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记者 宋薇萍 高翔】
12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闽津三大自贸区建设指导意见。三地指导意见与之前发布的上海自贸区金改40条类似,均由两部分组成,即基础部分与特色部分。其中,基础部分内容主要包括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目可兑换和跨境投融资;特色部分即有差异部分,广东侧重于深化粤港澳合作;天津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与融资租赁;福建则以推进两岸金融合作为重点;上海则是重点建设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
一大亮点是,三地指导意见都提出,实行限额内资本项目可兑换,限额1000万美元以内机构可自主开展跨境投融资活动,同时央行可以视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状况调节。这在之前上海金改方案中并没有提及,对于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是一大突破。
接下来,四大自贸区将同时承担金融改革先试先行任务,改革成果互相验证,成熟一项,推广一项。
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金融研究所所长任新建对记者表示,自贸区金改从上海“一点突破”到粤闽津三大自贸区“多点开花”,而且各具特色。对全国来说,这意味着金融改革会有更多先行先试经验形成,将加快全国金融改革开放的进程,也将进一步加快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
记者梳理发现,三地指导意见均涉及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拓展和完善金融服务功能以及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这四方面的内容。
其中,最具亮点的是,在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方面,三地指导意见都提出,要实行限额内资本项目可兑换,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负面清单外的境内机构,按照每个机构每自然年度跨境收入和跨境支出均不超过规定限额(暂定等值1000万美元,视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状况调节),自主开展跨境投融资活动。限额内实行自由结售汇。
“1000万美元是从量的角度进行限额,这个门槛比较合适,既照顾到了自贸区中大部分金融机构的实际能力,也可有效控制风险。相对来说,上海金改方案中没有提及,但上海方案是否会走量控制,还是通过设定一个比例或系数进行杠杆控制,目前还不确定,同时,上海方案中关于量的大小也充满想象空间。”任新建对上证报记者如是表示。
而在其他方面,三地指导意见与上海自贸区金改方案内容基本相同。比如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方面,均为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融资,推动跨境交易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拓展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业务,研究区内个人以人民币开展直接投资、证券投资、集合投资等境外投资等。
“从内容覆盖面来看,三地指导意见总体来说没有太多超出上海自贸区之前发布的金改51条和金改40条的内容,上海自贸区不少内容都在三地推广。”上海财经大学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孙元欣对上证报记者指出。
他指出,四个试验区金改方案均有两部分组成,基础部分+特色部分,也是1+x框架,1是大致统一的,x是有差异的。基础部分是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目可兑换和跨境投融资等,这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有关,虽然中国已经加入SDR,但具体生效还要等到明年,前期还有许多具体事项要落实,四地自贸区金改推开,为中国进入SDR做了最及时和充分的准备。
从方案看,三个自贸区各有侧重与特色。广东突出深化粤港澳合作,天津特色是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发展融资租赁,福建则以推进两岸金融合作为重点。
其中,广东围绕深化以粤港澳为重点的区域金融合作,指导意见用了6点内容进行全面阐述,分别是: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与港澳地区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支持与港澳地区开展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深化自贸试验区与港澳地区金融同业业务合作;推动自贸试验区与港澳地区金融市场对接;支持粤港澳在自贸试验区合作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扩大自贸试验区支付服务领域、征信服务业对港澳地区开放。
在推动自贸试验区与港澳地区金融市场对接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支持港澳地区机构投资者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业务,募集区内人民币资金投资香港资本市场。支持港澳地区机构投资者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业务,参与境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
除了广东,福建的金改方案也主打区域合作牌,提出要深化两岸金融合作。福建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自贸试验区在海峡两岸金融合作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支持自贸试验区在两岸货币合作方面探索创新。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为境外企业和个人开立新台币账户,允许金融机构与台湾地区银行之间开立新台币同业往来账户办理多种形式结算业务,试点新台币区域性银行间市场交易。
对此,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朱孟楠对上证报记者表示,相比福建自贸区总体方案,上述指导意见提出了更加系统和具体的金改举措,其中,新台币可以在区域性银行间市场交易,将增加投资者对新台币的持有兴趣,有利于活跃新台币市场,也可减少黑市交易,推动中国银行间市场发展,为今后人民币和新台币之间的直接公开挂牌创造条件,有利于两岸金融合作,将为两岸贸易和投资提供很大便利。
融资租赁业一直是天津自贸区的特色产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总部设在天津的各类融资租赁公司达到624家,大量融资租赁机构逐渐在天津自贸区聚集,比如大唐、华电、华能、国电四家电力集团均在自贸区设立融资租赁总部,且全部完成增资。
此次天津金改指导意见中再次提出,促进租赁业发展,并提出了如下举措: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租赁公司利用国家外汇储备,开展飞机、新型船舶、海洋工程结构物和大型成套进口设备等租赁业务;允许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收取外币租金;支持租赁公司依托自贸试验区要素交易平台开展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跨境租赁资产交易等。
天津金改方案的另一大特色是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指导意见中提出,支持京津冀地区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跨区域金融协同创新与合作,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积极争取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基金。允许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资金投资自贸试验区内用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基金。
此外,天津指导意见还提出,支持京津冀地区金融机构为自贸试验区内主体提供支付结算、异地存储、信用担保等业务同城化综合金融服务,降低跨行政区金融交易成本。“也许,未来京津冀区域内有望实现老百姓异地取款不用交手续费。”上述人士乐观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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