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恶行来的如此急促而暴虐,当善意被焚毁成灰烬,我们拿什么原谅你?
——由杭州保姆纵火案谈起
01.
6月22日5时07分,杭州城东蓝色钱江小区2幢1单元1802这幢300平米的豪宅发生火灾。事件发生后,消防部门迅速调派消防车赶赴现场进行扑救,现场搜救出4名伤者,全部送至浙医二院救治。遗憾的是,经过多方奋力抢救,年轻的母亲和她三个可爱的孩子还是没能醒来。
蹊跷的是,只有保姆逃生。
当天18时,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分局官微发布消息,全文如下:
经公安机关调查,明确为放火案件。该户保姆莫某晶(女,34岁,广东东莞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事发后,保姆承认纵火,并且承认,她还曾偷窃女人人价值30万元的名表和小孩的手镯。
而据调查,纵火案发生前晚,女主人发现了保姆有偷窃名表嫌疑,男户主在出差离家前对保姆说,在他回来后,请保姆辞职。
保姆并未辞职,却将年轻的母亲和三个不谙世事的孩子,送上了黄泉路。
《凤凰资讯》称:根据公开的法律文书和知情人士确认,莫某晶此前涉及数起民间借贷案件,且都未到庭应诉。她疑似因为赌博等原因签下数额较大债务,在亲戚朋友处也借了不少钱。其从东莞老家来到杭州做保姆,一定程度是为了躲避债务。
有人猜测,保姆纵火原因有几个:一,纵火后想扑灭火,求得雇主原谅而继续在雇主家做工;二,对于让自己离职而怀恨在心,报复雇主;三,离职前再次盗窃,为掩盖盗窃现场而纵火。
无论哪一种,都是罪无可赦、应该千刀万剐的罪孽——年轻漂亮的女主人,可爱的三个孩子,最大的11岁,最小的才6岁,就这样葬身火海。
恶行来的如此急促而暴虐,善意却被焚毁成灰烬。
——据说,莫某晶一个月工资7500元,包吃包住,她对其朋友称这一家雇主对她如何如何好,她经常开着价值80万的轿车去买菜和接送孩子,而就在前一个月,雇主还借给她10万元让她买房。
02.
小时候,我们都读过《农夫和蛇》的故事,也学习过《东郭先生和狼》。我们以为,那是童话,那是寓言,却不知道,在我们的生活中,被农夫暖醒的蛇会吐出信子,狠狠地咬一口农夫,被东郭先生救下的狼会凶狠的露出尖牙利齿,用东郭先生的肉来果腹。
我们不是不提倡善,但是,善良应该给予能够接受善良并懂得知恩图报的人,而不是不分好坏,一概施与善良。
当雇主第一次发现莫某晶偷窃的时候,应该果断辞退,不应该给她第二次第三次机会。既然是成年人,那么,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做了之后要承担怎样的后果,是应该心知肚明的。她实施偷窃行为时,就应该想到最坏的结果,那们,她就该为自己的错误买单;而作为雇主,面对的毕竟是一个不知底细的陌生人,既然曾经真诚相待都未曾获得保姆的忠诚与真诚,就不必指望她还会知恩图报,更不必指望她悔过自新。若能改正,就不会再次偷窃;若已然偷窃,那么短期内就不会改正。
白眼狼不会改变其本质,即使你拿出心来给它,它依然会是反噬一口的白眼狼。雇主的善良,在恶保姆的眼里,根本是她继续行凶作恶而肆无忌惮的通行证。
若不懂得对别人的好加以回报,那么, 也别指望她能对自己的错误有清醒的认知,更不该指望她因愧疚而停止作恶。
善良,于善良的人是本性;如同,恶,于恶的人是本性。就像你对着一个嗜杀成性的大恶人说,你应该一心向善,你以为苦口婆心是帮他通往极乐;他以为弃恶从善就像鱼儿被一片一片剥去鱼鳞般痛苦。
还记得2013年7月31日发生在佳木斯市桦南县的案件吗?桦南县孕妇谭某故意在路边摔倒,将扶起她的被害人小萱(化名)以送自己回家为名诱骗至家中,夫妻俩用安眠药迷住小萱后,供丈夫白某奸淫。事后,又将小萱杀害抛尸荒郊。
多么美好多么纯粹的善,就这样被恶糟践,摧残,甚至一度让我们无力愤怒。
鲁迅曾说,什么是悲剧?悲剧就是把美的事物毁灭给人看。我想说,悲剧就是把美的善的事物毁灭给人看,让我们除了愤怒和哭泣,再也无法心怀善意的看待这个世界。
善良,更应该有界限有底线。没有界限的善良,会让别人越殂代疱,甚至反客为主;而没有底线的善良,便是懦弱与无知,会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
记得《了不起的盖茨比》吗?盖茨比明明知道黛西已经移情别恋,明明知道黛西爱着的只是自己的钱,明明知道黛西还有一个情夫是汤姆,明明知道是黛西开车压死了汤姆的情妇,盖茨比却以自己的善良之心揣度黛西,结果最后被汤姆和黛西设计,而被汤姆情妇的丈夫开枪打死。
这样过度的善良,不该给,不能给,因为这是盲目,这是懦弱,这不辨是非的善良,终将会在接受者手中化成尖锐的利刃,刺向你太过柔软的心脏。
就像杭州纵火案中的受害者女户主,对于保姆太过“好”,好到不分彼此,不分亲疏——任何时候,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摆正自己的位置——
身为雇主,我可以对保姆好,但是,开着80万的车去买菜,就已经超越了正常保姆的正常工作;借10万块给保姆,也已经超越了保姆与雇主的正常关系;我们解释为这是因为雇主善良而重情重义,却忘记了,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总是该有界限感的——越界的感觉常常会让人产生错觉,要么自卑自贱到尘埃深处,要么以为自己应该和主人平起平坐甚至凌驾于主人之上。
曾经有过一个故事:甲每年发福利的时候,因为自己是单身,没有什么用,于是就把福利送给了乙,连续多年,后来,甲也成家了,便不再将福利送给乙,乙对此心怀不满,终于与甲绝交。其实,送福利是甲的人情,不给是情理之中,然而,当“送福利”成为习惯,一旦有一天停止,那么乙就会极度心里不平衡。
曾经有一篇文章,是《一碗米养个恩人,一斗米养个仇人》,与上文的那个故事,异曲同工。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养活自己应该是自己的责任,但是你给了对方一斗米,养活了他,长此以往,他就会理所当然的认为,你有义务帮助他,他已经习惯你的付出,一旦你停止付出,那么, 他就会心理不平衡,反目成仇是迟早的事。
如同杭州纵火案中的保姆莫某晶,得到超出保姆应该享有的权利太多时间太长之后,她就会以为这个家,我也是一份子,那么,凭什么要辞退我?严重的心里不平衡,导致了最终悲剧的发生。
设若,从进入雇主家开始做保姆,保姆与雇主之间就有非常明显的界限——当然,这个界限不是说看不起保姆,也不是不能一起上桌吃饭,更不是人格上的侮辱与轻视,而是,请你明白你能做的事与不能做的事,比如开着80万的车去买菜,保姆不该享有;比如,工资我会月月发放,但是借钱,以我们目前的交情来看,还是免开尊口——那么, 身为保姆的莫某晶偷窃时也应该会仔细斟酌,而事情败露后或许也不至于纵火杀人。
亲近的保持距离,才是恰当的交际方式。于人有利,于己安心。
03.
莫某晶,当你用无法赦免的恶意揣测了我的善良,当你用令人发指的行为伤害了我的孩子,当你用卑劣的手段葬送了这一切本应灿烂如花的幸福,你让我们,拿什么去原谅你?
不,绝不原谅——善良应该得到褒奖,而恶行,必将受到惩罚,但愿你万劫不复,为此生的错误,生生世世不入轮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