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家长的话――关于五莲二中事件处理结果“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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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的法律制度环境下,因为“体罚”和“惩戒”这两个词概念都不是清晰的,所以此类事件在处理时不太好操作,也不太好定论。虽然这次五莲二中事件处理的结果反转了,但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五莲县教体局的干部领导也不是傻子,当真是“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但是后来为什么会反转,也许是通告上的“轻描淡写”的确有点引导舆论了。(但通告也是五莲县教体局发出的,他们也不一定能料到舆情如此汹汹。)正如有些评论者说的,事情怎么发展,杨老师本人是不能左右的。更关键的,的确是因为很多老师包括有些家长认为教育孩子“必要的惩罚”是应该有的。

建议这次事件中的家长:如果这几个孩子或某个孩子身体上所受伤害不是太大,只是皮外伤或经过诊治也没有什么遗患的话,我觉得这个事情可以结束了。继续扯下去也没有多大意义,期待事件再度反转也不太可能。

如果没有造成严重伤害,作为家长,也确实应该对老师多一些理解,虽然惩罚有点过度是不对的。想想我们做家长的,有多少人能做到从来不打孩子呢?有时在气头上失手打重了一些也是有的。所以说在孩子挨了打之后,我们的老师、家长后续再给孩子一些正确的疏导和安抚也就好了。毕竟孩子也有错处。

告诉孩子,子女被家长打,学生被老师打,没有多大不光彩,更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我是老师,曾经有一位家长追着孩子一路打到学校,其实这孩子当时对于身体上所受的伤害他会觉得无所谓,我知道他最在乎什么――面子。我当时把父子俩拉开以后,即时地把围观在旁边哈哈大笑的学生训了一顿:“看什么看?笑什么笑?你们在家里没挨过打吗?儿子打老子,天下难找,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几句话,就化解了这个孩子的尴尬。这次事件中杨老师也已经道歉了多次,也算够让家长和孩子挽回面子了。当然家长执著申诉的心意也并不一定有错,可能重点目的是想以此事件告诫老师不要动不动实施体罚。其实这件事就算杨老师被撤销了处分,我相信无数的教师也会在心里打个转,以后会更加谨慎的。这个效应已经有了。

再说“惩戒”“体罚”的概念不好确定,举两个例子吧。

老师在气头上打了一巴掌,就一巴掌。如果没有造成后果,我想大概谁都不会认为这是过度惩罚。但是如果这一巴掌下手的位置不对,把孩子的耳膜打穿孔了,那这一巴掌肯定会要付出巨大代价的。

同样,也有家长打小孩子时不小心打了孩子头部的某处关键部位造成小孩子当场死亡的案例。家长会愿意看到这样严重的后果,本意是置小孩子于死地吗?

我是老师,我在教书的第一年也打过学生的手心。有一次孩子哭我也哭。那天等学生都离开了教室之后,我拿板子在自己身上试了试,我才知道被打有多么痛。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打学生和自己的孩子了。我想了很多很多的方法来管理班级、教育学生。

所以我也理解,许多上岗不久的年轻老师,他们的经验还不是很足够,可他们也是有血有肉有情绪有脾气的活生生的人,难免有控制不住自己的时候。还是那句话,如果没有对孩子造成严重的伤害,请家长多多理解和谅解,并且善于引导孩子如何理解老师行为背后的无奈和苦心,这对孩子的成长是有好处的。

如果老师真的对孩子的打骂太过分了,让孩子的身心受到严重的伤害,我想不管是当事老师还是任何人去求家长原谅,都是拦都拦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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