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杀人案

目前使群情激昂的法律案件:辱母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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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一下经过。

山东一位女企业家向高利贷借钱,两次一共借135万元,约定月息是10%。支付了本息184万,以及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之后,女企业家还有17万欠款没在规定时间内还完。于是放贷者拉来一伙地痞流氓,领头者还有案底在身。

这些人催债的手段令人发指。

比如说,让小弟往马桶拉泡屎,再把欠债者的头按进去。

脱下女企业家儿子的鞋,捂在其母亲嘴上。

弹烟灰于女企业家胸口。

领头流氓脱下裤子,当着女企业家儿子的面,掏出生殖器,往她的脸上蹭。

在这样的侮辱激起的狂怒下。小伙子抓起一柄刀,造成领头者死亡,三人重伤。

屡一下人物关系:

苏银霞:女企业家,债务人。

吴学占:地产公司老板,债权人。

杜志浩:被刺死者,11名催债人的领头者。

于欢:苏银霞儿子,因母亲被杜志浩羞辱而杀人。

而之所以群情激昂是因为法律对于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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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判决如下:(原告人是领头催债者杜志浩父母及女儿)

一、被告人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被告人于欢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杜宜琳、杜宜颖、杜宜雯、杜宜雯死亡赔偿金29098.5元,处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误工费1500元,供给30598.5元。(以上赔偿款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过付)。

由于网易新闻跟贴超过200万,达到史上最高,大家都觉得对于欢的判决太重了。于是引起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派员参与阅卷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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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一直有看到“辱母杀人案:我们改如何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欠债就可辱母?不,讨债亦有道”,“辱母杀人案有6点不公正的地方”;以及“辱母案中,儿子错在哪里?”等一系列相关文章的题目。可我没在意,没点进去仔细看。今天上班早,公司还没开门,我坐在外面沙发上,打开了手机公众号,还是这类题目在首页,于是我就了解了一下,从而一发不可收拾。案件过程,发展以及结果就是如上所述。

我既不是当事人,不明白其中的细节;也不是目睹以及参与者,不知道事件的真实面目,发展经过;也不具有详实的法律知识,不能决判谁对谁错,谁对的多,谁错的多。我只是一个关注者,只是在阅读了大量相关报道后义愤填膺以及心里难过。只能在200万的基数上再加一个小小的1,只能在说得对的评论上点一个赞,只能关注着事件走向和发展。我明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这样的催债方式让人不能接受。只是从道德情感上不能接受法律这样判决,不明白警察为什么会不作为?既然怕作为,为什么还要当警察!

我们经常被教育到:当我们祖国母亲受到凌辱时,我们应该不惜任何代价维护祖国母亲的尊严。然而,当真正到了自己的母亲受到侮辱时,祖国却给了我们这样的交代。

不是说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吗?

不是说有事找警察吗?

我没有全盘否认法律没有用,但也决不会天真的认为法律完全公正;也没有说警察都不作为,只是在这个案例中那几位警察给警服又抹黑了。

我们关注着二审的结果,等待着这个社会给我们的答复,不仅仅是给于欢,还给那200万+的网民以及无数个需要法律,需要正义,需要公正的普普通通的人民群众。我们都何其渺小,如果说法律和警察都不能保障和保护我们的权利和权益,那我们应该找谁?!还可以找谁?!当述说冤屈伸张正义的地方不是公安、法院、检察院而仅仅只能是网络,只能靠大量的关注度和跟帖度来引起重视,该何其让人心寒。

我只是希望世界美好,人人幸福,但,怎么可能。

后记:于欢,不要难过,不敢说社会会给你公正,法律会还你自由,但毕竟有这么多人都站在你这一边,都希望法院重审,给人心以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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