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行18亿元特大骗贷案细节曝光

导 读


徐水区公安机关对张志信的资金往来调查时发现,张志信拥有个人银行卡1000多张。




本文综合自第一财经日报、经济参考报

两年前轰动金融系统、涉案金额超过18亿元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下称“农发行”)骗贷案,随着案件的宣判,更多细节被曝光。

把时间拉回到两年多前,2016年4月份,河北省保定市发生两起民营粮食购销企业骗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具体为农发行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支行,下称“徐水农发行”)贷款事件,涉及金额超18亿元。两家涉案企业为徐水志信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徐水双隆粮食贸易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分别为张志信和刘二田。

从2015年开始,这两家粮食收购企业从徐水农发行获取了18亿元多的购粮贷款,其中徐水志信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将10多亿元贷款挪用,建设了房地产项目;刘二田的企业虽未挪用贷款,但不能及时归还贷款。

从法院宣判结果看,涉案的两家企业总计十多名相关人员均被认定构成骗取贷款罪。由于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徐水农发行也已经被监管部门处罚。

2017年12月,徐水区法院分别判处张志信、刘二田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和一年九个月。其中,张志信案共涉及被告人9名,包括与张志信有关的志信公司、润恒公司、泰达公司的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这些人员也被判处有期徒刑,部分人员适用缓刑。一审判决后,两案的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经生效。

两家骗贷企业为农发行的“黄金客户”

2016年4月初,徐水农发行工作人员对到期贷款进行清查时发现,徐水志信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徐水双隆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安新金谷仓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唐县润恒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无法及时偿还贷款,涉及金额18亿多。银行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请保定市政府协助调查。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接到农发行保定分行反映的情况后,保定市政府成立了由公安、金融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对此事展开调查。徐水志信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和徐水双隆粮食贸易有限公司是农发行总行的“黄金客户”,企业经营规模较大,在徐水没有不良征信记录。在接到农发行协助调查的请求后,政府多次对两家企业负责人张志信和刘二田进行约谈。

徐水志信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和徐水双隆粮食贸易有限公司是农发行总行的“黄金客户”,企业经营规模较大,在徐水没有不良征信记录。在接到农发行协助调查的请求后,政府多次对两家企业负责人张志信和刘二田进行约谈。

然而,在约谈后,两家企业仍未及时还清到期贷款。徐水区政府调查发现,今年以来,张志信已将其他商业银行、个人、企业的欠款如数还清,唯独不偿还农发行的贷款。

2016年6月,公安机关以涉嫌挪用国家专项资金、骗取贷款罪对徐水志信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和徐水双隆粮食贸易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徐水区公安机关对张志信的资金往来调查时发现,张志信拥有个人银行卡1000多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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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区政府通过调查还发现,张志信未将贷款用于粮食购销,而是把贷款用于开发房地产。张志信擅自改变政府批复的建设职工公寓的规划,在工业用地上违法建设商品房并对外公开销售,政府已将这一违法项目查封。

这一违法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华龙东路东段,G18高速公路高架桥以东几百米处。周边居民称,这几栋楼在建设期间被称作“职工公寓”。公众或许并不知道,这几栋住宅楼之所以能建成,正是挪用了来自徐水农发行的购粮专项贷款。

与这几栋住宅楼一墙之隔的是徐水县志信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显示,志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张志信,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注册资金1.5亿元。除了志信公司,张志信还于2009年注册成立了河北中恒泰达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中恒泰达公司”),注册资金3.2亿元。中恒泰达公司在2014年6月出资成立徐水县中恒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泰达地产”),法定代表人赵春明,注册资金500万元。泰达地产正是“职工公寓”的开发商。这个项目表面上是内部住宅,但也对外进行营利性销售。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调查发现除上述几家公司外,张志信还实际控制唐县润恒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润恒公司”),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崔春蕾,成立于2010年9月,注册资金1亿元。

除此之外,今年56岁的张志信还设立了与粮食贸易有关的物流、粮油等企业。2010年,泰达公司还斥资8000多万元,建设了12栋30米跨度散装小麦平房仓。由于经营有方,在2013年,志信公司、润恒公司成为农发行的“黄金客户”,刘二田的双隆公司也同批入选。农发行总行相关文件显示,经过审核,当年在全国确定了农发行粮油信贷系统黄金客户322户、战略性客户1682户。

值得关注的是,案发后,接手农发行董事长一职刚刚一年多的解学智显然也是意识到了农发行风控体系存在薄弱之处,迅速主持召开了当年的风险管理工作会议。

解学智在会上强调,要充分认识风险防控的敏感性、艰巨性、紧迫性,增强风险意识,以背水一战的决心和意志做好工作。他还提出要优化办贷管贷流程,严把信贷投向与质量;强化风险监测预警。

骗贷手法曝光:贷款申请手续全靠编造

根据@第一财经的报道(记者 张剑),作为黄金客户的志信公司,要通过农发行购粮贷款的前置审查不是难事,但正是由于收购粮食贷款的特殊性,农发行在设置发放贷款的前置审批流程的同时,还设置了根据购粮计划提交用款申请的流程,以确保贷款的安全。

本案司法文书对获批后如何申请用款做了记载。徐水农发行原行长李建伟等多名保定、徐水农发行系统主管人员表示,企业通过贷款的前置审批,获得贷款额度后,按照自己的需要申请贷款。流程为企业填报申请书,提供相关资料,包括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企业与交易企业的购销合同或代收代储合同等,县级支行将资料收集后报市级分行。市级分行同意受理后,派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出具调查报告。市级分行风险部门和信贷部门审查,分别出具审查意见。

审查后,将贷款审议事项提交市级分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审查,召开贷委会。贷款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报省级分行核准。贷款金额超过3亿元的,报农发行总行核准。核准后下达批复,申请行根据批复就可以与企业签订贷款合同。贷款合同签订后,企业需要用款时,县级支行逐笔进行发放,企业需要提供贷款申请,上报3~5天的收购计划,说明本笔贷款是履行的哪个交易对方的合同,粮食放在什么地方,需要用款的数量等。

志信公司在申请2015年度的贷款额度时,提供了最近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及4份小麦购销合同、4份玉米购销合同。

志信公司、双隆公司两起案件,所涉及的贷款年度均为2015年。当年,志信公司在通过了前置审批后,为了顺利提取贷款,在购粮计划、购粮合同、购粮交易等方面开始造假。志信公司所经营的粮食收购,基本流程是该公司从粮农处购买粮食,再按照合同将对应数量的粮食销售给用粮企业。志信公司从粮农处购粮使用的正是来自农发行的贷款。由于没有真正到粮农处收购粮食,张志信只能安排下属编造各类收购凭证。包括收购粮食的种类、数量、存在哪个仓库等。


司法文书记载,张志信称,2014年,由于粮食价格下跌,志信公司经营出现困难。为了维持正常经营,就在农发行贷款上动起了脑筋。志信公司、润恒公司、泰达公司的几名财务人员则表示,在账目上作假,是按照张志信等公司领导的要求办事。一般是张志信会组织相关人员开会,只要有涉及农发行贷款的安排,张志信都会在会上提出。公司领导在会上讨论怎么做计划,收小麦还是玉米,价格多少。从哪个粮食收购点收多少粮食,入哪个库。开完会后,根据这些安排,公司领导告诉财务人员,当天会向农发行申请多少贷款,会给财务人员一个数据,包括总金额、粮食品种、价格、仓库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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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在会后核算出公司领导给出的各个收购点的收购数量和价格,是否和贷款总金额一致,然后做成贷款申请书,让公司领导审查。没有问题的话,才能上报农发行。由于农发行内部会有一个审批流程,款项一般需要三四天才能到账。贷款到账后,根据收到的贷款金额,作出每日粮食收购汇总表,登记到公司的收购汇总表上。张志信等人承认,提取到的贷款一部分用于收购粮食,大部分挪做他用。

审核为何层层失守?

业内人士指出,骗取贷款是民营粮食购销行业的“潜规则”。骗贷在民营粮食购销行业频发,究其原因还是贷款的审批和监管制度存在问题。

根据司法文书所记载的志信公司相关人员的骗贷手段,主要是企业在通过贷款前置审批后,在申请贷款时提交了虚假的收购粮食资料,特别是虚假提供了与用粮企业的合同。

这些资料绝大多数是文字资料,特别是收购合同等,如果有加盖对方公章,在甄别真假时或许存在困难。但1℃记者获悉,除了贷款前置审批、获批后用款申请审批外,农发行还设置了发放贷款后的审查流程,以确保贷款的安全。但贷款发放后的审查流程,在司法文书中没有出现。

就在志信公司获得总计20亿元贷款额度的2015年,农发行河北分行在当年6月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度夏粮收购贷款发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这个文件再度明确,严格落实收购贷款封闭运行管理各项措施。严格执行以库存为核心的封闭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强化粮食收购信贷工作各环节的管理。开户行信贷人员要核实资金去向和用途,对企业收购贷款跨行转账汇划单日累计超过300万元(含)和提取现金额度单日累计超过50万元(含)的,报县支行行长批准,同时报市行备案。坚持定期查库制度,在粮食收购旺季,客户经理至少每周核查一次库存,淡季至少10天核查一次库存。

2015年10月,农发行河北分行印发《关于2015年度秋粮收购贷款发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这一文件除了又一次明确上述对购粮贷款的封闭运行管理措施外,又特别规定,购销贸易类企业申请贷款必须要有真实有效的购销合同。

司法文书记载,志信公司在贷款过程中共提交了4份小麦购销合同、4份玉米购销合同,这些合同的另一方涉及今麦郎等多家企业,合同约定的购粮总量达到数百万吨。

今麦郎方面证实,2014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0日之间,与泰达公司签订原粮订购合同3份,但只是意向合同,并没有实际履行。其他几家企业也证实,志信公司、润恒公司提交给农发行的购粮合同,要么是虚假合同,要么是并没有最终履行的意向合同。

透过这些陈述可以看出,如果志信公司真的从粮农手中收购了粮食、存进了自己的粮库内,那么2015年这一年该公司粮库应长期处于堆满粮食的状态。农发行的贷后审查人员只要到粮库调查,发现志信公司编造虚假材料骗取贷款应该不是难事。

即使志信公司能在每次查库时,都能找来足够粮食蒙骗审查人员。但农发行在2015年10月设置了更为严格的审查手段,即审查交易对方的资金汇划情况来验证购销合同的真实性,志信公司在短时间内制作虚假银行转账凭证应付审查应该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即便志信公司提供了足够数量的虚假银行转账凭证,但农发行审查人员只要拿着这些凭证到相关银行核实,就能轻松查出凭证的真假。

然而,最终的客观情况却是,在几乎不存在漏洞的一道道审查措施下,这些审查却层层失守,导致10多亿元的购粮专项贷款被用于开发房地产。

挪用贷款建出违规地产项目

根据第一财经的报道,从农发行获取10多亿元贷款后,志信公司将贷款大部分用于房地产开发,但这一开发却并不正规。项目选址在泰达公司的厂区,对外打出了建设“职工公寓”的名义。作为开发商的泰达地产对项目的规划为一期工程有多栋楼,在其中的第三栋楼后建设温泉会所,这个会所的一层二层用于泡温泉,三层是游乐场。未来建设二期工程。

2015年5月左右,保定市的房价曾经出现大涨,紧邻保定市区的徐水区也受到了影响,泰达地产开发的这处“职工公寓”同样好卖,房屋均价在5400元每平方米。如果购房者全款购房,当天就可以领钥匙装修。2016年6月,徐水区国土局、规划局等多个主管部门发布消息称,经过调查,泰达地产以建设职工用房的名义,开发了商业地产,并在五证不全状态下对外销售长达一年多。

这处“职工公寓”的所属地块为工业用地,产权期限50年,规划用途是建设粮仓、办公室和基础设施。2016年6月,徐水区住建局宣布,此处地块不具备建设、销售商品房的功能,所售“职工公寓”也未获得预售许可证,将叫停泰达地产的售楼行为,并将作出进一步处罚。此时,外界尚不清楚,这处违规地产项目是挪用购粮贷款建设而成。2016年8月9日,由于骗贷案案发,张志信被刑事拘留。司法文书记载,这处地产项目已由其他公司接盘并处置,相关资金用于归还农发行贷款。

今年5月27日,双隆公司代理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向1℃记者表示,一审宣判后,双隆公司案件中的相关被告方均没有提起上诉,对案件其他问题不便发表意见。

双隆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二田的代理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少军则告诉1℃记者,双隆公司一案事出有因,所欠贷款无法归还的原因主要是因为粮食市场波动造成的正常经营性亏损,所有贷款都用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并未挪作他用;案发后,双隆公司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将公司财产进行了处置,同时变卖了个人住房及亲属的房产,所得款项已全部用于归还农发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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