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2018到2019年,注定是一个“漫长而寒冷的冬天”,大企业纷纷裁员,小微企业关门倒闭。如何度过这个寒冬?除了调整业务模式,企业也应顺势而为,调整自身的用工模式,降低企业内外部成本,做好风险控制。
近年来,税务政策不断完善,国家税务总局频出新政,“金税三期”“营改增”“个税改革”“网联清算平台”“个人账户监管”“大额交易监管”等,都预示着政府部门对企业及个人纳税的监管将越来越严。尤其是2018年下半年,部分企业因为税务问题被查,缴纳巨额罚款,甚至裁员、倒闭,亦有个人因偷税漏税,在收到天价罚单的同时受到牢狱之灾。
用友薪福社研究院院长杨锴认为,在个税大改落地的背景下,不仅个人要研读政策维护自身权益,企业更要谨慎处理涉税事宜。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领先的综合型、融合化、生态式的企业服务提供商。新时期,用友形成了以用友云为核心,云服务、软件、金融服务融合发展的新战略布局。用友云作为数字化商业应用基础设施,已为超过409万家企业与公共组织客户提供企业云服务。
薪福社系用友旗下薪酬及社会化用工费用结算外包云服务商,依托SaaS业务系统,为企业提供社会化用工人员或雇员的费用、酬劳、工资、奖金、福利等结算和涉税业务的专业外包服务。为企业客户以及个人带来精准高效、成本优化的综合一体化解决方案。
希鸥网了解到,用友薪福社推出了全新品牌“锴哥说”,以杨锴的视角,为众多企业解读新政。
杨锴系用友薪福社联合创始人、社会化用工研究院院长。杨锴从业16余年,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专家;原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中智)外企服务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外籍人员服务部总监;对五险一金代理服务、人员派遣以及岗位外包服务有资深的理解和掌握。
近日,希鸥网邀请到了“锴哥”,为我们解读新政下企业和个人的生存之道。
记者:杨总您好,能否简单介绍一下今年以来推出的个税新政?
答:今年8月31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最引人注目的,是个税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上调至5000元。
12月22日,《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等个人所得税修正案的配套政策密集出台,预示着个税大改进入了实际落地阶段。
我国一直以来采用的分类所得税制以源泉扣缴为基本和主要扣缴方式,在支付一项所得的同时,扣缴义务人即完成应纳税额的计算和扣缴,计征简单。随着此次个税改革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税制的初步建立,特别是综合所得按年合并计税以及新增专项附加扣除,个税扣缴制度也必然要进行变革。除了原有的源泉扣缴,出现了预扣预缴的新方式,扣缴制度更为多元化。以“一家人为单位计算征收个税”更能体现公平的要义。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指出,要改革个人所得税,“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加强对消极所得或非劳动所得的调控力度,鼓励国民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对高收入人群、尤其是收入畸高者,要加强税收征管,在增加反避税条款同时,加大对偷逃税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记者:个税新政的推行,将对个人收入产生哪些影响?
答:12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正式发布新的个人所得税预扣预交方法,明确扣缴义务人对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的税的计算方法,对非居民个人上述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额计算办法。简单而言就是针对上述四项劳动性综合所得实行按年计税预扣预缴,多退少补。
以工资薪金收入项为例,那我们到底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呢?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三险一金个人部分)-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平均到月5000元的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六项费用。
专项附加扣除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折算到月收入的个税计算方式如下:
月度收入 - 5000元起征点 - 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应纳税所得额
在新个税政策下,月税前收入1万左右的职员,考虑专项附加扣除费用减掉后,几乎0纳税,体现了个税大改,实现让工薪阶层更有获得感的目标。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等三项劳动性所得采用预扣预缴方式。
三项综合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再计算预扣预缴个税,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预扣预缴应纳税额计算是收入减除上述费用后,劳务报酬按照3档预扣率;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扣率为20%。
简单说,仍然按照旧个税计算方式来预扣预缴此三项劳动性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待次年汇算清缴,再纳入全年收入,减去基本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后,按照3%-45%的年度累计税率表重新计算,多退少补。
记者:薪福社为社会化用工人员或雇员提供服务,这些政策的出台对社会化用工人员或雇员有什么影响呢?
答:社会化用工特指灵活用工中,组织与个人直接建立合作关系的模式,是在法律保障下的组织业务与个人经营的合作关系,二者是对等关系,并充分享有双向选择的权利。企业利用社会化用工的人力资源配置方式,特别是弹性的用工模式,能够灵活的根据企业的需求进行调配,满足企业不断变化的业务需求。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和个人之间是合作关系,而不是传统的雇佣关系,也可以形容为企业招聘的外部兼职人员。
个税改革之后,免征点从3500元提升至5000元,工薪阶层或主要依靠薪金收入的人税负有一定下降,而同时有兼职,获取劳务报酬收入的群体,特别是兼职收入较高,年度总收入超过40万的群体,税负将有可能增加。同时,由于社会化用工人员的收入来源较多,势必涉及到次年度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甚至需要补税,对个人来说难度不小。
另外,使用劳务人员,发放劳务报酬的单位,由于预扣预缴仍然采取旧个税的计税方式,无法在发放时体现个税修法红利,直到次年汇算清缴才会以退税的方式将可能多缴的部分返还个人,占用了劳务人员现金收入,有可能产生对这部分灵活用工人员的负激励,同时也增加了企业沟通成本。
以往,企业处于各种考虑,还会通过人力资源集团管控等方式,基于真实业务情形进行薪资拆分的操作,在新个税实施后,则次年度必须进行汇算清缴,甚至涉及员工补税,可能大大增加企业管理成本和员工沟通的难度。
记者:从企业角度看,个税改革和用工模式的变革对企业带来了什么影响?催生了当下企业哪些方面的需求?
企业在面临人力成本不断攀升、人口红利消失带来的招聘更大压力以及高端人才的紧迫需求情况下,面对业务增长需求,在传统的标准雇佣关系、劳务派遣以及岗位外包方式之外,开始寻求更多样化的方式,组织人力资源,采购外部业务能力。同时,供给侧改革和严峻的内外部压力使企业承压,经济结构调整,以往的盈利模式不可持续。
再次,传统工业化时代“科层制模式”无法满足发展需求。仅强调雇佣关系中劳动对资本的从属性,因此体现出强流程管控特性。使劳动力配置失去了灵活性,无法匹配快速变化的市场与商业模式变化。强个体时代到来。90/95后新生一代也给传统管理带来挑战。
从组织维度看,传统领域不断地被创新的商业模式颠覆,企业对内部资源配置方式调整的需求更加旺盛。主要表现为,有集中优势资源,适应快速变化的业务变化的需求,取得最佳性价比的方式;风险管控需求,有效地控制劳动用工及员工关系风险;组织创新的需求,满足企业在管理,流程,职能与岗位等方面创新的需要。所以企业需要更高效率,更低成本的资源配置方式。
记者:在创业寒冬的背景下,企业应做好社会化用工的配置及成本规划?
答:移动互联技术的快速发展为采用社会化用工组建自身业务的平台型企业提供了极佳的业务支撑工具。但是在新个税法等新政袭来时,平台企业同样要考虑在新环境下,如何确保业务及支付的合规。
一些领域的企业,标准劳动关系占比下降到30%甚至更低,非标准劳动关系占比30%以上,而合作关系达到了40%,真正实现了“小组织大平台”。
个税等新政频出,对企业的成本控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2018到2019年,注定是一个“漫长而寒冷的冬天”,大企业纷纷裁员,小微企业关门倒闭。如何度过这个寒冬?除了调整业务模式,企业也应顺势而为,调整自身的用工模式,降低企业内外部成本,做好风险控制。
最后,想跟锴哥探讨“社会化用工”模式?想要了解更多“社会化用工”资讯?想要一起交流更多个税新政信息?欢迎添加锴哥微信(XFS_YangKai),进群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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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鸥网原创内容。文/文晓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