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诚〈孟子〉学习笔记489,11-10-6,告子章句上10-6》

《金文诚〈孟子〉学习笔记489,11-10-6,告子章句上10-6》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今天是丁酉年辛亥月丁未日,九月廿八,2017年11月16日星期四。

所识穷乏,是指认识的穷人。得我,是指感我恩惠。

上一节,孟子指出义的普遍性和本有性,不仅贤者有,行人乞者有,人人都有,生来就有,对义的追求,对不义的憎恶,对尊严的自觉意识,即使面对生死决择,亦义往无前。

这一节,孟子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为了什么,导致一个人放弃本心呢?

孟子说,物欲导致人会丢失本心。

物欲怎么这么厉害?

就算是一筐饭,一碗汤,得到就能活命,不得就要饿死,这样激烈的直接的决择面前,对于可以完全不用顾及颜面的流民和乞丐而言,也不屑于嘑蹴之食。可是,物欲却能轻易地使人放弃警惕,使人闭着眼睛和心灵,把理智和思想也隔断了,伸手接受。

比如说万钟之禄。

相对于一筐饭、一碗汤,万钟之禄严肃得多了,对于这样一件严肃的事,辞退或接受,本该更为慎重明智,尤其应该分辨是否符合礼义吧,事实上,只见其利责,不辨其礼义,伸手接受的现象尤其常见。往深了想一想,高薪厚禄本是身外之物,得到它增加了什么呢?不得又损失了什么呢?不象前面说的那一碗饭和汤,怎么说也是事关生死,如今却冒冒失失地接受万钟之禄,究竟是什么魔力使人丢失理智,无视礼义,冒失索求呢?

孟子说,物欲,这个词中包含了三个目的: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

接受万钟之禄,为了房子华美,妻妾奉承,认识的穷人感谢我的周济吗?这跟拒绝嘑蹴之食的本心相比,差异太大了。

物欲厉害在障智法。把一个人的明智阻断,使人陷入疯狂的昏昧。从这段论述中,我们获得这样的警示:物欲本身无毒无味,它的害处是间接性的,因此具有隐蔽性和迷惑性。

厉害了!

这就好像游戏的伤害机理,游戏本身并没有直接的害处,它的害处最终显现在对明智的丧失。

【学习参考书目】

《四书章句集注》朱熹著

《张居正讲解<孟子>》张居正著

《资治通鉴直解》张居正著

《读四书大全说》王夫之著

《孟子正义》焦循著

《孟子与滕文公、告子》南怀瑾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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