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立法条例(修订草案)》修订研讨会暨第四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我校召开

3月19日,《河北省地方立法条例(修订草案)》修订研讨会暨第4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我校召开。本次会议由河北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和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共同举办。政法学院院长孟庆瑜教授主持会议,来自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法学会和省内十余家教学科研单位的30余位领导和专家参加了会议。

省法学会联络部副主任梁建设、省人大法工委法规二处高志轩和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法规处副处长王晓平先后发言,分别就省法学会服务地方立法工作、《河北省地方立法条例》修改背景和意义、省政府法制办在地方立法中的地位和作用做了简要介绍。与会专家学者集中围绕《河北省地方立法条例(修订草案)》做主题发言,并就该法修订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其中,在条例名称、贯彻落实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贯彻宪法和立法法的原则要求、篇章结构的合理调整、适用范围的严谨完整、公众有序参与地方立法、法条表述精准等方面达成广泛共识,形成专家咨询意见,为立法机关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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