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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企业有三宝:报纸、茶水、下班早;
互联网公司也有三宝:脑好、加班、健力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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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过几个传统企业老板的用人,大多一个共性:喜欢用老人,无论生产线出身,或者司机,或者出纳,做了几年都可以去做销售,这等于是升级。
用现代词语说:这是传统企业常见的职业发展通道,都是通到销售,且只要人脸皮不太薄、肯努力,熟悉了企业后都可以达到。
所以传统企业老板喜欢用老人,老人即骨干,自己带动骨干,一切搞定,所以又不太在意专业性,大致这个原因吧。
但这一套用来搞互联网+,遇到问题了。
于是我们看到了很多传统企业老板,一掷千金,资源丰富,团队庞大,宏图大志,亲历亲为,但最后鲜有对等的成就的,根上原因如此,具体说3点:
用老人而不注重专业性,导致团队能力先天缺陷;
不理解运营、产品、技术如何配合的流程和体系运转方法,而又亲历亲为,导致效率低下;
混淆自己对产品的感觉和产品体验把控的专业性,而又自己直接管理产品,导致产品失控;
这就是传统企业做互联网+最难于跨越的三大管理难题!
互联网是最开放、竞争也最全球化的一个行业,且早期互联网的开拓者很多来自硅谷,硅谷的管理文化非常现代化,成就驱动的创新型,注重专业性,及流程的高效。
传统企业与互联网两者的矛盾,看似轻描淡写,正是传统企业做互联网+当前遇到的最难于跨越的难题!
表现就是留不住、用不好互联网人才;缺乏互联网人才,在互联网这个竞争最激烈的领域(互联网+也是互联网)事倍功半,难有成就。
换个俗话解释下:互联网圈大家玩自己的套路习惯了,觉得舒服且有效率,也有成功案例的自信,换一个都认为逼格降低的模式,臣妾实在做不到啊~~
那该怎么搞呢?
文化,成就驱动,而不是一天打三次卡的机械的时间驱动。
角色定义——责、权、利分清晰,这是专业性。
就从产品研发过程为例说起,其实互联网行业有很多经典定义,取经一本,参照即可(产品主导型团队经典模型):
(项目经理主导的等于项目经理兼有大产品经理角色,可近似参照)
大产品经理:
对产品成败负责
工作范围:定义产品定位,运营模式,推广策略;
定义每个版本需求范围,目标;
对以上有最终拍板权。
这是最重要的岗位,需要有公司级视角,一般如果CEO具备产品能力由其直接担任,否则应充分授权给coo担任,或产品总监担任。
传统企业搞互联网+的情况,老板虽然有宏大的产品梦想,但没有落地产品规划的能力,一般不要自己担任,授权给ceo或COO是明智的。
执行产品经理:
在大产品经理定义的范围内,对细化功能定义和用户体验负责。
工作范围:细化功能定义,输出需求,跟进需求并把控用户体验。
对产品细节和用户体验有拍板权,但不得与大产品经理相悖。
要求:产品功能定义能力,用户体验强。
UI设计师:
对视觉体验负责。
工作范围:视觉设计
要求:视觉设计能力
项目经理:
保障团队沟通顺畅,资源调配合理,正常运转,按计划完成。
工作范围:发起必要的沟通,会议,掌控项目风险,调配资源。
要求:和各方面沟通协调能力,一般由技术经理或执行产品经理兼任。
技术经理:
架构合理,技术投入合理,开发质量,无技术相关风险。
工作范围:技术人员管理,拍板技术实现方式方法。
要求:技术和技术管理能力。
QA/测试经理:
保障发布版本无重大bug。
工作范围:尽量发现bug,对发布风险做出评价
发布版本须经QA确认方可以发布,特殊情况大产品经理可以忽视QA提示风险发布版本,其他人都没有这个权利。
每个项目必须配置一名QA,一般由有经验的测试担任,或者技术经理兼任。
运维经理:
保证系统无故障运转
工作范围:服务器发布时间,发布方法,报警机制,故障恢复等。
要求:服务器运维和安全经验。
一个项目组内,各自负责各自的部分,哪个部分出问题对应找谁的责任。
然后是流程,效率的保障。
评审会是个重要环节,是各角色从各自负责的点来参与产品研发过程的一个主要形式。
比如产品需求评审会,正确的做法是:
1 执行产品经理在深度理解大产品经理定义范围内,做好功能设计,经产品总监把控质量(如果需要的话),拿出具备一定质量的功能设计;
2 各参加人提前阅读功能设计,重点从各自负责的角度评估,比如技术从可实现性评估,运营从运营价值评估,大产品经理再次考量是否在自己的定义之内,QA从如何把控测试质量评估;
3 在2的基础上大家再对产品细节提出自己的感受和建议,包括产品逻辑矛盾(产品bug)或不清的地方;
4 执行产品经理参考大家意见,和大产品经理共同决定是否采纳来修正自己的方案;
5 项目经理根据大家意见决定评估是否通过,是否需要重新评估,如果无法统一意见,大产品经理拍板。
责权利不明的,往往成了这样:
1 老板有大产品经理的权,但没做大产品经理的事,交给执行产品经理做;
2 执行产品经理能力和权利都不够,匆忙拿出水准较低的功能设计,自身考虑不足,漏洞很多;
3 因为2,导致执行产品经理在细节上缺乏可信赖感,大家都在评价产品本身,强调自己的体验,或者发现产品设计缺陷(产品bug);
4 各种争论和讨论,除了老板无人可以拍板,老板的拍板也只是因为权,而不是因为专业,因而更没有谁可替代;
5 因此,各种有论无果,甚至发展为集体决议,投票表决,以为这是“民主决策、集体智慧”;
6 于是又经常会后不知道是否通过,最后执行环节回到执行产品经理自己的节奏,或者就是技术发挥决定;
7 于是,产品出来后各种问题,各种不满意,各种修改,各种……
从个人成长上讲,经常有个误解:做的事越多,各种事都做过,就是高手。
但很多成功人士告诉我:先做好一个事,一个事你的理解高度上去了,再做其他事才是成长。技术高手可以和产品高手有共鸣,但技术高手和初级产品难共鸣,就是这个意思,什么都做了但都理解不深,还不是高手。
这还只是产品+技术的研发环节,还有运营,还有市场,上线后产品+技术+运营+市场的运作与协同方式。
责权利明确从企业文化上说,是尊重专业性的文化。
本文作者Zerg(微信号zerg66),腾讯第190号员工,所在的团队曾主导了手机QQ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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