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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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在上整理了篇语法知识点,一来喜欢的界面,二来存在手机里也好翻阅。没想到竟然有261个喜欢。还有人发简信感谢,太感动了。把克服长难句的知识点也发表出来,能对你有些帮助就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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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属从句

英语中最基本的句子叫简单句。将简单句组合在一起,有主从之分的叫复句,没有的则叫合句。一个长难句无论多长多难,都摆脱不了这三种句式。

合句又叫对等从句(主要是and,or与but三个)。所谓对等,指的是结构和内容两方面都要对称。这个要求很容易理解,但它在句中的运用却是变化万千。

学习对等从句最好的方法是泛读,阅读过无数的例子,自然可判断在哪个句子中该用哪个对等从句。以下不赘述对等从句简单的观念,而是针对复句的构成和简化进行了解。

何谓复句?

如果将一个句子改造成名词、形容词或副词类,放到另一个句子中使用,就称为从属从句,另一句则称为主要从句。合并的句子有主从之分,就称为复句。复句的从属从句有三种,分别是名词从句、副词从句和形容词从句。

名词从句有两种形态

1、完整的简单句外加无意义的连接词that,代表“那件事”

2、疑问句引导的疑问句改装,不加连接词,代表“那个问题”,其中whether有时可改写为if

名词从句的连接词that因为没有意义,只有标示从句的语法功能,所以有时能省略。如果名词从句放在及物动词后面的宾语位置,读者可以清楚看出这是名词从句,就可以省略连接词that。试比较下面两句:

The defendant said that he didn’t do it.

That he didn’t show up is strange.

(被告说那不是他做的)

第一句的名词从句放在宾语位置,省略掉that之后仍然清楚。第二句的名词从句放在主语位置,如果省略掉that,成为:

He didn’t show up is strange.

这个句子就有问题。因为没有从属连接词,读者会以为He didn’t show up就是主要从句,再看到后面的is strange就会觉得奇怪了。一般语法书说名词从句作宾语使用时,可以省略that,主要就是因为宾语位置是明显的从属位置,省掉连接词不会不清楚。

典型的名词从句是外加连接词that,表示“那件事情”。另外,以疑问词(who,what,when等)引导的疑问句,也可以改装成名词从句,代表“那个问题”。例如:

I know the question.

Who are you?

I know who you are.(我知道你是谁)

第二句中Who are you?只要改写成非疑问句的顺序who you are既成为名词从句,以疑问词who当连接词用,不必再加连接词,直接把这个从句放入第一句the question的位置,作为know的宾语,既成为复句(第三句)。

副词从句和名词从句有较大的差别。请看下例:

The witness said that he saw the whole thing.(证人说他目睹了事情发生的全过程)

The witness said this.though he didn’t really see it.(证人这样说,尽管他没有真正看到)

名词从句加的连接词是that,表示“那件事情”,此外没有别的意义。副词从句加的连接词,如though,都是有意义的连接词,表达两句话的逻辑关系:though表示让步,because表示原因,if表示条件。

另外,名词从句属于名词类,要放在主要从句中的名词位置使用,副词从句则不然。第一句中主要从句The witness said部分尚不完整,在及物动词said之后还要有个名词当宾语,构成主谓宾的句型才算完成。

副词从句情况不同。它是修饰语的词类,要附在一个完整的主要从句作修饰语使用。第二句He didn’t really see it是完整的单句,外面加上表示让步的连接词though构成副词从句。把副词从句直接附上去,当作副词,用来修饰动词said。

There’s nothing to worry about,now that Father is back.(既然父亲回来了,就没什么好担心了)

简单句前面加上一个单独的、没有意义的that,会成为名词从句。可是that一旦配合其他字眼当作连接词,具有表达逻辑关系的功能时,就成了副词从句的连接词,引导的是副词从句。now that解释为“既然”,用来表达原因,所以它后接的是副词从句。

关系从句,又叫形容词从句,有一个很重要的特色:关系从句的连接词是从句中内含字眼的改写,而名词从句与副词从句的连接词都是外加的。请比较下列三句:

I know that I am right.(我知道我对)

I know this because I have proof.(我知道,因为我有证据)

I don’t trust people who talk too much.(我不信任话太多的人)

第一句的名词从句是由完整的简单句I am right外加连接词that所构成。第二句的副词从句也是完整的单句I have proof外加连接词because构成。只有第三句的关系从句没有外加连接词,而是直接由They talk too much的单句,把they改写成who而构成。产生的关系从句who talk too much属于形容词的功能,用来修饰先行词people。

关系从句与主要从句的交叉点,可能是代名词(he、it、his),也可能是副词(then、there、so)。改变为wh-的拼法后,分别称为关系代名词(who、which、whose)与关系副词(when、where、how)。

语法书列出规则:关系代名词作宾语使用时可以省略。这条规则没错,就是不太好背。其实这是可以理解的。

关系词所以常会省略,主要是因为它在句子中是重复的元素:和主要从句中的先行词重复。可是它除了代名词的功能之外,还有连接词的动能,用来标示另外一个从句的开始。假如两个从句的断句很清楚,把关系词省掉也不会影响句子的清楚性,就可以省略。例如:

The man is my uncle.(那个人是我叔叔)

You saw him just now.(你刚刚看到他)

第二句的him是宾语,与例1中的man重复,可以改成关系代名词whom,变成:

You saw whom just now

请观察一下:关系代名词是宾语的话,位置应该在动词后面。可是它要标示关系从句的开始,所以要调到句首,成为:

Whom you saw just now.

再合起来:

The man[whom you saw just now]is my uncle.(你刚看到的那个人是我叔叔)

如果把whom省略掉,读者仍然看得出来you saw just now是另一个从句,不会和主要从句The man...is my uncle混淆。这就是为什么可以省掉它的原因。

反之,如果关系代词是主语,就不适合省略。例如:

He was here just now.

主语he改成关系代名词who之后:

Who was here just now

再和The man is my uncle合并:

The man[who was here just now]is my uncle.(刚才在这儿的那个人是我叔叔)

这时候如果省掉主语who:

The man was here just now is my uncle.

这个句子无从判断句型,语法有错误。看到The man was here just now为止都还好:读者的印象是一个简单句。可是后面再加上is my uncle的部分,就不知所云了。

经由以上的比较当可发现:关系代名词当宾语时,因为要往前移,即使省略掉它,后面还是有主谓的构造,可以和主要从句区分清楚,因而可以省略。

I like[The Condor Heroes Return],which,many people like,too.(我喜欢《神雕侠侣》,很多人都喜欢这套书。)

先行词是个书名,听的人已经知道是哪套书,所以后面的关系从句属于补充说明的性质,应该放在括弧性的逗号后,关系词which没有指示功能,不能借用that来取代。而且,一旦打了逗号,和主要从句隔开,关系词which虽然是宾语也不适合省略了。这是因为两个从句已断开来,不能再共用先行词这个重复点,所以关系从句要有自己的which作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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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从句

简化从句,是高度精简的句型,也是较具挑战性的句型。

简化从句的两大原则:

一、对等从句中,相对应的位置(主语与主语,动词与动词等)如果重复,择一弹性省略。

二、从属从句(名词从句、形容词从句与副词从句)中,省略主语与be动词两部分,留下补语。不过主语若非重复或空洞的元素,就应设法保留,以免句意改变。

这两项原则的共同目的都是为了增强句子的精简性:尽量删除两个从句间重复或空洞的元素,但以不伤害清楚性为前提。

Whether it is insured or not,your house,which is a wooden building,needs a fire alarm.(你的房子是木造建筑,不论有没有保险都应该装个火警警铃)

这个句子的主要从句是Your house needs a fire alarm,至于由whether引导的副词从句whether it is insured or not与由which引导的形容词从句which is a wooden building这两句的主语(it与which)指的都是主要从句中的主语your house,虽然用了代名词it与关系代名词which来避免重复,但是仍嫌累赘,所以不如省略,成为:

Whether insured or not,your house,a wooden building,needs a fire alarm.

省掉重复的部分并没有更改句意,但是结构就变得比较精简,比原来的句子漂亮。

当然,从属从句的简化不能只省略主语,否则会造成句型的错误。像这个例子除了主语省略,连动词也经过改变。

如果从属从句中没有be动词可为省略,那么可分为两种情形来处理。

有助动词时,变成不定词

所有的语气助动词都可以改写成be动词加不定词,例如:

You must go at once.→You are to go at once.(你必须马上离开)

He should do as I say.→He is to do as I say.(他该按我说的去做)

当然,助动词改写成be加不定词,表达的意思不如原来的精确。这是为求简洁所作的牺牲。不过也可以用going to、willing to等等补充,况且依附于主要从句中又可以靠上下文来暗示,所以不会偏离原意。例如:

He studied hard so that he could get a scholarship.(他努力学习以获得奖学金)

从属连接词so that所引导的副词从句中,主语he与主要从句的主语重复,可以省略。动词could get可以改写为was(able)to get,如此可省去be动词,留下补语部分的to get a scholarship,连接词也不再需要,就成为:

He studied hard to get a scholarship.

所以,从属从句如果有助动词,简化从句时只要直接改成不定词就可以了。

从属从句若无be动词,也无助动词,可以如此思考:先加个be动词进去,原来的动词就加上-ing,使它成为进行式的形态。如此一来就有了be动词,Ving之后的部分则视为补语而保留下来。然后同样把主语和be动词这两个没有意义的部分省略,就完成了简化的动作。例如:

John remembers that he saw the lady before.(约翰记得以前见过这位女士)

从属连接词that所引导的宾语从句that he saw the lady before中,主语he就是主要从句John,可省略。可是动词saw不是be动词,又没有助动词,所以无法省略。但是简化从句中不能留下这种动词,否则句型错误(John remembers saw the lady before是错的,因为有两个动词)。这时候只要先把he saw the lady before改成he was seeing the lady before,就有be动词了。当然,这里用进行式并不恰当,可是只要把he was省略就可避免这个问题:

John remembers seeing the lady before.

原来的that he saw the lady before是名词从句,作为主要从句中remembers的宾语。现在变成seeing the lady before,可以当动名词看待,仍是名词类,同样作宾语使用,符合词类要求又完整保留愿意,这就是成功的简化从句。

所以,从属从句简化时,如果没有be动词可省略,也没有助动词可改不定词,一律加上-ing,使动词成为Ving的形态留下来即可。

While lying on the couch,the boy fell asleep.→Lying on the couch,the boy fell asleep.

省去while之后,句子仍然清楚,不过一些语法书解释起来就大费周章。他们只看到lying on the couch是现在分词短语,属于形容词类,但显然不是用来修饰名词类的the boy(它不是用来特别指出哪一个男孩),而是修饰动词类的fell(用来说明是何时、在何种状态下睡着)。以形容词修饰动词,这不是犯了词类错误吗?面对这个矛盾,写语法书的人创造了一个名称:分成构句——lying on the couch这个分词短语本身就构成一个从句,一个修饰动词fell的副词从句。

了解简化从句的来龙去脉后,就会了解“分词构句”一词实在是多此一举。Lying on the couch本来就是副词从句while he was lying on the couch的简化,无需任何特别名称来表示。当然,若把连接词while保留(如第一句),可以更明确表示这是副词从句。在这个例子中,是否保留while属于个人的选择:若比较注重句子的清楚性就保留它,若比较注重简洁性就省略它。无论有无while,都不影响一个事实:lying on the conch是简化的副词从句。

写在最后:

我认为,语法书并不用看太多,只要能满足阅读的基本需要就好。至于写作,持续阅读英语作品,累积了足够的input,就会有output出来——自然能拿起笔来写了。

即便你读了很多语法书,写出来的东西也容易错误百出,因为你缺少一些“感觉”,还是用中文的思维在写作,稍不留神就会写出病句。

强烈建议:有一定语法基础的人,一定要配合阅读英语作品学习英语。因为背语法是很难养成兴趣的。而我希望学英语的你,无论起初为了什么,能早日养成对英语的兴趣。有兴趣才学得久,久了才能把英语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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