导,引发了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而公安机关和共青团官方微博能在第一时间进行辟谣和说明,显示出其良好的舆情意识和正面引导的能力,有力地开展了正面的引导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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