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
我们想看到的
看到这个差评君自己取的标题,差评君自己也愣了下。。。希望这样的悲剧不要发生在我身上。
故事的主角是硅谷创业天才彼得·蒂尔和一家叫Gawker的媒体网站。
彼得·蒂尔, 何许人也?
我们稍微列一下。。
他是去年超火的那本书《从0到1》的作者
和马斯克一样,他是PayPal的重要创始人之一
他是Facebook的第一个外部投资者,号称50万美金投资,换回7.5亿美金。
后来在2005年他又创立了风投基金Founders Fund,然后陆续投资了SpaceX、Linkedin、Yelp、DeepMind、Airbnb和Oculus这些牛逼哄哄的公司。。。
而另一边是八卦媒体Gawker,Gawker这个词的英文翻译是伸长脖子看的人,感觉也挺能体现他们的“气质”的。。。反正是挺没节操的媒体,挖人隐私,不留口德。。
比如现在上去,差评君看到他们的文章标题是这样的:
Baylor大学的Ken Starr是坨屎
Theranos的创始人伊丽莎白的净财富值一直是堆屎
非常暴力。。。怂人听闻。。。突然觉得差评的标题真是令人耳目一新啊
恩,为什么他们会和彼得·蒂尔杠上呢?!
也是因为他们当初的一篇文章。。。2007年12月的。。
彼得·蒂尔就是个Gay
开头部分,基本上就是“你们可能听过他投资Facebook的故事,你们可能知道他的Founders Fund改变了......你们可能知道他的豪宅...甚至他早上慢跑的习惯,但从来没有大声的说出来过的一件事是:他是gay...”
结尾部分也有些暗讽的味道:
“Like the immigrant Jews who created Hollywood a century ago, a gay investor has no way to fit into the old establishment.That frees him or her to build a different, hopefully better system for identifying and rewarding talented individuals, and unleashing their work on the world.”
“就像犹太移民在100年前创立了好莱坞一样,一个同性恋投资者肯定是无法适应于旧的体制的。这解放了他,让他得以创立一个不同的,但愿是更好的系统,来发现和奖励那些出色的个人创业者,让他们的才华释放在这个世界。”
按彼得·蒂尔的话说,类似的侵犯隐私的文章,也涉及到了他的朋友。于是2007年,他组建了一个律师团队专门寻找Gawker这个网站的受害者,然后给他们提供法律援助。。故事到这里听着还挺美好的。。
事情的一个重要的转折来自于美国传奇职业摔跤手浩克·霍根,2012年,这哥们与好友妻子的一段爱爱视频不知道被谁给匿名寄给了Gawker这个网站,按照Gawker的习惯自然就不管不顾的发了,也很顺利的拿到了数百万点击的流量。。。(承认吧,大众们就是好这个。。)
浩克·霍根
然后霍根就起诉了这个网站。
在今年的3月18号,结果终于出来了:佛罗里达州陪审团,裁定霍根可获得1.15亿美元的巨额赔款,鉴于霍根的隐私遭到侵犯,裁定他可获得6000万美元的精神损失和5500万美元的经济损失赔偿。
(看到这个价格,差评君想翻个白眼。。)
霍根的律师团有一个特别反常的做法,他们刻意去掉了一项条款,从而拒绝Gawker的保险公司帮助其支付赔偿费用。
为什么反常呢,因为普通情况下,原告肯定是想钱赔的越多越好啊,有保险公司在,自然能得到全部的赔偿金额。他们呢,直接就说,我们不要保险公司赔,就要你们赔。
也就是说,赔到你们破产为止。。。
现在Gawker的市值大概8300万美元。。。恩。。you know..
非常奇怪,谁跟钱过不去呢?
直到5月25号,彼得·蒂尔接受了纽约时报的采访,并且表示他为霍根付了大概1000万美元的诉讼和律师费用。。。。。。。。。。。。
无论如何,这是个腹黑的男人。。。==!
很容易就能联想到这里面到底有什么私下的秘密协议,比如我帮你出诉讼费,但是最后的赔偿收入,我们五五开;你不要瞎比比,我就想搞死这公司,差的钱老子补给你,之类的。。。
恩,当然在纽约时报的采访中,彼得·蒂尔还是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的:
“I didn’t really want to do anything,” he said. “I thought it would do more harm to me than good. One of my friends convinced me that if I didn’t do something, nobody would.”
“我当时什么都不想做哦,”他说,“我觉得我去做的话,反而会给我带来更多的伤害。我的一个朋友劝服了我,你不做,谁会去做呢?”
咳咳,反正此事一出,硅谷一片哗然。。。
迅速分为两派!
比如硅谷著名孵化器YC的总裁Sam Altman看都不用看肯定是站在彼得·蒂尔这边的啊。。。(彼得·蒂尔在硅谷的影响力太大了,他还是YC的十个part-time导师之一)
比如Buzzfeed表示想问问小扎的看法,因为彼得·蒂尔是Facebook的董事会成员,而小扎又握着巨大的生杀大权,如果他也和彼得·蒂尔一个想法,那么无疑有点危险。。
亚马逊的贝索斯非常有意思,用了一句论语表达了他的看法:“攻乎异端,斯害也已”。
有Twitter的哥们甚至挖出了彼得·蒂尔曾经的一段言论,彼得·蒂尔曾经说过给予女性投票权不利于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
甚至有些媒体人已经开始表示,这次的判决,已经动摇了宪法第一修正案---新闻自由及言论自由。
Gawker当时为自己的辩护是视频是匿名的,而且由于霍根是名人,所以具有新闻价值,且涉及公众利益,所以理应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但同时,在道义上讲,这段视频的确侵犯了霍根的隐私和名誉权。
所以这就涉及到新闻自由的边界。
一个有钱的哥们,在感觉自己的隐私被媒体侵犯时,自然可以起诉,并且胜诉获得赔偿,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但像彼得·蒂尔秘密组织律师团,卧薪尝胆10年,一定就要搞死别人,这样真的 大丈夫么。。
如果说的极端一点,所有有钱的人和组织都联合起来这么做的话,就会出现非常奇葩的一幕:看谁不爽,就能让谁永远闭嘴...
挺恐怖的,你们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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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关注这个号的人运气不会太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