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快”说起的纽约

要说我能用一个字来概括纽约,怕是有点对常年住在纽约的纽约客们的不敬,但如果要从一字来进行衍伸,以为绰绰有余。快,便是纽约。

快,代表着效率,从不等红绿灯的纽约客们,不见得每个人的每分每秒都牵扯到了案值百万的生意,而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快这一秒的理由。这一秒可以被积累起来用来社交,用来健身,用来睡觉,用来刷街,用来为生计奔波,当然也可用来解决案值百万千万的生意。在效率面前,似乎什么都不重要。身处于纽约,步伐稍慢都感觉是一种羞耻和浪费,习惯用遛弯速度走路的我,只能在人流中跟上,假装着自己是忙得不可开交的纽约客。另外,这里的效率,单单是不属于汽车司机的,因为除非你开着的是能飞的汽车外,那么就算你是闭眼倒车入库的老司机,在这里也会被拥塞的交通堵得焦头烂额。

快,代表着冷漠。这里的冷漠不是贬义词,而是中性词,是冷漠让每个人都能感觉到一种无比的自由:没人会认识你,没人会关注你,就算你的行为十分奇怪,也没有人会特地驻步来指责和嘲笑你。做了某件蠢事,拍拍手,若无其事的继续前进就好,纽约太大,没人会记得这件连泥泞点都算不上的小事。这正是那种,家长里短,隔壁家小伙在礼拜中放了屁都会被传的人尽皆知的小镇所没有的。在这里,近似于一种“万物皆允”的环境,让个体恣意的生长,大胆的试错,大胆的前进。这种感觉,我想无人不向往。

但是像硬币有两面,冷漠也是,太过自由和个性的灵魂,会藐视世俗中的一些繁文缛节,也会藐视世俗中的一些平凡但真挚的情感。Mind your own business, 怕是我对纽约冷漠的粗浅定义。

快,代表着金钱的进出速度。随意进一家商场,正值圣诞,形容成车水马龙摩肩擦踵也不为过。LV,coach之类,随意一个牌子放在其他城市的商场,都是那种被精心擦拭后摆放在聚光灯下的包包,在这里像大白菜一样被随意堆放着,任君翻选。一不留神恍惚间像进入了A货市场。被老板骂了,买!被男女友劈腿了,买!生气了,买!高兴了,买!有钱了,买!没钱了,买!再逛逛Tiffany,摸摸自己的钱包和揉揉自己的双眼,走了。暗搓搓地下决心,有生之年自己也要送自己一套这样肤浅但美丽的“身外之物”。

单单几天的纽约之行,就让我深刻体会到了一句话,“如果你说用钱买不到快乐的话,只能说明你没有进对正确的店”。也就是这些诱惑,鞭打着纽约客们,不遗余力的工作。

快,也意味着发展不协调。由于安全性的考虑,我只得在曼哈顿地区活动,坐着吱吱咯咯但也算运行正常的地铁,穿梭在景点和商场之间。当我和朋友步行在一条整洁体面,但是算不上豪华的街道上,朋友任意指了一幢白色的房子,外表普通,那种普通到你不会多望一眼的普通,说道,这幢房子值3亿美刀。瞬间的怀疑之后,便只能想到了社会阶级和金字塔下层的我。

到了唐人街,仿佛到了香港的街道,狭窄,杂乱,只是更加肮脏,更加拥挤,你的鼻子会比你的眼睛提前表示抗议。小贩见缝插针的占据着本来就狭窄的人行道,买着物美价廉的水果生鲜。形形色色讨价还价的路人,努力叫卖的小贩,一幢幢形同危房的公寓,一家家小店面玻璃门的小饭店。想象着曾经一定有像船头尺这样的人物混杂在其中,顿时感觉自己不是在唐人街,而是埋没在一堆不曾被人所知的故事之中。朋友不喜欢这里,短暂停留,吃了一家上海小笼包,便离开了。

与快相应的,另外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分散在整个城市的流浪汉。相比于西雅图这里有点过分活跃,活跃到有点让路人害怕的流浪汉,纽约的流浪汉就是通常意义上的乞丐,他和他的全部家当就安静的猫在一个角落,无论是热闹繁华的第五大道,还是在黑夜里也被照得宛如白昼的时代广场,还是人来人往的地铁站,还是雨中的垃圾箱旁。他们就在那里,静的匆匆的路人意识不到他们存在。朋友说,她觉得纽约的流浪汉更加绝望。

匆匆几天的过客,也看不出什么深邃的道理,也体会不到“纽约是天堂也是地狱”的感受。

纽约,留下的自会留下,离开的自会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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