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生命,遵守法律,勿闯红灯

闯红灯,比较准确的解释是“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在红灯亮起禁止通行时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以前闯红灯通常对机动车而言;但现在越来越多的闯红灯现象指向了行人。世人熟知的“中国式过马路”,就是网友对部分中国人集体闯红灯现象的一种调侃,即“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可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在行人眼里却是那么的不屑一顾,据网络新闻报道:2013年5月,深圳交警熊警官主持节目现场查处闯红灯时抓到一位姑娘,当她被告知是当天第一个因为闯红灯而被拦住教育的行人时,姑娘兴奋地大叫:“太幸运了!”随后她还自称自己是没素质的公民,所以以后还是会继续闯红灯,把交警惊讶得目瞪口呆。不管你有没有被雷到,反正我是被雷到了。

由于正常车道行驶的车辆速度往往都比较快,行人在“闯红灯”过程中,一旦与机动车相碰撞,非伤即残,甚至死亡,后果无法弥补,可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明目张胆的闯红灯呢?说几条原因,请各位看官发发议论,是否准确:

1、对自己生命的不尊重。总以为一个大活人,车子不敢撞上来,撞了你跑不了,你得赔啊!试问,哪个驾驶员想撞人?哪个驾驶员敢撞人?赔钱重要还是生命重要?

2、自私心理作祟。有些闯红灯的行人只图自己节省时间,抓紧那点以秒为单位的时间,去和正常行驶的车辆抢道,忽视了别人的合法权益。

3、侥幸心理作祟。认为汽车刹得住,不会撞到自己。60km/h的速度,停下来怎么也需要一二十米,刹得住?

4、对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不够严厉。一方面即使现场交警抓到违法行人,遇到年龄大的,或者撒泼的,估计是真没办法;另一方面,作为交通参与者中的弱势群体,很多交通事故在处理过程中,都有意无意的偏向行人或者非机动车。

遵规守纪、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为什么要为违法的行人买单呢?法律就是法律,不能因为行人是弱势群体,车辆有保险,就可以“人性化”执法吧?这根本就是弱势群体对法律的践踏!

祝福天下人都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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