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的背影 ——城市在脚下,乡土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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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上一周夜半无声的静读,再次翻阅《乡土中国》,薄薄一册子,短短七万余字,读完一遍,又是一番别样感受。上一次拜读这本大作还是懵懂无知的大一学生,而现在摇身一变是漂泊在外的游子,寄居城市,说起“乡土”,既近又远,准确说,越来越远。

与侧重乡土中国"社会制度变革"的《江村经济》不同,《乡土中国》里,费老用很平实的语言描述了一幅乡土中国画卷,其实对正处于经济调整发展,社会变迁加剧的中国来说,这幅画卷已经难以找到,仅在还未达到城镇化、现代化的少部分农村,才有着传统的影子。书中只用极少的一、两个篇幅就把这幅乡土中国的画景展开。简单说,归结为两个方面:土地,人情。

  • 植根于乡土的”叛徒”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出身农村,长于泥土,对土地更是欢喜得不得了。五六岁就田埂上跑着追蝴蝶蚂蚱,稍大一些,在田里除草插秧,拾谷穗儿赶鸟儿,挖洞抓黄鳝……我的童年几乎在家里的十几亩水田和坡埂上度过,陪着我的是蝉鸣蛙叫,还有金灿灿的一片谷浪。

传统里,乡下人离不了泥土,种地就是他们最普遍的谋生方法。乡下人世世代代在土地上种地,忠实于土地,并保留着直接向土地讨生活的传统。从我记事起,父辈、祖辈们就光脚在泥地里讨生活、掘果实。凌晨5、6点就赶凉起床插秧或者割稻谷,一把镰刀低下头去,一扎扎谷穗倒下,如一排排撂倒的敌人;晚上7、8点借着月光拖着家伙什儿一身污泥回家,稍微收拾开始做晚饭……一年下来院子里码的层层叠叠的谷包,那是来年我和姐姐的学费,里面夹杂着一年四季的风霜雪雨。

乡下的庄稼人就如同抽打后的陀螺,不停地做着“日出而作,日落日息”的圆周运动,昼夜交替,四季变更,速度越来越慢,慢慢地总会停下来。最后,他们又归于这片土地,“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正如“叶落归根”。

在传统社会,农业生产方式孕育出了乡村人安土重迁的观念,导致就人和空间的关系上来说是相对固定的。乡村人要么背井离乡,求取功名,要么坚守乡村,世代耕作,留下的人难免受思想的禁锢,难以干一番丰功伟业,自然也就“飞不上天”了,这也是乡土性的一个体现。进入近现代,工商业繁荣,人们为求发展,择地而居,迁移无碍,基层人口不断流动,乡土社会中对土地的眷恋也就渐渐被淡忘了。而我就是这些“叛徒”之一。

在大城市里,生存方式发生了变化。我不再像父辈祖辈一样用一把子蛮力气在土地上开垦出粮食,代替的是通过脑力劳动取得报酬(比如货币),然后再用货币消费。货币交换物资,这就让我远离了土地的概念。价值交换的方式发生了改变,逐渐也影响着我对土地的温情与敬畏。长于土地的我伪装成一个城里人,夜幕降临时,叫上三两好友喝酒狂欢。在酒吧享受一种来自灵魂的震颤,甚至于随着甩头发的主唱一起跳动起来,狂热的情绪不断积聚,敲打城市灰尘满面的天空。

扎根乡土的祖辈们对土地的感情是矛盾的——热爱土地但却希望子孙辈离开土地,一方面是土地的创收较小无法满足日益扩大的生活开支需求,另一方面在于工业社会农民地位的低下。承载“望子成龙”夙愿的我们,如幽灵一般漂泊在“钢筋深林”,似无根的浮萍,密密麻麻,却随波漂泊。

  • ** 从千年礼治走过来**

“亲密社群的团结性就依赖于各分子间都相互的拖欠着未了的人情。”

数千年来,在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人情”是四处可见、无孔不入的,它如同“强力胶”粘合着每个人的一生,因为它与情感、关系、荣誉、礼仪与利益等有着紧密的联系。

“人情”植根于熟人社会里。在《乡土中国》中,费孝通提到:“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土社会自然就是一种礼俗社会。

人情是乡土社会的主线:人与人的交流直接,不需要文字,口口相传;人际网络建立“差序格局”,以己为中心,建立家庭式的社群,除了生育功能外,更多地承担政治、经济等功能;两性关系则以“改变自己适应外界”为信条,维持稳定、淡漠、固定的关系;社会秩序靠传统来规范,解决纠纷的目的在于教化,而教化的基础是血缘关系建立起来的长幼顺序;横暴权力与同意权力皆无法在社会中发挥作用,但乡土社会却能依靠教化权力和时势权力完成从欲望到需要、从暗合到计划的社会变迁。

乡土社会里,这种类似“水波纹”的“差序格局”是以地缘和血缘的联系作为基础。而在以自己为中心的中国社会差序格局里,传统儒家伦理道德观根深蒂固。而如今,经济文化快速发展,碍于情面的“熟人关系”杂夹着“仁义礼智”的儒家文化,在法治观念日益健全的当今愈加淡薄。

在城市里,从签合同、工作到衣食住行,一道道程序、文件规范起来,“契约精神”慢慢形成,法理社会的雏形已经提议强大,人们在一个规则下公开平等的维护每个人应有的权益。社会的高速发展正是依靠这些人的积极配合与恪守准则,法理社会正有条不紊的推进着。

而乡下却如旧秉持着“人情”。去年过年回家,在镇上的手机周边店买了一款坏的充电宝,母亲让我好话好说,直接换一个,不要让人家退钱,不要和人家闹;对面开杂货铺王阿姨卖假冒的“旺仔”牛奶被顾客要求退货,结果因为没发票不承认,顾客也不好撕破脸皮,只好作罢…..“私的道德”已经逐渐暴露出其弊端,我们以亲疏好恶作为遮羞布来“为非作歹”,以私代公裹挟着公平与正义。

走过数千年的礼治社会,传统里的道德价值标准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在当今日益突出的团体道德的公私冲突中显出了它的弊端。需要一套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不能简单的以个人或部分人的好恶来决定社会的形态与对错,自然就是“法理社会”。法理社会是乡土社会的进步式,更是适应中国发展的潮流。

  • 渐行渐远的异乡人

当下,像我一样越来越多“乡村子弟”宁可选择做城市里的“蚁族”,也不愿回乡下,更准的说是“回不了家”,因为越来越对土地陌生。选择留下,一方面是不愿意放弃都市里的机会,另一方面是为了阶级转化,从底层向上流动。如今,阶级固化,想要跨阶级流动必将付出更多的努力与汗水,但更高的阶级掌握更好的资源、享受更好的生活,并且造福后代。尽管前面征途坎坷,但新的身份和美好的生活仍是充满诱惑的。

人们总是用“掘金”这个词来形容大城市,因为和乡下“掘土”相比,这里不仅有更多的资源、更多的机遇,同时也有更为松散的人际联系之下行为的自由。在我看来,寄居城市,我们固然不必在乎乡里乡亲、家长里短的一地鸡毛,但城市生活拥有另一种自由,一种免于不安全感和人情冷漠的自由。大城市里由泛泛之交的同事进化为朋友的友情比起土生土长的乡情、亲情还是单薄了许多。大楼单间之外的防盗门将人情分割为一个一个方块,不通风、不通气。尽快如此,我们仍不愿离去,因为走得太远,已经“回不了家”。

现代化的中国,城市已经成为社会发展主战场,“乡土中国”的“土”色调以渐渐褪去,少了一分温和,多了一分凛冽,渐行渐远的“乡土中国”已经慢慢进化为“法治中国”,但依旧留下一连串乡土气息的脚印,那是数千年的文化印记,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人。

以上是为浅读《乡土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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