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說:「人生一世,也不過是一個又一個二十四小時的疊加,在這樣寶貴的光陰里,我必須明白自己的選擇。」
海明威說:「這個世界如此美好,值得人們為它奮鬥。」
生命太過寶貴,也太過短暫,以至於怎麼過都像浪費。
如果非要說出一條不浪費生命的建議,我想一定是:
別把最好的留到最後。
生而未完成
一個天資聰穎的女孩,她從小就成績優異還很努力,於是她一步步考上名校,進修研究生,出國深造。
回國後,她成為復旦大學年輕的講師,也走進幸福的婚姻,生兒育女。
愛情事業雙豐收,在她成為人生贏家後,命運卻和於娟開了個玩笑。
31歲的她,被確診為乳腺癌晚期。
更殘忍的是,她只剩下一年半的時間。
這位優秀的海歸博士於娟,得知病情後的她,將生病後的生命感悟寫成了書——《此生未完成》,給無數人帶來了啓示。
她在博客中說:
我也曾為了一個不知道是不是自己人生目標的事情拼了命撲上去,不能不說是一個傻子乾的傻事。
得了病我才知道,人應該把快樂建立在可持續的長久人生目標上,而不應該只是去看短暫的名利權情。
名利權情,沒有一樣是不辛苦的,卻沒有一樣可以帶去。
我們常說:生不帶來,死不帶去。
但也許只有走到最後最後一步,才能真正領悟這句話,看清生命的意義吧。
就像於娟說的那樣,名利權情沒有一樣可以帶去的。
在生命的最後時刻,她感悟道:
你會發現,任何的加班、給自己太多的壓力、買房買車的需求,都是浮雲。
如果有時間,好好陪陪孩子,把買車的錢給父母買雙鞋子,不要拼命去換什麼大房子,和相愛的人在一起,蝸居也溫暖。
故事的最終,於娟溘然長逝。
留下了年邁的父母,悲痛的丈夫,年幼的孩子。
此生未完成,這五個字寫的是無盡的遺憾。
把最好的留在最後
今天一定要過好,因為明天會變老。
我們都太明白,要珍惜當下,把握生命中出現的美好的人和歲月。但卻很少有人真的能做到。
莫言講了朋友的一段經歷:
朋友的太太去世了,收拾遺物時,看到了一條絲質圍巾,連標籤都沒去掉。因為這條圍巾很漂亮很昂貴,太太一直不捨得用,想等到特殊的時刻再用。
結果一直到去世都沒戴上。
朋友感慨說:再也不要把好東西留到特別的日子才用,你活著的每一天都是特別的日子。
就像捨不得戴圍巾一樣,人們總是把願望攢著,
結果事與願違:
年輕時想去爬山沒去成,結果老了,只能看著山嘆氣;
逛街時喜歡的連衣裙太貴,攢夠了錢,衣服已經過時;
年幼的孩子想放風箏,等你有了時間,她早不喜歡風箏了。
我們總想著,把最美好留在最後。可最後的結果往往是,過期的憧憬和再也提不起興趣的幸福感。
海子說,從明天起,做一個幸福的人。餵馬,劈柴,周遊世界。
可我們又有多少人會願意為自己許下這個美麗的諾言,並且明天真的去做呢?
事物會過期,幸福也會。
生活就像一籃新鮮的蘋果一樣,你不捨得去吃。後來,蘋果在腐爛,你開始吃壞了一點的蘋果,吃完了壞蘋果,好的又壞了,你又接著去吃壞的。把最好的留在最後,到頭來卻是吃了一輩子的爛蘋果,受了一生不該受的苦。
幸福不光會過期,還會在忙碌中消失。
白岩松在《你幸福了嗎?》一書中,這樣解讀「忙」字。「忙」就是「心」和「亡」字的組合,忙著忙著心就死了。
很多人就是在無謂的忙碌中,丟到了本心。活著活著就只能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一邊付出,一邊失去。一輩子趕路,一輩子都享受不到沿途的風景。
把最疼你的人弄丟了
有一句歌詞曾寫道:一份真情有多難得,請珍惜這來之不易的擁有,別把最疼愛你的人弄丟了。
然而歌總是這樣唱,淒婉的故事也總是有。
窮酸小子出門闖蕩,功成名就帶著聘禮歸來之日,心愛之人早已嫁做人婦;
意氣風發的丈夫整日忙於工作,名利雙收之後,換來的卻是妻離子散;
重壓之下的父母背井離鄉的打拼,賺到了錢,卻和孩子形同陌路;
還有一種,就是等不到衣錦還鄉的生離死別。
“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這句話被傳承了千年,也遺憾了千年。
前段時間被微博上的一個故事刷屏,貴州山區的一位老人,女兒在廣東工作,每年只有過年才回家一次,過完年又匆匆離去。
母親心疼女兒工作忙,一直報喜不報憂,幾次生病也不讓女兒知曉,身體每況日下卻假裝健朗。久病成疾,終於在一個深夜,母親抱病而去,死後幾天才被鄰居發現。
女兒得知消息趕回後,對著母親僵硬冰冷的屍體嚎啕大哭說:「我好後悔啊,真的好後悔啊,過完年我不該回廣東。應該留下來陪媽媽。」
此生此刻,後悔和眼淚是最無用的告白。
父母在,人生尚有來處,父母走,人生只剩歸途。
從此以後,家中都再不會有母親等待的身影。我們是否也和這位廣東女孩一樣,總是在等:
等我以後賺錢了,就把爸媽接回城裡住,讓他們頤養天年;
等我變得更好,就向心中的那個男孩告白;
等我結束手頭裡的項目,就陪家人一起去旅行。
到後來我們才發現,「等我……,就……」,這是一個無限延遲的將來時。
“等等」,會變成「再等等」。
等到那一天,我一定……
對不起,你等不到那一天了。
永远等不到那一天了。
那一天到了,那個人早已不在了。
也許彼時,他走了,她老了,亦或他是死了。
到最後,我們把最疼我們的人弄丟了。
活在當下,不負韶光
曾記得《一禪小和尚》里講述了一個「死刑犯最後一天」的故事:
有一個遊手好閒的年輕人,總做一些偷雞摸狗的勾當。
一天,他去軍營偷馬,一不小心被抓了。將軍震怒,說要把年輕人斬首示眾,但在此之前允許他說出臨終遺願。
年輕人說:「我想給我娘做頓飯吃,我從小總惹她生氣,從來沒有好好孝敬過她。”
“還有呢?」將軍問。
“我想給小翠說聲對不起,我答應送她的玉簪看來做不到了。」年輕人答。
“還有呢?」將軍又問。
年輕人痛哭流涕地說:「我還想學點手藝,再也不偷雞摸狗了,不過現在說什麼都晚了……」
將軍聽完後揮劍要殺了年輕人,卻在最後一刻放了他,還說道:
“你堂堂七尺男兒,孝敬老母,送女子玉簪,學藝養家,為何到最後一日才想去做。我命你今後把每天都當做最後一日,才不辜負我放你一馬。”
年輕人幡然醒悟,決不能把重要的事情留在最後一刻才去做,否則遺憾終生。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活在當下,把每一日當最後一日去活,才不負韶華。
我也曾把我光陰浪費
甚至莽撞到視死如歸
卻因為愛上了你才
開始渴望長命百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