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有一个孩子……读《夏娃的苦果》

好想有一个孩子……读《夏娃的苦果》_第1张图片

鲁丝.伦德尔《夏娃的苦果》

一般很少看侦探推理小说的,总觉得故事十分雷同。最后凶手总要绳之以法。不知何以有这样念头?言情小说也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却是看了那么多本,并没有觉得烦。或是思维问题,脑洞太小缺乏理性逻辑性。所以发愁这类小说,也或者只是偏见的缘故。

先说下作者,鲁丝.伦德尔婚前是记者,与同行结婚之后便在家相夫教子,当了十年家庭主妇,以写作小说打发时间。获得好多奖项,“缩小了侦探小说与纯文学之间的界限。以非凡的想像力,对城市和乡村生活的敏锐洞察力,是无以伦比的。”正是这个原因,区别于看过的同类型小说。

因为自己不会购买侦探推理惊悚这些类型小说,所以图书馆借书多少偏重一些,几年看下来,除了有本把一个小女孩砌进墙里的故事,其他都无从记忆。看书一向是以合上书是否有回味,很久以后是否还会记起为依据——我是这样判定一本书的好坏的。

估计这本书假以时日还会记起。

故事自然脱不掉发现一具尸体。女孩安柏不到二十岁,年轻漂亮,夏天最热的那个夜晚,就要到家的街上,她被人杀害了,留下一岁的私生儿子。故事围绕这一线索展开。接着,警察又在一幢预备装修的旧别墅衣柜里发现又一个女孩尸体,两个女孩认识,她们还一起出国去过法兰克福。警察怀疑他们一起贩毒,他们搜查了安柏的家,一无所获。警察分析两个女孩都生过孩子这一相同点,得出结论她们利用代孕诈骗。于是一个利用不孕夫妻迫切想要孩子骗钱财的组织浮出水面。这个组织却与两个女孩的死亡并没有直接关系——真的好复杂啊,推理小说就要这样子吧,环环相扣,解开一个结却又与最大的那个疑问没有直接关联——坏人是坏团伙一份子,却不是因为团伙的利益杀人——真正原因出人意料却又不值一提,就像开始写吧推理小说创作所说:主角原因是害怕狗,因为儿时被狗咬过,这个理由不值一提,但是有什么关系呢,只要引导的过程有趣,吸引读者看下去。

真正的凶手是安柏的继母,继母买凶杀害继女,因为离不开继女的私生婴儿,她喜欢那小孩,她离不开他,想要将其据为已有。继女却要带着婴儿离家,开始自己的新生活。矛盾就此产生,使得继母铤而走险。至于另一个女孩,则是看到不该看到事情,她发现了杀人犯,并且要挟杀人犯,于是惨遭灭口。

故事的结尾很潦草,是由侦探——那个警察讲达了真相,感觉可以再细致一些,让那个继母行动表现一些杀人之线索,而不是冷不丁由侦探讲出来。读者会有一个疑问:他怎么知道的?

当然小说瑕不掩瑜,《夏娃的苦果》还是挺不错的推理小说。它不仅讲述寻找凶手的艰难曲折,还提到一个社会现象:无法生育繁殖后代妇女的苦楚,巨大的心灵阴影,烦恼与悲痛另她们失去辨别能力,相信只要去非洲,不用做任何事情就可以生一个属于自己的黑孩子……荒诞而又无稽,当事人却不惜倾家荡产,行为就像一个傻瓜。

女人会因为孩子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天性如此。

夏娃偷吃禁果被逐出伊甸园,她生育自己的子嗣,并为此受苦受难。书名是这样的意思么?

你可能感兴趣的:(好想有一个孩子……读《夏娃的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