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的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关于“本轮债转股”的意见发声颇多。
五道口金融学院理事长兼院长吴晓灵强调,不同于上一轮政策性剥离不良资产,当前应以市场化方式完成债转股;而一同参加论坛的信达证券董事长张志刚则提出,多数债转股是名股实债。上一轮债转股相比,本轮形势更为严峻。债转股能否达到预期效果,还有待观察。
这里都提到了上一轮债转股,那么两轮债转股都有什么不同呢?什么,你还没搞清债转股的概念?没关系,我存在的价值,就是每当大家懵逼的时候,及时做个科普、扫下盲。
债转股是什么?
相信大家都不喜欢那些照本宣科的概念,这里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说明一下:
甲向乙借了一笔钱做生意,但是市场低迷没钱还,乙呢觉得甲其实自身很有能力,看好未来发展前景,就和甲说,钱你就不用还了,我这笔钱当做投资合伙,以后你赚了我们一起分,你赔了我们一起担,好基友一辈子。
真实的债转股中,甲就是企业,乙就是商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并且债转股后,银行所持的企业债权转变为了投资于企业的股权,意味着银行放弃原有债权权益(债券收益等),转而享有新的投资人股权权益(股息与分红等)。
债转股为了什么
债转股的早期应用范围,是为了降低不良贷款率;之后随着金融市场发展,债转股也常被用于去杠杆。
所谓降低不良贷款利率,是指商业银行贷款给实体企业后,因市场不景气或是企业经营问题等原因,导致贷款无法及时归还。对于银行而言,因存在坏账风险而把这笔贷款认作为不良贷款。而通过债转股的形式,银行由债权人转变为投资股东,不良贷款也变为了股东资本与资本溢价。从而达到降低不良贷款率的目的。
同时,由于这些“不良贷款”多为高杠杆下的产物,转股后减轻了银行不良资产(即不良贷款)比例,减轻了企业偿债的压力,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降杠杆的作用。
本质上来说,债转股为那些因“不可控原因”造成“资金短缺”的优质企业续命,通过时间窗口的“错期安排”,使得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得以起死回生,扭亏为盈。
第一轮债转股经历了什么?
本着大家能听懂的原则,我在描述时做了简化处理,请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90年代末,当时的工农中建(以下简称“四行”)不良资产维持高位,为确保能成功上市,国家成立了四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AMC),并计划剥离四行的1.4万亿不良资产给AMC,使四行能够轻装上阵。这被定义为了“非市场主导”的债转股,你们能理解吧。
大致的操作流程为:
AMC向央行贷款(同时向四行发债)筹集资金 —> 从四行买下不良资产 —> AMC与企业进行债转股成为股东 —> 打包出售给投资人
第一轮债转股是基于国家兜底的背景下进行的(99年,国家财政部向四行 AMC 各划拨 100 亿资本金,总计 400 亿。同时担保AMC向央行再贷款5700 亿元、向四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共发行8200 亿金融债券,全部资金用来购买四行的不良资产。由此奠定了AMC运行的基础)
本轮债转股改变了什么?
首先强调了可转债的市场化、法制化。
何谓市场化、法制化?
说白了就是要满足以下几点:
1、由第三方机构主导市场化运作,实现对债务企业和债权银行的隔离,而不再是银行主导;
2、债转股参与的各方(债务人、债权人、转股方、潜在投资人)都是基于自愿参加,并且完全实行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享收益。
3、债转股的价格将由市场决定,定价时需要结合企业真实的偿债能力加以参考(比如一家企业只有70%的偿债力,那该企业的贷款本金就要打七折)。
4、筹措资金更多从市场募集,不再由国家财政部兜底
其次强调了本轮可转债目的性
本轮债转股,是基于金融市场去杠杆的目的,降低企业杠杆率和财务负担。而非如第一轮可转债主要是为解决银行不良资产的问题。
其他的还有但不限于:
1、实施机构除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新增了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
2、四类企业被禁止债转股。扭亏无望的“僵尸企业”;恶意逃债的失信企业;过剩产能扩张嫌疑或增加库存嫌疑的企业;债权债务复杂不明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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