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补遗

爱的补遗_第1张图片

算命先生摊开陈悠的右手手掌放到白炽灯下,纵横交错的纹路在赤红微白的大地上向四面延伸,她生命的轨迹被一览无余,好像自己赤裸着身体被放到镁光灯下聚众观摩,从心头燃起的羞臊使她本能地想将手抽回。“手伸直——”先生在她指关节上用力一捏,手掌被强行拉直。先生举起她的手掌贴近灯光的源头,她的身体被拖拽得侧向一方,掌心好像收拢了灯光的热力,她的脸渐渐发起烫来,先生粗糙的母指肚在她无名指、中指和食指根部凸起的三个峰丘上一一划过,“你看,这三个丘分别代表福、禄、寿,三峰隆起,食腊味,钱财无忧,格局还是不错的。”先生摩挲着无名指与中指下两个峰丘间的凹陷处,在灯光的探寻下,一条纵纹从无名指指根笔直而下,行到智慧线处戛然而止。“这是太阳线,又叫成功线,太阳线起自月丘,这代表要等到中年以后,事业与财力上,方可心想事成,中年以前,纵有富贵的痕迹,却是虚设。你的生命线末端分叉,身体或心智到了晚年会出现缺失,再者,它和智慧线、爱情线相互分开,即三大主线完全没有交集,形同一个‘川’字,俗称川字掌,川子掌的女人,自尊心与好胜心都太过强盛,虽财富可得,却恐情爱之路崎岖忐忑,且你的全掌掌纹错综杂乱,这表明你的心太重,思虑太深,纷乱是会折福的啊,小姑娘…你的人生要想完满些,就不要深陷在过去的事情里,直面心中的坎坷,与它们和解,这样你的里面才会慢慢生出快乐与暖意来……”先生说着,伸出食指在陈悠的太阳穴上轻轻点了点,他微笑着端详陈悠,这微笑里好似饱含了更深层的东西——对她命理所呈现出来的幽深莫测的浩大的一种欣赏、对未来她将要获得的超乎预期的成就的一种期待以及对她与此同时必然要承受下来的苦痛与折磨的心怀不忍。

陈悠把手从台灯下抽回,攥成一个拳头,藏到桌子底下。她的头偏斜到一侧,一簇褐色的短发滑落到鼻尖上,她闪亮的黑眼睛掩藏在浓密的睫毛下,在墙壁上镂画出一个柔美的剪影。常常是这样,在她独自一人的时候,总是时不时摊开手掌琢磨琢磨自己的掌纹,想想十二年前算命先生对她说过的话,想想自己的前程与无从探究的未来,神究竟要凭借先生的话来带给她怎样的启示呢。

陈悠在网络平台上写小说已经有一段时日了,更新很勤快的时候,一天能写七八千字。芊芊十指疯狂地在电脑键盘上舞动,仿佛要磨平自己的指尖开垦出一片荒原,让它成为属于自己的乐土,成为她向世界宣战的根据地。前些日子,陈悠经常更文的网络写作平台从电子书刊出版转向纸质书出版,和传统出版社不同的是,他们对提出出版申请的作品没有各种刻板教条的要求,——只要写得足够好,就可以。这是他们的允诺。今天这个写作平台开展了一个征文比赛活动——六万字,六个月的创作期限,体裁不限,评选出部十名优秀作品,直接与该平台签订出版合同。对于陈悠这样一个业余写作爱好者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太令人激动的消息。从浩瀚而扁平的文字在网络上无声的发布,到一本被摆放在书店货架上的、散发着油墨清香的纸质书的诞生,她的战场将会扩张,她的文字将被赋予实质性的、捧在手上久了会感到劳累的份量。被品读、被评论甚至被争议…她想象并享受着那种对自己的作品被舆论推到风口浪尖的狂热的、羞于见人的期待;她想象着她的母亲——一生都因为自己女儿的平庸与别人家女儿的优异这样悬殊的落差而怏怏不乐的母亲,将有可能对此引以为荣;她想象着它——翩然伫立在书架一隅的模样,兴许会有更多双眼睛或轻巧、或凝重地扫视过它的封面,为那兴许是翩然的粉紫、兴许是清雅的墨绿而驻足停顿,进而在心头涌起打开它、翻阅它的好奇心。——起初只是想看一看这书里大约写了些什么…随意地读了几行…读了几段…读了几页…读了几十页…直到最后一页被默默合上,陈悠仿佛能听见那人在空气中发出一声轻叹。想到这些,她的心就沸腾了。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都将布满那样的轻叹声,它们架起一座云梯,通往书写者的加冕之路。

当然她更希望,到了那个时候,她将有资格用文字来向一些人致敬——人群中极少数的、在她向世界彰显光环之前,在她默默无闻被周遭无视的时候,就已然读懂了她卓然的才华,疼惜她数十年如一日的刻苦努力,发自内心地给过她认可与鼓励的人,他们是她的恩人,这种恩情是回报不完的。

陈悠双手合十向神祷告,将一个基督徒心头留存的一点点紧张和不确定剥离下来交托给他。夜的静默中,她那狭小的书房里弥漫着一种让她迫不及待想要在笔记本电脑上敲击文字的行云流水般的气息。虽然她还不确定要怎样写这个开头,但她没有犹疑,她清晰地感到神的意愿降临在她的十指上,她知道文字就要遍地开花。——“慈爱的天父,愿我即将完成的,是符合你心意的,而非符合我心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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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七年四月,人间的四月天,阳光充足。

境山二中的房子翻新了,建成了十五层楼的大厦。两个中学合并,校区扩大,设施更新,整个校园一派欣欣气象。校门口悬挂着“C大学附中”的竖形木牌,白底黑字,仿宋体,分外妖娆。校园里葱笼的草地,酒红色的塑胶跑道,郁郁苍翠的树影在正午的和风里婆娑,教学楼不再书香而朴素,咋眼看上去像一座商业楼,唯有每个教室敞开的窗玻璃折射着刺目的阳光,年轻的欢笑声,书页的翻动声,隐约在干燥的空气中漂浮。

我的教室在七楼。当时校园筹建支出超过了预算,十楼以上租借给外企做办公楼,因此电梯是不被学生使用的。我们每天上课跑上跑下,也只有年轻的身体,才体会不到倦乏,每一步迈越融汇于嬉笑言谈间,不知时光流逝。

当时我在高三(2)班,秦峰的教室就在隔壁,高三(1)班。两个教室相隔五步之遥,这五步路是根据我的肢体标准测量的。如果用秦峰的标准,恐怕是三步,或者是二点五步。谁叫他这样高大呢,一米八五的身高,架一副金边眼镜,面容俊朗,双腿修长,常使他的牛仔裤显得略微短半寸。我和秦峰相差二十二厘米,秦峰站着拥抱我的时候,我的头顶勉强及到他胸口处。他常说我是个小矮瓜,不过他又说,他知道上帝为什么这样安排,那是因为每次我把头埋在他胸前哭泣的时候,他低下头就正巧够着亲吻我的头发。他说,他是那样喜欢闻我头发上的苹果香味。

秦峰笑起来嘴角微扬,有点邪,很帅气,迷死很多低年级的小女孩,说他像何家劲,像刘德华,而在我心目中,他谁都不像,他就是秦峰,一个完美得让人心醉的,属于我的男人。

因为用的是第一人称,所以暂时还没有把女主角的名字取好,陈悠的心里兜兜转转,渐渐浮现出两个美好的字——苏妍。就叫她苏妍吧,秦峰和苏妍,听起来不错,是陈悠想要的那种读上去清澈干净、兀自成诗的名字。陈悠开始勾画他们的爱情,心里充满了甜蜜,脸上不知不觉开始荡漾起了笑容。

我和秦峰很早以前已经彼此知道,虽然不是一个班的,但因为我们的家离得很近,放学时经常能看到对方就走在自己前面不远。秦峰说每天中午回家吃饭,总是看到我抱着一堆书旁若无人地走在街对面,正午的大街分外喧闹,我像个出尘的精灵,仿佛周遭的世界已与相隔千里,浅色的体恤,一头黑褐色的长发在风中飘舞。秦峰是这样形容我的,这让我此后每次想起都得意忘形。他说有一次他一边骑车一边默默地看呆了,自行车撞在行道树干上。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事情,那时候我们已经很熟悉,经常在夕阳下散步,说着过去。

高三文理科分班,我和他都选了政治作为加考科目,因而分在一个班里上课。有一次我上课迟到,到教室的时候前排已经没有空座了,飞快地扫视了一遍,整个教室只有末排左侧一个座位空着,我不加思虑地走过去坐下。秦峰在我右边。我第一次从最近处看着他。我的脸离他的脸之间只有一尺远。我不知道一尺是一个什么概念,我这里说的一尺,就是一把上物理课用来画受力分解图的学生用尺的长度。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叫“一尺”。家里有比这更长的尺,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一尺距离呢。

他做题的时候很专注,用英雄牌钢笔,普蓝色墨水,银色的金属笔身,很古老的,就是解放初期革命领导别在中山装上装口袋里的那种。后来他用得更多的是圆珠笔,笔芯时不时漏油,他就在草稿纸上蹭一下,秦峰对自己的字很满意,不论写什么都带着这种自我陶醉,用他的话说就是道骨仙风。所以笔芯漏油无非是破坏了他的那种陶醉状态,因此他显得有些恼火,在每蹭一次笔油的时候,隐秘地发泄一下。

现在回想起来,他用那样古朴的钢笔做数学习题,是否有惺惺作态之嫌。秦峰喜欢出风头,他主持会议,为了演讲稿里的一个形容词反复推敲,坐立难安。其实会场里的人根本不会在意他用了什么词,他想要的无非是那种自我圆满。他也曾说,为什么自己主持大型的晚会从不紧张,因为他对着话筒的时候,就想象底下黑鸦鸦的一片是圈里的豪猪。他喜欢显得高高在上,那种青涩的骄傲让我心神摇曳。

我和秦峰第一次对话是这样的。考试的时候,看着他在为最后20分的题目绞尽脑汁,我用右臂肘子推推他,指指答案,说,你要看吗。他撇了一眼,很感谢的,摇摇头,露出隐晦的一瞥笑意。下课我交了试卷,转身就走了。

所以说,其实这并不是我们的第一次对话,因为他,什么也没有说。

一年后他不止一次说到,那天其实是想参考一下我的答案的,无非是面子上下不来,怕我觉得他不傲气,呵呵。

之后我们就算是正式认识了。

一天中午放学回家,有人在我肩膀上拍了一下,很轻,显然带着犹豫和试探的分量。一路上聊了什么我实在想不起来了,但是至少没有冷场。虽然我们不熟,但是可以假装融洽。假装,是我们两人共有的能耐。两天后上学路上我又看到他走在我前面,我叫了一声他的名字,他回过头来,似笑非笑,停下脚步。男人的这种表情,只要他足够清秀,足够英武,是很慑人心魂的。我得承认我当时有些不能自禁。不然也不会拿着29分的试卷,用恳求的水汪汪的眼睛,望着他。

他帮我补习数学一事促成了很大的后患。在这之前我对他的态度还不十分明确,为此,我摸索着探了一下。

我是班中最后一批入团的后进分子,他是共青团的骨干。想来借他的入团申请书以作参考,应该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因此我很希望哪天又能在路上遇到他。后来我们每天中午放学都能在该遇到的地方遇到,对于这件事情,几年以后他是这样解释的。从中午放学铃一打响,他就尾随我出校门。为了显得偶然,他从另一条远路绕了方向走,又为了不错过,他从我的迈步频率计算我到达相遇地点——就是那个岔路口的总时间。因为他绕道,走的路势必比我多,所以他必须走得很急才能在那个“恰巧”上遇到我。每次他都算得很准,我左拐的时候,他恰巧从对面走来往右拐。我们用一种惊讶的目光相互对视的瞬间,两颗心都在窃喜。一直没有告诉他,不要以为他是数学天才,其实他一直是算错的。要不是我故意放慢脚步等他,每一次,我们都遇不到。

然而我们遇到了,不管多么用尽心计,也不管是谁用尽心计。

当我顺利地从他手里接过那份“道骨仙风”的入团申请书后,我们放学已经公然一起回家了。后来秦峰承认他眼睛的余光经常飘到我那不高的T-Shirt领口里面去,我也承认我故意把肩膀塌得很低。那个夜晚,月光很明亮,我们在空旷的大路上缓缓地走着,我抬起头看他的脸,他的嘴角微微扬起,笑容在眼睛里闪耀着。

这是我高中的最后一年,有些人拥有了大学录取通知书,而我拥有了秦峰,和我们的爱情。

进了大学,做一些边缘的事情变得合情合理。以前我和秦峰一直墨守成规,不是因为我们“发乎于情,止乎于礼”,而是在憋,憋到憋不住的时候,让迸发出来的火花把我们烧死。我们陶醉在并肩走路时肩膀和肩膀偶尔触碰的喜悦当中。当然这么说并不确切,秦峰比我高出二十厘米,我的肩膀触碰到的,其实是他的胸膛。我从那个时候铸成了走路后仰的习惯,以至于后来一个人走路,总觉得四周空荡荡的,像要下陷一样。

我后仰的时候,秦峰的身体会很体贴地靠近,我的肩膀就这么似有若无地虚伏在上面,走路显然轻松了许多,而他似乎也毫不感到沉重。这就是初恋的感觉吧,凡是经历过的人应该都能体会。那种飘蓬一样的轻柔,若即若离的间或。

电视里热播的日本动画“灌篮高手”里有一个英俊的篮球手叫樱木花道,个性和秦峰很像。所以有一度我叫他樱木秦峰,写信也写“烦交樱木秦峰收”,现在也许不会有人这么叫他了,也许他也早已忘记自己有过这么一个名字,不是爸妈起的,是我给的,姓樱木,名秦峰,全世界都找不到重复的。

那时我们曾经说过,等将来结婚了,要给很多人发喜糖。除了亲戚朋友,还有一个人是一定要记得给的,就是我们学校十楼图书馆的老师。其实我们和老师并不熟络,只是感谢她给我们这么一个地方,一个讲解题目的地方,能够让我们并肩坐在一起,让我们靠得很近。

秦峰曾说他是那样留恋我的小屋,一间只有八平米的东向的小屋。冬天的时候,开一个有三支灯管的暖器机,夜晚四周很安静,小小的暖气机放射着柔和的桔黄色的光,秦峰抱着我,依偎在狭窄的三尺宽的小床上,秦峰说他一直生活在紧张和思想的不安定中,而唯有把头枕在我胸口的时候,心里是无限安静的,他说他终于找到了休息的地方,一个仿佛不知不觉就可以安宁睡去而不必担心未来将如何的地方。那个地方,有我柔软的肢体和温度,有我们的呼吸此起彼伏。他说他希望我的房间有一个隐秘的小门,他可以从寒冷的大街上一脚踏入,而不需要先按门铃,说伯父伯母好,我来借本书。他说有时候他不愿意和任何人说话,只希望躲到这个小屋里,拥着我,一直到永远。

大学毕业典礼前夕的一个深夜,秦峰趴在桌子上为我填写毕业生自我鉴定表格。他用深蓝色墨水笔写下的字是那样无与伦比的美。我让他为我填写,是因为如果将来我们分开了,即便再也找不到他了,即便他留给我的一切全摧毁了,都不要紧,因为他的字迹留在我的档案袋里,政府会为我保存它,直到我生命的终结。我把二十岁生日爸爸送给我的玉佩带在他脖子上。

陈悠的手指飞快地在键盘上跳跃,那种触感就像钢琴弹奏到激昂处,手和键黏连成一个整体。她不断写下关于苏妍和秦峰在一起时甜美的片段,直到此刻,陈悠的手停了下来。她觉得哪里不太对。她的中指不断向上拨动着银色鼠标的滑轮,页面上升,回到第一段,她再次从第一段第一句开始往下读,试图弄清到底哪里出了问题。上帝借她之手给了故事一个甜蜜的开头,可叙述的情节怎么会不知不觉滑落到了这里——“我让他为我填写,是因为如果将来我们分开了,即便再也找不到他了,即便他留给我的一切全摧毁了,都不要紧,因为他的字迹留在我的档案袋里,政府会为我保存它,直到我生命的终结。我把二十岁生日爸爸送给我的玉佩带在他脖子上。”苏妍摇曳着柔媚的身姿,她缓步绕到秦峰身后,把玉佩的红绳轻轻环套在他的脖颈上,她从后面抱住他,把脸深深埋在他后背柔软的棉布衣服里,倾力感受着他坚实开阔的脊背透过棉布弥散而出的阵阵体温,用她那一贯的娇嗔掩盖住自己无法克制而显露在声线上的无望与痛楚。如果仔细听,秦峰也许会发现苏妍的呢喃声中,夹杂着强忍着泪水的、奋力的、裂帛一样的不和谐的尖细高音,她的手臂环抱得那样紧,那是“让我最后再抱一抱你”的颤抖的绝响,然而秦峰太大意了,他只当这是自己的女人曾经千万次、且以后还将有千万次的承欢中的一次,他没有细细地听,而只是转过身去,像往常一样温柔地把她拥在怀里。

陈悠的眼眶湿润了,她期盼他们有厮守到老的一生…可是苏妍为什么要离开秦峰呢?神的回答是一片沉寂,陈悠知道这沉寂意味着不可更改的宿命。而陈悠早已学会顺从神的安排,她从不用自己局限的智力揣度神大象无形的意图,她知道自己唯一所要做的,就是相信。相信神对世间一切故事的编排,自有他的美意,即便这种美意在行到中途时,经常的,无法为我们的眼睛所看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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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悠独自望着夜色,灯火通明的晚餐时分,天空中隐约可见忽明忽暗的星辰,她嘴里嚼着一块口香糖,在她思绪纷乱情绪亢进的时候,她通常会通过不停地吃东西来缓解激情所带来的晕眩感。美国作家保尔奥斯特曾在他的自传《穷途,墨路》里这样写道,“当作家,并不是什么职业选择,和当医生或警察不是一码事,你没法选择,你是被选中的,你必须接受这个事实,做好一切准备,一辈子走这条漫长而艰辛的道路。”再也没有人比陈悠更能了解这句话的含义了。不仅仅是写作,生命中一切事件的发生与发展,都是被选中的。人生而渺小卑微,却总是妄自尊大,以为凭自己的能力与智慧,就懂得如何选择得与失,进与退,对与错。他们无法觉知,在无限宇宙的穷尽处,神才是万物的缔造者与终结者,而成为神有用的器皿,是一个基督徒最大的荣耀,并不是每个基督徒都像陈悠一样在不惑之年伊始的时刻就将这个道理明白得这样透彻。他们大多都是装装样子,周末上教堂,祷告,读经,唱赞美诗,听完牧师宣讲后,各自离散,相比成为神的器皿,他们更喜欢也更愿意成为他们自己,而陈悠不同,她已经早早明白了每天清晨起床先迈左脚还是先迈右脚都是由神的意志来决定的这个道理,她明白自己头发有多少根,神早已数算过了。她明白她所写下的文字,如何起始,如何经过,如何结局,神早已为她定好了。所以大多数时候,她总是告诉自己,她的一生,终将是平静的。这并不是说她对心底的暗涌视而不见,只是她更相信,这些暗涌纵然深不见底,神也必将在适当的时间,用适当的方式,来为她涤荡,为她抚平。就好比年轻的时候,她怨恨母亲从她记事起就总拿自己和别人家的孩子作比较,并总能说出陈悠哪里哪里,多么多么不及别人优秀。陈悠曾一度怀疑自己不是母亲的亲生孩子,因为她从母亲的言语里看不到爱意,只看到失望、抱怨和苛责。直到后来有一次,无意中听母亲说起自己的身世。母亲的亲生父母儿女众多,家里经济上又捉襟见肘,所以四岁时被养母从溧阳带到上海来抚养。母亲清楚地记得她离开家乡那日发生的一切。她的生母为她穿好一身红棉袄,指了指站在一边的养母,说道,今天这个阿姨带你去上海看望姑妈好不好啊…?母亲只道是要来上海见自己的姑妈,就这样被养母带到了上海。她记得第一晚,睡在陌生的大床上,养母给她买了一个大洋娃娃,她把它抱在怀里,睡着了。后来身边这个“阿姨”对她一直很好,无可挑剔的好,所以当过了几天后,“阿姨”让她管自己叫妈妈时,她乖乖地叫了一声,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自己亲生父亲母亲和兄弟姐妹的消息。母亲很懂事,知道养母会在意,所以从来不问起,但我知道在她年幼的心中,一定有一个小小的声音——我肯定是哪里不如姐姐妹妹好,所以妈妈才不要我。母亲总说外祖母对她比亲生母亲对女儿还要爱护,也正是因为如此,曾经心里的那个伤痛,被她深深埋藏进心里,她再也不去思考那个问题,仿佛思考它就是对慈爱的养母的一种不孝和背叛。然而没有哪一股暗涌会凭空退潮,每当她数落陈悠比别人家的孩子差劲的时候,其实数落的是那个年幼的自己。从陈悠对此幡然醒悟的那一刻起,她感到自己的心从未如此柔软,她想要变得优秀的意愿却从未如此强烈。如果说曾经她希望自己“比别人家孩子优秀”,是出自对母亲愤怒的宣战,那么现在她希望自己“比别人家孩子优秀”,是因为希望自己强大,强大就能更好地保护母亲。这不仅仅是她的义务,也是她内心愿意去做的一件事。陈悠甚至觉得那么多年,如果母亲的攀比和数落,能或多或少平复她年幼时在猝不及防中受到的被遗弃的伤痛,那将是作为女儿的一种荣幸。——能为妈妈挡一枪。在过后的很多年里,母亲在陈悠的心目中,更像是她的女儿。神用他的启示,带领陈悠获得更大的,爱的觉悟。

陈悠关上窗户,在床上躺下,试图让自己安静入睡。她对神的安排始终是心悦诚服的,但想到自己小说里那早已注定的结局,心里不免感到有些难过,为什么苏妍要离开秦峰?这个问题变成一个小小的声音,不断地在耳边环绕,久久地催赶不去,陈悠把脑袋捂进被子里,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咆哮…渐渐地,身体仿佛沉进了深海,四下无声,她好像跳出了时间和空间的维度…不知道过了多久,一阵敲门声像锁链般把陈悠纵向提拉出海面。她迅速从床上翻腾起来,来不及整理睡衣也没找到拖鞋,地板潮湿黏糊,粘住了赤裸的脚底,走路时发出“嘙啰嘙啰”的声响。

“请问你找谁?”打开门,一个绿色连衣裙的长发女子安静地站立在门外。

“请问你是陈悠吗?”她声音低而圆润,一双黑亮的圆眼睛像个娃娃般闪烁着。

“我是,请问你是……?”

“我是苏妍。”

陈悠从椅子上支起半个身子往前挪了挪,右手随意地在发际边缘拢了两下,然后往咖啡里加了一勺糖,手腕打着圆圈,无声地搅拌着。她用余光打量着这个端坐在客厅中央转角沙发上的女子。她长发垂肩,额前错落着几缕修剪后自然形成的稀薄的刘海,笔直的背靠在刺绣的沙发靠垫上,眉毛不算太浓,眉峰微耸,鼻梁温和地弯曲成一个小小的弧度,嘴唇苍白而丰满,下巴右侧有一颗小小的黑痣。她沉静得像个淑女,浅淡的墨绿色的棉布裙料把她洁净的皮肤衬托得更加白皙,甚至有一些透明…陈悠描述不出那种观感,好像半个隐形人,既像是存在于现实世界——坐在沙发上的一个女子,又像是漂浮在空气当中的一个影像,与沙发和地面等背景恰好交叠在一起。现世像一幅画,她只是刚刚走进了画里。

“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你是不是很想知道,我为什么离开秦峰?”苏妍抬起眼睛望着陈悠,那是一双无比深邃的、令人过目难忘的眼睛。她的目光像倾泻的瀑布,湍急的水流毫不避讳地向陈悠冲刷过来,这让她感到难堪,毕竟,苏妍只是她笔下的一个角色。当然,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她们是同类,神的一双大手铸就了陈悠,然后指引陈悠去铸就苏妍。两个女人在不同的生存维度里,却同是神的作品。出于对神的敬畏,陈悠不该妄自称苏妍为“我笔下的一个角色”,陈悠窥伺到自己心中根植的骄傲,感到一阵惶惶不安。但她很快将这种不安掩藏了起来。

“是。你能告诉我原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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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所在的那个大楼,是三十层的高楼,是上海建造的第一批高楼住宅。秦峰家所在的那个大楼,是五层的普通居民楼房。那个时候,居住在我家那栋大楼里的住户,一般都是些处局级干部。当时我父亲在一个国企小公司做领导,上下班都是公司专配的司机开着奥迪车接送的…所以…在秦峰眼里,我是个…有钱人家的孩子…”

“所以呢?”

“所以…我就一直在他面前扮演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

“什么叫‘扮演’?你难道不是这种家庭出生的孩子么?”

“看上去是,其实并不是。”

“什么意思?”

“那个时候,像我父亲那样的国企干部,很多都下海经商了,有一些人辞去了公职,还有一些没有辞去,也就是表面上还是国企干部,还是照样上班,私下里做些自己的生意。但我父亲没有去,所以到了后期,在他们那个社交圈子里…虽然看上去大家公职的职位都差不多,但实际的经济能力,已经差别很大了。”

“你是说,其实你们家的经济情况,并不像秦峰所认为得那样优渥?”

“是这样的。我父亲是个清高的读书人,在他的眼里,下海做生意,就和小摊小贩一样,是没有学识的下等人才做的事。而且我父亲又极看重脸面,利用公职便利私下开拓自己的小生意,在国企公司里会惹人耳目,显得很不体面。更主要的是,以我父亲的性格,是不愿意低声下气去求人办事的,更放不下架子看人脸色,所以后来,虽然不少朋友圈子里的人,自己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也邀请他加入,他都拒绝了,你知道,在私营企业老板手下做事,是要听人使唤的,甚至受人责骂也在所难免,不像他当时的公职是在一个小贸易公司里当一把手,至少在那个小地盘上,他可以说了算。我父亲对自己能说了算这件事,觉得非常过瘾…所以最后也确实失去了积累财富的最佳时机。”

“可这和你要离开秦峰有什么关系?你们两家都是普通家庭,那就不存在背景悬殊的问题了,这样难道不是更适合么?”

“陈悠,你不了解,像我这样的人,最在乎的是什么。”

“是什么?”

“是面子。”

“面子?”

“对。”

“你是觉得…如果秦峰一开始觉得你是有钱人家出生的孩子,到后来却发现你的家境其实很普通,这会让你觉得面子上下不来?”

“不是‘很普通’,陈悠,是低于‘很普通’,几乎是‘贫穷’。”

“没有那么夸张吧。你父亲的公职不是一直都维持着的吗?”

“国企小领导的公职收入和普通职员收入差别很小,而我父亲在外应酬的消费数字很大,一方面他喜欢冒充优渥,这让他有满足感,另一方面,他不得不冒充优渥,因为原来那帮朋友,都已经变得很富有了,如果他以很悬殊的面貌和他们交往,他的自尊心受不了。你想啊,每个月区区三千块的薪水,怎么抵得住他这样的‘冒充’?”

“原来是这样…”

“所以在当时,一般普通家庭省吃俭用存下来的钱,都比我们家要多,我们家几乎是到了没有存款的地步,而我父亲每天还像模像样坐在奥迪车里,由司机接送上下班,你明白吗?这就是我从小到大的生活,它既不是穷苦人家那种赤裸裸的拮据,也不是有钱人家那种明朗朗的奢侈,我是在一种古怪的夹缝中成长起来的孩子,从小就懂得如何在经济很拮据的情况下,依然装成生活富足的样子,有钱人家的那套做派,我可以像‘自己生活就是那样的’一样随意地信手拈来,这样我父亲的脸面才能保住,换句话说,只有这样做,他从小为我塑造的,或者说我从小自己为自己塑造的这个虚幻的大小姐形象,才能保住。”

陈悠想点点头表示自己在认真地听,并想反馈两句话鼓励她继续说下去,却发现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她大口大口地喝着茶杯里的水,鼻翼里感到粘稠,终于极力挣扎着‘嗯’了一声。

“陈悠,你知道我小时候最喜欢看什么吗?”

“什么?”

“我和父亲去超市买东西,出来结账的时候,他钱包里会露出厚厚的一沓钞票,可能是他三个月的工资…我就喜欢看那沓钞票。”

“为什么?”

“因为我喜欢幻想,这么厚一沓百元钞票,只是我家财产的九牛一毛,是非常随意就可以带在身上,非常随意就可以花掉的钱。我喜欢幻想这是父亲无意中显露出的,家境富有的象征,这样我就可以心安理得继续扮演我的大小姐角色了。我很早就已经学会的那些…那些装作不食人间烟火的眼神…打电话让父亲的司机来学校接我回家…用进口香水…穿普通家庭的学生不太舍得买的品牌衣服…花钱也很大方…之类的。陈悠,这个梦,已经跟随我太多太多年了,如果我戳破它,我自己就碎了。”

“所以你离开秦峰,不仅仅是因为怕掉面子,而是…”

“而是无法眼看着自己伪装了十多年的角色,被生生撕裂。”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鼓起勇气在他面前卸下伪装,你们也许可以开始一段崭新的,诚实的生活,你那么多年来背负的这个壳太重了,而且也太不值得了,你以后的日子还这样长,为什么不尝试着重新开始呢?”

“我又何尝不想重新开始呢?一开始我想,如果它只是一层戴了很多很多年的面具,那我把它卸下来的时候,最多也就是连带着撕破点皮肉,虽然会很疼,露出来的地方也会很丑,可皮肉最终还是可以再长出来的。可是后来,我朝这只壳里面张望,发现壳里面竟是空的,根本没有皮肉,什么都没有。”

“苏妍…”

“我这才明白,原来我已经只剩下这只壳了,它就是我的全部。这么多年来,为了给这只壳腾地方,让它能绷得住,绷得紧,我把自己真实的肉体都榨干了。”

“苏妍…”

“哦…我刚才说得不对,那不仅仅是我伪装了十多年的角色。如果是‘伪装’,那‘伪装’的背后就会有‘真实’,可我没有‘真实’…所以我没办法,陈悠…我只好…我只好提着我的空壳,默默地远离他,我甚至都不知道会不会还有一天,上帝会让壳里面重新长好新鲜的肉身,让我也许可以勇敢地扔掉壳,用自己的身体去奔跑,去迎接真实的生活,真实的情感。”

“会的!一定会的!!”陈悠起身坐到苏妍身边,她的脸失去了短发的遮盖显得大而张狂,激动的心情让她语无伦次,她握住苏妍的右手,像安慰自己的孪生妹妹一样,“你听我的,从明天开始,尝试一下,就当做一次实验,尝试着放下那么多年的负累,就像个普通人家…甚至穷苦人家长大的女子那样过活。不是为了秦峰,是为了你自己的后半生啊…”

“…太难了陈悠…我是个…我是个有钱人家的大小姐啊…不扮演这个角色,我不知道该怎么生活下去啊…”苏妍的眼眸里噙着泪水,眼角充血,鼻翼肿胀得发红,泪水滴落在绿色的裙子花边上,她牢牢握住陈悠的手指,就好像只要握住这几个手指,一切就还有希望。她抽搐的身体蜷曲前倾,膝盖触碰在陈悠的大腿上,很久以来,这是她第一次感到自己所触及的一样东西可以成为一个依靠,她从身边这个坚定的身体里汲取了某种力量,慢慢的,她的身体再次挺直起来,她的手放开了陈悠的手,抬起来擦了擦脸上的泪水,脸上的皮肤微微发痒,好像一个伤口开始愈合,细胞重组,疯狂地想要滋长回原来的样子。

“你哪里来的买衣服的钱?”

“我父亲给我的零花钱,会比普通学生家长给得多一些…打折的时候我自己买的…”

“进口香水呢?”

“父亲的那些有钱朋友送的,这些东西对他们来说都是稀松平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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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悠翻看着几个月前写下的关于秦峰和苏妍的那些片段,如今再读一遍,陈悠的眼睛却落在了别处。她看到苏妍独自走在正午晴日下的街边,手里环抱着一摞书,她的褐色长发随风舞动,飘散出进口商品货架上存货有限的品牌洗发水独特的温和的香气,那种香气与校园里其他女孩发梢上浓重的香精气味完全不同,它的雅致,沁入了调香师的款款用心。她看到苏妍身着粉红色的短袖衬衣,质地优良的棉布贴合着肌肤的纹理,和僵硬但挺括的校服衬衣有着完全不同的触感。她的纤巧的双足,球鞋是簇新的米黄色,有着跃动的流线型设计,轻盈的皮质,一个精巧的LOGO绣在脚踝内侧不起眼的位置。她看到他们并肩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秦峰说起暑假要去打零工——两个月能赚好几百元呢。苏妍的眼睛里闪动着伪装出来的疑惑不解和些许不屑,当她发现秦峰急于掩饰的尴尬,她舒展了,他的言语猝然停顿,她故作自然地看着街道上的世间风景,目光平静中夹杂着假扮的骄傲,然后把头偏向一边,把时间与空间留给秦峰飞速地、忐忑地调整自己的失态。她看到漆黑的深夜里,他们赤裸着躺在苏妍的小床上,暖气机温热的橘色灯光洒在光洁的深褐色地板上,秦峰拆开一包抽取式纸巾,他的眼睛瞥见包装纸上的品牌标识,他的手指拭擦着,暗中偷偷揉捏,体会着这种据说柔韧度与吸附性在国外颇受好评的蝉翼般的洁白与丝薄,——你只用这个牌子的纸巾吗?他问。而苏妍显然等这一刻已经等了很久了。

陈悠把笔记本电脑的翻盖轻轻地合上,在书桌前瘫坐着,仿佛连站立起来走动走动的力气和兴致都全然消散了。自从和苏妍见面以后,她一直觉得心脏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无非是听了一段倾诉而已”,陈悠不断安慰自己说,也许是她在倾听的时候投入了自己过于巨大的情感吧,陈悠的情绪跌落得很深,也不知道她那已成定局的小说将要怎样继续写下去,神始终没有给她新的启示。如果写不完,就只好放弃征文比赛了…陈悠心里感到懊丧,也许母亲这次又无法以我为荣了…我为什么这么在乎母亲的感受…是因为我爱她吗…是因为疼惜她受过伤害吗…母亲那么多年来不断数落的“我”真的是她年幼时的那个自己吗…还是我为了能原谅她而为她编了个借口…如果只是个借口,那我现在还怨恨她吗…这到底是我自己编出来的借口还是上帝带给我的觉醒…陈悠觉得头昏脑涨,胸口像是被重物压得几乎要呕吐,她为自己质疑神的恩典感到羞愧,她一直不愿意面对,偶尔的时候,她对自己信仰的信心,还不足够大,她很害怕这是对神的轻慢和冒犯,就像此刻,一些乱七八糟的思绪缠绕着她,就像恶魔的爪牙,她心中迫切地祷告,祈求神给她应有的答案,在神觉得适宜的时候,用神认为适宜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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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妍在晚霞缤纷的黄昏轻敲陈悠的门,这是她第二次来陈悠家里,她给陈悠看自己新买的衣服,——“这个长袖T恤,一百元三件,在路边小店里买的。标签上写着是棉的,不过我买的时候,旁边有个中年阿姨也在给她女儿挑衣服,她说不能信标签上写的,说这种标签是小服装工厂的工人随便缝上去的,根本不是这件衣服的标签。”苏妍一边说,一边笑了起来,她说这衣服的针脚是歪的,一排缝线忽上忽下,到处是线头,纽扣松得就要掉下来了。她说她问小店老板备用纽扣在哪里,老板用莫名其妙的目光打量了她很久,说了一句——没有备用纽扣。陈悠听着苏妍絮絮叨叨说着她买衣服的经历,看着色彩艳丽的T恤反面歪歪扭扭的走线,眼眶里不自觉含满了泪水,她低着头,装作仔细地把衣服折叠好,只等着苏妍的目光转向别处后,才悄悄地抬起头看她。此时她眼里这个长发秀目的女孩,似乎已经不再是她第一次所见到的,那个穿着优雅的墨绿色花边裙子的、看上去生活优渥与世无争娴雅淑女的模样,在她身上更多地显现出一种生猛,对现实生活的挑战与热烈的拥抱,忍耐、改变、顺应,一颗渐渐打开的诚实的心,把畏惧与犹疑踩在脚下,就算扎伤手指也要戳破所有幻象的所向披靡,一个纯真无畏的灵魂。陈悠耽耽地望着苏妍,多么想紧紧地拥抱她,告诉她,你做得很好,你那么勇敢,那么坚强,你不知道我是多么为你感到自豪。

“别和其他衣服放在一起洗,这T恤要褪颜色的…”陈悠说道。

早已数不清有多少个这样的晨昏,陈悠俯在窗台上,向天父倾诉心中的一切。而此刻的她,心中满怀着巨大的喜悦。“慈爱的天父,愿你见证苏妍的勇敢,愿你爱她,在她披荆斩棘第一次开始真正生活的时候,保护她。祈求你赐给她恒心和源源不断的力量,帮助她忍耐真实生活中的丑陋不堪,也帮助她移走幻象生活带给她的扭曲与假意。慈爱的天父,愿你能将我视作有用的器皿,使用我,让我和她一起重新塑造一个真正属于她的,关于爱的曾经。”

似乎已时隔了很久,陈悠此刻终于觉得自己的写作可以继续了。神已向她指明了书写的方向。——让我和她一起重新塑造一个真正属于她的,爱的曾经。

秦峰曾经说,他很希望我们不是因为同班上课才认识,而是亲梅竹马。八九岁大的时候就是邻居。夏天的傍晚,在院子里的破石头桌子上一起写作业。身后两家人家的妈妈在炒菜,洗衣服,空气中传来咸酸的菜香和上海老牌香皂的气味。家里的老人的催促声,该洗澡啦……吃饭啦……作业还没做完啊……

我不会做数学题的时候,我妈妈会说,去去去,去问秦峰怎么做。于是我拖着小拖鞋,踏踏踏三步两步跑到秦峰家里,秦峰在床上看动画片,我踢掉拖鞋,攀着他爬到里床,秦峰秦峰,这道题目怎么算啊。我躺在他身边,歪着脑袋,心不在焉。秦峰的肘子推我一下,开始给我讲解,手里的半截铅笔在废旧的报告纸反面写写画画,他穿着旧旧的小白裤衩,光着背。草稿纸抵在膝盖上。傍晚一点点余光照在床头,照着两个专注的挤在一起的小脑袋。

在我似梦非梦的时候,时常听到他呼唤我的名字,声音高低起伏,越过连绵的山峦丘陵,大海平原,从不可遥望的地方飞入我的耳际。那音调或者平缓,或者短促,有时候懒散,有时候焦虑,有时候像呢喃,有时候含着雀跃。每每那个时候,我总是尽力让自己沉入绵长的酣睡中,这样,声音就携带着画面走入了我的梦乡。那些画面我已经非常熟悉,像一部看了多遍的电影,放前一个画面的时候,我就知道接下来是什么。很多时候,我忘记了自己身在梦中,我仿佛真的回到了童年时代,秦峰牵着我的手到处跑……

街心花园里高大的松树,低矮的灌木,艳丽的山茶,绿色的铁栏栅在花坛四周围成一圈,每两根纵向的之间有几条横向的互相交错,形成一个怪异的花样,小时候我个子矮,每次从栏栅旁走过,这个怪异的花样总是不高不低正好跃入我的眼帘,使我接下来的走路时间不得不用来想象它到底像什么,这种想象虽然经历了漫长的反复,但始终没有得到什么结果。我也问过秦峰,他说我也不知道,你要知道这个干什么。

秦峰和我路过那个花园时,他总是示意我等一下,然后自己从那怪模怪样的栏栅上爬过去,栏栅不高,却越过我的头顶,仿佛是一尊行为艺术的雕塑,使我带着怯懦仰视。秦峰的攀爬技术并不高超,整个过程脸上的肌肉都因为紧张而紧紧绷住,但不知为什么,我当时对他的这种行动,带着莫大的崇拜。现在回想起来,那种紧绷,带着果断的意志和伤感的神采,融合在秦峰俊俏的脸上,有一种异样的光泽。他出来后手里总是拿两根刚拔下来的狗尾巴草,让我挑一根,还有一根自己衔在嘴里。龇着牙,到口水快要流出来的时候就抿一下。我拉着他的衣角一跳一跳跟在后面,像只快乐的鼹鼠。夏天鲜花盛开的时候,他就给我摘一把野花,紫色和白色的,偶尔还有一支蒲公英,我说你多摘几支蒲公英,可以吹的。他说我知道你喜欢的,可是里面只有一支了。

盛夏放暑假的时候,我到秦峰家里去玩,他家没有电视机,没有冰箱。陡峭的楼梯爬上爬下,西向的窗户到了下午阳光洒了一屋子。他妈妈烧一桌子的菜,在闷热的公用厨房里大声叫,峰峰——,峰峰!去买两瓶橘子水,两块冰砖,钱在抽屉里……汗水浸湿了她美丽的连衣裙,白皙的脸庞,几缕头发贴在上面。秦峰飞快地应了,拉开抽屉取了钱就往外走,我忽地站起来要跟他去,他回过头说,我去给你买冷饮和汽水,外面太热了,你坐着,马上就回来。他丢给我一本破旧的小人书,转身就走了。我站到窗户边上,看着他飞快的身影拐过弄堂。白汗衫,平脚短裤,拖着拖鞋还能跑那么快。

吃过午饭,我们在一张大床上睡午觉。秦峰的睡相极差,一翻身就把我压在身下。我推他不动,只能硬生生地耐着。

我要上厕所的时候,秦峰把我带到一个马桶前,替我掀开木头盖子。我费解了很久,却是不敢往下坐,用力重了,就感觉马桶要打翻掉,往后靠了一靠,就觉得屁股要跌进马桶里面去。手拽着秦峰的臂膀,还是颤颤巍巍找不到感觉。我心想以后可再也不去他家玩了,光是那楼梯,就叫人攀得腿脚发软。

这里,是我和秦峰一起嬉闹玩耍,一起成长的地方。枝繁叶茂的树,四季盛开的花。我们五、六岁的时候,市面上流行一种金币形状的巧克力,扁圆的巧克力外面裹着金色的锡纸,锡纸前后分两个半面,其中一面印了朵大菊花。秦峰说,这是我们的金银财宝,我们要把它藏在别人不知道的地方。于是,我们用塑料积木搭了一个盒子,把巧克力倒在盒子里,秦峰用很大的力气把盒子封好。其实“封”那个盒子,无非是把最后一块积木盖上去而已,不过看他的表情,也确像是完成一样艰巨使命般郑重其事。我们在工具箱里翻出两个铁锹,秦峰把盒子抱在怀里,我提着铁锹跟走在他身后。他带我来到一颗高大的松树下,问,看到这棵树了吗?我抬起头,松树的枝叶遮住了太阳,我点点头。秦峰又说,记住,我们的财宝就埋在这棵树下,以后我牺牲了,你就到这里来,找最高最大的一颗树,带着宝藏远走高飞。知道了吗?我又点点头。我们把树下的泥巴挖开很大一个洞,盛夏的温度,秦峰满脸的汗水一滴一滴淌过黑乎乎的脖子。知了不停地叫唤着。

多年后路过这里,我循着记忆里的路,来到树下。我抬起头,松树的枝叶遮住了太阳。在我们埋藏宝藏后填平的泥土上,开满了各色不知名的小花。盛夏的温度,我的眼泪一滴一滴落在花瓣上。

喧闹的窄街,两边摆着卖各种东西的小摊贩,明星粘纸,印花纸,塑料空降兵模型,玩具手枪,乒乓球,明星画报,大饼油条,麻花棒子,散装饼干,生日贺卡,万花筒,还有各种说不上名字来的玩具和吃食。我们常常在阳光和煦的下午游走在那条街上。

那条街边有一个小店,店里有很多脚掌上带吸盘的茸毛玩具,可以把它们吸附在镜子上,衣柜上,形态各异。小时候我有两个玩具也是带吸盘的,一只白色小猴子,尾巴上都有吸盘,还有一只长腿兔子,小时候我不肯起床或者生闷气的时候,爸爸会把兔子的长腿绕在我脖子上逗我开心。暑假秦峰来我这里玩,那年市面上刚开始流行吊挂型电扇,我们家装了一个,让秦峰好奇不已。他喜欢把开关的转盘扭到最强档,然后一点一点调慢,再一点一点调快。我在一边看看他,又看看风扇的三片叶子,说,我们把猴子吸在叶子上,让它转好不好?秦峰眼睛一亮,说,好啊好啊。

我们搬来凳子,秦峰脱了鞋站上去。猴子脚上和尾巴上的吸盘被他敲在一片风扇叶子上。顿了顿,说,你把那个兔子也拿上来。长腿兔子被环绕在了另一片风扇叶子上。好,准备开始。秦峰拍拍沾在手上的灰尘说。

风速一点一点变快,突然间,嗖的一声,猴子和兔子几乎同时向远处飞开去。啊!!!我和秦峰惊叫起来。猴子撞在衣柜上,掉了下来,兔子飞到饭桌上,喝剩的牛奶被它的长腿泼翻了一地。

风扇兀自越转越快,我和秦峰面面相觑。我问他,你为什么不按牢点儿。秦峰说,我已经按得很牢了呀。

陈悠感到自己好像在为苏妍与秦峰谱写一首童年奏鸣曲,时光穿梭在少不更事的岁月之间,在他们还完全没有思量过以后的路要怎样走的年纪里,他们彻彻底底地相爱,彻彻底底的永不分离。她一边写,一边感到窃喜,上帝此刻任由她的笔墨挥洒,她便知道这是被允许的。虽然秦峰与苏妍…终究不会像她初落笔时预料的那样相守一生,但是至少,那些终生不会忘怀的记忆将成为永久的存在,替代了柴油米面的默然相对,也许,是一种更妥帖的结局。

那一年高考,秦峰填报的第一志愿是一所重点大学的法学院。他说如果他的成绩最终没有达到法学院的录取分数线,他宁愿在那年暑假里游泳时,因救落水儿童而光荣牺牲。这样就会有媒体来表彰他,称他为“原本今年高考将被XXXX大学法学院录取的品学兼优的学生”,他说他愿意用死来扭转自己即将出现偏差的命运,来保住原本属于他的东西,哪怕保住的只是转瞬即逝的言论,或者自以为意义非凡的象征。秦峰和我是同一类人,我们保护珍爱之物的方式是相同的。

在我和秦峰还很相爱的时候,他读了石康的《晃晃悠悠》。小说里的情节,和我们之间并无太多相像,但秦峰说,当他读到其中一段的时候,意识到他对我的情感之纯粹、之强烈,已经到了怎样一种地步。他给我看了那段话,是这样写的:

“阿莱,你是我的黄色蝴蝶,你是我的神奇仙境,你是我的最后一颗泪珠,你是我的救命稻草,你是我所珍藏的最好的礼物,你是我想游到的最后的此岸或彼岸,你消失了,我也就迷失在茫茫的痛苦中,前后左右,一片混沌,我叫喊而不知所云,我存在而无所适从,我追忆而无可奈何,我空虚而不知所终。”

小店的收音机里播放着王若宾的歌,“我愿做一只小羊,跟在她身旁……”,秦峰突然转过头来看着我,说,我现在才知道他为什么要写这样的歌词,你知道吗,我就想做你身边的那只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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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悠本能地在感到疲乏的时候依旧迫使自己再坚持多写一会儿,她对时间紧迫的感知远远超越同龄人。作为一个在有阿兹海默症遗传病史的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女子而言,到了她这样的年纪,初期症状已经忽明忽暗地在偶然中显现了。比如她每次烧完水,都不记得自己烧过水,等到要喝茶的时候,发现刚才烧过的水,已经凉了。于是她又重新把电热水壶的开关打开——只是去别的房间关了个窗户的一小会儿,烧水的事情她又全忘记了,等到再想喝茶时,烧开的水又已经凉了。如此循环往复,烧水的事情,干了整整一天。陈悠的祖父是在五十岁左右出现初期征兆的。

祖父是陈悠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在她尚不知人事的岁月里,祖父与她朝夕相处,父母和祖母那时还在工作,白天她不愿意去托儿所。那个家,就成了她和祖父的世界。他为她把尿,喂她糖粥,在陈悠的视野和记忆里,布满他的脸,皮肤上的皱纹,稀疏花白的头发,略有斜视的右眼,他的笑容。陈悠从小光着身子在地板上走来走去,祖父给她穿衣,洗澡,对祖父,永远都是不羞涩的。

白天阳光从南向的窗户里照耀进来,在暗黑的水泥地上,有桌椅的投影。这是陈悠记忆里最初的关于家的联想。邻居送给她一对娇凤鸟,一只黄色,一只灰色。放在一个竹笼里,祖父每天给它们喂食,把笼子拿到阳台上晒太阳。早上陈悠不肯起床,祖父在床边轻轻地唤,宝宝起床啦,黄鸟鸟和灰鸟鸟在等你啦……你爱吃的球糖也在等你啦……球糖,是一种圆形的奶油糖,拨开透明的花糖纸,含到嘴里香甜润滑,一股柔软的牛奶味。

夜晚,祖父在鸟笼子外裹一块深蓝色的布,他说,小鸟看见光,就不肯睡觉了。陈悠从来没见过小鸟睡觉的样子,总想半夜起来,掀开布看看,可总是一夜睡到天亮,睁开眼睛,阳光已经透亮了,哎,那种淡淡的失望,过后忘记了,到了晚上,那种心思又回上心头。上幼儿园的第一天,她第一次感到死一般的威胁。有人要把我从祖父身边带走,一个大房间,花花绿绿,很多小孩子在里面喧闹,祖父送我到门口,转身离去,几个女人拉着她要往里走。绝望撕裂了我的心扉,她哭,从来没有用这么大的力气哭过,祖父回过头来,说你乖啊,跟老师进去啊。陈悠不知道老师是什么,但是她恨这个词,一直到现在都恨,老师两个字,冻结了陈悠初为人时第一次经历分离感受到的所有绝望。

有一天大扫除的时候,发现储藏室的墙角边立着一把黑色长柄油布伞,久违了的景象,让陈悠惶惶然以为自己是在梦境里继续着某种回忆。她按耐着心绪里的动静。走廊边的侧窗拨出一线光亮。这是爷爷的伞。

小时候天下雨,家里没有时新的花折伞,妈妈让陈悠撑着这把油布伞去上学。她嫌太破旧委屈得哭了,妈妈说,你看你看,这把油布伞很特别呢,有十支伞骨,人家的伞都只有八支呢…

这是祖父用了很久的伞。现在更破旧了,不知道为什么搬迁的时候遗漏了没有扔掉。她本想打开了看看,但终究没有去动它。在光阴面前,她显得胆怯,她害怕一惊动记忆,就跌入未曾预料的漩涡中去。只是隐约记得,二十年前的一个夏天,雷雨倾盆,祖父瘦弱的脊背因承载不了八岁女孩的份量在雨中跌倒。水,蔓过腰身。祖父的右腿跪在水里,他努力保持着平衡只为了让附在背上的小陈悠不掉下水去。祖父没有求援,直到周围有人赶来帮忙,直到有人把她从他背上抱开,他整个人跌进了水里。

那一天,祖父撑着这把油布伞来学校接她放学。

小时候祖父用的蒲扇,如今祖母还在用。这么久了,蒲扇还没坏掉,虽然,竹子显得更黄更旧了些。祖父离开的前一年夏天,手里还摇着这把扇子,其实那时候的他,对炎热已经无甚感知,也许是出于几十年的习惯,他捏扇柄的手势一直不变,拇指的关节卡住一边,另四个手指自然蜷曲用力。手腕轻轻摇动,习习的微风里,有淡淡的竹子的清香。记得有一个清晨,陈悠醒得很早,推开房门,祖父独自坐在沙发上,手里轻轻摇着蒲扇。房间里很安静,窗外淡淡的阳光刚刚穿透半启的窗帘,远处传来知了和蝈蝈鸣叫声。她走过去,站在他面前,祖父神情木然,他的目光仿佛穿越了她,穿越了水泥墙,穿越了国界线,穿越了海洋,一直看到很远的地方。那个地方,也许有美丽的风景,也许有快乐的笑容,总之,一定有什么东西迷恋了他,使他的心,失去了对这个世界的在意。陈悠不想推醒他,她也知道,她推不醒他。于是,她挨着他坐下来,她把头,轻轻靠在他的肩膀上,祖父的肩膀,嶙峋中透着一点体温,这是唯一,告诉我们他还存在的证明。她闭上眼睛,蒲扇的风声抚动了她的头发,她感受到他平缓的呼吸,她想,和他一起去那个地方。

在祖父追悼会的时候,陈悠忍住眼泪对自己说,要清清楚楚地看着他,所有细节,都要刻进我的心灵深处,我要记住他的全部。祖父弥留的时候,她摸着他柔软的银色发线,死死地,记住了这种触摸的感觉。现在看到他的照片,看到他的头发,就想起那时的触觉,那种柔软和温暖,超越了时空,使得分离不复存在。每当她闭上眼睛,脑海里便是祖父那银色的短短的发线。

听祖母说,祖父年轻的时候,算命先生说他能活到七十岁。可是祖父离开那年是整八十岁,七十岁以后,他失去了记忆。他忘记了自己的名字,不再能辨认家人间的关系,最后,什么都不记得了,就像活在真空。陈悠始终无法忘记,刚开始的时候,祖父退休所在的化工厂里的干部来给祖父送退休工资,末了要在回执上签字。往年祖父总是很流畅地签上自己的名字,而那一天,他生疏地握着笔,在纸间停留了很长时间,脸上露出艰涩的表情,绞尽脑汁的,却迟迟无法落笔。他忘记了如何写字……那时候小小的陈悠很想抱住他,用她的小身体为他抵挡来势汹汹的羞耻与恐惧,对他说,没关系没关系,就是一时想不起来了,等一下就想起来该怎么写了…

陈悠一直记得祖父还清醒的时候,喜欢写古体诗,文采卓著,每逢家里有喜事,他就作诗一首以示纪念。祖父离开以后,陈悠想整理他的诗歌结集出版,但终因他的笔迹实在潦草,很多字句难以辨认而作罢。陈悠还记得,她小时候的记忆中充满了无数色彩,现在才知道,那是鲜花的影子。祖父身体不好,很早就退休了,闲暇的时候,伺弄这些花草,饶有兴致,一直到七十岁。那时候陈悠家住在三楼,阳台上有一个铁制花架,刷着锈红的漆,从阳台边缘延伸出去,花搁置在架子上,可以普照到阳光,滋润到雨露。月季,茉莉,君子兰,仙人掌,山茶,太阳花……一年四季,花香四溢。太阳花在晴好中绽放,在夜幕中合拢,月季花明艳逼人,茉莉的小白花清雅芬芳。祖父病重以后,这些色彩逐渐在陈悠生活中消逝了,所以当陈悠第一次发现自己有了阿兹海默症初期征兆时,在她心中悄然升起的并不是震惊带来的打击,而是柔软的安慰。陈悠向往祖父已经去到的那个地方,她也向往着,能循着祖父曾经踏过的路途再走一遍,这是她表达思念的方式。她相信阿兹海默症不仅仅是渐渐失去记忆的过程,更是渐渐获得恒久幸福的甬道。——只是我要快一点写作,因为时间已经不多了。她默默对自己这样说着,心中对神的安排又一次充满了难以言说的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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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童年

难忘童年,

包容我生命初启时的梦,

阳光泼洒在稚嫩的心坎上,

曾激起多少纷飞的火花。

难忘童年,

蕴藏我心底爱的种芽,

古老的歌谣在耳边奏响,

流星划破夜空叩开生命新的乐章。

迈开蹒跚的步履,

我成长,成长,

伸开双臂拥抱金色的朝阳,

一个浪头打湿了衣裳,

一个踉跄栽倒在地上,

跌跌撞撞的印痕留给记忆悄悄珍藏。

一路走来,欣喜而悲壮,

偶尔回头望望,

生命的起点已经渺茫,

难免悲伤。

天边的彩霞依旧绚烂,

脚下的路途还很长很长,

马不停蹄,乘风破浪,

人生往往就是这样。

而童年的时光总是难忘,

儿时的呓语仍携在心上。

仿佛午夜的钟声,

余音绕梁,

一阵,一阵,来回飘荡……

这是秦峰参加学校朗诵比赛时所选读的诗歌,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选我写的诗,很多名家的文字都抑扬顿挫,更加适合咏诵。整首诗中,秦峰修改了一个词,把“叩开”改成了“谱写”。最后他没有拿到奖项,为此我还曾经耿耿于怀过,把责任归咎于自己的文字不够出彩。

本来只是一首普通的诗,因为秦峰曾经朗诵过它,它就变得圣美。在整理旧物的时候,我把它誊写在一本浅蓝色封面的小本子上,我在寂静的深夜里轻轻地读,想象着当初秦峰在主席台上朗诵的姿态,他的语调,清澈的目光,以及捏着手稿的手势。深情的,是他当日为词句所沉醉,还是我此刻对他依然不变的眷恋。我抚摸着光润的纸页就像抚摸着秦峰的脊背。我的手颤抖着,得像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在最后的光景里,触着心爱之物,舍不得从纸面上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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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苏妍第三次来陈悠家里,不知是不是因为长期写作而用眼过度的缘故,陈悠每次看着她,总好像是看着个半透明的隐形人,白皙的面颊泛着红晕,眼眸动人地流转,让陈悠感觉自己像是在梦里和一个老朋友会面。苏妍剪去了长发,此时的她,目光中闪耀着自信与果敢的光芒。她们喝茶,聊天,一起看日落。苏妍告诉陈悠,大学刚毕业的时候,她想做一份和艺术创作有关的工作,父亲四处托人,终于在朋友的朋友的一次宴请上,联系上一位知名的制片人。制片人答应让苏妍在他那里做实习生,很难得的机会,能学到很多东西,只是没有薪水。当时宴席在坐的都是一些大商人,“你能想象那个场景吗陈悠,我父亲,这个一年赚三万多块钱的六十多岁的老男人,坐在一群一年赚三千多万的大商人中间,对我说,‘你跟着老师安心学本领,赚钱的事情,交给老爸。’我父亲的头发已经花白了,一半牙齿全部脱落了,他囊中羞涩,却叫我把赚钱的事交给他。我知道父亲在说出那句话的时候,自己心里也把它当真了,他要确确实实让自己相信——他可以赚很多钱,而女儿只要开开心心地做她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就可以了。——否则他扛不住”。

那个深夜,陈悠坐在钢琴前,手指在琴键上滑动,“土耳其进行曲”的旋律在空气中流淌,这首曲子,她反复练习了很多遍,从最开始需要集中注意力才能把音弹准,到现在这些音符在琴键上的位置和手指之间已经建立了某种关联,她可以通过惯性流畅地把整首曲子弹下来而不用去思考接下来哪个手指应该触到哪个琴键这样的问题,陈悠很享受这种手指在缔造旋律,而自己的思绪却飘飞在遥远的另一个领空的感觉。现在的她,完全忘却了钢琴,忘却了手指,忘却了弹奏这回事,她在不知从哪里飘来的音韵声中,回忆着零星的往事。小时候的陈悠,每当走过大街上出售钢琴的店面时,总是远远地避开。她羡慕那些小小年纪就能熟练弹奏出优美曲子的小孩,因为她不会弹,甚至连钢琴的黑白键都没有摸过。在她幼小的心中,钢琴是如此高贵圣洁,而自己是低微的,仿佛永远都配不上它。成年以后,当她终于鼓起勇气走进琴行,当钢琴老师第一次示意她用右手拇指按下中央C的“DO”音时,她的心颤抖了。此后,她奋力地学习,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基础课程,进入了完整曲目的弹奏练习,每完成一首曲子,就像征服了一片领地,她渐渐觉得自己正在替心中那个卑微的小孩复仇,她一次次打胜仗,总有一天,那个小孩会翻身从仰慕者变为主宰者。此刻她徜徉在凯旋的归途中,一任回忆跳跃倾泻,思绪的池水里倒映出许多中年男子的脸…他们是谁…陈悠认得…那是苏妍父亲的那些商人朋友们的脸…她的手指加重了力度,击打,疯狂地飞舞,因为不需要思维来跟进曲谱的内容,她的手指的越来越快,她上身支起,目光中透着痛与恨交织的薄雾,在她的面前,苏妍的父亲高大而略显佝偻的身躯若隐若现,很久没有修剪的银发在朔风中被吹得残乱,衰迈的眼睑里流露出强意支撑的自信,他的胡渣仿佛根根倒刺,反向扎进这渐渐朽坏的肉躯里,即便是刺破后流出的汩汩鲜血,也知趣地避开众人的目光,往回倒流,流向她父亲的心脏。陈悠的心碎了,恨意在她的目光中变得凝重而粘稠,她的手指奋力盘旋、搏杀,音律一段比一段飞速激烈,她感到她的下体胯间竖出一支男根,漆黑的琴身一如黑发凌乱的高贵女子,她俯身而上,那白键般光滑裸露的大腿与胸脯和那黑键般丝绸质感的、被甩在一侧的遮羞黑裙在她身下呻吟晃动,陈悠脸颊上的肌肉乖张地扭曲,她的心脏狂跳不止,土耳其进行曲高潮部分乐章的旋律不知反复重现了多少遍,终于渐渐舒缓下来……陈悠隐有泄意的身体与意念,把她推向复仇终结后胜者撕裂与破碎的快慰与宣泄后耗尽的沉默里,她精疲力竭扑倒在钢琴上,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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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杨德昌的电影“一一”里,有这样一段场景:简南俊和阿瑞在东京的古道上怀念着初恋。阿瑞问,高中的时候你为什么喜欢我。简南俊说,那时你和别人穿一样的衣服,但你看起来,就是和别人不一样。

十年前的成人宣誓仪式上,大家都穿白色的上衣。天气已经秋凉,我没有长袖的白衬衣,所以穿了短袖白T恤,远远的人群,所有人站在一起,白茫茫的一片。我到得很早,站在广场中央,手里抱着下午上课用的书。突然抬起头,秦峰在远处看着我,白色的领角把他的脸勾勒得无限俊朗,他在走。朝我这里走。我们交接的目光是移动的无形的线,直到我被他那白色的光芒刺射地转开身体。

后来秦峰说了和简南俊一样的话,你和别人穿一样的衣服,但你看起来,就是和别人不一样。也许那是因为短袖露出了胳膊显得醒目,不知道如果那天我也穿了长袖,秦峰是否能从人群中把我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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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妍说她十二岁的时候,家里养过一只白色的小猫,那时候她住在寄宿学校,经常一两个月不回家,在学业紧张的时候,就算抽时间到家里来拿些换洗衣服,也赶着时间要回校,到家后找不见小猫,也就匆匆离开了。毕业前夕那段时间,因为忙着迎考,一连好几个月没有回家,等考完试后回到家里,发现小猫哪里不太对,抱起它仔细一看——发现那根本不是原来那只。她追问祖母,祖母才告诉她,小猫三个月前去世了,父亲为了不让她伤心,从市场上买回来一只长得很相像的,他说你读书那么忙,又有小半年没回来了,应该察觉不出来。苏妍说,当时她并未觉得怎样伤心难过,心想原来那只小猫已经走了那么久了,而眼前这只,也是一样粘人、一样可爱,她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直到十四年以后,有一天她发高烧,在昏沉的梦里,重现了十二岁那天回到家,发现家里的小猫并不是原来那只,祖母在她不断的追问下说出了实情的那一幕。苏妍说,她在痛哭中苏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浑身失去了知觉,汹涌的泪水已将她淹没。那时她才惊觉,原来任何没有了结的事情,最终都要倒回去重演,不管你聪明地回避它多久,绕开它多远。她说她知道只有经过了这一场痛哭,小猫的离去,才算是真正的离去。而她也能在心里放下它,继续向前行。

夜色渐起,苏妍的拇指拨弄着手机上的HOME键,她们陷在良久的沉默里,只有风吹动树叶的声响从窗外传来。苏妍说她喜欢用苹果手机,就是因为这个HOME键,这个HOME键带给她很深的归宿感,不论自己当前运行在哪一个繁复的程序中,只要按一下HOME键,就能回归到最开始的位置。“HOME键就像秦峰的名字,不管我这一生走到哪里,身处在怎样的境遇下,只要在心里呼唤他的名字,我就觉得自己回到了十八岁那年,在深夜里那个温暖的橘色灯光暖气机前,回到了他温暖的怀抱里。”苏妍说,在每个月最虚弱腹痛的那一晚的睡梦里,她总是和秦峰在一起。她会梦见他们在一起做各种各样的事情,一起吃饭、做习题、看日落、放风筝、看动画片、买婚纱…她说秦峰一直牵着她的手,两人在一条寂静的路上,就这么一直走着,走着…算命的人都说,梦境是人的“小死”状态,是魂魄里“魄”的行为。苏妍说,在她“小死”的时候,她的魂到处游走,而她的“魄”按下HOME键,让她的魂回到秦峰身边,她的魂感到安心了,她才从“小死”里苏醒过来。

苏妍说她把她和秦峰之间的回忆写成了一个故事,故事里描绘了她的初吻——他们的初吻,说着便轻声默诵起来——

“……天空是深蓝色的,透着天鹅绒一样的光泽。几点星星缀在其间,那景象就如同童话里所描述的那样美丽无暇。我们在一条石窟门房子间的小道的角落里亲吻。这是我的第一次,也许是因为紧张,或者是因为害羞,我的脑子无法像往常一样继续思考,我的嘴唇触及到了世界上最柔软最温热的东西,带着一点点湿漉漉的气息,暖暖的,渗透进我心里,身体里,多得快要溢出来了,弥漫在我们周围,我们无法超拔,于是只能深深陷进去……”

我不知道过了多久以后,我们才把彼此松开,缓缓的,我抬起头来看着他,他的目光,我一生一世也无法遗忘的目光,我无法形容而只能凝望,因为震慑,因为迷醉,因为征服……

皎洁的月光照在他半边英俊的脸上,高高的鼻梁,耐人寻味的眉宇间有着几条细小皱纹,清晰的唇角微微扬起,这是我对那个瞬间所留下的全部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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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妍第四次来陈悠家里,依然是在一个温暖的、太阳光芒悄悄散去的傍晚。她总是选择一天中最美的时间出现在陈悠面前,穿着朴素的灰色棉布T恤,脚上的白球鞋做工也不怎么细致。她身上那怡人的香水气味没有了,只留下一点淡淡的青草般的体味,阳光笼罩在她苍白的身躯上,地面上投射出谜一样美丽的倒影。苏妍说,陈悠,我给你带来了两件礼物。她从斜跨书包里取个牛皮纸信封递给陈悠。陈悠打开一看,居然是很早以前自己写下的一部短篇小说的打印稿,名字叫做——《爱的表现》。陈悠以为自己早已忘记这些字句了…这样熟悉的字句…陌生的字句…

乔佳是那种典型的壁花少女,所谓壁花,就是像墙壁上画了一朵花一样,人们从她面前走过,很难注意到她的存在。她个子不高,皮肤黝黄,单眼皮,头发粗硬地束成一个马尾,乔佳今年二十五岁,男孩子们不爱她,当然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的母亲不爱她。

夜晚,乔佳经常从梦中哭醒——你看看我同事徐芳的女儿关婷,人家和你同年的,英语八级,口译证书全部考出,同样是学英语专业的,你能和人家比吗?人家几家外国公司抢着要她,一个月工资两三万块...人家每天到健身房去健身,身材不要太好哦,哪像你,年纪轻轻已经有小肚子了,这就是老态你知道吗?你现在已经这副样子了,以后怎么办?...唉,我真是羡慕她妈妈呀,怎么养了这么好一个女儿,不过我对你没有这种期待,你只要有份固定的工作,能养活自己,就可以了。

乔佳只是很久以前在照片上见过关婷,已经完全没什么印象了。但很可笑的是,这个素未谋面的女子,经过母亲日复一日爱意的浇灌,成为了乔佳今生最大的宿敌。——总有一天,我会让你死得很难看。乔佳嘴角抽动,似有笑意,但眼里已结成冰。

一天晚上,乔佳又从梦中哭醒,耳朵里灌满了眼泪,她无意擦去。也许我聋了更好,她对自己说,或者瞎了,或者哑了,或者,死了。我死了母亲是不会心痛的,即便她流眼泪,也只是因为她觉得女儿死了,做母亲的应该流眼泪。应该这个词,是很神奇的,它能把一切与情感无关的东西妆点得和情感本身一模一样,甚至比情感本身看上去还要完美得多,炽烈得多——比情感本身,更像情感。乔佳翻了个身,努力想让自己再度睡去,这时,好像有一阵风刮过,窗户被吹开了,也许是小偷,她笑了,我希望是个强盗,她心想,能把我的钱包和命一起拿了去,让我母亲也能演一场“应该”的表演。

“可千万不能这样糟蹋自己啊,我的小心肝...”从窗户里走进来一个穿着黑斗篷的男人。

“你是想要我的钱吗?麻烦你,在拿着钱离开之前,试着捅我两刀,或者想个随便什么法子,把我弄死,我保证不出声,拜托你了。”乔佳躺在床上,用一种好像在和老朋友商量事情的语气说道。

“你误会了,我的小心肝,我可不是干这种营生的人。”

“那你是谁?你来我房间干什么?”

“请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我的小心肝...我叫靡菲斯特,我来这儿...无非是...是想和你交个朋友,仅此而已,请相信我。”

“靡菲斯特?你就是《浮士德》里的魔鬼靡菲斯特?”

“正是在下。”

“啊...难道你害浮士德害得还不过瘾,今天又想打我什么主意?”

“哦不不不,我对你绝无什么别的企图,我来只是想和你交个朋友,因为我觉得...我觉得你需要倾诉,因为你...很不快乐。”

“哦?你的意思是说,你有办法能让我快乐?”

“是的,我的小心肝。我不但有办法让你感到快乐,还有办法帮助你实现你心里的愿望...实现你想要的人生...总之,一切的一切。”

“好吧,那我们现在是朋友了。”

靡菲斯特在沙发上坐了下来,他又高又瘦,一头蓬乱的卷发,手指像枯柴一样,眼睛是绿色的,泛着幽光。乔佳打量着这个从十八世纪德国小说里走出来的人物,他所说的话引起了她的好奇心。她会像浮士德一样,用灵魂去交换想要的东西吗?哦那还用说吗,当然会的,如果她有灵魂的话。正当她陷入思考的时候,靡菲斯特从斗篷里拿出两份协议。

“这是什么?”

“这是两份人生契约套餐。”

“套餐?”

“对,就像你在电信营业厅办理的手机上网流量套餐一样,每个套餐都是利弊搭配,供购买的人各取所需。”

“契约套餐一,爱的人生;契约套餐二,爱的表现的人生。”乔佳两只手各拿起一份契约协议,轻声读着上面的名称,有些迷惑不解。“那你能帮我解释一下,这两份套餐,各有什么利弊呢?”

“当然可以,我的小心肝。”靡菲斯特露出邪恶而真诚的笑容。“这第一份套餐,叫爱的人生,如果你签下这份套餐,那么你的心里,会充满真正的爱,很深的爱,就像你现在爱你妈妈一样。”

“我想你大概没有了解清楚,靡菲斯特先生,我,并不爱我妈妈。”

“哦你当然爱你妈妈,我的小心肝,你只是不允许自己承认而已。”

“你有什么证据?”

“因为——你经常从梦中哭醒。因为你爱她,而发现她不爱你,所以你才会流泪。如果你不爱她,你就不会伤心,不会痛苦,你就会心平气和。”魔鬼对自己的阐述很满意。

“还有什么其他内容,关于第一份套餐?”

“哦真对不起,刚才我没有把话说完整。”魔鬼揉了一下绿色的眼睛,“如果你签下第一份套餐,你心里会充满真正的爱,恒久无私的爱,但是,你在这个世界上的一生,会平庸无奇,甚至像人们说的——非常失败。因为你的平庸,你深爱的人将鄙视你,对你失望,因为你的失败,你所爱的人,不会珍视你对他们的情感,不管这些情感是多么深,多么真。所以你会很很痛苦,直到你死去的那一天。”

空气里凝固着一股化不开的气流,像是魔鬼从地狱里带来的某种炙烤的硝烟。

“那套餐二呢?说说套餐二吧。”

“套餐二,叫爱的表现的人生。”魔鬼说道,“如果你签下这份套餐,你将获得这个世界上,你曾经向往的所有东西——名誉、地位、金钱、男人,以及所有人的认可和夸赞。可是...

“可是什么?”

“可是,你心里将从此没有真正的爱。当然——很显然,你是这世上功成名就的人,所以你看上去一定不会显得冷若冰霜,这就是这份套餐的特色——你虽然没有了真正的爱,但是你会拥有一项技能,叫爱的表现。”

“什么是爱的表现?”

“爱的表现,就是表达爱的一种演技。”魔鬼顿了一下,不确定自己是否把话说明白了,“也就是说,你会在需要倾注感情的时候,表现得就像已经倾注了一样,在需要展现爱的时候,表现得像一个心里有真正的爱的人一样热切,真诚,恰如其分,没有人能看出你在表演,你会赢得所有人的感动。”魔鬼说得有些激动,“当然,只有你自己知道,这只是一种演技。”

“我可以签半生吗?”乔佳问,“说不定下半生,我想换另一个套餐...

“哦那可不行,我的小心肝,”魔鬼露出销售代表那种可鄙龌龊的本心,“我们是一生一签的,否则两个套餐的优惠力度就不会这么大了。”

“是这样啊...”乔佳犹豫了,“一样是心中恒古的爱,一样是世界上所有人的夸赞和无懈可击的表演技巧...靡菲斯特先生,你真不愧是地狱的首席营销大师。”乔佳笑得和魔鬼一样吊诡阴暗,她点了一根烟,抽了两口,燃烧的烟灰滴落在套餐一的纸面上,契约书瞬间烧成灰烬。“真遗憾,靡菲斯特先生,现在只剩下一份套餐二了,我没得可选了~”

也许正如母亲所说的,乔佳并没有什么过人之处,智商不高,也不美貌,唯一拥有的一点点小天赋,便是死去的父亲遗留给她的,一种对文字的叙述能力。乔佳迷恋文字,迷恋写故事的时候,文字与时光在她指尖并行流淌,或伴杂着雨水,像揉进晨雾里的风,或穿越云层,像刺穿瞳孔的太阳。小时候她上课听不懂,便趴在书桌上,用铅笔在木头桌面上刻写小小的诗,她九岁就拿到了小记者证,可是母亲并不为此感到自豪,她说,人家小记者在报纸上都发表文章的,你根本不行,你写的东西又没发表。所以,尽管靡菲斯特一再向她承诺,只要她愿意,她可以成为女总理,或者像宋庆龄一样成为名仕,——“这些都是套餐二的条款里所包含的服务”,他说。可乔佳依然像一个刚进城的乡下姑娘一样,吃了一顿肯德基,就觉得这是全天下最好的美味。“这些我不要,”她说,“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拿一次诺贝尔文学奖。”

作为中国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女作家,这样的新闻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炸裂。此时的乔佳,一袭红裙,在鹅黄色的灯光下,她拉断马尾辫的发绳,长发在魔鬼的咒语下,变得像丝绸一样柔软。她那原本单调的眼睛里,闪动着一种...一种仿佛只属于宋庆龄的光彩。乔佳的母亲应邀接受英国查令街日报记者对她的采访。——我女儿乔佳是个善良,聪明,有才华的女孩子,她九岁就拿到了记者证,童年时期的诗歌创作不计其数,我作为她的母亲,深深为她感到自豪…

乔佳坐在母亲身边,微笑地望着她的侧脸,化妆师把母亲的脸颊涂得过于白了,以至于掩盖了皮肤下飞速流动的血液的形态,只有那流动的声响,汩汩地,在乔佳耳旁穿梭。“母亲心里真的感到激动了呢...”她想,她听着母亲对她的夸赞,看着她在金发记者面前挥舞着手臂喋喋不休,乔佳眼中闪着细微的泪花,这是对母亲的养育之恩充满感激的表演,这种表演让她恍若隔世。母亲对她的第一次夸赞,竟是当着全世界人的面,这样的大大的弥补,可否抵过二十五年的眼泪?乔佳保持着她应有的表情,过了一会儿,便感到肌肉酸硬。一股厌恶之情涌上心头,诺贝尔文学奖的光环像废墟一样,连同她的期待,她的难过,她的骄傲一起,瞬间被荒芜埋葬。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让关婷瞎掉一只眼睛。”乔佳对靡菲斯特说。

“哦?你确定要伤害一个无辜的人吗?”靡菲斯特戏谑地问,眯着绿色的眼睛。

“是她先伤害我的,她伤害了我二十五年,她夺走了我的母亲。”乔佳说,“难道我拿走她一只眼睛,很过分吗?”

“可她自己并不知道这些,我的小心肝...”靡菲斯特说,“这都是你母亲的错,你为什么不弄瞎你母亲的一只眼睛?”

“我母亲的眼睛要留着...她得健健康康的,看到女儿是怎样的优秀,我要她健健康康的,去拿我和关婷作比较,再比较一百次,一千次,让她看到比较的结果。”

“让她在快乐和自豪中度过下半生,这就是你对你母亲的惩罚?”

“是的,就像绝艳的文字是痛苦生出的花,像我母亲这样的人,不配拥有这么高贵的东西,她只配拥有低级的自豪和得意,所以,我把高贵的东西留给优秀的关婷,越是智慧高的人,就越能尝尽那坠落深渊的滋味。”

“所以,你拿走她一只眼睛,却留着她的性命?”

“当然,如果我连她的性命都取走,岂不成全了她灿烂的一生。”徐佳冷冷地说道。

“那你为什么不把她另一只眼睛也拿走?”魔鬼问,“留着一只眼睛,不就留给她希望了吗?”

“你错了,如果一个人完全遁入黑暗,她只会在起初的时候感到痛苦,后来就慢慢习惯了黑暗,甚至依赖上黑暗,黑暗会带给她前所未有的平静和安详,这些都是我得不到的奢侈品...而且人间的丑陋,她可以视而不见,这不是上帝给盲人的优待吗?”乔佳直视着靡菲斯特,“我留给她一只健康的眼睛,我要让她天天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衰败,想到昔日的美好,再也回不去了,而以后的路,呵呵,却不得不走下去...

乔佳的笑声,让魔鬼黑色的心脏感到震动,这就是世人...这就是世人...他默默地想。

关婷在一次寻常的出差途中,左眼视网膜脱落,什么也看不见了。她在震愕与恐惧之中,靠着一只右眼的视力,仓皇扑倒在家门口的鞋柜上。医生说,要做手术,能不能恢复,没有把握。——“医生...把我的眼睛换给婷婷,把我的眼睛给我女儿吧!!医生...求求你了...乔佳听见关婷的母亲徐芳那嘶声力竭的哭喊声,那是母亲的爱意...乔佳终于意识到,即便关婷从此一败涂地,即使她成了一个废人,她依然是徐芳眼中最美丽,最亲爱的女儿。徐佳一阵无力,她感到自己被捉弄了。

夜晚回到家,她听到母亲在和朋友打电话:

——啊哟,我同事徐芳的女儿关婷,你知道的呀,以前读书时候成绩那么好,后来工作那么好,人又长得好看,身材样子也好,没想到一只眼睛瞎掉了,没用了。

——倒是我女儿,得了文学奖了,人家外国人来采访哦,全世界电视台都在播哦...她写的书现在到处书店里都有得卖的哦...她小时候就喜欢写东西,一直喜欢的呀...写得当然好的喽,不然怎么会得奖啦...

乔佳走过去,抱着她的母亲,母亲用手臂搂住她,和电话那头的人说着些什么,那洋洋得意的声调,母亲的眼睛里盛满笑意。乔佳想起小时候,她看到下雨后泥地上爬满蜗牛,就蹲下身去,用两个手指把蜗牛背上的壳捏碎。蜗牛遇到攻击后,想把脑袋缩回安全的壳里,却发现,壳没有了。

“妈妈...妈妈...”乔佳紧紧地抱着母亲,轻轻地叫她,一阵厌恶之情又涌上心头...

陈悠轻轻地把稿纸摊开在书桌上,它们就像硕大的白色的透明羽翼,停歇在孤独的浮木上,房间四周的家具、随处可见的书报、地毯上的拖鞋、墙面上的风景画,慢慢地向四面扩散,所有的颜色揉搓成一个大的圆,然后变得模糊,它们集体后退,退成看不清的杂色的残片,只有那巨大的白色羽翼还在陈悠眼前忽闪,风吹不散它们,好像被钉子钉牢了一样,钉子像是在浮木上,又像是陈悠眼睛里。

“你一定觉得很幼稚吧,写这样的东西…”陈悠对苏妍说道,她的目光艰难地从稿纸上移开。

“那是你很早以前写的吧?”

“是的,很早很早以前。那时候我对母亲的身世还不了解。”

“你确定是神给了你对真相的觉悟——你母亲对你的不满意,只是她对自己不满意的一种心理投射?”

“我不确定。也可能,她并没有受到过什么幼年时被遗弃的伤害,她只是真的对我不满意”。

“你这样怀疑,不怕辜负神启发你领悟真谛的美意?”

“我视神的带领为弥足珍贵,所以我首先必须诚实。怀疑了便承认怀疑了,完全相信便说完全相信。如果这个所谓的‘觉悟’不是神带给我的,而是我自己编造的借口,那至少说明,我心里是想原谅她、想疼爱她的,不是吗?现在…不管她是把我当成她自己的投射来否定也好,还是真的觉得我差劲也好…我都不再计较了。我在世间清醒的时间也不多了,但我愿意努力做出些成绩,让她满意,让她开心。”

陈悠的心脏攒动了一下,原本只是想应付一下苏妍咄咄逼人的问话,而现在——此时此刻,她好像突然明白了神的真正用意。

苏妍又从包里又拿出几页稿纸­——还有一份礼物呢,这是我写的,送给你。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用它作为你未完成作品的结尾。别忘了神应允你的事情,我们一起塑造一个真正属于我的,爱的曾经。——也是我们一起塑造的一个真正属于我们和秦峰的,爱的永远。苏妍把稿纸递给陈悠,转身离开了,她的背影消逝在暮色中。陈悠知道她以后不会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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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要参加高中班长的婚礼,会见到很多二十年前的同班同学。那是多么青葱的年纪,当年许多一起在课桌前奋战的好友已许久未见,我们的班长是个迷你美人,一米五五的个子,长长的栗色卷发垂在肩上,她喜欢穿卡地亚红的绑带细高跟鞋和拖到脚踝的长裙子,眼睛窄长,睫毛翘得跟蚊子脚一样忽闪。她的家境比较尴尬,是那种直到二十五岁家里都没有淋浴设施的现实状况。为此她读了几百本书,把文学史上数算得出的作品都读遍了,之后她的顾盼生姿就真的成就了那份古书上的“气自华”,在为一个世代经商的高富帅怀上一对双生子后,终于迎来了今天的好日子。

我把睡衣扔在床头柜上,换上一条墨绿色的丝质长裙。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一样的长发长裙,但神韵间却少了饱满与狂放的热力,二十年,到底从我身体里抽离了什么。汶川大地震发生的第二天,我躺在秦峰的臂弯里,我问他,你为什么没有爱上我们的迷你美人,你一米八五,她一米五五,你是物理课代表,她是班长,多么般配,多么最萌升高差~秦峰把嘴唇抵在我的耳垂上,“少废话…等我这次做志愿者回来,你跟我回家里吃饭,我妈一直想见你,明年春天我们全家去扫祖墓,你跟我们一起去,夏天我姨伯六十大寿,你也跟我们一起去…”那一天,我也穿着一条同样墨绿色的丝绒裙子,这是秦峰最喜欢的颜色,他说只有对自己的美丽无比确信的女人,才敢穿绿色。

秦峰和他的双胞胎弟弟秦杨跟着赈灾抢险志愿队一起去了汶川地震现场,我问他你到底为什么非去不可?他说,必须当一次兵,打一次仗,体内的雄性质体才会被丰满地支涨开,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直到现在我仍记得他曾牵着我的手说,我们去北京看一次升旗仪式吧,不过你不许笑话我,因为每当看到五星红旗冉冉升起时,我会流眼泪。他的眼睛里闪动着婴儿般洁净的光芒,这样的赤子之心,我第一次感到了仰慕,我愿俯身在这个男人面前,屈膝长跪。

两个月后,跟着志愿队回来的,只有秦杨一个人。他递给我一本深蓝色的笔记本和一支墨水钢笔,那是秦峰的随身物,“留个纪念吧,我哥要我叫你一声嫂子。”以前给秦峰写信,落款的地方我只写了自己的名字,他说不行,你要写——“妻”,我说你少做梦,那天听到秦杨叫我嫂子的时候,我以为天马上就要下雨了,云好像压得很低,几乎抵穿我的心脏,我把笔记本和钢笔紧紧抱在怀里,四面没有可以攀附倚靠的墙,我只能蹲下身子,墨绿色的上衣花边被揉成一团,我突然发现,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所有的衣服,竟全部是墨绿色的。

出租车在马路上开得很不顺当,高架上堵得厉害,雾霾很重,车窗外一片灰白。对面车道上出了事故,好像是一辆货车拦腰撞上一辆出租车,也不知是哪一方的责任,救护车的蓝色顶灯旋转个不停,出租车里的人被拉出来抬到担架上,白布已经盖过了头顶,长长的黑发稀落落垂下来,一只香槟色的高跟鞋半露在白布外,还有一点点隐约能看到的绿盈盈的衣裳。我默默把头靠在窗玻璃上,车慢慢驶离,喧嚣声时远时近,恍惚中,我好像又看到秦峰的那本蓝色笔记本一页一页翻开,他记笔记有一个习惯,只写本子右半边的空白页,等右半边的页面全写满了,他把本子整个倒转过来,翻开的时候,原本的左半边空白页又都在右边了,然后他再把那半边也逐一填满。所以当我翻开他的笔记本时,就像在看一个万花筒,缭乱的,各种圆珠笔的颜色,每一页正反相抵,仿佛是他正奋力地,从一端跨向另一端,越过生死边界,朝我奔走而来。好几年以前,听迷你美人说,秦峰的父母后来拿到区里颁发的一个什么奖章,再后来,他们全家都搬去了远郊,再后来,也渐渐失去了秦杨的消息。班里很多同学都为秦峰感到不值,曾经一起玩的那一伙朋友在班级的网络社区里写下各种惋惜和伤怀,和他一起踢足球的蔡蔡、用香奈儿钱包的小富婆英英、理科尖子小继青、逃课打游戏又爱写诗的丁岚、默默崇拜着他的胖女孩云儿……毕业后再未相见的他们的脸孔一张张从我眼前掠过,我的故人们,我的故人们…

我好像昏昏欲睡了很久,下车时提着手包就走,差一点忘记付车费。婚礼大厅炫目的金色亮得让人睁不开眼睛,迷你美人以皇室高贵的姿态站在那里向我伸开双臂,白色的头纱上缀着点点碎钻,她的睫毛还是长得翘到了半重天,眼角多了几条不易察觉的细小皱纹,我走上前去拥抱她,像拥抱一个即将远嫁的亲人,我感觉到了她的小腹微微隆起,“双生子,皇上要宠幸你一辈子了。”我们同时坏笑起来。

小富婆英英已经是三个男孩的妈妈了,她剪了短发,说话还是那么傲娇,理科尖子小继青拿了两个Ph.D,他说他等着有一天母校请他回去做报告,把他的照片挂在走廊的墙上,爱写诗的丁岚辞职赋闲很久了,他说他送的红包里不是人民币,是一首长长的歌赋,一首他写到声泪俱下的歌赋…婚礼乐队开始演奏莫扎特的曲目,我游走在熟识与陌生的人群中间,仿佛完成了一次二十年的时光穿越,目光所及,人影与光影连成一片,我感到晕眩,不远处几个服务生在调制背景灯光,我正想上前去询问洗手间怎么走,一个高大的背影横穿过来。我愣在那里,等着他转过身来的那一刻——秦峰…?!!

“你怎么这么晚才到,我等了你很久。”他挽住我的腰,把我紧紧拉向他。

“别和我开玩笑,秦杨,你这些年…还好吗?”我知道他是秦杨,二十年前他和他哥哥就长得很相像,我为我刚才一瞬间的癫狂感到不好意思起来。

“小傻瓜,”他抚摸着我的长裙腰带,深深地望着我的眼睛,“只有对自己的美丽无比确信的女人,才敢穿绿色。”

婚礼乐队开始弹奏巴赫的曲目。

“可是…不可能…不可能的…那年是秦杨来告诉我的,你的笔记本和钢笔还在我的床头柜里…”

“他们只是一直没找到我,就像…就像我一直没找到你…”他把我抱得更紧了,鼻尖几乎触到了我额前的发丝。我抬起头,双手捧住他的脸颊,我用手指抚摸他的眉毛,抚摸他高挺的鼻梁上小小的黑痣,他的双眼皮,他黑了很多的皮肤,他胡子拉渣的下巴,一遍又一遍,我努力不去想自己究竟是不是在做梦,我牢牢抓住他的手指,生怕再次和他失散在人群中。

“你还记得,信的落款,应该写什么吗?”他在我耳边轻轻地问,他的双手握住我的臂膀,把它们环抱在他的腰际。我羞涩地笑了起来,把头埋在他的胸前。

“我没有戒指…是不是不能向你求婚?”他柔软的嘴唇再一次抵在我的耳垂上,像轻柔温热的棉絮。

“没关系…我有戒指,我向你求婚…”我想起手袋拉链上有一个漂亮的拉环,可以拿下来套在他的无名指上,我露出顽皮的笑意,腾出一只手在手袋上摸索。

咦?拉环呢?拉链上的拉环怎么不见了?我打开手袋翻找了一遍,没有找到。是掉在地上了吗?我低下头去,只看到长裙的绿色裙摆和我脚上香槟色的高跟鞋…很奇怪,我这双鞋子…今天好像在哪里看到过…是这里的客人穿了和我同款的鞋子吗…?是街上的路人穿了吗…?等一下…我好像想起来了…在我来赴宴的路上…对面车道上的那起交通事故…担架上,露在白布外的那只香槟金的高跟鞋…还有…还有白布下隐约可见的绿色衣服…还有…还有垂落下来的黑色长发…

原来,担架上的那个女人就是我。此刻,我终于知晓了一切,今天发生的所有的事,今天遇到的所有的人。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戒指找不到了…不过…我允许你用一个很长…很长…很长的吻来代替它…”我踮起脚尖,搂住秦峰的脖子。他笑了,轻轻低下头去,深长的,绵柔的,像一个温和的拓荒者,我迎合着他越来越纵深的探索,我打开自己,任由他一层层将我穿透,让我嵌套在他的身形当中,从此,以后,永远不再彼此失散。

乐队开始演奏婚礼进行曲了,大家顿时安静了下来。红毯上,迷你美人怀揣着她腹中的双生子,挽着老父亲的手臂,一步一步,向她的爱人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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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是征文比赛截稿的日子,六个月,仿佛穿越了三生三世。陈悠的银色鼠标键已经被磨擦得退了色,笔记本电脑的屏幕上,光标上蹿下跳,陈悠一遍一遍地校对,确保段落齐整、字体一致,没有错别字,没有误用词。她把身子靠在弹簧椅背上,远远地看着这白纸黑字的电子文档,好像看着一本巨大的翻开的书的一面侧页,她的脸上露出一丝沉醉的微笑。房间半年都没有大扫除了,她想。

陈悠按照征文比赛细则上的要求完成了网上投稿,然后兴致勃勃地规整好书桌上、地板上、床头柜上堆得乱七八糟的书,一张彩色照片从石康的旧小说《晃晃悠悠》里掉出来,照片上清瘦高大的男生,架一副金边眼镜,面容俊朗,双腿修长,有点像何家劲,又有点像刘德华。陈悠拿在手上看了一会儿,又仔仔细细放回了书页里,然后把留着残渣油垢的咖啡杯、茶碗、糖勺都清洗干净放进厨房的碗柜里,用吸尘器把地毯吸了两遍…也许是三遍…她记不清了,就像她每天烧完水依然不记得自己烧过水一样,她把该洗的衣服全部送进洗衣机后,打开衣柜看了看,底层抽屉里还压箱藏着不少许久未穿的衣服,有冬装棉服,也有夏天薄薄的裙裤,都是一些不错的牌子货呢。其中有一条墨绿色的花边棉布连衣裙,还有一条同样墨绿色的丝质长裙,都是她以前最喜欢穿的裙子,可惜颜色已经泛黄了。陈悠把它们一件一件折叠在大购物袋里,准备送去街道募捐处。在衣服的最底层,陈悠还找出好几个以前用过的香水瓶子,有一瓶好像还剩了一些,不过陈悠现在已经用不着这些东西了。她要把衣柜彻底整理一番,争取多腾些空间出来,如果整理完了还不是太累的话,她想出去逛逛街,顺便给自己多添些好看的衣服,最好是那种清雅的墨绿色面料的。这六个月,她的思绪一直在飞奔,总是担心临到截稿日小说还没有全部完成。过了今天,明天又将回归庸常的生活,她可以随意在电脑上敲敲文字,或者回母亲那儿小住几天,然后悄悄按捺着驿动的心,等待着征文比赛的评选结果。陈悠觉得又轻松又快乐,祖父现在的心情一定也是一样吧…在那个遥远的地方…她想着想着,开心地笑了。她停下手里的活儿,屈膝在床前默默地祷告起来,她想把自己这一颗热烈而丰润的心献给天父,向他诉说她无尽的喜悦之情,和充盈在胸中的饱满的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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