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中国社会经历了近三十年改革开放以后,建设和谐社会,几乎是必然的举措,是顺理成章,是题中应有之义。中国经济十余年的连续高速增长,社会关系和城乡结构的巨大变化,已引发、在近几年更凸显了社会矛盾,经济昂首前行的同时,遗留下许多社会问题,结构需要修复,关系需要理顺。建设和谐社会,就是这一现实需求的集中反映,既是执政党意志,更是包括各阶层广大民众的普遍心态和愿望,显然,这也是中国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基本保障。
如何建设和谐社会?这是一篇大文章,是一项大工程。无庸置疑,政府的立法是主体,将其细化、具体化为各项公共政策,通过金字塔型体制从上往下地加以贯彻执行。然而,除此之外,还需要理论前导和系统设计,需要上下认识一致尤其是底层民众的广泛的认同。“摸着石头过河”,可能是改革初期的合理选择,但在矛盾错综复杂、变数繁多的今日,任何缺乏理论指导也无后备性预案的率性而为,都可能导致社会所无法承担的成本和代价。
或许是习惯成自然,是近半个世纪以来的思维定势,从目前来看,几乎所有围绕这篇大文章的做法,都类似于替身思考,把文章往下做、往细做、往政策咨询的思路上做,往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准上做。很清楚,这是软科学争取课题获得经费的捷径,是上有所好下必从焉的结果。这没有什么不好,也确实为各级政府所需要。但相形之下,这样的大文章却少有人往上做,往深处做,往宏观往哲学上做。建设和谐社会,需要各方面各层次的政策制定和贯彻落实,需要细化、说明和可操作,需要无数实际的也易见成效的工作,但同样需要宏观把握,需要哲学的建构,需要系统性的总体阐述和解说。
尽管少有人做,却总有人在做,胡守钧提出“社会共生论”,撰写《社会共生论》专著,意图即在于建立这样一种哲学,一种和谐社会的发展哲学。
(二)
社会共生,借用的是生物学上的共生概念。生物学上的共生,其主要释义有以下这些:
“共生是不同生物密切生活在一起。”
“共生被定义为几对合作者之间的稳定、持久、亲密的组合关系。”
“共生是不同生物种类成员在不同生活周期中重要组合部分的联合。”
“共生包括各种不同程度的寄生、共生和共栖”(转引自《社会共生论》前言)。
可能因为生物世界与人类世界的最为接近,可能因为生物界规律亦可部分应用于人类行为,因而在所有学科中,生物学的概念和规律最常为人们借用和类比,转换而用于人类社会的解释说明。无庸讳言,这种“原型启发”正是我们迄今为止创造理论的一条捷径,这,我们只需回想一下达尔文生物进化论和马克思人类社会发展理论之间的关系即可明瞭了。
不过,作者对共生的借用转换,不仅仅是出于理论兴趣,其中还渗透有个人曲折的人生经历和体验。作者自青年时代起即饱受当时社会的阶级斗争之苦,身受数百次批斗直至身陷囹圄长达七年。如此遭遇,不由人不产生对当年描摹社会的基本理论的怀疑。任何社会都存在阶级,有不同的阶级就有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这是无法否认的社会现象。但斗争是否就是绝对的?如果不是,那如何从理论上,而不仅仅是愿望和口号上,替换阶级对立、阶级斗争为纲的主调?更重要的是,在今天,如何用一种新的社会精神来回应新的时代需求,既包括和容纳不同阶级阶层之间的对立、冲突和斗争,同时又超越这种对立和斗争呢?
这是作者悬在心头、苦苦思索多年的问题。所以,认真说来,社会共生论,从最初的酝酿,中经补充完善,直到近日出版的《社会共生论》一书中提出的简明纲要,前后经历了近十年的时间。
什么是社会共生论?
“社会共生论以人人平等为前提,每个人生而平等。勿论信仰、阶级、性别、职业、年龄等所有生物性和社会性的不同,只要你尊重客观事实他人的公民权利,那么你也拥有同等的公民权利。人之间有不同利益,团体之间有不同利益,阶级之间应不同利益,当然有冲突有竞争,但是冲突和竞争并不是要消灭对方,而是以共生为前提。这就是社会共生论”(见《社会共生论》,以下引用不另加注明者均同)。
这是作者第一次提出社会共生论时的初步解说。
(三)
最初的解说是粗糙的,只说明了产生原由和规定条件,直到后一年,作者才加以进一步扩充说明,提出了社会共生论的六条基本原理:“(1)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既有互斥性,又有互补性。(2)人人平等是共生的前提。(3)斗争——妥协是共生的方式。(4)法律是共生的度。(5)社会发展是共生关系的改善。(6)生存与竞争。”
这就清楚了。作者提出社会共生论,并不是斤斤于个人经历的苦难“反思”,将个人的痛切体验在社会背景上放大,若仅仅停留在初步解说上,那何止十年前,二三十年前就已基本说清楚了,无劳也无须再旧话重提。不是这样。作者的思索可以追溯到过去,但真正注重的却是眼下,它的提出主要是由社会现实所触发,是为解释目前的社会现状,是为展望社会更稳定顺利的进步,一句话,其最终目的是为建成一个和谐社会并使之持续发展而提供理论前导。
作为一个社会学家,作者治学的一个最为鲜明的特点,就是始终将目光凝聚在中国改革开放的现实,关注中国社会的发展进程,关注社会转型中出现的矛盾和曲折,学于此,思于此,发于此,既出入其中,又超越其上,时刻保持思想敏感和学术警觉,使理论研究与实践进展同步。这就是作者常常能先人而发提出问题的关键所在,如权钱交易,如“灰色收入”,如土地不仅是农村问题也是城市问题等等,都是作者率先提出。近几年,作者的注意力转向了日益尖锐化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关系问题。
目前的中国社会,一方面,盛况空前,国力大增,中国制造的产品走向世界的每一个角落,经济增长速度已达到可能的极限,而且不是一年两年,而是连续十多年年年如此,令世人瞩目和瞠目。另一方面,自改革开放尤其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的十余年间,社会矛盾也在不断积聚和不时显现,社会关系空前分化和异常的复杂,各种社会问题令人应接不暇。“三农”是问题,解决三农问题的农民入城、农业市场化、农村现代化也有问题,城市本身也有许多有待化解的老问题和新问题。东西不平衡是问题,贫困地区有贫困地区的问题,沿海发达地区和城市也同样有自己的问题。所有问题中,最显著也最为集中反映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不同群体、不同阶层和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时至今日,当年改革开放和经济市场化的外部环境和有利条件,已不复再现。当年任一改革措施、任一新出台政策,几乎能使所有人或大多数人得益,释放出能量、活跃起来和富起来,最低限度,对一部分人有利,至少不会对其他人形成不利。可今天,再难以借重帕累托原则了,每一项新措施,每一次新的调整和规定,对一部分人利益有加,往往就是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减少,而且,减少的不一定就是增加的,损有余而补不足,补上的却不足。最坏的是,在涉及基本民生的社会保险、医疗和教育几方面,若干年的改革不太成功或很不成功,市场化导致的贫富差距,因这几方面的不太成功或很不成功而更形突出,再加以富裕阶层的不自觉,官场权力寻租的普遍,垄断行业的霸道无忌,精英群体的利益结盟和长袖善舞,在在加剧了广大民众普遍的失落感和被剥夺感。
改革,不能倒退,市场化也无法取消,各个利益群体、各个阶级与阶层之间的冲突必须正视,但一味地对立和斗争也是注定没有出路的。中华民族、中国历史必须摆脱以对立、冲突和斗争解决问题的传统思路,此路不通也由共和国几十年历史所证明。“走出轮回”,这是作者坚定的信念。中国社会要健康稳定的发展,必须走出轮回,另辟蹊径,跳出中国几千年历史上反复上演的斗争格局。
所有问题都需要解决,当然,问题的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但任何明智的、通情达理的人都能看出,这至少要在一个基本秩序得以维持、基本规则得到大多数人认可且追求的目标大体一致的情况下方可进行。简而言之,建设一个和谐社会,这已成为中国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基础性、前提性条件。
建设和谐社会,需要基本的认同,需要一定的社会气氛和公众良好的心态,更重要的,需要一种整体把握的认识,一种上下打通且兼顾左右的智慧,一种既能参照过去理解现时也能展望未来的眼光和远见,一种能提供长治久安思路和途径的方略。这不是一句单纯口号所能概括的,也不是具体的政策所能应对的,更不是良好的愿望就能替代的,一句话,我们需要的是一种哲学,建设和谐社会的哲学,发展和谐社会的哲学。
社会共生论,就是为此而提出的哲学,力求臻于此境的哲学,它的提出和不断的补充完善,为此,它的学理框架和建构规模,也为此。
(四)
社会共生,是人的基本存在方式,处在同一社会中的人们为了生存,必然要建立共生关系。社会共生关系存在于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形成共生系统,编织成社会共生网络,无论个人还是组织,无不笼罩其下。共生,作者将其看作是本体论意义上的存在。
社会共生论确定三个社会共生要素:主体要素、资源要素和约束条件,约束条件主要是法律、道德、宗教和意识形态等。各个主体之间主要围绕资源而结成各种共生关系,资源在社会共生中具有核心地位,是社会共生的基本纽带,具体可分为经济资源、政治资源、文化资源以及性资源。作者对共生关系基本结构的阐述,不是规定性而是描述性的,是根据实有的描述,其功能主要分为两类:双主体和多主体的资源交换型和资源分享型。
社会共生论提出了自己的人性观和历史发展观。人性,非善也非恶,而是伸展,其具体意义就是自我实现。如同市场中个人与团体都是经济人,共生社会中,组织的本性也与个人本性一样,都是自我实现。自我实现,作者用的是人文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的概念。历史发展观的分类概念则借自于科学哲学家库恩,库恩将科学发展分别为“常规科学”和“科学革命”两类,作者转换而成“常规社会”和“社会革命”,由此而分别为五个社会时期:旧常规社会时期、旧常规社会衰退时期、社会革命时期、新常规社会建立时期、新常规社会时期。
社会共生关系因何而生,而改变、而发展?人(组织也同样)因资源而有互斥性和互补性,因此有斗争也有妥协。但仅仅依靠不同主体的个人,是不足以维持共生关系的,这就需要法律、道德、宗教和意识形态等约束条件,如此而维持一个常规社会的运行。然而,斗争和妥协的互动是有确定边界的,常规社会体制的容纳也是有一定限度的,当超过了边界和限度,原有的共生关系就无法再维持下去,这就要代之以新的斗争和妥协,建立新的社会体制,由此从一个社会时期跨向另一个社会时期。
历史唯物论取的是积极进步的历史观,五个历史阶段逐步升高,直至完美的最高境界。社会共生论同样是积极的历史观,却不落实在具体的五个历史时期,五个时期只相当于循环往复的外在形式,内在的具体内容则是社会进步。社会进步的标志在共生关系之改善,改善的指标则是“以人为本,凡是有利于保护人权和优化民众生存状况(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生态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变化,皆属于共生关系的改善。”社会共生论并不湮灭个人,而是将个人发展与组织发展齐头并论,总括起来就是:“个人发展就是改善自己与他人或社会的共生关系,组织发展就是改善内部共生关系和外部共生关系,社会发展就是改善各方面的共生关系。”
社会共生论还拥有自己的价值观,如作者所言:“社会共生论既是社会分析的理论,更是一种社会改造哲学,因此必须有价值观。”其价值观是什么?说起来无甚新奇,却是人类社会发展至今所能得到的最大的文明成果:平等,自由和民主。“为了合理分享资源,必须主张人人平等。人人平等是社会共生论的价值内核。……人人生而平等,所以自由是人的神圣权利,为了保护人的自由,所以要有民主。”
(五)
社会共生论目前只提出了一个简略纲要,以上的介绍更是简而又简,省略了许多具体阐述,而这些具体阐述却是作者最为擅长也最见精彩的,我怀疑,作者正是因为在许多问题上有独到阐述,独到阐述之间若不加以打通关联,即无由掘微和深化,这才最终导致构筑一个哲学框架来加以包容和安置的。所以,这不是凭空起楼,而是扎根于实践、与实践同步而行的理论的成熟。且引两段作者的论述:
“孙中山有‘军政’、‘训政’、‘宪政’之说。所谓‘军政’,其实就是革命时期之政。所谓‘训政’,其实就是新常规社会建立时期之政。所谓‘宪政’,其实就是新常规社会之政。这是一个促进社会共生规范转变的过程:(1)逐渐淡化革命组织的指令和政策作用。(2)不断强化法律尤其是宪法的社会功能。怎样促进社会共生规范的双重转变?这是中国社会发展中最重要的问题。”
这是作者继五个社会时期之后的解说。
“一种共生关系,体现一种秩序。要维持一种共生关系,共生双方之间的斗争和妥协,不可超越这种秩序的边界。两类共生关系比较稳定:(1)平等的主体之间的经过利益博弈,在纳什均衡点处所形成的共生关系。例如,合理的劳资关系,规范的民主政治关系。(2)力量处在绝对优势的一方主导着共生关系,并且不愿改变现状。例如,强大的奴隶主与弱小的奴隶之间的共生关系,力量强大的专制者与无组织的民众之间的共生关系。”
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共生关系如何维持呢?在此,社会共生论提出了一个很好的命题:个人与社会的互相建构。社会共生论不强调谁决定谁,强调个人与社会共同完善。共生关系要维持,更需要优化,在“个人发展”一节中,作者论述道:“何谓优化共生关系?(1)使共生关系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共生各方的需求。……如果某一方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共生关系就会出现危机,如果长期得不到满足,他势必离开,共生关系就不可能存在了。谁愿意维持一个对他毫无意义的共生关系?(2)提高共生关系产生出效益,促使现有的资源增加或创造新资源。”
这些论述可一般看,亦可作具体解,是有感而发,也是社会共生论的组成部分,但其蕴涵的现实意义,那是毫无疑问的,这是直面中国现实提出的学说和学问,它是对何以要建设和谐社会、如何建设、发展的方向和指标等等的通盘性解释的实践哲学。
(六)
平心而论,在后现代文化洋溢、解构和颠覆盛行的今天,创立一种哲学是不太能够引起人们的敬意的。而以科学哲学的眼光来看,自康德为止,涵盖一切的体系哲学就已终结。中国文化人,目前面临的是一个尴尬的双重处境。一方面,在传统意识形态笼罩一切、强势媒体占据着公众视听之时,解构和颠覆不失为一种合理的抵御手段。可另一方面,中国的大众文化尽管已虚假地后现代了,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却仍然要以现代化为主旋律。因此,中国文化人无意中就承担了双重的任务,既要不时解构和颠覆,也需经常地建构和创新。哪一方面更为需要呢?每个人自可有不同的担当,但无疑,总体上还是后者更为重要。制度创新,不可能总以讲话来推动,理论创新的辅之导之,已成为上下的共识。
作者对此是有清醒认识的,自觉自愿地担当起一个学者的职责,以自己对中国社会现状的把握,不失时机地推出社会共生论,将一个功能性概念发展为一种综合性理论,不仅超越了传统教条,而且超越了功能论、冲突论等社会学主流理论,简明扼要地构建成一种社会学,一种为当前所需要的社会发展和社会改造的哲学。
虽有十年之功,建构却在一时,无可避免地,社会共生论还留有不少有待完善、修补和开掘之处。如“人性”的论述和“社会共生机制”的论述两者之间多有重复,共生的约束条件和共生规范互相重叠和交叉,有关共生关系的种类、结构、机制三者关系的论述也不清楚,尚缺少类似于量变质变、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这样的规律或原理等等。当然,问题最主要还是因为简略,计划七八十万字的著述,现在拿出的只是三四万字,无论如何太过简单了,许多问题无法展开,详尽的阐述更是没有可能,所以,现在可见的社会共生论,更准确地说,还只是一个纲要,一个尚待充实和详细描画的理论蓝图。从三四万字到七八十万,哪怕不七八十万,即便到基本阐述清楚的几十万字,这也是一项艰巨的工作。我们期待着它的早日完成。
(七)
作者最终明言:社会共生论只是一个文本。
波普尔有所谓三个世界的分类,世界一是客观外在世界,世界二是人的主观精神世界,世界三就是人类的知识和文化,人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外化而成的文本世界。世界二和世界一的差距是不言而喻的,以往为人所忽略的,是世界三和世界一仍然是有距离的这一事实。外化为物质性文本的不断增长的文化知识,并不就等同于实际的经验世界,或是大的等同,小处不等同,一时等同,也不能保证长远的等同。
三个世界的分类也被引到社会共生论中,对此,作者创造了一个很好的功能性概念:同构度,作为标识文本世界和经验世界的相合或相离的程度指标,同构度大,两个世界等同的程度大,反之则小,但无论如何,两个世界的完全相合,却是不可能的。
对社会共生论,也可作如是观。它只是一个文本,它与世界一的中国社会的实际状况和发展前景也存在一个同构度问题,究竟如何呢?作者以开放的心态“任由读者公论”。 因为,任何知识只是文本,只是未推翻之前的假说,都是局限于一种思考范式中并面临被新范式所替代的真理。人类的无知和认识的有限,只能行走在探索世界的永无止境之长途中。
这是作者的谨慎,也是知者的歉卑,不过,作为一个熟谙科学史、科学哲学的学者,若没有这点谨慎和歉卑,一味泥执于自己的观点和体系,那倒是有点奇怪的了。
2006/9/4
《社会共生论》胡守钧著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7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