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大的人了,还要我来陪你睡?”
以前的每个假期,都要和妈妈睡几个晚上,母女两人的唠嗑时间。越长大,就越没有这样的机会,我怕夜里玩手机,看剧,她影响到我。
越长大,就有越多的小秘密瞒着她,可是女儿的心思,母亲却最能猜透。而这几个夜里,她所讲的碎片化的故事,却成了伴我入眠的安徒生童话和一千零一夜。
1983年,那年父亲19岁,母亲17岁。那一年,父亲顶了爷爷的职,到清水江林业局负责森林防火,也拉木材。
没有什么一见钟情。母亲说当时对父亲没有很深的印像,只是普通朋友。再后来,父亲开着公家的车,撞到了树上,被调配到四场“劳动改造”,栽了好几个月的橘子。还记得父亲跟我提起:“人家一天挖四五米的坑,我能挖十米。”凭着年轻时候的一点干劲和不服输的精神,他很快被调回了原来的岗位。
才和母亲有了后来的故事,和我们两兄妹。
几十年前的时尚标志,或在几十年后就会重新出现,成为潮流。所以现在母亲总会十分嫌弃我的审美,比如这个假期她十分坚决地否定了我想买一条阔腿裤的想法。“这些喇叭裤么,早就过时啦,还有百叶裙,我年轻的时候都不稀得穿。买哪样花衬衫,你是要下地干活?”
我真的,在一张照片上,看见了我帅气的爸比居然着穿喇叭裤。嗯,很潮。还梳着“郭富城式”的六四分。(在此想要跟某世勋的某女朋友说一声,真的是那种六四分。)
父亲有一张“凤凰”单车。
那个年代,自行车是最重要的代步工具。“永久”和“凤凰”当仁不让,是自行车中的两大高档品牌,深入人心。父亲和我吹嘘得最多的,不是这辈子怎样怎样,而是他的这辆自行车。父亲很爱惜它,没事儿就洗刷挡泥板上的泥,用抹布把车轮边上的钢圈擦的锃亮。擦完钢圈,又擦发条。
“爸,你是不是用你的自行车勾搭过我妈?”
“是啊,那时候还带她到县城里看电影呢!”
“是啊,他没和我好之前也带过其他的人呀!”(此时我的内心hhhhhhhh)
说到电影,八十年代,家里没有电视,公映的大屏幕电影,给天一黑就没什么娱乐活动的人们,增添了很多趣味。
父母曾经挤着闹着在人群堆里看过的《少林寺》、《大浪淘沙》,终将是他们一生中,不可多得的记忆。而那些《在水一方》、《甜蜜蜜》、《夜上海》,在他们的年代里荡漾着,也成为了永恒的经典。
母亲说那个时候的她面对爱情很单纯、很胆小。
在与父亲在一起之前,母亲也喜欢过一个人,以一方的劈腿告终。母亲说当时听姐妹谈到,甚至不太相信,直到自己坐着车,大老远跑去求证,亲眼看到那两个人在一起。回家之后的她,经历了一段很灰暗的时光,多年后回想,却对这段曾经哭的死去活来的日子,满是感激。
我们会遇到那个陪自己一直走下去的人对吗?到那个时候,之前吃过的苦流过的泪都不算什么。
年轻时候的父亲,面对母亲也很胆小。
举个栗子:
关于是谁先喜欢谁这个问题,我始终没有得到他们两人的一致回答。但,是父亲先追的母亲。(母亲讲到这里时一定是在内心hhhhh)
第一次,父亲请了一个朋友去约母亲出来,传话“***在下面那个小坡坡等你,他有话跟你说。”
交友不慎。
母亲说那个传话的人平时吊儿郎当的,根本就觉得他在开玩笑,所以一直没当真,也就没去赴约。直到他们结婚以后,母亲才问起这件事,爱面子的父亲也才知道自己并不是一开始就被拒绝。
在和母亲在一起之后,父亲去巡查森林火灾隐患,也会从山上带点东西给母亲。杏子、马桑、和一些我没听过的小野果...噢,还有花。偶尔出差也会带回一些新鲜玩意儿。
母亲总会主动帮父亲洗洗衣服、被子。而父亲在看到有小伙子和母亲多说两句话,也会生闷气。父亲曾经邀请母亲和他一起去西双版纳,但出于保守,母亲拒绝了,再后来,母亲终于答应了父亲,去了个不远不近的地方,进行了一次不算正式的旅行。
1987年,他们结婚了。父亲开着车带母亲去领的结婚证,那个时候的结婚证还不用花钱。革命友谊就这样升华了。
我问母亲,你当时是怎么下定的决心。母亲说因为他是自己喜欢的,也是合适的,就不想错过。
现在结婚也这么简单、不用考虑那么多“其他方面”就好了。
在他们的恋爱时光包括婚后的几十年里,没有轰轰烈烈的大事,只有细水长流。
举个碧根果:
父亲是个急脾气,
从小到大,家里的吵闹不少,母亲都能忍了,说是为孩子,其实也是为两人情分。至少那天晚上我问母亲时,她说的是不后悔。
举个夏威夷果:
父亲脊椎不好,母亲就陪他睡了那么多年的硬床板。父亲胃病住院时,母亲一趟趟地往医院跑,出院后,跟着父亲吃煮得很稀的饭菜,时时刻刻盯着他不能吃什么,提醒他吃药。
而父亲也会在母亲看电视睡着时,给她盖上毯子。他会常给我念叨:“你要对你妈好一点,她也苦了一辈子了。”
举个坚果大礼包:
父亲总会说母亲记性越来越差,而当父亲忘带钥匙把自己锁在阳台上,母亲也只是笑他。
就算你的记性变差了,越来越老了,经常犯错,我也不会揭穿你。你依然是年轻时候我心中的你。
我想他们之间和我所追求的大概就是:你的任何样子我都见过,犯傻的时候,脆弱的时候,任性的时候,尴尬的时候,开心的时候,而无论什么样子,我都喜欢,久看不厌,这种久,就是一辈子。
现在的一家人,很幸福。
每个女儿,都被父亲用胡子硌过。今天晚饭前,侄女就被硌得哭笑不得。
每个小孩在不听话时,都会被恐吓:“再哭,就让...来把你抓走。”我呢,除了“被老八一”抓走,还被恐吓过“被灯泡”抓走。exm?为什么小时候的我会怕这个。“妈妈说了,灯泡是妖怪噢。”
我很庆幸,也很感激,有这么一个美好的家庭。有永远站在我身后支持我的人。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拥有很多,只是自己能不能发现罢了。
“两个人能决定一起结伴去到那或具体或抽象的彼岸,一定是在某些方面达成了完美的共识,这种共识是可以掩盖沿途的争吵、妒忌和猜疑的。他们的步伐与节奏是缓慢而又持久的,是会顾虑到彼此的不安和愁苦的。无论友情,还是爱情。” ——《飞机的坏品味》
之所以写下他们的故事,是为了很久以后也不会忘记,可以把它讲给我的孩子听,也在他们失眠时伴他们入梦。而我的故事,现在还没有勇气来一点点详细回忆和描述,等以后吧,等我足够强大,可以心平气和地写下它们的时候,就算那时我会忘记很多,但我相信那时的我,才会最客观冷静又成熟地看待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