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版《我的前半生》和原著小说相比,唯一相同的恐怕只是剧名而已。要想在电视剧中找到亦舒笔下女主神韵的书迷们,注定是要失望了。
马伊琍饰演的子君
熟悉亦舒的书迷们一定知道,亦舒笔下的女主角大都是受过良好教育、有教养有品位、有高雅的审美、性格平和冲淡、气质独特、独立自主(或者在挫折后慢慢学会独立)的美丽都市女郎。书中离婚前的医生太太子君是名牌店的常客,喜欢黑白灰的极简款式(因为她觉得设计复杂的衣服不大方),材质和剪裁一定是最好的,夏天多是真丝,秋冬则喜欢开司米毛衣或大衣。而离异后误打误撞成为艺术家的子君则变得更加洒脱,喜欢穿经典的白衬衫、卡其裤,和十几岁的女儿在一起看起来就像是姐妹花。
(说句题外话,真是数不清亦舒笔下有多少女主角热爱白衣白裤了,而且最关键的是要穿得随意洒脱。再昂贵的品牌,吃水果或是被小朋友弄脏了也毫不介意。你我都知道,白衣白裤多难伺候,除了身材要纤细修长俊美之外,最重要是住家宽裕、不做家务、没有孩子,两手一摊,海风一吹,享受生活。“只有最含蓄的人才肯穿白色——风流不为人知,辛苦不为人知,因为一个人最终要面对的,不外是他自己。”比如《没有月亮的晚上》海媚描写朱二:“我还看得到他的背影,白衣白裤,手插在袋中,并没有胜利者踌躇满志之态。就是他,他使我兴奋、意外、快活、刺激,所以我眷恋他,苦缠着他。”
亦舒的小说总是体面得体的,女主角也是体面得体,穿得更是体面得体的。她笔下的奢侈品的音译都很妖冶惑人,如姬仙蒂婀、喧默、蒲昔拉蒂……这都是广东话翻译的,如姬仙蒂就是dior,喧默是hermes,蒲昔拉蒂是Buccellati,铁芬尼是Tiffany,赖夫罗伦正是Ralph Lauren。
亦舒笔下的女子是戴着珍珠配chanel的套装才对,要的是日本品牌御木本。如《流金岁月》中,“谢宏祖亲自去看过锁锁。她穿戴整齐了出来见他,名贵的香奈儿时装,御木本珍珠,一边抽烟一边微笑。她并没有动气,但他说的话,她一句也没有听进去。”
除了白衣白裤以外,开司米是最常出现的。开司米是cashmere,也就是羊绒衫。在香港穿羊绒衫是一件多么奢靡的事情呀,香港到底没什么冬天,偶尔一冷就要穿上凯丝咪,不知道人间冷暖的样子,才是有钱姑娘的出身。《流金岁月》中描写锁锁:“开头认为貂皮最矜贵,做了黑嘉玛穿,后来又觉得土,扔在橱角,穿意大利皮革,最后宣布最佳品位是凯丝咪大衣,让南孙陪她去挑。”《风满楼》中许绮年描写初次见到眉豆:“看到一个清丽的只比她小几岁的女孩子穿着一身粉红色凯丝咪衣裙出来打招呼言语间全然不知民间疾苦。”还记得有这样一段话,虽然是描写伦敦,但是也大抵能看出亦舒的着装情趣:“我喜欢伦敦,有点脏,有点破,有点文化,有点冷,一切恰到好处,叫人舒服,象一件凯丝咪羊毛衫穿旧了,从前是好货,但现在可以毫无禁忌地穿着睡中觉,搁洗衣机里洗得缩短三寸,但仍旧保暧轻便。多么妙。”。
还有猄皮。猄皮裤子;猄皮外套;猄皮鞋子——红色的、紫色的、黑色的。 芝士布,多是薄薄的芝士布衬衫,女子穿的话里面不穿内衣,松松地穿。或者芝士布长裙。 三个骨牛仔裤,通常搭配大大的白衬衫或者小小猄皮外套。家境好且有品位的男士穿浅色西装,还是那种皱巴巴的布料,估计含亚麻。穿雪白的丝绸衣裤参加晚宴。一件T恤+一条牛仔裤走遍欧洲大大小小的美术馆。 鞋子:一方面艳女钟情高跟鞋。另一方面可以看得出亦舒钟情平底鞋。男士穿巴利(bally)皮鞋才有品位。亦舒推崇的童装多以蓝白为主,鲜亮的颜色也只是极浅的贝壳粉红。饰物及其他:除了上文提到的MIKIMOTO珍珠耳环、珍珠项链,还有钻石耳环(亦舒多次提到维多利亚时代的玫瑰钻戒。玫瑰钻戒讲究的是钻石的切工的。还有银饰该是97.5银的而不是当下的92.5银。当然这个银子也是维多利亚时代的)。
品牌方面卡地亚的不要(卡地亚成了恶俗的代表), kutchinsky才是高贵。这是亦舒笔下最神奇的珠宝。最经典的段落是在《喜宝》当中(这部书讲的是,一个平家貌美女子被老男人包养的故事,她说有一句名言“没有爱,有钱也是好的。”),富家女聪慧说:“爹很宠妈妈,妈妈的珠宝都是辜青斯基的。”喜宝诧异:“卡地亚的不好吗?”聪慧笑:“那是暴发户的珠宝店,暴发户只懂得卡地亚。”
不论男女,手表要金劳或是薄薄的白金表才好,关键是戴得随意,挂在皮带上更是潇洒。———金灿灿的劳力士,就是“金劳”,戴在女强人手腕上,工整又有气势,这是一种强势的表现。偶尔,则会轻描淡写一两只“积架”(积家),柏德翡丽(百达翡丽),江诗丹顿偶尔出现。
配饰中还有银色登喜路(Dunhill)打火机,还有登喜路的扁扁的酒壶。她最喜欢用的男主角名字叫“家明”。家明又是怎样呢?她曾经在《明报》上刊登一则“寻找家明”的启示:“家明他不是广东人,当然。实在不能决定他将在何处赚钱,但是他最好多赚一点,或者他有一个富有的父亲。他住在一间古老大屋里面,早晨一边听柴可夫斯基的钢琴协奏曲一边喝西柚汁。上班的时候他穿白衬衫灰领带黑西装巴利瑞士鞋。下班的时候米色嘉巴甸或是深蓝牛仔裤球鞋。他不抽烟。他不喝酒。最喜爱的饮料是云尼拉冰淇淋苏打。他吃得很简单很干净。呵他的袋表是康斯丹顿,手表是金劳蚝式。他开黑色的摩根。他只用药水肥皂,不用男性古龙水,白色毛巾。他有一只公文包,黑色的,牌子还不能决定,已经用旧了。他用地球牌白金钢笔。——天,多么大的乐趣,简直说不完呢。”
关于房子:某些人永远住在落阳道O(∩_∩)O哈哈~房子最好全部刷白,间隔统统打通,可以在屋内骑脚踏车。极大极美的天津地毯。水晶摆件。水晶吊灯,水晶杯,水晶大果盘,水晶玻璃墨水瓶,水晶香水瓶,如果是水晶花瓶,则插满大捧白色的芳香的花……
扯太远了,关于亦舒笔下女主角的打扮和喜欢的品牌,可以写一篇几万字的论文了:)~)
亦舒迷都知道,《我的前半生》的书名源自末代皇帝溥仪的自传。而子君和涓生这两个人物的“前半生”,是源于鲁迅先生的小说《伤逝》。鲁迅的《伤逝》里,子君和涓生夭折于现实的一地鸡毛的感情生活,到了亦舒笔下,绝不是借来同名同姓的两个人物名字那么简单。上世纪80年代初的香港,亦舒之所以动笔再写子君和涓生的故事,是因为她试图通过改写子君的命运,来建立当代女性在时代剧变背景下的婚姻观、幸福观。在《伤逝》中,子君为爱奋不顾身,凭着一腔孤勇逃离家庭,却在现实的重压下,被自私怯懦的涓生日渐冷落终至离弃。她只能无奈随父返乡,在旁人的冷眼中郁郁而终。而亦舒笔下的子君,虽也同样是失婚妇人,也有过彷徨,有过哀痛,但终究靠自己的力量重新站了起来,甚至成为一名洒脱的艺术家,完成了一个女性在逆境中的成长与蜕变。在亦舒笔下,无论是子君的气度教养还是好友唐晶的肆意洒脱,描写的都是当代都市女性骨子里的骄傲和独立的现代精神,绝不自怨自艾、自伤自怜,不钻牛角尖,永远往前看的洒脱劲儿。
1982年出版的原著中,故事发生在80年代初的香港,少女子君大学一毕业即与医生史涓生结婚,成为全职太太,过着安稳无忧的全职家庭主妇生活。十多年后,不谙世事的周子君浑然不知她自以为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已经走到尽头,涓生有外遇(出轨十八线相貌平平的中年女明星)的事人尽皆知,连她自己十几岁的女儿安儿都气到几个月不同爸爸讲话,她自己却浑然不觉……小说从第一人称的视角叙述子君婚变后的心路历程,如何从幻灭彷徨的状态中历经蜕变,在好友唐晶和女儿史安儿的鼓励下,她重新踏入职场,明白了独立和事业对于女人的重要性,最终收获了更好的爱情和婚姻,为自己的前半生划上一个完美的分号符。本书中有很多金句,诸如:“最佳的报复不是仇恨,而是打心底发出的冷淡”。“结婚与恋爱毫无关系,人们老以为恋爱成熟后便自然而然的结婚,却不知结婚只是一种生活方式,人人可以结婚,简单得很。而爱情,完全是另外一回事”。“每天只准诉苦十分钟,你不能沉湎在痛苦的海洋中,当作一种享受。” 。“我的归宿就是健康与才干,一个人终究可以信赖的,不过是他自己,能够为他扬眉吐气的也是他自己,我要什么归宿?我已找回我自己,我就是我的归宿。” 。 “若要生活愉快非得把自己先踩成一块地毯不可,否则总有人来替天行道,挫你的锐气,与其待别人动手,不如自己先打嘴巴,总之将本身毁谤得一钱不值,别人的气也就平了,也不妒忌了。” “世事往往如此,想回头也已经来不及,即使你肯沦为劣马,也不一定有回头草在等着你。” “我令憎我的人失望了,因为我活的这样好。”……和亦舒的其他作品一样,它更多讲述的是女性的独立与成长,如何在繁华大都市里安身立命,并一步步地走出精彩人生路来。这正是亦舒的小说多年来受到女性读者欢迎的真正原因。
而35年后,内地拍摄的电视剧版《我的前半生》,可以说徒有亦舒的外壳,而毫无亦舒笔下女主角的灵魂。
电视剧版的故事背景从香港搬到了30几年后的魔都上海。亦舒小说里不肯对老公发嗲撒娇的子君,变成了热衷于穿着翠绿大红衣裳衣着浮夸的上海小女人,操一口上海弄堂女人的口音,说话结尾总不会忘记带上“的呀”、“好伐”,整日里在家里忙着和闺蜜吐槽保姆,所有的才智似乎都用来提防老公出轨,翻看丈夫的手机,托朋友调查老公身边的年轻女性,遇事分寸全无、歇斯底里。总之和那个在得知婚姻大势已去、破镜难圆覆水难收后说出“不必哭,我会争气,我会站起来”的坚强女人已经没了半点干系。或许是想与其后期的变化形成强烈反差,但表演里实在很难看到人物的气质、教养与理性头脑。以至于有观众调侃说:“家有夫人似子君,要不出轨也是难”。而小说里的男主大学教授翟有道,变成了靳东饰演的商业精英(最离谱的是最初他和袁泉饰演的好友唐晶是一对,据说后来闺蜜因靳东反目),故事走向也与原著大相径庭(但亦舒几百本小说里,姐妹之间大都情比金坚)。
小说里的子君只是与社会脱节多年,缺少职场生活的历练,有不谙世事的天真。每日的生活除了相夫教子就是逛名牌店。
而电视剧里的子君喜欢把金钱利益和感情挂钩,而且觉得理所当然。一个重视物质更甚于感情的人,恐怕很难被归类为天真。而市井化、弄堂化处理后的马伊琍版子君,更难看出亦舒笔下女主角的脱俗气质(似乎马伊琍一直比较适合演婆婆妈妈充满狗血剧情的家庭剧)。剧版子君理直气壮的蠢劲和理所应当的愚昧,都是原著粉吐槽的焦点。
张爱玲说过:“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而剧中马伊琍版的子君,怎么看也只能是蚊子血和饭米粒,怎么看也不像是红玫瑰和白玫瑰:)
虽然35年过去了,内地电视剧里的子君并没有比上世纪80年代生活在香港的子君有所进化,反而少了原著里的气质品味和涵养,少了“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平和冲淡,以及被女儿嫌弃不会撒娇没有女人味时说出的“我不懂这些,我是良家妇女,自问掷地有金石之声”的骨气,还有面对母亲嚎啕大哭时“不必哭,我会争气,我会站起来”的骄傲。反而沦为了家长里短婆婆妈妈、和闺蜜争夺同一个男人的狗血剧情。按照这样的套路发展下去,一个男人夹在两个闺蜜之间,彻底将故事从亦舒笔下的独立自主、无论何种逆境下都要讲究“姿态好看”的都市女性传说中解脱出来,沦为了更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上海地区观众耳熟能详的“老娘舅”系列情感纠纷调解节目中的路数。
亦舒是冷静、理智、悲观的,亦舒写的女性是一种极具现实主义色彩的女性主义,是东方式的独立自主。可一到电视剧里,就变成了男性喜欢和允许的那种“新女性”了。它的主旨在于告诉观众应该做一个什么样的好妻子才不会被丈夫抛弃(或许这样的家长里短、狗血纷争更接地气?)。这简直和亦舒小说的内核南辕北辙。所以,剧版《我的前半生》仅仅只是对亦舒小说的偷梁换柱罢了。究其内核,则压根与原著小说没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