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16届毕业生报到证发放的通知

大三辅导员:

根据桂教办【2016】236号文件要求,我处已顺利完成了学院2016届毕业生就业方案审核和报到证打印的相关工作。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需要将2016届毕业生的报到证下发给毕业生,以确保毕业生能够按时顺利地回派遣地报到。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报到证签发说明

(一)落实就业单位且就业单位接收档案的可签发到就业单位,但要提供单位接收函到就业处。(注:一般国有或者事业单位才具有保管和接收档案的权限)

(二)未就业、自由职业、出国出境的,报到证统一签发回毕业生所在生源地人事机构。

(三)拟升学的毕业生暂不签发报到证。

二、关于报到证打印说明

(一)毕业生的报到证初次打印由学校为单位做好就业方案审核并到教育厅统一打印;

(二)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打印报到证或需重新核发报到证的,由毕业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再毕业两年之内去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证的打印。

(三)放弃升学的,需要打印报到证的,学校教务处出具说明加盖部门公章,由本人自行办理(2016年7月1日后才可以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可咨询就业处唐老师);已打印报到证再选择升学的,需学校教务处出具证明并退回原已打印的报到证(含正、副联)。

三、关于报到证的改派

1、改派:对于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由于主客观原

因需改变就业单位和对于派遣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且报到证开回生源地,后又找到就业单位的,通称为改派。

2、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均可以办理初次派遣和改派手续。两年逾期后,不再受理初次派遣和改派业务(应征入伍复员后是按应届毕业生派遣)。

3、改派类型和所需材料

一类改派:凡初次报到单位为用人单位(或非政府授权生源地接收的人才交流机构)的,现要求重新开具报到证改派到其他单位的。

所需材料:

(1 )毕业证复印件;

(2 )原单位同意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

(3 )新就业单位的接受证明、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书;

(4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含副联),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含副联);

(5 )若报到证开往人才机构的,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类改派:如初次报到单位为生源地人事机构的,现申请重新派遣的。所需材料:

(1 )毕业证复印件;

(2 )生源地人事接收机构同意改派意见(毕业当年可不提供);

(3 )新就业单位的接受证明、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书;

(4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含副联),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含副联);(5 )若报到证开往人才机构的,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关于报到证的发放

(一)各辅导员统一在就业处领取本班毕业生报到证(含正、副联),正联(蓝底)下发放给毕业生本人并交代其按时回去派遣地办理报到手续,副联(白底)由辅导员统一交给学籍部门,放入毕业生档案袋。

(二)辅导员需亲自跟本班毕业生说明有关报到证的相关事项,让毕业生充分了解;

(三)辅导员必须确认好报到证由学生本人领取并签名。

关于做好本届毕业生报到证发放的工作,请大三辅导员积极配合顺利完成好。

你可能感兴趣的:(做好2016届毕业生报到证发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