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安乐死选择会如何影响家人、社会?尊严是否高于生命?医生应扮演什么角色?安乐死的作用仅在于临终时的慰藉吗?
近日,患有“渐冻人症”的法国作家安妮•贝尔特(Anne Bert)宣布将前往比利时,以安乐死的方式告别人世。由于法国未将安乐死合法化,贝尔特不得不“如参加马拉松般”频频接受采访、甚至与卫生部官员对话,意在引发公众对生命终点的新一轮讨论:“我不想要同情的泪水。感性无用,我需要公众对安乐死问题进行重新思考”。
贝尔特在“遗作”《最后的夏天》(Le Tout Dernier Eté)中,记录了她与这“不再为她转动”世界的告别。这本书可能会在10月4日,也就是贝特尔安乐死后几天出版。
提到安乐死这个棘手问题,人们的困惑大体可归为四类:
1. 个人的安乐死选择会如何影响家人、社会?
2. 自由、尊严是否高于生命?
3. 在束手无策的情境中,以救死扶伤为天职的医生应扮演什么角色?
4. 安乐死与自杀:安乐死的作用仅在于临终时的慰藉吗?
法国相关法律现状:“能解决95%案例”
法国于2005年通过了被称作“被动安乐死”的“雷奥内蒂法”(la loi Leonetti):该法案虽禁止医生为绝症病人注射致命药物,但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停止无望的治疗。十年之后,法国开始允许医生在尊重病人和家属意见的情况下,为绝症晚期患者进行“深度而持久的麻醉”。不仅如此,如患者已失去任何表达能力,且其“生前预遗”未持反对意见时,医生可中止人为维持生命迹象的治疗。
虽然法国2015年法案比以往更加重视患者本人意愿,并且最后治疗方案不再仅由医疗团队定夺,但 “主动安乐死”(医生为病人注射致死药物)与协助自杀(由病人自行服用致死剂量)的做法仍被禁止。
事实上,上述作家贝尔特已与法国卫生部长布赞女士(Agnès Buzyn,前法国癌症研究院长)探讨现行临终法案,但她对谈话结果很不满意:“部长声称,她在担任医生时,从没有病人向她提出缩短苦痛的要求。如果她不是居心不良,那我真不知她是生活在哪个无病无灾的世界里”。令她愤慨的是,部长布赞曾公开表示现行法律可以解决本国95%案例。显然属于那5%病例的贝尔特怒斥政府“虚伪”: “让病患在持续昏迷中慢慢饿死、渴死的做法,真的比向其注射致死药物更尊重生命吗?”、“政府的置之不理,是对我这类患者的终极蔑视”。
官员的模糊态度与总统马克龙谨慎的立场不无关系:今年3月,还身为候选人的马克龙表示“希望相关讨论有所进展”,但“不会急于立法”。据报道,总统还“希望这不要成为街头巷议的话题”。然而,2018年政府修订生物伦理法时,很有可能会重提这一话题。
各国安乐死相关规定
目前,拥有最“宽松”临终法案的国家当属荷兰与卢森堡:它们皆通过了“主动安乐死”和“协助自杀”相关法案。接下来则是比利时与瑞士:前者允许“安乐死”(不限年龄),而瑞士与美国五州(俄勒冈、华盛顿、加利福尼亚、蒙塔纳与佛蒙特州)允许“医疗协助自杀”。另外,“间接主动安乐死”(使病人摄入减少痛苦、并带有缩短生命“副作用”的药物)与“被动安乐死”(中止维持病人生命的措施)的做法在瑞士也是合法的。
英、德等国对安乐死态度较为保守,容忍在某些情况下中断治疗的做法:英国默许医护人员酌情中断治疗。在患者明确表示意图的情况下,协助其自杀的亲属被起诉的可能性较小。与此同时,在德国、奥地利、挪威、丹麦、捷克、瑞典、匈牙利、西班牙,病人有权拒绝治疗。在葡萄牙,主动或被动安乐死做法虽会被判刑,但病人被允许在一些情况下停止治疗。
然而,以下国家对安乐死的态度要严厉得多:在意大利,安乐死被视为“谋杀”。即使在病人同意的情况下,为其实施安乐死的人员将被判处6至15年监禁。协助自杀同样也是犯罪。意大利虽在今年4月取消了遗嘱法中“病人无权放弃治疗,医生和家属有权延续其生命”的条款,但这仅限于尊重病人放弃治疗的选择;罗马尼亚、希腊禁止安乐死,最高可判处7年徒刑。而在波斯尼亚和塞尔维亚,实施安乐死者同样会被作为杀人犯论处;在爱尔兰,协助死亡可被处以14年监禁。相比之下,在波兰,安乐死实施者可被判处3个月至5年徒刑,但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判处缓刑甚至无罪释放。
值得一提的是,被问及为何不找法国医生助她私下“了断”时,贝尔特回答:“我不想牵连我的朋友。况且,我衷心期望安乐死能成为正当权利”。她还拒绝了去瑞士的选项:“我们必须为此花费近6000欧元,这令安乐死变得像门生意”。
1. 个人的安乐死选择如何影响家人、社会?
人们对安乐死的第一反应,也许是以病人身体状况为主要考量。例如,我们可以看看《世界报》对贝尔特病况不无残忍的描述:“她瘦骨嶙峋的手臂紧紧贴着上身,疾病迫使她在试图用嘴咬住东西时全身剧烈摇晃 […] 隐藏在优雅丝巾下的,是支撑头部的颈托。她只能借助吸管喝水,并无法独自吃东西、睡觉,有时吞咽还有困难。她说道:‘我像动物一样活着’”。
因此,安乐死决定往往与“尊严”、价值等字眼联系在一起——健康状况的不可逆恶化意味着绝望、羞辱、无助。不过,它还蕴含着对给家人带来重负的深深恐惧。在《世界报》采访中,48岁的企业顾问、绝症患者皮埃尔-伊夫说道:“我不愿让妻子和年幼的孩子们见证我在智力、体力方面的急剧衰退”;28岁的天体物理博士生娜塔莎表示:“我想把父母、丈夫的痛苦降低到最低限度 […] 我要把一切都提前考虑好,不想让他们有任何负罪感”。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一些反对者以滑坡理论为依据抵制安乐死:一旦安乐死合法化,一些病入膏肓却不愿提前死去的人可能会因受到压力而违心地选择安乐死。法国右派议员Leonetti就公开表示,安乐死或协助自杀合法化的大门一开,就会出现滑向普遍死亡权的危险:这一权利是不是要普遍化,残疾人、甚至觉得活够了的老年人是不是都要走上这条路?这太过危险。
另一方面,部分不得不放手的家人也不免沉浸在自我怀疑中:在BBC纪录片《如何死亡:西蒙的选择》中,西蒙的安乐死选择给其配偶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伤痛,她经常陷入自我怀疑和愧疚:是不是因为自己做得不够好,才让亲人不愿停留到最后?毕竟,家人亲朋的极力挽留某种程度上也能安抚病人不安的自尊心。如何确定当事人真正的意愿?如何面对亲人们的创伤?
2. 自由、尊严是否高于生命?
在丧失希望的前提下,苦痛与他人些许的冷淡会被放大到难以忍受的程度。是否提前迎接死亡也许取决于人们对生命价值的理解。例如,著名历史学家托尼•朱特在患上“渐冻人症”后自嘲成了“现代木乃伊”,却仍不断在奉献毕生精力的事业中回望。《紫色黄昏时刻》一书也记述了六位作家如何面对死亡。其中,接连患上并治愈了乳腺癌、子宫癌的桑塔格在71岁那年患上白血病,但“她战胜死亡的‘意志非常凶猛’”、“她不关心生活质量,只关心能否生存下来”。
2011年,患上阿兹海默症、考虑安乐死的英国奇幻作家普拉切特(Terry Pratchett)在为BBC拍摄《选择死亡》纪录片后,放弃了安乐死。普拉切特无法赞同瑞士非盈利安乐死协会“尊严”(Dignitas)创始人米耐力(Ludwig Minelli)“每个人都有权寻求安乐死”的观点:“我不愿活在一个只要有想死的念头,就能随时死去的世界。”他最终病逝于家中。
3. 救死扶伤的医生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2011年,法国西南部巴约纳(Bayonne)医院急诊医生波拿麦宗被控毒杀7名特别虚弱的绝症病人。据报道,面对为何不与病人家属沟通的诘问,波拿麦宗解释说,当病人生命行将终结之际,家人十分难过,从他们眼神中或握手中传递的信息,他能领会到其中含义。被医生公会开除的波拿麦宗还曾试图自杀。这位医生重申自己只想帮助濒死者减轻痛苦:“事实上,不少医生都这么做。甚至在将我开除的医生公会委员会中,也有人这么做”。
相比之下,反对安乐死者认为,医生的职责是用“姑息疗法”(用药物平息疼痛和焦虑、坚持人工续命)照顾病人。医疗保障完善的法国从70年代便开始推广“姑息疗法”做法,并在2002年就提出了“住家缓和医疗”方案,以更好地舒缓晚期病人的痛苦。
在无力回天的情况下,医生到底该扮演什么角色?助其死亡,还是采用姑息疗法续命?在比利时列日城堡医院达马医生(François Damas)看来,法国医生拥有了太多权力:“在生命即将结束时,最重要的参考应该是病人的意志以及亲属的共识”。不仅如此,他指责医疗专家们对临终关怀始终持疏离的态度:“好像生命的终结和他们没什么关系。在我工作的医院里,300名医生中只有5人负责安乐死”。
值得一提的是,法国心脏科医生富尔尼埃(Véronique Fournier)提出了一个折中的“慢性安乐死”倡议:给病人注射在数天之内缓慢死去的药剂,并在这个过程中配以“缓和疗法”,以使得安乐死更容易被接受。
4. 安乐死的意义仅在于临终慰藉吗?
对饱受折磨的病人来说,总有解脱的办法——自杀。如果说社会没有赋予公民向他人寻求自杀协助的权利,那么自杀不需要任何机构的许可。在法国,病人完全可以通过暗网买到安乐死套装(500欧元)或者致命毒剂。这样看来,安乐死到底让病人更“软弱”,还是带给人忍耐的希望?例如,多次在残奥会获得奖牌的比利时女将威尔乌(Marieke Vervoort)2016年就表示,自己多年来一直在筹备安乐死:“2008年,我就准备好了安乐死所需的全部文件。不然,我可能早就自杀了”。同理,早在2008年,上文提到的瑞士协助自杀协会主席米耐力就对法国《世界报》表示,协会在创立后十年内共收到7368份申请,但只有868人实施了安乐死。70%人之后再也没有联系过协会,而18%的人表示“再等等”。米耐力由此得出一个结论:当病患确定自己拥有随时可以解脱的办法时,就不再那么恐惧了。
此外,因无法安乐死而自杀的例子有不少:2008年,在安乐死申请被拒三天后,法国退休教师塞比尔(Chantal Sebire)在家中自杀身亡:塞比尔生前长期受嗅神經母細胞瘤折磨,面部肿胀变形得万分可怖。但她不愿选择自杀或人工昏迷,而是希望“在孩子、朋友、医生的陪伴下”以安乐死的方式离世;2014年,安乐死申请被最高法庭驳回后,英国一名闭锁综合症患者托尼•尼克林森(Tony Nicklinson)因绝食和拒绝接受肺炎治疗去世;2017年5月2日,77岁的南非历史作家和翻译家史库曼(Karel Schoeman)自杀身亡。他希望自杀举动能引发南非民众正视安乐死禁令的规定。正如米耐力所说,在自杀这个暴烈的结局中,无法与亲友诉说意图的自杀者孤独地准备着自己的死亡。这一结局会长久而深刻地印刻在其亲人心中。
如何死,意味着如何生?
虽然法国Ifop2014年的民意调查显示96%法国人支持“安乐死”,在其2017年的同类调查中,90%受访者支持绝症晚期患者寻求协助自杀、95% 赞同安乐死,但“生命末期”类话题仍属社会禁忌。在生死这样极端复杂的问题上,法国相关法案的起草人并没有逾越“给予死亡”这条红线。
顺便提一句,人们并不总能选择自己离世的方式:法国临终关怀观察所(observatoire national de la fin de vie)发布的报告显示,法国2015年共有581770人死亡,虽然85%受访者皆希望在家中去世,但此类“幸运者”只占较少数(37%),57%死者在医疗机构告别人世。
苦痛、自责、孤独、自由、尊严...作为社会动物,人的生、死都限定于法律、道德、情感等各层面的重重困局中。曾有法国读者质疑贝尔特鼓吹“死亡文化”,她如此回答:“在一个将死视作禁忌的国家里,指责我‘鼓吹死亡文化’的意义何在?不,我探讨的是‘生命的文化’,而死亡是‘生’必不可免的一部分”。在强调行动、效率、回报的社会里,我们如何对待“无用”群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