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09 社会学的兴起

熊逸 16.1 | 道法自然:社会学的兴起

19世纪的法国实证主义哲学家奥古斯特·孔德是社会学的创始人。孔德把全宇宙的现象分为五类:天文现象、物理现象、化学现象、生物现象和社会现象。所以科学也相应地分为五类:天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和社会学。序列在前的学科是序列在后的学科的基础,天文学是最具本源性的基础科学,社会学则是科学发展的最后的、最精深的阶段。

孔德认为,社会学的上一级学科是生物学,生物学的学术成果的方法论理应成为社会学的根基。社会很像是一个生物体,或者说有机体,所以社会学也要从这个角度去研究。

孔德时代的生物学主要有解剖学和生理学两大板块,所以社会学也被相应规划出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动力学,前者研究社会秩序,后者研究社会进步。

孔德的创见被英国学者赫伯特·斯宾塞发扬光大,斯宾塞的名著《社会静力学》书名直接来自孔德对社会学两大板块的划分。

斯宾塞对社会进化的理解主要来自拉马克的进化论,拉马克是生物进化论的创始人,是达尔文的先导者。1809年,正是达尔文出生的那年,拉马克发表名著《动物学哲学》(Philosophie zoologique),提出的进化论观点在当时足以惊世骇俗。“进化论”这个词的第一次出现,就是在拉马克这部书里。

拉马克的进化论有两个核心原则,即“用进废退”和“获得性遗传”。所谓“用进废退”,是说“在发育还没有到达极度的时候,动物中,无论哪一器官,愈长使用,愈能有力,愈能向前发展,愈能增大;它的能力的进步与使用的时间成正比。至于长久废而不用的器官,则于无形之间自己会变得萎缩,能力也逐渐减退,结果至于消失”。所谓“获得性遗传”,是说“一切缘于悠久的环境影响,或缘于长久的使用与长久废而不用的关系,各类生物所获得的改变,都能因自然力而传至下代子孙。”

斯宾塞的社会学深受拉马克进化论的影响,而严复把斯宾塞奉为偶像,进化论译介到中国正是通过严复,严复还不是一个忠实的翻译家,所以在严复那里,达尔文的进化论和拉马克的进化论就没有界分得很清晰,其他人对进化论的转述又往往是从严复对斯宾塞和赫胥黎的转述式的翻译而来的,所以中国人对进化论的理解从一开始就有偏差。

生物到底是“进化”还是“演化”,或者说生物的进化到底是有定向的还是无定向的,这也是拉马克与达尔文的一个核心分歧。

斯宾塞认为,人类社会也像生物世界一样,会在自然秩序里达到完满。作为有机体的社会是一个超级复杂的复杂系统,不是能计划、能预测、能控制的,人为干涉要么低效,要么适得其反。

接下来是今天的正文。

(1)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是一回事

上周留下的问题是:请你想象一下,以下这些事情,哪些是国家和政府不应该做的:货币的发行和管理,灯塔之类的公共设施的建造,国家法定的宗教信仰,慈善事业,普及教育,邮电服务。

答案是:在赫伯特·斯宾塞看来,所有这些事情,政府都不该做。

是的,在自由放任的方向上,斯宾塞比亚当·斯密走得更远。

应该已经有人怒不可遏,想要痛斥斯宾塞的奇谈怪论和铁石心肠。但是,这个问题如果拿来问问老子,老子很可能会对斯宾塞点头称许的。是啊,这不正是“道法自然”的体现吗?

在老子看来,道是宇宙的本源,也是万事万物的运行规则,顺之则昌,逆之则亡。举一个最浅显的例子,“水往低处流”就是道的体现,如果你挖一条水渠,随着水渠的走向,地势越来越高,水当然引不过来。治国一样要遵循自然规律,要把那些不自然的事物尽数剔除掉才好。比如“仁义礼智”这些东西,一点都不自然,是逆着自然规律而来。“大道废,有仁义”,就是这么回事。

政府做慈善事业,用儒家的话说就是仁政。做与不做,首先不是道德问题,而是成效问题。政府做慈善,这不“自然”,就像挖水渠把水往高处引一样,注定没有好结果。

敏锐的人应该会觉察到,我这里似乎偷换概念了:水往低处流,涉及的是自然规律,政府做不做慈善,涉及的是社会规律,这明明是两个概念,两个规律!

如果就这个问题请教老子,他会认为这完全不是问题,因为自然规律就是社会规律,正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自然”并不是和天、地、道并列的东西,事实上“道”并不会效法任何东西,它的“自然”只是“自然而然”罢了。《老子》当中的内证比如:“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第十七章),《老子》凡用“自然”都是这个意思。我们看古代大牌注释家的说法,河上公说“道性自然,无所法也”,王弼说“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我们可以用水来想像一下,水倒在方杯子里就是方的,倒在圆杯子里就是圆的,它并不是特意要把自己变成方的或是圆的,只是顺应自身的特性而已。

按照这句话揭示的“法”的次序,难道人只能效法大地,不能效法天和道么?

古人的遣词造句不像今人这么严谨。钱锺书有过一个合情合理的推论,说最终的学习目标当然是“道”,但是,“道”隐而无迹,朴而无名,神龙不见首尾,太不容易学了;没办法,退而求其次,效法天地好了,但天地也不好学,寥廓苍茫一片,不知道从何学起才对;没办法,再退而求其次,效法天地之间常见的事物好了:“上善若水”(第八章);“旷兮其若谷”(第十五章);“为天下谿”( 第二十八章);“犹川谷之于江海”( 第三十二章);“上德若谷”( 第四十一章);等等等等……

以上这些例子,都是就地取材,效法身边常见的事物。但这种效法并不是对自然界的完完全全、原原本本的效法,而是有着很明确的主观选择标准,比如山就不该学,老子嫌山太高了,不学高山而学低谷;火也不学,因为火苗是向上窜的,老子要学的是向下流的水。学水也不是什么都学——水的特性很多,孔子看到的是“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告子看到的是水流没有一定的方向, 但这都不是老子关心的,老子要学的是水的柔弱,这就是老子从自然规律中探究社会规律的办法。

斯宾塞一样觉得以自然规律比附社会规律根本不是问题,而要解释这个“不是问题”,我们有必要了解一点社会学的起源。

(2)孔德开创社会学

社会学是19世纪在法国诞生的,创始人是实证主义哲学家奥古斯特·孔德(Auguste Comte)。

我们的中学历史课都学过“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圣西门和傅里叶,孔德就曾做过圣西门的秘书。后来两个人割袍断义,在不同的精神追求里走向共同的饥寒交迫。

“实证主义”这个词就是圣西门率先提出来的,但它到了孔德手里才发扬光大。所谓实证主义,简单讲,就是注重经验当中的、可以观测的素材和现象,甩开那些形而上学的思辨。这种风格,我们可以在隔壁卓老板的专栏里看到,卓老板总是强调实证,反对思辨的。我们可以把实证主义理解成比较原始的科学精神,所以孔德的意思也就是说,我们要用科学的方法,而不是玄学的方法来认识万事万物。凡是不能用科学方法来研究的,那就悬置不论——比如太阳的化学性质,因为人类永远不可能飞到太阳上采集样本来做化学分析。

这真是孔德举过的例子。他只要多活几年,就能看到人类找到了从光谱分析太阳的化学性质的方法。但无论如何,他的例子虽然举错了,出发点在当时还算是很先进的。

孔德把全宇宙的现象分为五类:天文现象、物理现象、化学现象、生物现象和社会现象。所以科学也相应地分为五类:天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和社会学。

宇宙既然是一个整体,那么这五类现象和五门学科当然不是彼此孤立的。它们彼此关联,但并不平等。五门学科以天文学为首,然后依次是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和社会学。排序的依据是:谁先到达实证阶段,谁更有普遍性、简明性,谁对其他学科的依赖度更低,谁就排得更靠前。序列在前的学科是序列在后的学科的基础,天文学是最具本源性的基础科学,社会学则是科学发展的最后的、最精深的阶段。

对这样的排序,今天的物理学家一定不以为然,但他们不会比数学家更恼火。数学家一定在想:我们的位置在哪里?我们研究的内容难道属于形而上学的思辨吗?仔细一想,数学还真的算是抽象的、思辨性的学问。

在孔德的时代,天文学、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都已经形成专门的学科,只有对社会现象的研究还没能进入实证阶段。看来,时代呼唤着社会学的出现。创建社会学,舍我其谁!

作为学科创始人,孔德当然享有对这个新学科的命名权。他取的名字是“社会物理学”。顾名思义,研究社会要像研究物理一样,探究现象背后的基本规律,然后就可以应用这些规律解释历史、预测未来。后来孔德怀疑有人偷用了“社会物理学”这个名字,于是改称“社会学”。1839年,“社会学”一词正式出现在孔德《实证哲学教程》第4卷,由拉丁语中表示“社会”的“societas”和希腊语中表示“学说”的“logos”复合而成,这标志着社会学的正式确立。

但是,我们即便接受了“社会学”这个说法,也有必要记住孔德原本给它的定位是“社会物理学”,这就回应了我在前边提到的问题:“社会物理学”这个概念意味着,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是相通的。

至于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在孔德看来,和它的上一级学科生物学高度一致。生物学家最基本的研究对象是生物个体,比如一棵树、一只狗。换言之,生物学做的是整体性的研究,并不会把一棵树、一只狗割裂开来,研究一个叶片上的一条叶脉或者一只狗尾巴上的一根毛。社会很像是一个生物体,或者说有机体,所以社会学也要从这个角度去研究。

孔德并不知道今天的生物学前沿已经是分子生物学了,人毕竟很难超越自己的时代。

孔德当时的生物学,主要有两大板块,一个是解剖学,一个是生理学。既然社会学和生物学如此相似,那么社会学也应该有两个板块。孔德说,这两个板块就是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动力学,前者研究社会秩序,后者研究社会进步。只要我们想到达尔文的进化论这时候尚未问世,就有理由佩服孔德这些既先进又幼稚的构想。

(3)作为孔德接班人的斯宾塞

孔德虽然创建了社会学,给社会学规划了研究方向和研究方法,自己却没有做出很大的成就。真正把孔德这套想法发扬光大的是比他小22岁的英国学者赫伯特·斯宾塞。今天我们提起“社会有机论”,第一个联想到的名字往往是斯宾塞而不是孔德。斯宾塞有一部名著,书名就叫《社会静力学》,全名是《社会静力学,或人类幸福基本条件的说明及其中首要条件的详细论述》(Social Statics: or The Conditions Essential to Human Happiness Specified, and the First of Them Developed, 1851),如果我们不知道孔德,就不会理解斯宾塞这个书名的涵义。

但斯宾塞对孔德评价不高,认为他总是怀有偏见,并且被爱国主义情怀——也就是法国人的骄傲——干扰了理性。

斯宾塞确实比孔德更加沉静,更有理科生的感觉。是的,出身于一个普通教师家庭的斯宾塞从小就是一个优秀的理科生,文科知识一塌糊涂。毕业以后,他应聘做了铁路工程师,后来升级成铁路绘图员,业余时间喜欢搞搞科技小发明,眼看着就要以理工男的姿态终老一生。谁也想不到,这个有为青年竟然很草率地辞了职,转战文科阵营去了。

这次转行还算成功,他的文章经常能在激进报刊发表,后来还结集成书。但写作不是一个收入丰厚的行业,只有金字塔尖的少数人才能名利双收。斯宾塞虽然已经是个小有成就的作家,但微薄的稿费实在无法保障生计,逼得他只有含羞带臊地回到了原先的工作岗位。

那一年他还只有24岁,年轻人的冲动总是可以被原谅的。但世事就是这样无常,仅仅两年之后,经济危机爆发,铁路交通大受影响,斯宾塞毫无悬念地失业了。

直到四年之后,也就是1848年,斯宾塞终于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周刊助理编辑。这本周刊在今天依然声名显赫,中国读者也越来越多,它就是《经济学人》(The Economist )。

《经济学人》创刊于1843年,到斯宾塞就职的1848年已经做出了不小的名气。这份工作收入丰厚,更大的好处是能够结识很多精英人物,斯宾塞和赫胥黎的友谊就是在这一时期奠定下来的。

还有一项好处,就是有充裕的业余时间。这哪里是一份工作,简直就是镀了金的人生跳板。这时候的斯宾塞眼界更开阔了,思想更成熟了,文笔也更流畅了。1851年,他发表了自己的第一本社会学专著《社会静力学》,翌年出版《人口理论》(A Theory of Population, 1852)。我们从孔德给社会学所做的规划来看,这两本书分别对应着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动力学。斯宾塞对社会进化的理解在很大程度上也正是来自生物学的,但不是达尔文的进化论——那时候《物种起源》还没有问世——而是拉马克的进化论。

(4)达尔文之前:拉马克的进化论

在进化论的发展史上,拉马克是达尔文的前辈。早在1809年,正是达尔文出生的那年,拉马克发表名著《动物学哲学》(Philosophie zoologique),提出的进化论观点在当时足以惊世骇俗。“进化论”这个词的第一次出现,就是在拉马克这部书里。

但是,当时真没能惊世骇俗,因为拉马克被彻底边缘化了,连论文都很难发表,一生在贫病交加中做研究,最后在贫病交加中辞世。

之所以有这样的悲剧,是因为当时生物学界的主流学说是所谓灾变说:上帝用洪水淘汰旧物种,然后创造新物种,而物种一旦被创造出来,就会一直保持原样。拉马克的理论可以称为渐变说,认为物种是逐渐演变的,比如长颈鹿以前并没有这么长的脖子,一代代逐渐进化,终于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拉马克的进化论有两个核心原则,即“用进废退”和“获得性遗传”。

用拉马克的原话说,所谓“用进废退”,是说“在发育还没有到达极度的时候,动物中,无论哪一器官,愈长使用,愈能有力,愈能向前发展,愈能增大;它的能力的进步与使用的时间成正比。至于长久废而不用的器官,则于无形之间自己会变得萎缩,能力也逐渐减退,结果至于消失”。所谓“获得性遗传”,是说“一切缘于悠久的环境影响,或缘于长久的使用与长久废而不用的关系,各类生物所获得的改变,都能因自然力而传至下代子孙。”

举例来说,“用进废退”就好比我们去健身房锻炼,肌肉越练越发达,如果不去健身,每天像我这样起早贪黑给专栏写稿,那么肌肉就会越来越萎缩,甚至完全消失。“获得性遗传”是说健身房里练出来的健美肌肉可以遗传给下一代——我们可以在生活中看到,运动员的子女确实都有很好的身体素质——相反,像我这样的人,生下来的孩子一定弱不禁风,从幼儿园时代就是所有人欺负的对象。

这话说来辛酸,还是用长颈鹿的例子来解释这两项原则吧:长颈鹿的脖子为什么那么长,一定是因为它们一直努力伸着脖子想要吃到更高处的树叶,脖子就这样越伸越长。而脖子每伸长一点,这个特征就会遗传给下一代,于是子子孙孙,遗传特征缓慢积累,短颈鹿就变成长颈鹿了。

长颈鹿的祖先为什么非要这样做呢?在拉马克看来,不仅是长颈鹿,每一种生物天生都有这样的动机,追求更高级、更复杂、更完善的形式。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简单、低等的生物会慢慢进化成复杂、高等的生物。

拉马克是研究无脊椎动物的专家,事实上,脊椎动物与无脊椎动物这种二分法就是由拉马克确定的。拉马克把无脊椎动物分成10个纲,把它们按照阶梯形排列,把这个序列看成进化的次序。拉马克这样讲过:“在相继产生各种各样的动物时,自然从最不完善或最简单的开始,以最完善的结束,这样就使动物的结构逐渐变得复杂。”是的,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进化”论,而不是达尔文提出的“演化”论,单细胞生物就可以这样逐渐进化到人。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得出牛顿的影响力。在牛顿的宇宙体系里,上帝仅仅做了“第一推动”,宇宙就按照物理法则自行运转起来,完善起来,这个过程中再不需要烦劳上帝他老人家插手干涉。同样道理,生物界也在上帝的“第一推动”之下,根据进化规律自行发展,逐渐演变成今天的样子。

这样的理论,貌似离经叛道,其实深究起来的话,我们会发现它甚至比灾变说更给上帝留面子。道理是这样的:即便上帝一开始就设计出所有物种最完善的样子,但环境是会改变的,最适应原有环境的生物未必就能适应翻天覆地之后的环境。如果地球的年龄真像神学家们推测的那样只有几千年,倒也谈不上多么显著的环境变化,但是,这是一个化石大发现的时代,山崖上的贝壳化石触目惊心地向人类提醒着这里曾经有多怎样沧海桑田的巨变。所以,地球一定有着相当悠久的历史,一定发生过许许多多次的沧海桑田,如果物种不能改变自己来适应新环境,怎么可能存活到今天呢?

如果你已经人到中年,应该会对这个说法有一种熟悉感。你甚至会想:这不就是达尔文的进化论么?当然不是,这是拉马克的进化论。

斯宾塞在《社会学研究》当中罗列当时英国人做出的科学贡献,对进化论的渊源提到了这样一笔:

「不久以前,达尔文先生对生物科学有伟大的补充。他的祖父先于拉马克阐述了这个笼统的认识:生物体通过适应性的变化而演变,但没有像拉马克那样确定这个观点。达尔文先生与祖父有相似的见解,但发现他们俩都错误地解释了变化的原因。其中一些原因是正确的,但不足以解释所有的作用。达尔文确认了他称为“自然选择”的更深层的原因,成功地使这一假说由仅仅部分合理转变成十分合理。他确立了这个观点,十分令人钦佩,绝大多数博物学家已接受了他的观点。他的观点使生物演化的过程更容易被人理解,使全世界生物学观念发生了革命。(张宏晖、胡江波译,华夏出版社,2001年)」

斯宾塞虽然对达尔文不吝赞美之词,却并不曾真正分清拉马克和达尔文的理论分歧——达尔文的确“十分令人钦佩”,但他的贡献只是“对生物科学有伟大的补充”。

斯宾塞的社会学深受拉马克进化论的影响,而严复把斯宾塞奉为偶像,进化论译介到中国正是通过严复,严复还不是一个忠实的翻译家,所以在严复那里,达尔文的进化论和拉马克的进化论就没有界分得很清晰,其他人对进化论的转述又往往是从严复对斯宾塞和赫胥黎的转述式的翻译而来的,所以中国人对进化论的理解从一开始就有偏差。

拉马克的进化论和达尔文的进化论有着本质的不同。“用进废退”的理论很早就遭到质疑,因为它无法解释生物界的“拟态”现象。我们还拿长颈鹿举例:长颈鹿的脖子也许真的随着努力越长越长,但它身上的迷彩伪装该怎么解释呢?这总不是“努力”可以长出来的吧?再比如枯叶蝶的外形,静止的时候完全和一片枯叶一模一样,野兔在不同的季节变换不同的毛色,这都不是“努力”可以达到的效果。达尔文的“物竞天择”却可以完美解释拟态现象:恰好发生了这种基因突变的个体比同伴更有生存优势,被“自然选择”这只“看不见的手”筛选出来,最大限度地繁衍后代。

直到1943年,路利亚和德尔布拉克在《遗传》杂志发表论文,题为《细菌从病毒敏感型向抗性型的突变》,这是对拉马克主义的一次致命打击。1953年,沃森和克里克揭示出DNA双螺旋结构,从此遗传问题就要在基因当中寻找答案了。在这样的研究基础上,我们终于知道遗传信息的传递只能从DNA到RNA再到蛋白质,而不能由蛋白质传递给DNA,这就意味着后天性状无法遗传,“获得性遗传”似乎从此失去了最后一点立足之地。

生物到底是“进化”还是“演化”,或者说生物的进化到底是有定向的还是无定向的,这也是拉马克与达尔文的一个核心分歧。我们如果仅仅站在当下反观历史,就很容易成为拉马克的支持者,但如果我们可以抽身于时空之上,俯瞰巨大时间尺度里的生物变迁,很可能会转而拥戴达尔文的理论。也许将来的某一天,天崩地裂,飞沙走石,人类这种娇贵的高级动物不再适应新的环境,地球成为蜗牛的天下。

但斯宾塞不认为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他早期的思想里,无论无机物世界还是有机物世界,历史的车轮永远滚滚向前,万事万物无不是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从不确定到确定地发展着。尽管他在后来修正了这个看法,承认有退化现象的存在,但还是认为所谓退化不过是暂时的,进步不是直线向前,而是曲折前行。总体来看,仍然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不确定到确定。

今日思考

基于这样一种前提,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斯宾塞会认为诸如货币的发行和管理,灯塔之类的公共设施的建造,国家法定的宗教信仰,慈善事业,邮电服务这些在今天看来显然属于政府分内事,民间无法自发完成的工作,都是政府不该插手的事情。政府干预就等于拔苗助长,说得更严重一点就是逆天,结果非但低效,甚至会适得其反。社会这个有机体是一个超级复杂的复杂系统,不是能计划、能预测、能控制的,任由它自动自发地生长才是最好的方式。但我们最容易发出的疑问是:难道普及教育也不应该吗?我们亲身经历着九年制义务教育,分明也看到了它的显著成效,斯宾塞难道看不出来?

如果我们这样质问斯宾塞,他一定会反问我们:“你们说说看,普及教育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刚刚提到的‘货币的发行和管理,灯塔之类的公共设施的建造,国家法定的宗教信仰,慈善事业,普及教育和邮电服务’,这些内容里边存在着可以合并的项目,你有没有看出来呢?”

这个问题就作为今天留给你的思考题吧。

今日得到

现在就让我们进入复习时间,回顾一下今天内容里的知识要点:

19世纪的法国实证主义哲学家奥古斯特·孔德是社会学的创始人。孔德把全宇宙的现象分为五类:天文现象、物理现象、化学现象、生物现象和社会现象。所以科学也相应地分为五类:天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和社会学。序列在前的学科是序列在后的学科的基础,天文学是最具本源性的基础科学,社会学则是科学发展的最后的、最精深的阶段。

孔德认为,社会学的上一级学科是生物学,生物学的学术成果的方法论理应成为社会学的根基。社会很像是一个生物体,或者说有机体,所以社会学也要从这个角度去研究。

孔德时代的生物学主要有解剖学和生理学两大板块,所以社会学也被相应规划出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动力学,前者研究社会秩序,后者研究社会进步。

孔德的创见被英国学者赫伯特·斯宾塞发扬光大,斯宾塞的名著《社会静力学》书名直接来自孔德对社会学两大板块的划分。

斯宾塞对社会进化的理解主要来自拉马克的进化论,拉马克是生物进化论的创始人,是达尔文的先导者。1809年,正是达尔文出生的那年,拉马克发表名著《动物学哲学》(Philosophie zoologique),提出的进化论观点在当时足以惊世骇俗。“进化论”这个词的第一次出现,就是在拉马克这部书里。

拉马克的进化论有两个核心原则,即“用进废退”和“获得性遗传”。所谓“用进废退”,是说“在发育还没有到达极度的时候,动物中,无论哪一器官,愈长使用,愈能有力,愈能向前发展,愈能增大;它的能力的进步与使用的时间成正比。至于长久废而不用的器官,则于无形之间自己会变得萎缩,能力也逐渐减退,结果至于消失”。所谓“获得性遗传”,是说“一切缘于悠久的环境影响,或缘于长久的使用与长久废而不用的关系,各类生物所获得的改变,都能因自然力而传至下代子孙。”

斯宾塞的社会学深受拉马克进化论的影响,而严复把斯宾塞奉为偶像,进化论译介到中国正是通过严复,严复还不是一个忠实的翻译家,所以在严复那里,达尔文的进化论和拉马克的进化论就没有界分得很清晰,其他人对进化论的转述又往往是从严复对斯宾塞和赫胥黎的转述式的翻译而来的,所以中国人对进化论的理解从一开始就有偏差。

生物到底是“进化”还是“演化”,或者说生物的进化到底是有定向的还是无定向的,这也是拉马克与达尔文的一个核心分歧。

斯宾塞认为,人类社会也像生物世界一样,会在自然秩序里达到完满。作为有机体的社会是一个超级复杂的复杂系统,不是能计划、能预测、能控制的,人为干涉要么低效,要么适得其反。

就到这里吧,我们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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