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发展的“深圳经验”

2月28日,由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深圳国际公益学院主编的深圳首本社会组织蓝皮书《深圳社会组织发展报告(2018)》正式发布。

本报告回顾了深圳社会组织管理与发展的脉络,重点呈现了2017-2018年深圳社会组织发展的现状和亮点,尤其是近年来深圳社会组织在社会组织党建、政策法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走出去”方面的工作成效,以及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的发展状况。此外,本书首次以区域报告的形式,展示了各区(新区)在社会组织管理与发展方面各具特色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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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皮书显示,深圳社会组织管理和发展创造了“深圳速度”和“深圳质量”。

蓝皮书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办国办意见、“部市协议”等法律政策支持和以“社会组织登记体制机制”为代表的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的共同实践下,深圳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创造了“深圳速度”和“深圳质量”。

深圳社会组织发展呈现总量持续增长、结构日趋合理均衡的态势。从登记数量来看,深圳市的社会组织总量从2008年的3355家,以11.79%的年平均增长率增长至2018年的10230家,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社会组织的数量从2008年的3.52个增长到2018年的8.03个,万人社会组织拥有量居全国一线城市之首。从2018年底深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提供的统计台账来看,教育类社会组织最多(占总数的24.25%),其次分别是社会服务类(占总数的20.27%)、文化类(占总数的17.81%)、体育类(占总数的13.07%)、工商服务类(占总数的9.57%)。由此可见,深圳社会组织的业务活动以补充基础公共服务、提供社会服务、服务经济发展和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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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会组织的收入增长迅速。根据2017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统计,深圳社会组织的总收入在2016年为213.31亿元,2017年增长至251.00亿元,同比增长17.72%。2017年支出合计248.43亿元,整体上看,收支基本平衡。收入的稳定增长表明社会组织获得经济利益或提供社会服务的能力在稳健提升,一方面反映出社会组织能够通过逐步成熟和完善的社会服务市场获得稳定可期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则表明社会组织按照其宗旨或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向公众、会员或者其他受益人、委托人提供所需产品或服务的能力也在不断提升。

从收入来源上看,深圳社会组织收入渠道多元。2017年社会组织提供服务收入是最主要收入来源(含政府购买服务收入8.37亿元),达177.03亿元,占总收入的70.53%,其次是捐赠收入24.11亿元,占9.61%,政府补助收入22.17亿元,占8.83%,会费收入11.27亿元,占4.49%,其他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商品销售收入和其他)约占6.58%。民办非企业单位对深圳社会组织收入总额的贡献最大,其数量约占全市社会组织登记数量的一半,却贡献了2017年度全市社会组织收入总额的77.51%。从平均收入来看,深圳社会团体2017年度平均收入为123.11万元,民办非企业单位为452.20万元,基金会为557.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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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深圳共有9.91万自然人或法人在社会组织中担任理事或理事单位,9533人担任监事,同时全市社会组织全年吸纳49.24万人次的志愿者、贡献志愿服务时间485.28万小时。这不仅说明了社会组织在吸纳就业人口方面的巨大潜力,也反映了深圳社会组织发展的整体社会文化氛围良好,市民以多种形式参与和支持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和热情度较高。

蓝皮书总结了深圳社会组织发展的七大亮点。

包括人才培养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社会工作创新发展引领全国实践;行业协会服务经济能力突出;打造影响力投资高地,以公益金融促进慈善资源整合;以平台建设推进社会组织合作升级;社会组织“走出去”协力深圳国际化大都市建设。

蓝皮书认为,在多年的社会治理实践中,深圳逐渐走出了一条符合深圳实际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即以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抓手,优化现有的社会治理结构,补足治理短板,探索“共建共治共享”大目标的具体实现形式。在深圳社会组织发展的过程中,政府从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监督规范三方面进行打磨,在制度建设方面,明确社会组织作为共同治理主体的政策和法律地位、人才政策、税收优惠等;在能力建设方面,培育社会组织对接社会治理、社会服务、经济服务、科技创新等能力;在监督规范方面,加强党建引领,倡导组织自律、完善执法监管等,展现了深圳社会组织管理的鲜明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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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皮书预测,未来深圳社会组织发展有五大趋势。

社会组织价值导向作用日益凸显;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不断优化;“高质量发展”成为常态;社会组织品牌化发展迎来政策新机遇;社会组织发展的国际化水平将持续提升。

(参见《深圳社会组织发展报告(2018)》总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1月)

蓝皮书显示,深圳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截至2018年10月,深圳市共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1980个,其中基层党委96个,党总支95个,党支部1789个。通过单独组建、联合组建等多种方式,覆盖社会组织9579个,覆盖率达到94%。2864个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全部纳入街道两新党委和社区党委兜底管理。全市社会组织共有党员32144名,其中组织关系不在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党员13608名,流动党员4090名。

深圳始终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中心工作,与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党的领导不弱化、党建工作不断档。2018年8月,深圳以首批党内法规的形式制定出台了《深圳市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定》)。《工作规定》对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功能定位、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有了明确的规定,对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方式提出创新的措施,对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发挥有了清晰的指引,并提出对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及基础保障的安排。

为强化业务主管单位抓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深圳在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过程中创新提出了“三同步”和“五嵌入”,即“同步采集社会组织党员信息、同步组建社会组织党组织、同步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入章程,督促推动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及时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落实党建责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业务(行业)主管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和业务工作将党建工作全流程嵌入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等级评估、换届改选、购买服务和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评先评优等各个环节”。2017年8月1日,深圳制定出台了全国第一部社会组织的地方评估标准《深圳社会组织评估指南》,着重加大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评比权重。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在购买服务时,也将社会组织是否按照要求组建党组织作为重要评分指标。

(参见《深圳社会组织发展报告(2018)》P124-127,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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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皮书显示,深圳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面临“六大瓶颈”,亟待优化顶层设计。

据蓝皮书统计,截至 2017年底,全市社会组织共有工作人员146258人,其中民非从业人员规模最大,占84.14%,是全市社会组织就业的主体力量;专职工作人员有118770人,占主体的81.21%。

整体上看,全市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以专职工作人员为主,兼职工作人员为辅。但不同类型社会组织间存在明显差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专职人员占其工作人员总数的比例最高(89.56%),社会团体则仍以兼职人员为主。社会组织专职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占32.50%,同比呈现小幅增长,但整体仍以大专以下学历者为主。专职工作人员以年龄在35岁及以下的青年为主。

2017年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开展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薪酬调查,对社会组织的人工成本进行摸底调研。通过有效样本统计核算,全市社会组织的平均人工成本为72588元/年,其中基金会的平均人工成本最高(79247元/年)。

当前深圳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发展面临的“六大瓶颈”包括:队伍规模不大,专职人员少;从业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整体业务水平需要提升;行业薪酬待遇和福利保障与城市经济发展不匹配,职业吸引力较低;人才保障和激励制度不够完善;人才结构单一、复合型人才需求大;社会组织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建设缺口大。

面对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六大瓶颈”,深圳市、各区(新区)在政策层面和管理层面落实了相关措施,在市级层面社会组织人才可享受全市普惠人才优待政策,如人才引进入户、人才服务保障、档案管理等。各区(新区)政府联动探索了多项社会组织人才发展政策措施,如福田区在2016年度产业人才租赁住房配租政策方面将社会组织纳入配租范围,对在福田区登记注册的、满足配租条件的社会组织人才进行配租。宝安区则制定出台了《宝安区社会组织人才信息库建设工作方案》和《宝安区人才信息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纳入社会组织人才信息库专业人才的评选条件、职责、退出条件和考核办法等规定。同时,社会组织也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推动行业人才培养与升级,以深圳国际公益学院、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为代表的支持型社会组织,不仅为行业培养和输送了大量专业的、高素质的社会服务管理人才和实务人才,也为行业源源不断地提供可持续发展所需的知识体系。

(参见《深圳社会组织发展报告(2018)》P156-174,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1月)

蓝皮书显示创新扶贫模式,深圳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扶贫攻坚。

深圳社会组织是深圳社会扶贫工作的主体之一,在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帮扶城乡贫困人口、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方面发挥了重要且积极的作用。据统计,2010年-2017年,共有177家来自深圳的社会组织获得了广东省扶贫济困“红棉杯”的荣誉,其中获得“金杯”的社会组织超过20家。2018年9月,第六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在深圳会展中心举办,以“聚焦精准扶贫,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全面展现深圳社会力量在参与脱贫攻坚中的典型模式、优秀项目和主要成果,吸引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的789家机构、876个项目和312种消费扶贫产品参展,共有49个扶贫项目实现资源对接,意向帮扶和对接金额近130亿元。 

深圳市对口支援新疆(喀什)社会工作站(以下简称深喀社工站)成立于2011年3月,是南疆三地州第一家由政府指导、民间组织自主运营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深喀社工站目前已成为南疆社工服务机构的领头羊,首批全国社工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这是深圳首创社会建设援疆模式,以社会组织及社工力量介入援疆工作,坚持政府指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多元投资原则,形成合力,不断创新援疆工作模式和运作机制。截至2017年,深圳共派出了54名援疆社工奔赴喀什,共引入资金3291万元。近两年,深圳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又以民政部“牵手计划”为纽带,将本地先进的社会工作服务和发展经验输出至兄弟省市的伙伴机构。

深圳市各类社会组织在助力精准扶贫上各有特色。市区两级慈善会主动探索组织转型,日渐成为社会扶贫资金筹集的主渠道;基金会立足深圳,辐射全国,“人人公益”与“商业向善”方兴未艾;民办非企业单位主动创新帮扶模式,以社会企业、社会影响力债券等多种形式推动建立长效、可持续的扶贫工作机制;社会团体的扶贫项目则逐步专业化、透明化,打造公信力。

蓝皮书指出,社会组织助力精准扶贫将带来三大融合:商业与公益融合,金融与扶贫融合;互联网、大数据与扶贫融合。

深圳社会组织通过社会建设领域的资金投入、人才投入、技术投入、能力建设等,广泛参与扶贫攻坚,与贫困地区共享深圳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成果,为如期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深圳社会组织发展报告(2018)》P188-203,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1月)

蓝皮书显示,助力国际型大都市建设和企业海外发展,深圳社会组织“走出去”成效显著。

深圳社会组织“走出去”有力地配合国家外交宏观战略实施,积极提升深圳国际型大都市的品牌形象,为企业国际化搭建多样化平台,直接助力深圳企业海外投资策略实施,对外交流引领深圳社会创新事业,推动深圳践行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

2017年深圳市社会组织的对外活动取得丰硕成果。根据深圳社会组织2017年年报数据统计,2017年共有316家社会组织参加国际活动680次,较2016年大幅增加32.8%,活动频数较2016年明显增加。整体上,活动领域不断延伸,涉足经济、文化、科技、教育、法律、环保等多个领域;活动形式趋于多样化,包含参与国际合作项目、参加国际会议、出访、考察、参与国际组织、参加国际博览会及国际大赛等。同时,对外活动范围不断扩大,深入欧洲、北美、拉美、东亚、南亚、东南亚等地区。

深圳各类社会组织都在积极探索符合自身机构特点的国际化道路。如在行业协会商会方面,深圳市钟表行业协会、无人机协会等社团组织在“走出去”战略制定和执行方面走在前端,深圳市跨境电商协会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境外法务、贸易规则等专业咨询。在基金会方面,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着重在自然灾害救助、教育方面积极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社区组织合作,救助区域延伸至尼泊尔等国家和地区。深圳市国际交流合作基金会以多种形式开展对外活动,并为深圳企业等各领域主体搭建了对外沟通合作的桥梁。

在深圳社会组织“走出去”取得令人欣喜成绩的同时,蓝皮书也指出当前社会组织“走出去”在战略规划、实施与管理方面仍存在两大方面的挑战:从内部来讲,深圳社会组织自身缺乏“走出去”的内在驱动力。从外部来讲,政府在官方认可、政策扶持、资金匹配等方面可以为扶植社会组织“走出去”投入更大力度。蓝皮书认为,如果能够落实“建立更深层次的协调机制;通过拨付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重点社会组织“走出去”;出台政策或意见对社会组织开展对外活动予以规范;支持社会组织引进国际成熟NGO落地深圳;鼓励各类相关社会组织与企业内部社会责任部门实现联动”这五个方面的建议,则会极大促进更多社会组织“走出去”,进一步提高对外交流合作的质量。

(参见《深圳社会组织发展报告(2018)》P204-215,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1月)

本文源自:国际公益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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