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本]《技术简史》([美]德伯拉·L·斯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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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德伯拉·L·斯帕 著

读书笔记摘录如下。

序言

     1. 网络能到达的地方,无政府主义就会盛行。

     网络空间天生是一块忽视传统政府权力的领域。网络空间是一个真正的全球空间,它可以在不知不觉间不受任何约束地穿越国界。

     2. 尽管网络给政府带来了震动,然而历史告诉我们,一些起码的审慎还是很必要的。也有另外的科技曾经挑战政府的权威,也有另外的开拓者曾欢欣鼓舞地宣称国家的消亡,可是,他们的故事告诉我们,虽然科技可以严重地伤害政府,但它河南真正地消灭政府。恰恰相反,政府存活了下来,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社会和企业家们都希望政府存在。政府能够保证企业家们想要的财产所有权和商业中至关重要的法律的稳定性,以及社会的安定。最后,就连海盗和拓荒者都开始想要一个有秩序的社会,因为当他们拥有了掠夺来的财富,便希望能有人来保护这些财富,而扮演这个角色的往往就是政府。

     3. 前沿科技发展周期的4歌阶段:创新阶段、市场化阶段、充满创造性的混乱阶段和制定规则阶段。

     4. 在科技不断膨胀的时代,规则实在太脆弱了。

     规则脆弱的原因就是新科技钻法律空子的能力实在太强了。不是政府对管理科技新领域不感兴趣或缺乏必要的手段,而是旧的法律跟不上不断出现的新技术,且新法律的制定又远远不如那些拓荒者和强盗发现新领域来得迅速。

01 第一次浪潮

     1英里 ≈ 1.609千米。

02 电报时代

     1英尺=0.3048米 

06 微软托拉斯

      对于互联网,即使是在稍早一些的软件世界,所有权仍然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由于发生在美国的一系列诉讼案已经开辟了一个先例,把软件视为一种知识产权,因此,对于给它制定一个版权法的标准原则来说,法律和商业情感仍然很无力。例如,无论对于软件业还是互联网都没有一种法律能够非常清楚地界定财产权,也没有一种法律可以区分对他人的构想或商业模式的借用与盗用两种行为。因此,许多新经济时代的公民声称,财产权的整个概念在网络空间都有待商榷,盗版问题也不例外。尽管如此,其他人(通常是那些较早成立的公司)坚持认为财产权的传统概念可以而且必须扩展到网络世界。只要这种争论持续盛行,网络空间的财产权就将始终处于模棱两可的状态,每一位先行者(当然情有可原)就都可能被指控有盗版行为。

07 空间音乐

      MP3是对旧有的WAV格式的一大改进。以前,程序员们总是试图精确地保留和再现所有的声音信号,这就意味着文件中将包含大量的数据。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MP3利用一种“听觉掩蔽”的技术来再现人耳对声音信号的感知。通过滤去多余的声音信号,听觉掩蔽技术的压缩率可以达到12%-14%,这就意味着仅用一张CD就可以容纳可播放14个小时的音乐。这一突破使那些心存不满的歌手迅速接受了MP3这种新格式,并准备利用它大显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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