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江苏商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修改商会章程

7月27日下午,石家庄市江苏商会召开会长办公会,落实民政部《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有关要求的通知》,在商会章程中增加党的建设的内容。参加会议的有全体党员、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等,会议由杨秘书长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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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会议现场


参会人员一起认真学习民政部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有关要求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社会组织章程总则部分,统一表述为“本会(基金会、中心、院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石家庄市江苏商会作为社会组织, 2018年5月成立了党支部,商会会长陆洪兵强调:要把党建工作作为商会的重心与抓手,推动商会的全面建设。这次修改章程是落实民政部的通知要求,形成商会集体的意志和行动,为进一步搞好商会党的建设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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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党支部书记、执行会长薛锦东发言

会上,大家商讨了今年下半年的党建工作。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会长薛锦东提出,要根据目前全党全国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商会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设,促进商会的全面发展。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总经理、监事长刘健提出,商会建设要加强领导和规划,要有品牌意识,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商会价值观建设、精神文化建设,不忘初心,增强大家使命感、社会责任感,一起把石家庄市江苏商会建成学习型、创新型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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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总经理、监事长刘健发言


石家庄市江苏商会作为河北省省会石家庄的江苏商会,本着“情系江苏、奉献石家庄、服务会员、共谋发展”的宗旨,于2017年11月23日成立。商会是江苏籍工商企业投资、生产、经营者联合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在石家庄江苏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推进江苏、石家庄两地经济发展和区域合作的倍增器,是弘扬“厚德、崇文、实业、创新”的苏商精神的平台。2019年4月,石家庄市江苏商会被石家庄市工商联授为“2018年先进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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