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走大事件:你要的气势,是公共安全不可承受之重

1.暴走大事件

这里要讲的暴走大事件,不是王尼玛的暴走大事件,而是发生坐在山东临沂的一场交通事故。7月8日,一声急促的刹车声撕破清晨的宁静,一辆出租车撞入正在公路中间行走的暴走团队伍,造成一死二伤的严重后果。据临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的通报——

事故发生于7月8日5时20分许,肇事者董某驾驶出租车,沿涑河北街由东向西行驶至临西十二路交会东50米处时,因操作不当,与正在机动车道上晨练的人群发生冲撞,导致一死两伤。目前,出租车驾驶人董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现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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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现场

在这起事故中,双方都负有责任,不过对于双方的责任划分,目前尚无结论,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本以为发生这么严重的事故,暴走团会吸取教训,改变公路霸道暴走的行为,但是今天在朋友圈依然看到暴走团穿行公路,心里不禁咯噔一下,是什么让暴走团不顾自身安危,蔑视公共安全,执着于挤占机动车道?

2.暴走团的由来

暴走团不是最近才成立的,早在2009年,就开始有人组队徒步,最开始是在广场、公园的步行道上,后来开始随着响亮的音乐,迎着朝阳或披着晚霞,雄赳赳气昂昂走上大马路。

暴走团用微信群进行组织,团队有严苛的规定,比如必须穿同一颜色的衣服、必须统一步调、必须有领队、必须有队旗、必须准时到场等。暴走团的上有组织者还会要求底下的暴走团队,每天上传暴走视频以供查验。

无论是哪种社会活动,都不可避免存在风险,而且暴走团的成员,有些年事较高,身体状况不可预测,这给暴走团的组织者带来了一定责任风险。于是,组织者会要求签署安全责任书,凡是加入俱乐部的,均为自愿参与,发生意外与组织无关。

3.风光无线的暴走团

看似普通的民间组织活动,为啥能吸引那么多人参与其中,不可自拔呢?

暴走团最早是因为健身所以走到一起,常年不锻炼的人,因为暴走,大幅度提升了体能水平,身体状况也随之改善。但是现在的暴走团,荣誉感远远超过了健身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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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抖擞

我们看到的暴走团,一大群人,精神抖擞,身穿统一服装,听着劲爆的音乐,人多势众,走在路上必然引发别人的关注。这样的关注,给了暴走团十足的自信。团队内部互相尊重彼此,鼓励对方,让成员拥有被“重视的感觉”。

有位李阿姨,“主业”是照料孙子,每到暴走时段,她会雷打不动把孙子送到托儿所,自己去参加1小时的暴走活动。她觉得那段时间特别美好,是一天之中,唯一完全属于自己的时间。

4.走上公路的理由

暴走团,从公园、从广场,走向机动车道的理由有很多,其中一个理由是组织者说的,他说他不明白什么是机动车道、什么是非机动车道。

这个理由挺让大跌眼镜的。另一个理由是公路宽敞,好走不伤鞋不上腿脚。这显然不能成为理由,公园也挺好走的。

还有一个理由是,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不足,没地方走,只能上公路。如果这可以成为暴走团霸占道路的理由的话,那么,我想问,我缺钱,我能不能去抢银行呢?

也有一些地方的交警部门,协调暴走团进学校操场进行活动。(心疼该校师生三秒钟)但是暴走团没走几天又回到了公路上,因为学校操场几百米的场地,不足以让暴走团发扬气势。

对,就是气势,气势是暴走团走上公路的核心原因。

5.公共安全不可承受之重

我反对“坏人变老”之类的说法,也同意“我们应该给老人多点宽容”,但是霸占公路组织活动是极度危险的行为,不止危害公共安全,也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健康很重要,集体荣誉感很重要,但如果连命都没有,何谈健康。

看到新闻报道,说在发生暴走团被车撞事故之后,有些暴走团开始注重行走安全,带上荧光棒、穿着反光服走公路。这......excuse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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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光暴走

一次车祸,已经让暴走团为霸占公路付出惨痛的代价,也足够使之明白占道行为不可取。徒步行走,本是很好的运动,希望暴走团能让徒步回归健身的本质,还大家一个安全的公路。

晚上去公园跑步,看到公园里这里一戳人在跳广场舞,哪里一戳人在跳体操,还有一戳人在连太极拳,没有劲爆的音乐,只有靠近队伍才听得到的暴走,就觉得特别和谐。无论多大年纪,都能找到合群的人,一起健身,享受属于自己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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