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设计的七大原则

1.开放封闭原则:对接口的修改是封闭,但是对接口的扩展是开放

2.里氏转换原则: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即超类存在的地方,子类是可以替换的。替换后行为不变,结果会变化。调用子类行为。子类和父类必须有相同行为才能完全地实现替换。实现开闭原则的关键是抽象化,而里氏代换原则中的基类和子类的继承关系正是抽象化的具体体现,所以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实现抽象化的具体步骤的规范。

3.依赖倒转原则: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4.组合/聚合原则:要尽量使用合成/聚合达到复用,而不是继承关系达到复用的目的。

5.接口隔离原则:应当为客户端提供尽可能小的单独接口,而不要提供大的总接口。暴露行为让后面的实现类知道的越少越好。

6.“迪米特”法则:又叫最少知识原则,一个对象对另一个对象知道的越少越好,即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尽可能少的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一个类的某一方法的话,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

7.单一职责原则:每一个类应该专注于做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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