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莲》:说的就不是法律的事儿!

刘震云的作品我挺喜欢,《一句顶一万句》,还有《我不是潘金莲》都看过。《我不是潘金莲》由小说拍成了电影,就愈发活泛起来。范冰冰演的李雪莲确实好看,但不太像开农家乐的,反而院长、县长、市长一众人等活灵活现,使人忍俊不住却又笑得苦涩。

扯远了,还是说电影故事吧!表面上看,事情因李雪莲假离婚弄假成真而起,法院判决败诉,政府上访喊冤便接连而至。好像是个寻求法律正义的故事,但细想一下根本就不是,它想说的不是法律而是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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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中求法的李雪莲

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可秦玉河就趁着假离婚和别人真结婚了,那时李雪莲可还怀着孩子哪。李雪莲找到秦玉河就问:“咱们夫妻一场,你对我咋就那么狠呢?!”秦玉河狠吗?是挺狠的,而且狠地不那么光明正大。李雪莲当时可是怀着他秦玉河的孩子,怎么就能下如此狠手呢!李雪莲想的是人之常情,所以想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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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诬为潘金莲的李雪莲

因为想不明白,李雪莲就找到了法院,想让法院判她和秦玉河是假离婚,然后她再和秦玉河结婚,然后再真离婚。转了这么大个弯子,到了还是一个离婚,怪不得法官王公道都说她吃饱了撑的。真是吃饱了撑的吗?当然不是,王公道说的是法,所以现在的离婚就等于之后的离婚,没什么不同;而李雪莲说的是情,我和你分手了,你和我分手了,结果都是分手了,可就是不一样。何况,李雪莲还被秦玉河给骗了,那就更不一样了,她要的是正本清源,而恰恰法解决不了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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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喊冤的李雪莲

既然法解决不了,那就有点复杂。可从县长、市长到省长想的都是法的事儿,面对李雪莲总是站在法律正确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所以把李雪莲逼上了北京。北京更是一个讲法的地方,所以也解决不了李雪莲的问题,还得发回地方上去解决。可地方上的院长、县长、市长都换了一遍,也是一样解决不了。官方讲法,李雪莲讲情,法不容情,事情当然没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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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的县长和院长

其实,解决情的问题就两个办法,一个是时间,一个是新欢。时间过去十年了,李雪莲本不想去北京上访了,可不懂情的官员就不懂时间能解决情的问题,又反反复复地做所谓的工作,结果又把李雪莲逼上梁山。整个故事里,最聪明的其实就是法院的贾聪明,他想到了给李雪莲寻个新欢。果不其然,新欢赵大头来了,一番柔情蜜意,李雪莲彻底断了上访的念头,还说:“这辈子都没这么好过!”要不是最后感情里夹杂了太多的利益,而这夹杂的东西又恰巧被李雪莲知道了,故事也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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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入爱河的李雪莲

最后,解决问题的是秦玉河的意外死亡。问题解决了,官方想的是被告没了就没法告了,所以问题迎刃而解,还是一个法字;可李雪莲想的是,秦玉河死了,没法正本清源了,归根结底是个情字。说是情,其实早不是爱情的情了,也就是个人之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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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皆大欢喜的结局

本就是个人之常情的事儿,咋就这么难解决哪?因为法治社会太依赖法了,太依赖法就缺了情,而中国传统社会最重视的就是情,在情面前,法力不从心。其实,中国传统的乡村乡绅治理、家族治理,就是解决法解决不了的人情的问题。放在一百年前,该逐出家门的逐出家门,该浸猪笼的浸猪笼,多大点儿事啊!法好还是情好?电影看过了,就想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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