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学习笔记

著作基本结构:

第一篇:论增进劳动生产力的因素及分配劳动生产物给各个阶层的自然顺序

第一章 分工
第二章 分工的起源
第三章 市场大小会限制分工
第四章 货币的起源和效用
第五章 商品的劳动价格与货币价格
第六章 商品的价格组成
第七章 商品的自然价格与市场价格
第八章 工资
第九章 资本与利润

第十章 劳动与资本对工资与利润的影响

第一节 由职业性质造成的不平衡
第二节 由政策造成的不平衡

第十一章 地租

本章共分为三节。在这三节中,我将分别专门讨论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总能提供地租的土地生产物;二是时而能够提供地租的土地生产物;三是在不同的改良阶段,这两种土地生产物(或其制造品)自然产生的相对价值的变动。

本章总结:

我将用以下观点来结束这冗长的一章。社会状况的改良,可以直接或间接地抬高土地的真实地租,使地主的财富增加到可以支配更多他人的劳动或劳动生产物的水平。社会改良和耕作的扩大,可以增加生产物的总量,直接使土地的真实地租上涨,使地主得到的生产物增加。有一部分土地原生物的真实价格上涨,最初是由土地改良和耕作扩大造成的,后来又反过来促进了土地的改良和耕作的扩大。比如说,牲畜价格的上涨,会直接以更大的比例提高地租。因为,当土地生产物的真实价值提高时,地上所得的部分,不但其真实价值(即其所能支配的他人的劳动量)会增大,其在全部生产物中所占的比例也会增大。当这种生产物的真实价值增大时,不需要花费比以前多的劳动量就可以得到它。所以,只须花费全部土地生产物的一小部分,就足够支付劳动工资和资本的普通利润;而剩下的较大部分,自然属于地主。如果劳动生产力的增进能直接降低制造品的真实价格,那么它也必定能够间接提高土地的真实地租。通常情况下,地主那些自身消费不了的土地生产物,都会被用来交换制造品。只要是能够使制造品的真实价格降低的事物,都可以提高土地原生物的真实价格。因为这时,同量的土地生产物换得的制造品更多。这么一来,地主购买他所需便利品、装饰品和奢侈品的能力就增强了。社会真实财富以及有用劳动量的增加,都可以间接地提高土地的真实地租。因为,有一部分劳动量,一定会自然而然地流向土地方面,从而使土地上有更多从事耕作的人和牲畜。当所投资本增加时,土地生产物也将增加;而土地生产物的增加,又会使地税增加。相反的,如果忽视耕作和改良、不注意改进制造技术,就会使某种土地原生物的真实价格下跌、制造品的真实价格上涨。这么一来,社会的真实财富就会减少,使得土地的真实地租降低。这时,地主的真实财富就会减少,其所能支配他人劳动或劳动产物的能力自然也就跟着降低了。前面已经说过,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全部年产物,其全部价格都由土地地租、劳动工资和资本利润这三部分构成。这三个部分,代表了分别以地租、工资和利润为生的这三个阶级的人民的收入。这三个阶级,是文明社会的基本阶级;他们的收入,是其他所有阶级收入的总源头。由此可见,在上述三大阶级中,第一阶级的利益,即地主阶级的利益,和社会一般利益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只要是社会一般利益增加了,地主的利益也会相应增加;只要是社会一般利益受到了妨害,地主的利益必然也会受到同样的妨害。在商讨商业及政治问题的公众集议上,地主阶级一定会从本阶级的利益出发,作出绝对不会贻误国家的决定。特别是当他们对本阶级的利益相当了解时,情况更是如此。但事实上,这种了解往往正是他们所缺乏的。在上述三个阶级中,地主阶级算是特殊阶级,他们既不用劳动心力,又不用作任何的计划和打算,却能理所当然地获得收入。正是因为他们处在安乐而又稳定的位置上,所以他们就自然而然地变得懒惰起来。这么一来,他们就会无知到无法用脑筋去预测国家规章的地步。第二阶级的利益,即靠工资过活者的利益,也跟社会利益息息相关。前面已经说过,当劳动工资上涨到最高水平时,劳动需求和所雇劳动量也会显著增加,那么劳动工资就会因此而上涨;当国民财富保持不变时,劳动工资马上就会降低到只够劳动者赡养家庭、维持种类的地步;而当社会衰退时,劳动工资甚至会降到能够维持劳动者生活的水平之下。在繁荣社会,劳动者不能和地主阶级一样享受那么大的利益;在衰退社会,劳动者却要遭受其他任何阶级都体会不到的痛苦。不过,即使劳动者的利益与社会一般利益也有着密切的关系,但他们却没有能力去了解社会一般利益,更没法理解这一利益与他们有什么关系。他们所处的状况,让他们没有时间接受各方的必要消息;即便是他们有时间,他们的教育和习惯也会阻碍他们对这些消息作出适当的判断。因此,劳动者只有在特殊的场合才会发表意见。这种特殊场合是,在特殊的公众集议上,雇主出于自身特殊目的考虑,鼓动并支持劳动者发言。除了这种特殊场合之外,劳动者是很少发言的,更别说是他们的议论能够受人尊敬了。

第三阶级,由靠利润为生的雇主们构成。正是因为各个行业都投入了追求利润的资本,社会上大部分有用劳动才有了被广泛利用的机会。劳动者的全部重要活动,都由资本使用者的规划和设计支配和指导着。这些规划和设计,都是为着利润这一目标做出的。利润率跟地租、工资不同,它不会因为社会繁荣而上升,也不会因为社会衰退而下降。相反的,它在富国最低,在贫国高一些,在迅速没落的国家里最高。因此,这一阶级的利益跟社会一般利益的关系,不同于其他两个阶级。在这一阶级中投入最大资本的是商人和制造业者。由于他们比一般人富裕得多,所以受到了最高的尊敬。他们跟大部分的乡绅不同,因为他们终日从事着规划与设计的活动,理解力极其敏锐。不过,他们在进行规划与设计时,考虑的往往都是他们自身的特殊利益,而很少考虑社会一般利益。所以,即便是在少有的公平场合,他们的判断也大都取决于他们对自身利益的考虑。跟乡绅相比,他们更精明,因为他们比乡绅更能理解他们自身的特殊利益,而不是更理解公众利益。这种优越的理解,往往被他们用来利用乡绅。在他们的欺骗之下,宽宏的乡绅只有老老实实地相信其自身的利益不是公众利益,只有让商人和制造业者得到了利益,公众才会得到利益。于是,乡绅们仅仅凭着胸中怀有的这一单纯而又诚笃的信念,就舍弃了自身利益和公众利益,以成就他们的利益。事实上,无论是哪一种商业或制造业的商人,往往都有很多与公众不同甚至相反的利益。一般商人的利益,无疑就是扩大市场、缩小竞争。扩大市场,往往有利于公众;但缩小竞争就不同了,它总是有悖于公众利益。因为,缩小竞争只会提高商人的利润,甚至使这一利润超过自然水平,给其余市民带来不合理的负担。由此可见,任何由商人和制造业者提出的新商业法规,都应该先经过非常小心的考察,再决定要不要采用。即便这些法规经过了长期的仔细检查,但检查态度却不十分小心,甚至还有些疑问,那就绝对不能随便采用。因为,他们这类人,从未与公众保持过完全一致的利益,反而经常欺骗甚至压迫公众。公众也确实经常会受到他们的欺骗和压迫。

第二篇论资本的流通、累积和作用

第一章 资财的划分
第二章 维持国民资本的货币

如果一种事业有益于社会,就应当任其自由竞争。竞争越自由、普遍,越有利于社会。

第三章 资本积累与生产和非生产性劳动的关系

1.加在物品上可以增加物品价值的劳动,称为生产性劳动;加在物品上但不能增加物品价值的劳动,称为非生产性劳动。

一国的土地和劳动年产物,都是为国内居民提供收入,并供国内居民消费的。

我们的祖先之所以会变得游惰,就是因为没有因勤劳而受到充分的奖励。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劳而无功,尚不如戏而无益。”
所以,一国勤劳者与游惰者的比例,似乎都是由资本与收入的比例决定的。如果某地的资本占优势,那么当地人民一般比较勤劳;如果某地的收入占优势,那么当地的游惰人民就会占多数。资本的增减,会使真实的劳动量随之增减,从而引起一国土地和劳动年产物的交换价值的增减;此外,资本的增减还会使生产性劳动者的人数也随之增减,所以国民财富与收入自然也会跟着增减。
造成资本增加的直接原因并不是勤劳,而是节俭。当然了,由节俭积蓄下来的任何物品,都是靠勤劳挣得的,因而是先有勤劳后有节俭。
货币只有一个用途,那就是周转消费品。
国内流通的消费品一般分两种,一是本国土地和劳动的直接生产物,二是用本国生产物购买的物品。
人这一辈子,都不会完全满意自己的地位,所以总想改善自己的处境。可是,用什么方法来改善呢?
增加一国土地和劳动年产物价值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增加生产性劳动者的数量,二是增强劳动者的生产力。
社会资本会因节俭而增加,因奢侈而减少。如果一个人的花费等于收入,那么他的资本额就会维持不变。但我们要知道,有些花费方法,能够比其他花费方法更能促进国民财富的增长。
在耐久物品上花费资财,有利于积蓄有价商品,从而有助于私人养成节俭的习惯,最终可以增进社会资本和国民财富。

第四章 贷出取息的资财

当国内货币的流通量不变时,如果国内每年流通的商品量增加,那么货币的价值就会提高,还会产生其他一些重要结果。

市场的普通利息率决定了土地的普通市场价格。


第五章 资本的用途

资本的用途总共有四种:一是获取社会每年要使用和消费的原生产物;二是制造适于使用和消费的原生产物;三是将多余的原生产物或制成品运至缺乏它们的地方;四是为适应临时需求而将一部分原生产物或制成品分成更小的部分。第一种用途适合农矿渔业者采用,第二种用途适合制造者采用,第三种用途往往会被批发商采用,第四种用途则适用于零售商。

事实上,如果一国的资本不足以兼营这三种事业,那么其富裕程度就没有达到自然允许的极限。

一国在农业、工业和批发业上的投资比例,决定了该国同一资本在国内所推动的劳动量的多寡,以及对土地和劳动年产物价值增加的大小。而且,即使都是批发业,如果所经营的种类不同,那么投资结果也会有极大的不同。

决定资本用途的唯一动机是私人利润。决定资本投入农业、工业或是批发业的因素,是哪个行业能够取得最大利润。商人们在投资时,从未想过什么用途能最大限度地推动生产性劳动量,什么用途又能最多地增加土地和劳动年产物的价值。所以,在耕作最易致富、农业利润最大的国家里,个人自然会在对社会最有利的用途上投资。

第三篇论不同国家资本发展的不同


第一章 财富的自然积蓄

当本国的资本不足以耕作所有土地、制造所有原生产时,用外国资本将本国剩余原生产物运输到外国的做法,就是极其有利于本国的做法。因为,有了这种资本之后,就可以将本国的全都资本都投资于更加有利的用途上。

从事物发展的自然趋势来看,进步社会都是先在农业上投入大部分资本,然后在工业上投资,最后才考虑投资于国外贸易的。

第二章 欧洲农业在罗马帝国崩溃后曾受到抑制


第三章 罗马帝国崩溃后都市的发展

自从罗马帝国崩溃之后,罗马的地主大都散居于各自的领地之内,与佃农和属民住在一起;市镇居民则多数都是处境与奴役类似的商人和技工。

第四章 城市工商业会促进农村的发展

工商业城市的增加与发展,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促进农村的开发与发展。第一,为农村生产物提供市场。第二,都市居民经常购买那些未被开垦的土地。第三,自从工商业发达之后,农村居民就减少了与邻居的战争,也逐渐脱离了对政府的依附。在发达工商业的影响下,政局逐渐好转,农村居民逐渐过上了有序、安全、自由的生活。

推行封建法律的目的,绝对不是增强封建领主的权力,而是削弱封建领主的权力。

即使建立了封建等级制度,国王的权力也仍然不足以制服大领主,只有任大领主像以前一样横暴。各个贵族之间,仍然会不断地发生战争,有时甚至连国王也经常参战,使得大片乡野都陷入了强取豪夺的骚乱景象之中。

给予公众幸福,是一项极其重要的使命。这项使命,竟然是由大领主和商人这两个全然不顾公众幸福的阶级完成的。大领主的唯一动机,就是其幼稚的虚荣心能得到满足;而商人和工匠,也同样是出于一己之私才行事的。他们的终极目标都是赚钱,只要哪个地方能够赚到钱,他们就会去那里。

事实上,是城市工商业促进了欧洲大部分农村的开发与发展,而不是农村的开发与发展导致了城市工商业的出现。

有一种说法是,商人并不属于某个特定的国家,这话说得的确没错。因为,对于商人来说,营业场所在什么地方并不重要。

以商业为唯一来源的财富,受战争与政治上的一般变革的影响比较大,很容易耗竭。相比之下,由农业改良聚集起来的财富就可靠得多;只有像罗马帝国崩溃这类由外敌入侵引起的、持续近两百年之久的激烈变动,才有可能破坏它的稳定性。

第四篇论政治经济学体系

有一门叫做政治经济学的学科,被认为是政治家或立法者的学问,它提出了以下两个目标。一是直接为人民提供维持生计的充足收入;或是给人民创造条件,让人民自给自足。二是给国家提供能够使公务顺利进行的充足收入。总之,强国富民是其主要目的。

不同时代的不同国民,其富裕程度也不一样,所以就产生了重商和重农这两种关于强国富民的政治经济学论述。

第一章 重商主义的内在机制

由于货币具有双重作用,所以人们就普遍认为财富是由货币构成的。货币不但是价值尺度,还是进行交易活动的媒介。

洛克先生认为,货币的坚固性和可靠性,比其他流动资产都强;也正因为如此,一国增加其政治、经济的大目标,就应该是增加货币的数量。

三种途径为派往远地的军队提供粮饷。一是运送一部分累积金银去国外;二是运送一部分制造品去国外;三是运送一部分土地原产物去国外。

只要一个地方有国外贸易活动,它就可以从中得到两种利益。一是当地剩余的土地和劳动年产物有了市场,二是当地所需的其他外国物品得到了供应。

国家限制输入的情况有两种。一、凡是本国也能生产的外国货物,一律限制其输入。二、如果在与某国进行对外贸易时,出现了不利于本国的贸易逆差,那么无论从该国再输入任何货物,都要加以限制。政府在执行这些限制时,所采用的方法也不同,主要有征收高额关税和绝对禁止这两种方法。

退税的情况有两种。第一,在国内制造品输出时,退还其以前缴纳的全部或部分关税或国产税;第二,输出已经纳税的外国商品时,退还其输入时缴纳的全部或部分税款。发放奖励金的目的,是奖励某些新兴的制造业,或是其他一些应受特殊照顾的工业。


第二章 限制进口本国也能生产的外国货物

每一个拥有资本的人,都在不断地为资本寻找最有利的用途。他的初衷,当然是获得自身利益,而不是为社会创造利益。但是,随着他对获得自身利益的深入研究,他必然会在主观和客观上都选择对社会最有利的用途。

如果购买一件物品的代价小于他自己生产的代价,那么他是不会自己生产这件物品的。

如果一国限制输入,从而使得国内市场由国内工商业者独占,那么从中取得最大好处的就是商人和制造业者。乡绅和农业家,是所有人民中最少具有卑鄙的独占精神的人。对他们来说,不独占的精神非常崇高。

第三章 限制进口那些使本国陷入贸易逆差的外国货物

第一节 此种限制不符合重商主义
第二节 此种限制也不符合其他原则

第四章 退税
第五章 奖励金
第六章 通商条约
第七章 殖民地
第一节 新殖民地建立的目的
第二节 新殖民地繁荣的原因
第三节 两大发现对欧洲的意义

第八章 关于重商主义的结论
第九章 重农主义

第五篇 论国家的收入

第一章 君主或国家的费用

第一节 国防经费
第二节 司法经费
第三节 公共工程和机关的费用
第四节 维持君主的尊严也需要费用

第一章结论:

防御社会、维持一国元首尊严的费用,全部都是由社会一般收入来负担。而且正常来说,这费用应当来自全社会的贡献,并且社会上每个人是按照自己的能力来支出相应的费用。有时,社会的一般收入还要负担司法行政的费用。表面上看,由社会全体来负担费用的确比较合理,但国家之所以要负担这项费用的原因,是因为社会上有些人违法乱纪,非设置法院进行治理不可。而从法院治理或救济中,获得直接利益的人,是那些因为法院审判而其权利获得了恢复或维持的人。因此,司法行政费用或者说法院的手续费,理应由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来支付。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如罪犯没有财产支付手续费,否则这项费用是不应当由社会全体来负担的。对于那些有益于某一地的地方费用或州区费用,例如为特定城市或地区负担的警察费,应当由地方或州区的收入来支付,而不应由全体社会来负担。因为,我们不能为了社会局部的利益,而增加社会全体的负担。维持良好道路和交通设施是有利于全体社会的,因此,由全社会来负担其费用是合理的。只是,最直接获得利益的人,往往是那些往来运输货物的商人和购用货物的消费者。因此,英格兰以及欧洲其他各国的道路通行税或路捐、桥捐,都是由这两种人来负担的,从而减轻了全体社会的负担。另外,一国的教育和宗教设施是对社会有益的,因而由全体社会来负担其费用是合理的。当然,如果由最直接受到教育和宗教利益的人来支付费用的话,那么全体社会的负担也会减轻不少。大多数情况下,对于有利于全社会的各种设施或土木工程的费用,如果最直接获得利益的人不能全部支付的话,就只能依靠全体社会的一般收入来补足。所以,除了开支国防费用和维持君主尊严的费用外,社会一般收入还需要补充许多特别支出的不足。至于社会一般收入或公共收入的来源,我将在下一章详细说明。

第二章 公共收入的来源

除了国防费、维护君主权威的费用外,每年国家的支出还包括宪法未规定由哪种收入来负担的其他必要费用。但总的来说,这些费用的来源有两个:一是属于君主或国家的特别收入;一是人民的收入。

第三章 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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