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规范(一)——实体类

1、PO、VO、BO、DTO、POJO、DAO、DO

DO:
domain object持久对象
就是从现实世界中抽象出来的有形或无形的业务实体。

PO:
persistant object持久对象
最形象的理解就是一个PO就是数据库中的一条记录。
好处是可以把一条记录作为一个对象处理,可以方便的转为其它对象。


BO:
business object业务对象
主要作用是把业务逻辑封装为一个对象。这个对象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其它的对象。
比如一个简历,有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社会关系等等。
我们可以把教育经历对应一个PO,工作经历对应一个PO,社会关系对应一个PO。
建立一个对应简历的BO对象处理简历,每个BO包含这些PO。
这样处理业务逻辑时,我们就可以针对BO去处理。


VO :
value object值对象
ViewObject表现层对象
主要对应界面显示的数据对象。对于一个WEB页面,或者SWT、SWING的一个界面,用一个VO对象对应整个界面的值。


DTO :
Data Transfer Object数据传输对象
主要用于远程调用等需要大量传输对象的地方。
比如我们一张表有100个字段,那么对应的PO就有100个属性。
但是我们界面上只要显示10个字段,
客户端用WEB service来获取数据,没有必要把整个PO对象传递到客户端,
这时我们就可以用只有这10个属性的DTO来传递结果到客户端,这样也不会暴露服务端表结构.到达客户端以后,如果用这个对象来对应界面显示,那此时它的身份就转为VO


POJO :
plain ordinary java object 简单ava对象
个人感觉POJO是最参见最多变的对象,是一个中间对象,也是我们最常打交道的对象。
一个POJO持久化以后就是PO
直接用它传递、传递过程中就是DTO
直接用来对应表示层就是VO

DAO:
data access object数据访问对象
这个大家最熟悉,和上面几个O区别最大,基本没有互相转化的可能性和必要.
主要用来封装对数据库的访问。通过它可以把POJO持久化为PO,用PO组装出来VO、DTO

2、Spring data jpa

开发规范(一)——实体类_第1张图片

你可能感兴趣的:(开发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